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敌困之。剥,不利有攸往。
对弱小的敌人,要包围起来歼灭。零散小股敌人,虽然势单力薄,但行动自由,诡诈难防,因而不利于急追远赶。
战国后期,秦国攻打赵国。秦军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北)受阻。长平守将是赵国名将廉颇,他见秦军势力强大,不能硬拼,便命令部队坚壁固守,不与秦军交战。两军相持四个多月,秦军仍拿不下饭长平。秦王采纳了范雎的建议,用离间法让赵王怀疑廉颇,赵王中计,调回廉颇,派赵括为将到长平与秦军作战。赵括到长平后,完全改变了廉颇坚守不战的策略,主张与秦军对面决战。秦将白起故意让赵括尝到一点甜头,使赵括的军队取得了几次小胜。赵括果然得意忘形,派人到秦营下战书。这下正中白起的下怀。他分兵几路,指挥形成对赵括军的包围圈。第二天,赵括亲率四十万大军,来与秦兵决战。秦军与赵军几次交战,都打输了。赵括志得意满,哪里知道敌人用的是诱敌之计。他率领大军追赶被打败了的秦军,一直追到秦壁。秦军坚守不出,赵括一连数日也攻克不了,只得退兵。这时突然得到消息:自己的后营已被秦军攻占,粮道也被秦军截断。秦军已把赵军全部包围起来。一连四十六天,赵军绝粮,士兵杀人相食,赵括只得拼命突围。白起已严密部署,多次击退企图突围的赵军,最后,赵括中箭身亡,赵军大乱。可惜四十万大军都被秦军杀戮。这个赵括,就只会“纸上谈兵”,在真正的战场上,一下子就中了敌军“关门捉贼”之计,损失四十万大军,使赵国从此一蹶不振。
古人按语说:捉贼而必关门,非恐其逸也,恐其逸而为他人所得也;且逸者不可复追,恐其诱也。贼者,奇兵也,游兵也,所以劳我者也。吴子曰:“今使一死贼,伏于旷野,千人追之,莫不枭视狼顾。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是以—人投命,足惧千夫。”追贼者,贼有脱逃之机,势必死斗;若断其去路,则成擒矣。故小敌必困之,不能,则放之可也。
关门捉贼,不仅仅是恐怕敌人逃走,而且怕它逃走之后被他人所利用。如果门关不紧,让敌人脱逃,千万不可轻易追赶,防止中了敌人的诱兵之计。这个贼,指的是那些出没无常、偷袭的游击队伍。他们的企图,是使对方疲劳,以便实现他们的目的。
兵书《吴子》中特别强调不可轻易追逐逃敌。他打了一个比方,一个亡命之徒隐藏在旷野里,你派一千个人去捉他,也会十分困难,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怕对方突然袭击而损害自己。所以说,一个人只要是玩命不怕死,就会让一千个人害怕。根据这个道理推测,敌军如能脱逃,势必拼命战斗,如果截断他的去路,敌军就易于歼灭了。所以,对弱敌必须围而歼之,如果不能围歼,暂时放它逃走也未尝不可,千万不可轻易追击。
关门捉贼,是指对弱小的敌军要采取四面包围、聚而歼之的谋略。如果让敌人得以脱逃,情况就会十分复杂。穷追不舍,一怕它拼命反扑,二怕中敌诱兵之计。这里所说的“贼”,是指那些善于偷袭的小部队,它的特点是行动诡秘,出没不定,行踪难测。它的数量不多,破坏性很大,常会乘我方不备,侵扰我军。所以,对这种“贼”,不可放其逃跑,而要断他的后路,聚而歼之。当然,此计运用得好,决不只限于“小贼”,甚至可以围歼敌主力部队。
封锁敌人,既可以直接进行,也可以通过间接途径。为了达到间接封锁的目的,要全面掌握敌人所处的真实情况。任何可能的藏身之处都不能放过,并要切断敌人与外部世界的信息渠道和物资补给。尽量破坏敌人可能利用的一切机会,使其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无法采取任何行动。
关门要么视情况立即进行,不使变得多疑的贼还有机会迅速逃跑;要么晚一点,等贼窃物在手后,来个人赃俱获。关门也可闪电般进行,让贼的脚来不及伸出门缝。然而关门也可以不声不响地慢慢进行。
倘若公开大声关门,被关起来的贼因此有可能在心理上产生动摇,恐惧加大,很可能就会束手就擒。倘若悄悄地关上门,可以避免突然反抗的危险。只要贼误以为门还是开着的,并确信他还有逃脱的可能,就会阻碍他产生不顾一切反抗的意志。关门捉贼的目的是抓贼。《孙子兵法》曰:“五则攻之。”如果我方很强,只要敌人因门被锁住而惊慌失措,无法振作起来采取什么反抗措施,就可以捕获他。也可以让贼四处碰壁,用这种办法使其疲劳,然后抓住他。在军事冲突中,实施长久包围的另一个动机可能是:有意等到与外界失去联系的敌人发生混乱,以便轻易战胜他。若被围困的敌人如困兽犹斗,可以另想办法诱敌上钩,以便不费多大力气就能抓住他。“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是大将班超于公元73年在一次大胆的夜间偷袭前所说的名言,后发展成为成语,其意为:有的时候,尤其是在军事冲突中,人们不能回避直捣敌“巢”。若不是立即进行大胆奇袭,就应当遵循《围棋十诀》中的第二个秘诀:“入界宜缓!”
