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形成了国共一致对外的局面。共产党人在战争初期留下的空隙里迅速发展,开辟了大面积的敌后抗日根据地,随着占据地域的扩大,政权问题很快就提到了议事日程,中国共产党几乎没有理会国民党的限制,以最快的速度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敌后根据地政权。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当时主要还只能占据县以下的乡村,所以,共产党人所要建立的政权依旧和苏维埃时期一样,基本属于乡村政权。
抗战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实质上已经进入了一个新天地,国际派的失势,不仅意味着务实派的掌权和更加务实的策略的施行,来自苏联的指导和干预的失效,而且使得整个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摆脱了来自俄国的教条影响,在中国共产党的“延安时期”,没有等共产国际解散,中国共产党与苏联的关系基本已经进入了客气的礼貌的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对于苏维埃时期,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另起炉灶的一个阶段。虽然,另起炉灶并不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人已经抛弃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理想,但至少他们在苏联人眼里,已经具有了太多的“异端”的气息。在延安的苏联人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的看法,比来自国统区的参议员,甚至国民党人和美军观察员还要糟。当然,这里不听苏联的招呼固然是重要的原因,而中国共产党人从思想到实践越来越浓的中国化气息,也使得那些自命正统的苏联人难以接受。
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建立的各级政权,显然不像苏维埃政权那样,具有旨在推翻正统政府的反叛意味,在法统上还保持着与国民党政权的一致,但地位仍然十分暧昧,除了陕甘宁边区以外,几乎所有根据地政权都没有得到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正式承认。但是,由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基层政权却十分有效地行使着职能,有的地方经常存在既有国民党政权,又有日伪政权和中国共产党抗日政权的现象,常常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权最得民心,能最有效地控制地方,而国民党政权往往只是个空架子,甚至落得个被驱逐的境地,而伪政权只有在日军的武力下才能勉强维持。当时,在国民党统治区,所谓的大后方,国民党政府也曾力图通过强化保甲,加强宣传提高基层政权的效能,以支持残酷的战争,然而,直到抗战胜利,国统区的基层政权比起根据地来,简直可以说是有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对于日后国共之争而言,实际在抗战期间的军队和政权形象上,已然判出了高下。
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形象,引人注目者有二,一是清廉,二是民主。中国共产党虽然在红军时期已经搞了近十年的政权建设,但红色苏维埃政权的真实形象一直鲜为外界知晓,不唯国外对中国苏维埃是一头雾水(第一个访问红色区域的外国记者是斯诺,其时已经是1936年),就连国内城市里的中产阶级、市民和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也是茫然无知。可是,大家对于国民党政权尤其是基层政权到底是个什么形象却是十分清楚的,舆论对于国民党政权尤其是基层政权的批评主要有两点,一是贪污腐化,二是专制和不民主。当罩在中国共产党身上的迷雾终于被揭开时,他们抓住了时机,将一个与国民党基层政权全然不同的形象呈现在国人和世界面前,从而胜出了国共对抗的关键一局。
