表面上看,溺爱仿佛有那么一点伟大的味道,因为从现象上看,溺爱的父母是通过牺牲自己来满足孩子的需要的。但实际上,溺爱源自父母的自恋,溺爱的父母无视孩子真实的成长需要,而是将孩子当作自己的另一个“我”,给予过度满足。可以说,无限制地给予孩子,其实是在无限制地给予自己。
“每个人内心中都藏着两个‘我’。一个是‘内在的父母’,其内容是我们对自己的现实父母和自己理想父母的内化,当我们做父母时,这个‘内在的父母’就是我们自己。另一个是‘内在的小孩’,其内容是我们对自己童年体验的记忆和自己理想童年的内化。”咨询师荣伟玲说。
她断言说:“溺爱有很多种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父母‘内在的小孩’向外的投射。溺爱的父母将自己‘内在的小孩’投射到现实中的孩子身上,他们无节制地给予孩子,其实是在无节制地满足自己。”
荣伟玲说,刚发生的两件事情,让她醒悟到,如果她做了妈妈,只怕也会是一个溺爱的妈妈。
一次她在一家咖啡店接受采访,等待记者时,她买了一个比较昂贵的小糕点。但买了之后,她觉得这个糕点不是买给自己的,而是买给另一个人的,但另一个人是谁呢?她略微思考了一下,找到了一个答案:同事九岁的儿子。
当时还没有孩子的荣伟玲很喜欢这个小家伙,她在家里有一个礼盒,里面总放着一些诱人的糕点,但她从来不吃,总是留给这个小家伙或其他孩子。最近几个星期,因为工作太辛苦,一天晚上下班后,她想纵容自己一下,于是打开了这个礼盒,但刹那间,她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句话:“我吃这么好的糕点,太浪费了吧。”最后,她去了医院的小吃店随便买了点糕点犒劳了一下自己。
“那些糕点为他而留,咖啡店的这个糕点也为他而买。”她说,“但我突然间问自己,那个小家伙喜欢吃咖啡店的这个糕点吗?答案是,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个糕点的口味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就在这一瞬间,我明白,它其实是为我‘内在的小孩’而买。”
领悟到这一点后,荣伟玲知道该纵容自己一下了,于是她消灭了这个小糕点,但心中仍然隐隐地有一点负罪感。
“这个负罪感是我‘内在的父母’在说话,他说,你这么大人了,不该这样惯自己,”荣伟玲说,“那些溺爱的父母也一样,他们‘内在的父母’也告诉他们,爱自己不对。既然如此,他们就只好去拼命爱孩子。”
这听起来很好,但问题就在于,当父母溺爱孩子的时候,他们很容易会忽视孩子自身的需要,尤其是成长需要。溺爱的父母恨不得自己的孩子永远都不要长大,一辈子都做他们“内在的小孩”的被投射对象,否则就会感觉到失落,就像是丢掉了什么似的。
荣伟玲说,之前她无数次憧憬过,要是她有个女儿,一定会经常带她去糖果店、糕点店……让她吃遍自己喜欢吃的所有糕点,而自己看着她吃就非常满意了,“这其实是我‘内在的小孩’的满意”。
“虽然我自认是优秀的心理咨询师,虽然我理智上知道溺爱不好,我也一次次地给别人做过咨询,”荣伟玲感慨说,“但如果没有这些领悟,我一样会成为一个控制不住溺爱行为的妈妈。”
咨询师袁荣亲认为,溺爱是一种懒惰的、不负责任的爱。与溺爱相对应的是真爱,真爱是尊重孩子独立的爱,真爱的父母懂得在孩子不同成长阶段满足他不同的成长需要。真爱的父母懂得放手,接受并乐于看到孩子的自我独立和自我成长。
“这是一个挑战,它首先要父母承认一个事实: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我’的附属品,”袁荣亲说,“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所以很多父母选择了偷懒的溺爱。”
袁荣亲总结说,溺爱有两种:包办型的溺爱和纵容型的溺爱。包办型溺爱的父母把孩子的一切都安排好了,孩子不动手就可以得到一切,他们不鼓励甚至不喜欢孩子自己去解决问题。纵容型溺爱的父母,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不管多么小、多么不合理的要求,他们都会拿出全部力气去满足。
18岁之前,我们一直在致力于探索一个问题:我是谁?这个探索过程从刚出生不久就开始,但到了1.5~3岁会达到第一个高峰期。在这一阶段,如果父母鼓励孩子自我探索,那么他就会形成他自己的感觉,他自己的能力,他自己的思想……而这一切最终融合到一起让他知道“我是谁”。
美国心理学家帕萃丝·埃文斯在她的著作《不要用爱控制我》中写道,她一个朋友早在两岁时就第一次“看清楚了自己”。当时,他妈妈把他和姐姐单独留下来几个小时,就在那个时候,他“感到一种安全感,并看清了自己……从那时开始,大多数时候他都能感觉到自我的存在”。