如果有必要的话,应该借助信息(如反客为主)了解敌情,对敌方领地进行探测,以防危险。准备好一条退路是绝对必要的,如果我方被包围,敌人突然打开一条可以撤退的通道,作为被围部队的指挥就应当阻断这一可能的逃路,以保证部队拼死作战。这是杜牧在注释《孙子兵法》时提出的建议。
在销售中,使用关门捉贼与上屋抽梯都是切断客户的退路以便达成交易。但与上屋抽梯阻断客户借口不同的是,关门捉贼是在谈判时阻断客户周围所有的后路。关门捉贼中的客户自愿进入“虎口”,而上屋抽梯中的客户要被诱进虎口。实施关门捉贼是在自己占据优势的前提下,让客户束手就擒,顺利签约。
农民企业家的谈判智慧
某大理石厂李经理到一个建筑公司寻求合作,建筑公司总经理和技术人员到大理石厂进行了实地考察,认为原材料质地优良,非常满意,这种大理石经过精加工品质甚至能够代替从意大利进口的大理石,而价格却只有进口大理石的一半。
建筑公司将这种大理石样品发给了客户的项目总监,对方十分满意,因此敲定了合作协议。回过头来,建筑公司又与大理石厂就一些问题进行了最后的谈判。建筑公司公关部长给董事长提出建议,要求谈判时将价格压低一些,那本公司的建筑成本将大大降低,而且,经分析,大理石加工厂会同意的,因为这么大的买主他们哪里去找呢?在建筑公司看来,大理石加工厂的这个农民企业家好像在他们的掌握之中,所以可以任意提出条件,甚至不用谈判,只由建筑公司单方决定也无妨。
谈判时间到了,在谈判桌上,建筑公司首先提出大理石的价格问题,很显然,价格较低。加工厂李经理说:“完全依贵公司的建议。”谈判似乎利于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总经理心中正暗自高兴,以为谈判已成定局,价格决定了,其他问题似乎都好解决了。但此时,加工厂李经理突然说:“价格依你方,但我厂有一个要求不知你们能否同意?”总经理说:“有何要求,请提出来。”李经理说:“我厂想入股贵公司。”总经理听后吃惊地睁大眼睛,他没想到对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当即拒绝了。可李经理说:“入股贵公司是我们出售大理石的唯一条件,否则,大理石我们一块不卖。”建筑公司听后很生气,第一次谈判就这样结束了,双方未达成协议。
但建筑公司如果不购买该厂的大理石,还要购买进口的高价大理石,成本增加了,对客户那里也无法交代。这样,建筑公司被逼得进退维谷,没有退路,只好第二次与大理石加工厂进行谈判,大理石加工厂再次提出入股市建筑公司的条件。为了不再进口高价大理石,降低建筑成本,建筑公司别无选择,只好同意了加工厂的条件,双方达成了协议。大理石加工厂入股市建筑公司,市建筑公司也以较低价格购到国内可替代进口的大理石。
利用断货强力销售
一对买瓷砖的年轻夫妻在建材城走了一圈后,又回到了销售员小刘的建材店。他们上午过来时,在这里看好了两款产品,只是嫌价位高,没能谈拢。
这次他们一进来就冲着上午看好的那两款产品直奔而去,小刘赶快跟了上去。男顾客一开口还是和小刘谈价位的事情,但他们上午已经把价位降到最低了,没有了再降的空间。所以,小刘决定不再跟他们谈价格,而是把他们请到休息区,对他们说:“您们先休息一下。我先查一下库存,确保了有货,我们再谈好不好?”