抗战前十年,中国的焦点问题一是救亡,二是农村的破产,而中国农村境况的恶化,首先是基层政权的恶化,这一点,连相当多的国民党人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
共产党人当然更清楚其中的玄机,要想在敌后的农村站住脚,首先就是要改变基层政权的形象。然而,抗战虽然实现了国共合作,但国民党根本就没有打算让共产党人拥有自己的政权,而共产党人却非要建立自己的政权不可,否则就真的成了“为国民党扛活”。建立自己的政权,苏维埃的形式是必然要抛弃的,就算是没有与国民党合作,在巨大的民族危机面前,苏维埃这种单一的阶级政权也难以适应需要。作为“先斩后奏”和“斩而不奏”的结果,抗日根据地基层政权从来没有放弃过国民党政权甚至地方军阀政权的法统,连建制也没有改动,根据地或者是区、乡、村,或者保甲或者编村和闾邻(山西村制),基本上都沿用原来的村制。但是,除了根据地创建初期由军队建立的准政权之外,重建基层政权的共产党人并没有简单地自上而下地恢复旧政权,将之换上自己人,对于他们来说,旧政权所要保留的仅仅是一个躯壳,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改变,才能适应抗战和自己的需要。为此,共产党人巧妙地抓住了两点,既作为对外的旗帜,也将之落实到具体的政权建设上。这两点一是作为三民主义分支的民权主义(民主),二是地方自治。显然,这两面旗帜是国民党人所无法反对的,前者是他们的立国之理论依据,而后者则是即使施行保甲制度也要加上的头衔,只不过,国民党人并没有将之付诸施行的打算。
共产党人在抗日敌后根据地所施行的民权主义和推行的地方自治,其核心就是民选政府。事实上,无论极力主张地方自治的西化知识分子还是始终没有放下地方自治招牌的国民党人,都无法否认实行民选是民权主义和地方自治的中心环节之一,所以,国民党中央政府尽管有一百个不情愿,但也不好明令谴责和讨伐这种自行其是的“非法之举”。
共产党人在根据地农村推行民选,先后经过几个阶段,最初的民选之举,主要是为了合法地选掉国民党政府系统的乡村政权的人员,和平地实现取而代之。当八路军和新四军进人敌后开辟根据地,控制了一些地区之后,虽然国民党的县级政权有的已经逃掉和溃散,可是由国民党政权加委的区、乡或者保甲长却还在,依旧把持着政权不放。显然,中国共产党不宜简单地以武力驱散或者改变政权人员,这样做有违统一战线的宗旨(在抗战初期,国共关系尚比较融洽的时候,更不宜如此),但是这些乡村旧政权又非更替不可。所以,共产党人就采取实行民选的办法改换政权面貌。在这里,民选就像共产党人自己说的那样,变成了一场“斗争”,不过是和平的斗争。
斗争的前提是共产党军队对该地区农村的实际控制,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众抗日团体对乡村的组织和整合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而斗争的砝码就是提倡政治清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凡是国民党政权加委的基层政权负责人,不是地方豪绅就是借此捞取好处的人,一般都有相当程度的贪污行为,尤其是在赋税的负担上面,绝大多数乡村负责人都会按清末民初以来的“传统”,让小户多负担,自己家和大户则少承担或者不承担,只要已经具有相当实力和人望的抗日团体打出反贪污反腐化的口号,民选基层政权的活动就很容易发动起来。最大的根据地晋察冀边区早在1938年3月就开展了民选村长运动,这个运动就是在反贪污斗争的旗帜下进行的。当时,晋察冀边区的共产党人还是以“战地总动员委员会”的名义行使权力的,打的是阎锡山的招牌,但是通过清算村账,清算不合理负担和鱼肉乡民的行为,一大批由阎锡山政府精心挑选的编村村长和村副倒了台。为此,大多数村庄都成立了清查账簿委员会,而共产党组织起来的农会在其中起了主导的作用。甚至在某些旧的县政府袒护原来的村长的情况下,村政权依然在共产党组织的农会组织的抵制中换了人,比如五寨县的县长将两个被农会驱逐的有贪污劣迹的村长对换,但两村的农会却能够“使两个村子同时拒绝贪官污吏的来临”。还有些村长因为贪污严重,被农会押送到县上,即使县政府将他们放了,可是却再没有了回村任职的可能。更普遍的是农民的请愿运动,成千的农民拥到县政府,非逼迫县政府实行民选撤换旧村长不可,在没有军队撑腰的情况下,即使是阎锡山的县政府,也只能顺应农民的要求。据统计,在1938年,晋察冀边区有8000多个村庄进行了民选村长的运动,参选公民占40%—50%,冀中边区有3128个村庄进行了选举和改选,占所属村庄总数的68%,没有实行民选的村庄,或者条件过于恶劣,或者已经由中国共产党合意的人掌了权。