他能有这种感觉,那一定是他父母中的至少一人或两人都尊重他的独立性,尊重他的自我感觉,而不是把他们“内在的小孩”强加到他头上。
这样的人是幸运的,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明确的自我意识,而长大后,他们会发现自己拥有鲜明的个性、强烈的好奇心和高度的创造力,像爱因斯坦、牛顿、尼采等所谓的天才莫不如此。
我们只有通过自主的探索,才能形成自我,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在这个社会上最适合的位置。由此,我们还会有强烈的责任心,因为这一切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但是,如果碰上包办型溺爱的父母,他们就会剥夺孩子自我探索的机会,他们太重视塑造,刻意按照他们的意图来塑造孩子,而不懂得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那么,无论他们的安排多么完美,他们的孩子都会有一种感觉,他们好像不是为自己而活。
譬如,一名28岁的女钢琴家,她在弹了23年钢琴、拿了多个大奖之后,有一天突然醒悟,她从来都是为别人而弹,她从来没有为自己而弹。这让她产生了要崩溃的感觉,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前28年好像都白活了。
这种例子比比皆是,部分包办型溺爱下的孩子成功了,但和这位女钢琴师一样觉得没有为自己活过;大量包办型的孩子失败了,他们一生都无法离开父母而独立生活。
“妈妈对我这么好,我怎么能生妈妈的气呢!”
在中国,包办型的高度溺爱一般都伴随着一个高要求:好成绩。也就是说,包办型溺爱是交换性的,父母替孩子安排好一切,但孩子要回报一个好的学习成绩。
25岁的广州女孩文文就是这样长大的,她虽然工作成绩出色,领导赏识她,公司企业文化也很宽松,但她总是担心自己做不好,并因此来看心理医生。
文文有两个哥哥,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从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的所有要求只要一提出来,会立即得到父母的满足。不仅如此,身为知识分子的父母为她安排了从幼儿园到找工作的所有人生历程,对她只有一个要求:学习要拔尖。
文文很争气,从最好的幼儿园、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到名牌大学最吃香的金融专业,她一直是成绩最优秀的乖学生。她大学毕业后,在父母的要求下,又回到广州进入一家欧资企业。她的工作也很出色,三年里已多次被提拔。
在前几次的咨询中,她对袁荣亲说,她的唯一问题就是紧张,至于父母,“我没有一点怨言,他们可是完美的父母”。
只有在谈到恋爱时,她才开始对妈妈出现了一点怨言。因为毕业后的三年来,妈妈一直在张罗她的婚姻大事,给她介绍了不少男朋友,“他们条件都很好,但我一个都不喜欢……我知道,他们都挺棒的,但我就是讨厌他们,或许是我讨厌父母的安排吧。”妈妈怎么劝文文都没用,现在一说起文文的婚姻大事来就唉声叹气,甚至几次当着亲戚的面哭了起来。
文文说,妈妈第一次哭的时候,她有点恼火,但立即想到:“妈妈对我这么好,我怎么能生妈妈的气呢!”
袁荣亲知道,“我怎么能生妈妈的气呢”,这是一种自动思维,它会扭曲一个人的真实体验。于是,他试着让文文学习放下这种自动思维,重新体验一下她的真实感受。“妈妈第一次哭的时候比较久远了,就重新在咨询室里重演一下妈妈最近一次哭的情境吧!”
袁荣亲在咨询室中摆了两张椅子,椅子A代表妈妈,椅子B代表她自己。文文先坐在椅子A上,想象自己是妈妈,对着椅子B哭诉,说她是多么担心女儿嫁不出去。然后,文文坐在椅子B上,以自己真实的角色,对着椅子A说话。并且,要去掉脑子里那句自动思维“我怎么能生妈妈的气呢”。
结果,文文对妈妈的愤怒情绪爆发了。她大声哭喊着对“妈妈”说:“我讨厌你和爸爸的安排!我要自己做主,我就是要自己做主!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在乎我的感受,你们让我窒息!你让我窒息!”
这次情绪爆发让文文久久不能平静,她哭了好久,最后说:“父母过度的爱,是窒息的感觉。我现在才明白,我一直是为父母而活着,我从来没有为自己而活。”
每个人只有为自己而活的时候,才是最有力量的。文文的父母为女儿“完美”地安排好了一切,但这不是文文自己想要的,所以是僵化的。其实,文文内心深处一开始就不喜欢为父母而活,她无数次产生过叛逆的冲动。但是,既然父母那么爱她,他们那么富有牺牲精神,她怎么能够反抗呢?