小刘走到前台,随手翻了一下库存,对前台的同事挤了一下眼睛,说:“这一款不是还有20来箱吗?怎么没有了呢?”
前台的同事说:“20分钟以前有一位顾客叮嘱让我们留货,在留货单上可以看到。”
男顾客显然听到了我们的谈话,他一下子站起来了:“不会吧?”
这时候,前台的同事告诉小刘:“刚才那个客人让留货20箱,但是他没有交定金,另外,他说要回去拿平面图,我估计他用不了那么多的。”
男顾客插话说:“既然没交定金,那就不算订货,我这里有平面图,你看看需要多少砖,我现在就交定金。”
前台的同事看看小刘,脸上显出为难的样子。
女孩子马上从包里拿出钱说:“哎呀,就这样了,快给我们算算吧。”
小刘依然没接她的钱,继续问前台的同事:“公司下批订货是什么时候?”
同事告诉小刘,他刚写了单子,新货估计要10天可以到。
“这样应该可以,”小刘一边接过来女顾客的定金,一边对同事说:“能不能先给他们开,新货来的时候,再给那个客户,毕竟还没交定金嘛!”
小夫妻的眼睛都盯着小刘的同事,同事只好说:“就这样定吧,到时候我负责给那个客户解释,再说了,现在还不知道面积,他十天之内肯定铺不上砖的。”
小夫妻欢天喜地地走了,一笔订单就这样敲定了。
利用环境取得主导权
一个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比在其他的环境中更具说服力。心理学家将此称作“居家优势”。对于日常谈判活动,同样应该争取这种“居家优势”。最好选择在自己的地点与对方进行谈判。这是因为:
第一,谈判对手处于客人的位置,出于对主人尊重的考虑,不至于过分侵犯主人的利益。
第二,在己方或自己熟悉的地方谈判,可以使自己很快地进入角色,容易发挥正常、谈吐自如。
第三,作为谈判的东道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控制谈判的议程、进程、气氛。
第四,将谈判地点选在己方可以给对方一种心理上的压力。正因如此,一个精干的外交家会尽量选择在他自己的办公室举行会晤。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议和,法国前总理克利蒙梭坚持把谈判地点设在法国凡尔赛宫,其用意想必也是如此。
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环境作为谈判地点,这是众多谈判高手的心得。因这样可使谈判者在第一时间就掌握了主动。
作为一个以进口资源为主要发展手段的岛国,日本的钢铁和煤炭资源是相当匮乏的,而澳大利亚的钢铁和煤炭资源则相对要丰富得多。由于要发展自己的工业,日本非常希望能够从澳大利亚购买到足够的钢铁和煤炭。而由于资源方面的绝对优势,澳大利亚从来都不愁找不到好的贸易伙伴。按照正常的道理,日本人的谈判筹码要比澳大利亚人少得多,应该处于弱势地位。澳大利亚是占有绝对的优势和主动的。但是,由于日本人在谈判环境上大做手脚,反而将自己的劣势很好地隐藏了起来,倒是原本占据主动地位的澳大利亚商人最终败在日本人的手里。
日本人在谈判前充分考虑并分析了对方的各种情况和特点。他们深知澳大利亚商人过惯了富裕和舒适的生活,对日本的生活环境和习惯很不适应,而且根据澳大利亚人的习惯和做法,他们一般都比较谨慎小心,又特别讲究礼仪,不会过分侵犯东道主的权益。根据这些情况,日本人有意识地把谈判地点设在本国,邀请澳大利亚商人到日本去进行生意谈判。澳大利亚商人当然不好拒绝,就动身前往日本进行双方之间的直接对话。
结果澳大利亚商人正好中了日本人的圈套。由于环境方面的不适应,澳大利亚商人在饮食、语言、风俗习惯等各方面都相当被动。他们一到达日本,就表现出拘谨和急躁的不安情绪。没过几天,就着急地想回到澳大利亚别墅的游泳池、海滨丛林以及自己妻子儿女的身边去,表现出对谈判环境的很不适应。
澳大利亚商人的这些不适应正是日本人所预料和期望的,因此他们在谈判过程中相当得镇定自如,不仅态度温和,不急不躁,而且在价格方面和对手展开拉锯战,紧紧咬住自己的价格丝毫都不让步。在谈判过程中,日本方面的这种主动和顽强完全控制了急躁不安的澳大利亚商人。日本人占据了谈判的主动权,而所谓的资源短缺,和澳大利亚人的资源优势等统统消逝了。双方在谈判桌上的相互地位发生了180度大转弯。经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日本方面仅仅以相当小的经济代价做“诱饵”,就把澳大利亚这条超级大鱼顺利捕获了。最终日本人取得了按照常规难以得到的巨大利润。