由新四军李先念部控制的鄂豫边根据地也是这样,先由抗日团体出面发动,组织宣传队到各地宣传鼓动,甚至还演出“改选贪污保长的戏剧,内容就是保甲长贪污压迫老实人”。在对旧政权贪污行为的清算中,重点逐渐从反对个人行政过程中的贪污行为,过渡到他们借政权欺压良善(老实人),不合理负担这种“传统”,这种反对乡村不公的诉求,理所当然地会得到更多农民的响应。
当然,这种以道德诉求为旗帜的民选,有时也会遇到阻力,选不出共产党人想要的人选。鄂豫边区孝感地区有个村庄,保长很符合传统——是位有几十石田的地主的兄弟,资格相当老,也有一定的人望,在民选中,由于出席会议的大多数人对旧的保长怀有好感,所以,他再次当选。然而,经过再次发动,“那些吃了他的亏的中农和那些穷人,也就活动起来了”。认为这次选举不民主,要求再次改选,最强烈的理由就是每次负担钱粮,旧保长“他只是把那些有钱的人找到一块儿商量商量,钱和米都被派到我们这些没有钱的人身上和那些老实人身上”。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旧保长最终下了台。在这里,我们看到,分摊钱粮由“有钱人”开会商议定夺原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传统,现今居然变成了罪恶,民选政权意味着传统的精英把持权力的格局被以一种非革命的方式打破,一向处在最底层而且居多数地位的穷人,在直接管理他们的权力机构中有了位置。这个过程,在红军时期绝对是以暴力和革命方式完成的,而现在则以和平甚至半合法的方式进行。应该指出的是,在抗日根据地的初期,以这种和平的民选方式产生的基层政权,当权者基本上都是穷人,根据地的文件曾经非常自豪地宣称,“各乡普选完毕,许多从来不懂公事的工农分子”,成了乡长,许多一向为人瞧不起的,“今日居然来当保长了”。这种情况在其他根据地也普遍地存在。
用穷人政权取代旧政权,并不意味着共产党在敌后农村真正站住了脚。在抗战期间,敌后根据地所面临的局面甚至比在十年内战时期还要严峻,随着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侵华日军对敌后根据地和游击战的重视,根据地的基层政权承受了越来越大的压力,由于日军比当年“围剿”红区的国民党军队更强,装备更好,而且手段更毒辣和无所顾忌,所以,中国共产党对根据地民众的组织力和积极性依赖更多,换言之,共产党人只有动员起一场军民合一(实际上是不分军民),具有充分的民众创造性和积极性的战争,才足以应付现代化程度比自己高得多,又具有超强组织力和凶残本性的日军。显然,根据地初期建立的类似苏维埃似的乡村政权,是难以适应这种需要的,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在1939年1月关于村选举的指示信中说:“村政权之脆弱无力,不足以适应战斗环境担当战斗任务,在(民国)二十七年最末一次粉碎敌人围攻中,暴露的最为明显。”事实上,当日军进行大规模扫荡之时,大部分乡村政权都垮了。
根据地初期民选乡村政权的举措,虽然诉诸道德诉求借消灭乡村不公瓦解了旧政权,但并没有使新政权建立在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上。即使如官方统计数字所说,有近半数的农民参加了选举,所选出的“穷人政权”并不一定代表他们的真实意图。一方面,在战争初期的大动荡阶段,敢于出头参加抗日跟共产党干的人,自然以穷人居多,甚至是些乡村的流氓无产者,这些人在选举前,已经站到了农村社会的“面”上,在共产党人鼓动宣传民选时,这些人往往都是最先响应,而实际上当选的也多是这些活跃人士。村民们投他们的票,实际上还是出于某种政治惯性,背后则是深刻地对政治的冷漠,上面提到的晋察冀行政委员会的信,很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搞了村政权的民选,但实际情况是“民权尚未充分地运用,民众对于政权的冷漠态度至今还没有彻底地改变”。另一方面,尽管共产党人可以在宣传和实践中贯彻阶级路线,但由于几千年的积习,最穷的人,往往不是村里最有人望之辈,而且恰恰相反,就是穷人也未必看得起穷人,更不用说那些小有家资的中农了。