所以,她只好把这种自主的冲动压抑下去了。但是,这种冲动不可能永远被压抑。她在工作中紧张,其实是因为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风格唤起了她内心深处“为自己做主”的冲动,但她发展出的种种不良自动思维,如“怎么能生妈妈的气”,“怎么能不听父母的话”,等等,令她无法接受这种冲动。
咨询到最后,文文明白,她现在要做的,就是释放自己的自主冲动,从现在起为自己而活。
文文是幸运的,她没有被包办型溺爱摧毁。袁荣亲说,这是因为她一直学习很好,所以在父母的高溺爱和高要求之间一直保持着平衡,但很多孩子就没有这么幸运,他们最终成了包办型溺爱的牺牲品。譬如,美国心理学家华莱士在他的著作《父母手记:教育好孩子的101种方法》中提到了这样一个例子:
一位母亲为她的孩子伤透了心,她不得不去找心理问题专家。
专家问,孩子第一次系鞋带的时候,打了个死结,从此以后,你是不是不再给他买有鞋带的鞋子了?
夫人点了点头。专家又问,孩子第一次洗碗的时候,打碎了一只碗,从此以后,你是不是不再让他走近洗碗池了?夫人称是。专家接着说,孩子第一次整理自己的床铺,整整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你嫌他笨手笨脚了,对吗?这位母亲惊愕地看了专家一眼。专家又说道,孩子大学毕业去找工作,你又动用了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为他谋得了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位。这位母亲更惊愕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凑近专家问:您怎么知道的?
专家说,从那根鞋带知道的。
夫人问,以后我该怎么办?专家说,当他生病的时候,你最好带他去医院;他要结婚的时候,你最好给他准备好房子;他没有钱时,你最好给他送钱去。这是你今后最好的选择。别的,我也无能为力。
很多孩子都有过追星的经历,有的甚至很极端,比如曾经疯狂追刘德华的杨丽娟这个事例很典型,杨丽娟很可能就是包办型溺爱的牺牲品。她可能在学校或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挫折,自己不能解决,而父母也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帮她解决。于是,她就躲在幻想和白日梦中,以逃避探索世界的乐趣、责任与挫折。
袁荣亲说,0~1.5岁的孩子,最重要的是培育安全感,1.5~3岁的孩子,最重要的是培育他们的自主能力。但可惜的是,许多包办型溺爱的父母,他们养成了在孩子0~1.5岁时为孩子解决一切问题的习惯,现在也为孩子包办一切。譬如,孩子要去拿一个十米外的玩具,他们不忍看着孩子蹒跚学步的样子,于是自己大步流星走过去,把玩具拿来递给孩子。看起来,他们做了件爱孩子的好事,但实际上,他们剥夺了孩子自主探索的机会。
华莱士将溺爱称为孩子成长道路上的“一个非常温柔的陷阱”。他描绘说:
“这是那些过分庇护孩子的父母辛辛苦苦亲手挖掘的。掉进陷阱里的孩子,由于被剥夺了犯错误和改正错误的权利,也失去了长大成人的机会。”
1.5~3岁期间,对孩子来讲,父母仿佛是全知全能的,孩子有什么需要,他们仿佛都可以轻松满足。但是,对于16岁的女孩,她的需要,父母就很难再满足了。父母不能替她学习,不能替她处理班级的人际关系,也不能替她发展创新能力……这个时候,受惯溺爱的女孩就会惊恐地发现,原来有太多的问题她不能处理。于是,她陷入无法面对自己的自卑。这个时候,她可能就会幻想一个更“全知全能”的新“父母”,期望他能溺爱自己,并化解她现在的所有生活难题,就像原来的父母在1.5~3岁时帮她化解一切难题一样。
这,可能是杨丽娟迷恋刘德华12年的心理机制。
包办型溺爱的父母不只剥夺了孩子自我探索的机会,实际上,他们对孩子的真实感受也常视而不见。他们习惯把自己的感受投射到孩子的身上,却以为那就是孩子的真实感受。他们这样做,会导致孩子严重不信任自己的感觉,令他们不从自己的身上认识自己,而是从别人对自己的定义中寻找答案。结果就是,他们迷失了自己。
“背叛自我就是背叛天性,”帕萃丝·埃文斯在《不要用爱控制我》一书中写道,“如果我们总‘接受’别人对自己的定义,就会相信他们的评价更真实。通过别人的观点来认识自我,这种从外在因素认识自我的逆向方式,只能使对自我的认识更加模糊。”
埃文斯在书中提到了这样一个例子:
有一天,我和朋友正在一家咖啡馆喝咖啡。贝蒂女士和她七岁左右的女儿苏茜一起走了进来。
她们看着玻璃柜里的各种冰淇淋。“你要哪种冰淇淋?”贝蒂问女儿。
“我想要香草的。”苏茜说。
“有巧克力的。”妈妈说。
“不,我要香草的。”
“我觉得巧克力的更好一点。”
“不,我就要香草的。”
“你不应该要香草的。我知道你喜欢巧克力的东西。”
“我现在就想吃香草的。”
“你怎么这么倔,真够怪的。”贝蒂说。
在这个对话过程中,妈妈一直试图否认女儿的感受、女儿的判断,而试图将她自己的判断强加在女儿头上。她这样做,无疑是在告诉女儿,你内心的想法,你自己的选择,你自己的判断,是错的。她所谓“倔”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的感受,我才知道,但你居然不承认。
妈妈这样做,其实是在将她自己的“内在的小孩”投射到女儿头上。看起来,她是在溺爱女儿——让她吃冰淇淋,实际上,她对女儿的真实存在视而不见。
有谁能比我们更清楚自己的感受呢?