在日本人与澳大利亚商人的谈判中,日本方面之所以能够轻松取得极大的成功,关键在于他们事先充分研究了对手的特点和生活习性,在谈判环境上大做文章,将对方置于一个极不舒服的环境中进行交涉和谈判,而澳大利亚人碍于情面又不好拒绝,只得被日本人牵着鼻子走。他们在极不熟悉的环境中和对手谈判,同时又受到思乡思亲的情绪干扰,最终轻易就放弃了自己的优势和主动权,被善于投机取巧的日本商人钻了空子,使一次原本相当有把握的谈判变成了失败之旅。
巧妙地利用环境,最终取得谈判的主动权,这是日本人的聪明之处。选择自己熟悉的环境,使对手处于客人的身份,对手就会觉得拘谨,不会过分侵犯主人的利益。其次,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谈判,比较有利于自己水平的正常发挥,更容易进入角色,而不必花时间去适应环境。相反,对于处于客人位置的对手来说,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一切都不适应,这在心理上就给自己带来了阴影,从而不利于水平的发挥。
掌握反向提问技巧摆脱被动
价格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利润的多少,而利润是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重大问题。利润只有在企业产品卖给客户时才能体现出来,因此,价格的高低是衡量一次推销活动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之一。
价格谈判中,推销方想以最高的价格卖给客户,而客户则想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所需的产品。这样双方在价格上有时会经常出现僵局,当谈判进行到一定程度后,卖方可首先要价,而买方不是马上递价,却向卖方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买方在卖主的回答中寻找可能出现的机会,为讨价还价做准备。这就是所谓的反向提问技巧。
通常情况下,客户所提出的问题大多数与杀价有关,诸如以下九种:
①如果我方提供一些你们急需的原料、工具或其他机器呢?
②如果我方加大订货量或减少订货量呢?
③如果对你方这几种产品我方都订货呢?
④如果我方买下你方的全部产品呢?
⑤如果我方向你方长年订货呢?
⑥如果我方以现金支付、迟付或分期付款呢?
⑦如果在淡季我方仍然向你方下订单呢?
⑧如果我方向你方提供技术力量呢?
⑨如果我方自己去提货,免除你方那些服务项目呢?
客户提出上述九个比较尖锐的问题,推销员稍有不慎,任何一个问题都可能使卖方暴露意图或卖方对价格的态度。所以,卖方慎重对待他们的每一个问题,不能随便答复对方,以免使对方抓住破绽使自己陷于被动地位,或者将双方引入讨价还价的境地之中。
推销员针对客户要价后的反问,回答时一般应遵守下述原则:
①不要对客户的设问立刻做出估价。
②分析对方设问的真正原因,不要被其大批量或小批量的订购而诱惑住。
③以对方先确定订货量为条件再行报价。
④回避问题,拖延时间,为报价做好准备。
⑤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球”再踢回去,提出种种附加条件请对方考虑。
因此,反向提问法是处理价格问题的一种途径与重要技巧。
三种行之有效的还价方法
在谈判中,讨价还价是在所难免的,因此销售员要熟练掌握一些有效的还价方法。
(1)吹毛求疵还价法
这种方法经常被客户用于讨价还价之中,所以销售人员必须要吃透这一点。客户通常会利用这种战术来进行讨价还价。他们往往先是再三挑剔,接着又提出一大堆的问题和要求。这些问题有些是真心的,有的只是虚张声势。
经过如此艰苦地讨价还价之后,售货员作了让步,他向其上司交代时,说自己只作了极小的让步,并说这种让步是有理由的。售货员往往把客户刚才的抱怨作为自我辩解的理由。
换个角度来说,若你是卖方时,又该如何抗拒这种吹毛求疵的战术呢?
