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儿童来讲,手的运动是其自身劳动的本能,也是其第一次的展现,倘若成年人不能理解这点,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成年人就会给儿童带来许多不该有的阻碍。成年人往往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判断和制定行动的方案,往往会通过捷径用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行动来达到目的,就是所谓的“最大效益法则”。因此成年人在看到儿童正在努力完成成年人认为是非常幼稚且很容易完成的事情时,就会试图帮助儿童去完成,成人经常表露出对儿童做这样毫无意义的事情的不解和奇怪。例如:当一个儿童发现桌布斜了,他就会想桌布应该怎样铺,并且尝试用自己记忆中的方法把它铺整齐。虽然做得很慢,但是却投入全部的精力和热情去做,并一直把桌布铺平才罢休,对这个发展阶段的儿童来说,这是一种让人非常兴奋的行动。即便没有成人帮助,儿童也能通过自己努力把事情做好。
当儿童尝试自己穿衣服的时候,成年人往往没有为孩子的这种正确举动高兴,反而认为孩子穿得慢而且穿得不好,这样的想法完全是画蛇添足。儿童在非常投入和高兴地做着可以促进发展的活动时,成年人就会打断其行为替他动手去做。对于强大的成年人来说,儿童只能是被动的,没有任何争辩的能力。同样,儿童在使尽浑身解数地脱衣服或者是梳头时,成年人也会去阻碍他们行动。儿童的每次尝试都会被大人阻止,而此时成年人显得会很生气,他们不仅认为孩子在做没用的举动,还很不理解儿童的节奏和做事方法。
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节奏,就像每个人的外貌一样,这是固有的特征。节奏并不能随便改变,我们往往会很高兴别人的节奏和自己的很相近,但是我们被迫去适应别人节奏的时候,就会显得非常别扭。例如:我们跟一个半身不遂的人一起走路时,我们看到他用颤抖的手慢慢地举起水杯喝水,并把水洒出来。当我们看到他蹒跚地走路,他的行动与我们灵活的行动产生鲜明的反差,这会使我们感到难受。于是,我们就会想尽办法用自己的节奏来取代他的节奏,给予他支持和帮助,使他从痛苦中摆脱出来。
成年人对儿童的做法也是如此,成年人主观地认为儿童在做笨拙的、没有效率的行动,于是擅加阻止,成人此时的行为就好像是在赶走一直令人厌恶的苍蝇,但又不想去伤害它一样。与之相反的是,成年人能够接受儿童强烈且快速的节奏行为,也可以忍受快速节奏所带来的对周围环境的干扰,此时,成年人会默然接受,因为这是他能够接受和理解的,对于儿童有意识的行为,成年人最终会加以影响,但是,对于儿童行动缓慢,成年人就会表现得忍无可忍,强加干涉。
成年人的这种做法不仅无法满足儿童最基本的心理需求,还会阻碍儿童主观意识的能动性,他们的做法是儿童成长过程中最大的阻碍。儿童的任性行为,比如他们不想要别人帮他洗澡、穿衣、梳头而号啕大哭,这是儿童在做抗争的表现,表明儿童想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帮助自己成长,但我们谁也没有想到,这种对儿童无用的帮助恰恰是阻碍其发展的根源,会带来非常严重的负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