荣伟玲说,她也是这样对待同事的儿子的,她虽然问过他喜欢吃什么,但每次买糕点的时候,她还是倾向于买自己喜欢吃的。至于带女儿逛糖果店、糕点店的那种憧憬,更是典型的投射心理——看着虚构的女儿吃妈妈喜欢的糕点和糖果,妈妈满足了,实际这个虚构的女儿就是荣伟玲的“内在的小孩”,也就是她自己。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有溺爱行为的父母,其实并没有真正站在孩子的立场上,他们不懂得孩子真正需要什么,也并不真正关注孩子的成长需要,甚至都没有兴趣去了解孩子的真实感觉、真实想法,他们只想把孩子塑造成他们心目中小孩的形象,而这会让真实的孩子丧失自我。对于这样的孩子而言,爱是一种令人窒息的枷锁,文文的案例证实了这一点。
在冰淇淋的例子中,女儿一直在坚持自己,她之所以能这样做,很可能是她身边有一个人,可能是爸爸,也可能是其他重要的亲人,能看到并接受她自己的真实感受,而且鼓励她坚持自己的判断。否则,她早早就放弃了真实的自我,接受妈妈给她的安排了,也就是,放弃香草冰淇淋,而选择妈妈提议的巧克力冰淇淋。
不是自己的真实感受却要被别人说成是自己的感受,这不是很荒唐吗?有谁能比我们自己更清楚自己的感受呢?
然而,在习惯了包办型溺爱的父母看来,他们才知道孩子的感受是什么,而孩子自己却不知道。譬如,妈妈坚持让女儿学了十年钢琴。但是,上高中后女儿放弃了,不再弹钢琴了,而且告诉妈妈,她不喜欢弹钢琴,也不喜欢她的老师。
但这个妈妈却认为,女儿肯定喜欢弹钢琴,要不怎么能弹十年呢。而且,她也一定喜欢老师,要不老师凭什么喜欢她。
这是很多家庭一个习惯性的悖论:好像除了孩子自己,别人都知道你是谁,而你自己却不知道你是谁。
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他成为他自己的过程,爱是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我们给孩子提供什么样的爱,孩子就以适应这种爱的方式成长。
真爱以孩子的成长需要为核心,在孩子不同的发展阶段给予他不同方式的爱,0~1.5岁期间,给予孩子无条件的爱;1.5~3岁期间,尊重孩子自主的探索,但又在孩子需要帮助时出现在他面前……这种以孩子的成长需要为中心的真爱会让孩子成为自爱、爱别人、有鲜明的自我意识、有健康的自主人格和高度创造力的人。
与真爱对应的是溺爱。这看似是自我牺牲的爱,其实是懒惰的爱。0~1.5岁期间,父母以孩子为中心,他们怎么爱几乎都不会犯错。但到了1.5~3岁,他们仍然这样做,甚至直到孩子成人了,他们也仍然一成不变地以这种方式去爱他。最终,这会导致毁灭性的结果。要么溺爱下长大的孩子缺乏自我,他们只是包办式父母的简陋复制品;要么他们的自我无限膨胀,内心中只有自己,没有别人,并最终成为别人的噩梦。
特别重要的一点是,溺爱常常是强加,也即父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孩子头上,并将之视为爱。孩子感觉到被否定了,但他却无法清晰地意识到这一点,因为父母和别人都觉得这是爱。譬如,孩子说,我吃饱了,大人说,你正长身体,多吃点。吃饱的感觉很好,但吃撑的感觉就很不好。我们整个社会都将溺爱说成爱太多,孩子需要很强的自我才能意识到,他其实是被伤害了。
所以说,溺爱是陷阱,实际上,溺爱的父母是在满足自己的需要,但它却披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外衣,而变得仿佛不可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