①必须很有耐心。那些虚张声势的问题及要求自然会逐渐地露出马脚来,并且失去影响力。
②遇到了实际的问题,要能直攻腹地、开门见山地和买主私下商谈。
③对于某些问题和要求,要能避重就轻或视若无睹地一笔带过。
④当对方在浪费时间、节外生枝,或作无谓的挑剔或无理要求时,必须及时提出抗议。
④向买主建议一个具体且彻底的解决方法,而不去讨论那些没有关系的问题。
(2)故意出假价还价法
故意出假价的目的在于消除竞价,排除其他对手,使自己成为唯一的交易对象,可是一旦销售方要卖给他时,他便开始削价了。
例如,销售员小陈想以5000元的价格卖掉一套组合柜。他在报纸上登了广告,使得几位有兴趣的买主来看货,其中有位出价3600元,并且预付了100元的定金,小陈也接受了。他不再考虑其他的买方,只等对方开出支票,完成这桩交易。可是一直等了一周不见动静。买主终于来电话了,对方很遗憾地说明,由于妻子不同意,实在无法继续完成交易。同时,他还提到他已经调查并比较过一般的组合柜,这套组合柜的实际价值只有3300元,何况……小陈当然会非常生气,因为他已经拒绝其他买主。接着他会开始怀疑,也许市面上的价格不像对方所说的那样,同时他又不愿意一切从头开始——再去登广告,再和买主接洽以及再做那些零碎的事情。结果也一定会以少于3300元的价格成交。
由此可见,出假价是一种通常被认为不道德的购买策略。那么,如何防备对方施诈呢?
①要求对方预付大笔的定金,以免他轻易反悔。
②你自己先提出截止日期,逾期不候。
③对于条件过于优厚的交易,要保持怀疑的态度。
④在交易正式完成之前,保存其他买主的名字和住址。
(3)最后出价法
这种方式是以“这已是最后的出价”或者“这是最低的价钱”的说法,来给对方施加压力,以使对方接受你的价格的一种报价技巧。
“这已是最后的出价”听起来似乎已没有任何回转余地了,其实不然,你可以婉转地表示下述意思:使他听起来像是最后的决定,但在必要时,又能允许你有风度地让步。其中的操作要诀,便是要找出使这句话能说得模棱两可的办法。
举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你是一个买主,想告诉卖主说:“这张支票是我对于房子和家具最后的出价,我给你四天的期限,倘若你还是不能决定接受,便可以把支票撕了然后再通知我一声。”
买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谈话语气表达自己的企图和许诺:
①这是我对房子最后的出价了。即使包括了室内的设施和院子,我也只能出这么多了。
②我给你四天的期限,倘若你还是不能接受我的出价,打电话给我。
③我给你四天的期限,倘若你还是不能接受我的出价,我再和你联络。
④如果四天之内你不通知我,这笔交易就告吹了。
⑤如果四天以内你仍不接受我的出价,我将要购买另一栋房子。
⑥如果四天以内你仍不接受我的出价,我们仍然是朋友。
⑦如果四天之内,你仍不能接受我的出价,撕掉支票,祝你好运,把这件事忘了吧!
⑧支票将在四天后截止,所以你有充足的时间考虑。
上述每句话都是在企图表达某种许诺,同时也为自己留下了回旋的余地。关键在于把握好分寸感,出言得当。
“最后出价”能够帮助也能够损害到你讨价还价的力量。假如一个人所说的话不被人采纳相信,谈判的气势也就被削弱了。遣词用句的使用和伺机而行,对于这个策略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如果有人向你表示“最后出价”,不要轻易相信,以下建议会给你帮助:
①仔细倾听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他可能正在闪烁其词。
②假如能达到你的目的,必要时,佯怒含嗔也是可行之法。
③让他知道,如此一来就做不成交易了。
④考虑是否要摆出谈判的样子,来试探对方的真意。
⑤假如你认为对方将要采取“最后出价”策略时,不妨出些难题,先发制人。
谈判绝不轻易松口
“讨价还价”确实是销售工作中司空见惯的一个环节。有时,我们提供的是优质服务和优质产品,不想通过降价来取胜,所以在面对客户压价的要求时,要以坚定的口气,心平气和地对客户说明不降价的理由。
坚定立场,其实是建立在自己的实力基础上的。只要拥有强大的实力或者把握着正义的方向,任凭对手再怎么强横、咄咄逼人,最终还是逃不出你的手掌心。
下面就介绍几种方法。
(1)针锋相对法
即谈判者针对对手的要害,以尖锐有力的论据揭露对方的言论或者行为实质,打消对方的嚣张气焰,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力的地位,进而达到战胜对方的目的。使用这种谈判技巧,也需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有很强的针对性,要击中对方要害。如果你所列举的证据不具有针对性,不能切中要害,就谈不到针锋相对的问题,也就达不到阻止对方攻势,维护己方经济等利益的目的。其次,使用针锋相对的谈判技巧还要求提出的论据要尖锐有力,或摆事实,或讲道理,无可辩驳,方能站得住立场,居于有利地位。最后,使用针锋相对的技巧,还要注意谈判的性质和场合。在较具合作性的谈判类型中,使用针锋相对的技巧要特别慎重,以免弄巧成拙。