在这里,最令共产党人头痛的是农民对政治的冷漠,因为不打破这种冷漠,就无法应付残酷的战争。可是农民这种冷漠,却不是简单地靠政治宣传和民族主义情绪的鼓动所能打破的,甚至在边区第二次民选活动之后,一些地方的“老百姓对于‘村干部’的印象是:‘从前那一批人得势,今天是这一批人得势’”。他们依旧宛如台下政治的看客,冷漠地看着你方唱罢我登场,对他们来说,无论谁当政,他们只有麻木地服从,这种心态固然不会妨碍抗日政权的行使职责,但在日军打来以后,也容易促使他们变成日本人的顺民,这种状况,显然与动员全民抗战的目标相距甚远。要想将一向远离政治的农民拉到抗日阵营里来,使支援和参加抗战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仅仅靠民族主义的宣传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美国学者Edward Friedman等人基于冀中饶阳县五公村的调查所作的研究:Chinese Vllage,Socialist State(《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鉴于一些农村长期处于与外界缺乏联系的状态,在没有亲身感觉到异族侵略的切肤之痛之前,想要成功地动员起处于那些地带的农民投身抗日斗争,仅仅有宣传——无论力度有多大,是远远不够的。比如像平西山区的野三坡地区,长期与世隔绝,“农民还穿着明朝时代的服饰”,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到八路军进去的时候,还不知道天下已经是民国了,像这样的地方,任你说破嘴皮,恐怕也难以激发农民对日本侵略者起码的感性认识。事实上,共产党和八路军是首先最大限度地取得了农民的信任,抗日根据地政权变成了农民自己的当家人,然后自然他们说什么老百姓会信什么,也会按照他们说的去做。这其中,政权建设是非常关键的因素。至少,乡村基层政权要取得农民的信任,就应该没有衙门气,让老百姓有亲切感,能最大限度地代表大多数农民说话,而不是只为穷苦农民或者富人说话。它须是乡民日常纠纷的仲裁人,具有一碗水端平的公正性,即使只做到这一点,仅仅靠自上而下的恩赐也是办不到的,必须有上下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由农民自己将他们与国家政权(共产党的)捆在一起。首要的一点,就是能让最普通的农民可以对直接管自己的权力机构说三道四,因此,在农村实现真正的普选,设立代表面最大的民意机构,是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应有之义。晋察冀边区的负责人之一的刘澜涛在当时的一篇论民主建设的文章里说的一段话,很能说明中国共产党花大力气进行基层政权民主建设的初衷:“不管我们民主选举范围如何宽广,不管选举边区参议会,县议会是如何重要,但一切工作的基础‘在群众!在乡村!’没有充分的群众的政治动员、组织动员与工作动员,没有深入刻苦切实的乡村工作,那么一切漂亮美丽的决议和指示,将和革命博物馆的古代文献一样,徒供人们的参观游览而已。只有决议和指示,深入到下层群众中去、乡村去,且为广大群众在实践中所了解所体验,并愿坚决为其彻底实现而斗争,那么这个决议和指示,才能发生伟大的革命效力,才能变为‘物质’的力量。”
为此,抗日根据地多次组织进行基层选举,每次都花很大的力气组织动员,有的地方,还专门成立了选举委员会,成立选举训练班,针对选举的技术问题专门进行培训,编出了《选村长》这样的戏剧到处演出,形象地告诉农民选上自己合意的人会带来什么好处。为了宣传选举,各个边区都印行了大量的小报和宣传品,仅晋察冀边区就出了各种报刊一百余种,有些报刊专门就是为了选举而存在的,像阜平的《大家选》、曲阳的《民选》、定县的《民主洪流》等,另外还有成千个村剧团、宣传队和歌咏队走村串巷地进行宣传。各个根据地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颁布了详尽的选举法规,为了让农民更方便地选举,有的根据地还对原有的村制进行了调整,晋察冀边区就调整了阎锡山的编村和闾邻制度,在不取消编村和间邻名义的情况下,数村合一的大编村被取消,代之以完全的自然村格局,闾的形式虽然还在,可内容被一个个以居住地为标准的公民小组替代了。边区、县、区、乡或村都设有民意机关,区代表会由各村按比例选出代表组成,县和边区参议会则由下一级区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级民意机构没有隶属关系。