(2)以牙还牙法
为了争夺利益,谈判各方除了针锋相对、唇枪舌剑之外,往往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有利于己方的谈判技巧和方法,甚至不惜以说谎、阴谋诡计、人身攻击等一些不合理、不道德的伎俩来达到目的。假如碰到这种对手,你可以选择忍耐和沉默,也可以进一步采用更为有力的技巧和方法。那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应用这种谈判技巧的关键就是对方用什么手段和方法对付你,你就用什么手段和方法来对付他们。如果对方抬高要价,你就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对方搞欺诈,你也如法炮制;如果对方向你发出威胁,你也用威胁回敬他;如果对方拒不相让,你也固执己见;如果对方故意拖延,你也跟着他打持久战……
这种谈判技巧是在谈判双方充满竞争和对抗的情况下,用来对付对手的一种极端的谈判技巧和方法,具有明显的竞争性和对抗性。它是遏制对方进攻、扭转对方态度、改变对方谈判要求的强有力的技巧和方法。因此它能在充满竞争和对抗的谈判中发挥作用。但是,正因为如此,以牙还牙的谈判方法并不适用于那些较具有合作性的谈判。在具有高度合作性的谈判中,谈判参与者应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谦让,以德报怨,使双方都成为谈判的胜利者。
(3)当仁不让法
也就是把人和问题分开。对人要软,要客气,要尊重,而对问题则要硬。在涉及原则性的问题上要当仁不让,寸利必争。使用这种谈判技巧也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当仁不让的技巧是针对事件,针对谈判原则和内容的,而不是针对谈判的参与者的。我们所看到的虽然总是谈判者坚持和操纵着谈判的原则和内容,但谈判者并不是就是谈判的事件本身。我们应该认为谈判者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来的,是“使者”,而非敌人。第二,在谈判中要做到当仁不让,就必须持有充足的理由,而且保证你的理由能够充分说服对方。否则,如果你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耍无赖,不但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更糟。第三,使用当仁不让的谈判技巧和方法需要谈判者的意志和毅力。任何一方都希望对方做出最大的让步,己方得到最大的好处,为此有的谈判者不惜使用各种方法,以达到其目的。如果谈判者没有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就会给己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就会使自己本该拿到的利益付之东流。
(4)事实对抗法
事实胜于雄辩。如果你想在谈判中取得主动地位,击败对手,赢得谈判的胜利,尽可以向对方实施各种各样的、形形色色的谈判技巧和谈判方略。但是,最有效的武器莫过于事实——对己方有利,对对方不利的事实。只要你掌握了大量的这种事实,并用于作为你谈判的论据,任何强有力的对手,都会拜倒在你的更为有力的、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所以,事实对抗的谈判技巧和方法,是用来击败对手,在谈判中取得胜利的极其有力的谈判技巧和方法。那么当对手提出对你不利的事实相对抗,你该如何应付呢?
首先,你要对事实的对抗有一定的认识。在谈判事实中,都存在着对己有利的事实,同时也存在着对己不利的事实。任何谈判都没有例外。因此,在谈判过程当中,谈判者要既能看到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又要敏锐地观察到对己不利的事实,以便对方提出对己不利的事实时,不会感到束手无策。
其次,应该针对对方提出的对己不利的事实,针锋相对地提出对己有利的事实加以反驳。对方说你的产品价格比同类产品高,你就可以反驳说自己的产品质量比同类产品好,等等。
再次,为了维持长期的合作关系,谈判者应该公正、坦诚地正视己方的不利事实,然后再提出对己方有利的事实,使对方感到你对谈判的诚恳态度,并进而产生信任感。这种谈判技巧,往往比那种一味掩饰对己方的不利事实,刻意夸大对己方有利的事实的做法要高明得多。特别是对于比较熟悉己方情况的谈判对手来说,尤其会对谈判产生有利的影响。这种技巧不但适用于竞争性很强的谈判,对于高度合作性的谈判,也能够起到促进谈判成功的作用。在高度合作性的谈判中,事实根据也能够比其他的方法更能吸引合作者。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纵使你把你的产品吹得天花乱坠,也没有铁一般的事实更具说服力,更具谈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