在乡村这一级,除了以前的村民(或乡民)大会外,设立了村民代表会,作为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由村长和各个公民小组选出的代表组成,平时有权过问村里的一切事务,并监督村公所的工作,凡公民小组认为不合格的代表,小组可以随时撤换,只是村长必须由村民大会改选,过半数以上的公民小组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临时村民大会。不仅如此,在选举过程中还规定可以竞选,县和边区的参议员可以通过集会和媒体进行竞选为自己拉票,而乡村选举的候选人也会到台上表示一下自己将要做些什么。在竞选过程中,台下的老百姓尽可以对他们评头论足、说三道四,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第一次政府工作报告里曾说:“当着候选名单公布以后,每个乡村都热烈地参加讨论,有的批评某人对革命不积极、某人曾经反对过革命、某人曾经贪污过、某人曾经是流氓、某人曾吸食鸦片等。有的选民则公开涂掉其名字。”(作为曾经为苏维埃根据地的陕甘宁地区,人们可能对于“革命性”关注得比较多一点,而其他地方,老百姓考虑更多的则是候选人基于传统乡里道德的人品。
当然,对于选举,法规制定这种面上的工作许多政权都可以做,但认真地组织和宣传就有一定难度,事实上,中国近代以来并没有哪个政权做过类似的工作,而挨家挨户地说服动员,这样细致烦琐的工作就更没有人想过尝试了,而这一切,抗日根据地的共产党人都做到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和农民群众一起,想出了许多世界选举史上闻所未闻的选举办法,以适应识字不多和不识字的农民。据考证,根据地的投票方式有票选法、画圈法、画杠法、画点法、投豆法、烧洞法、投纸团法、背箱子和举胳臂等(高富峰,1998)。足以让西方世界大跌眼镜。投票选举法是全世界通用的选举方式,在抗日根据地,这种方式也在用,不过多用在比较上一级的选举中,而乡村选举用此法时,往往会加上一些变通措施,比如在候选人名单上编号,甚至用通行的外号代替大名写在票上。比较普遍的农村选举方式是红绿票法和豆选法即投豆法。
红绿票法属于票选法的一种,具体施行是这样的,发给投票人额定的红绿票,而让候选人坐在台前,背对着投票者,每人背后一个票箱,红票意味着同意,绿票意味着反对,投票人对每个候选人只能投一种颜色的票。当场投票,当场开箱验票,红票多于绿票者当选(这种选举法带有农村寓褒贬之意,红绿票相当,此人不好不坏,如果绿票大大多于红票,那么这个人的人缘和人望都成问题了)。豆选法是根据地使用的最为普遍的一种选举法,其法以豆粒(什么豆子都可以,已经用过的有黄豆、绿豆和蚕豆不等)作为选票,每个投票人发给一定数额的豆粒,每粒表示一票。投票时让候选人坐在台前一排,背对着投票者,每人背后放一大海碗,投票人鱼贯而过,认为信得过的,就在他的碗里放下一粒豆子,豆多者当选。这种选举法在选举的隐蔽性上要差一些,尽管候选人当时看不见,但一个村的人,谁投了谁的票,一般是无法瞒得住的,但由于选举氛围比较好,主持人也比较公道,所以,因选举而报复的现象还是很罕见的。即便如此,农民投票时也有感到不好意思,怕得罪人的,投红绿票的时候将票搓成一个小小的团,紧紧捏在手里,投的时候让人看不出颜色,也有的将红票大张着,而绿票搓小或者干脆丢掉。投豆的时候,故意穿长袖子衣服,从每个碗边都划过去,让旁边的人看不清他到底投了谁的票。当然也发生过舞弊行为,有人为了当选,收买个别人,让其口袋里装上很多豆子,投票时大把扔入碗内。这种土得掉渣的选举法当然比不上欧美发达国家的选举办法完善,执行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许多问题,但是,在当时落后闭塞农村,面对一群识字不多甚至大多数不识字的农民(包括妇女和老人),这是所能采取的最适宜的选举方式了。下面,我们将淮南边区的安乐、殿发两乡的乡级选举过程简要概括一下,也许读者能有更直观一些的感受:
第一项,由乡党支部开会组织乡选委员会。委员会包括原乡行政委员会、各村村长、群众团体代表和乡绅代表。第二项,由乡选委员会组织进行公民登记。村民有无公民资格,主要靠群众评议,凡有公民资格的登记在红榜上,没有资格的登记在白榜上,而登记在白榜上的人如果认错表示痛改前非,还可以转到红榜上来。第三项,提出候选人名单。先行由村干部和团体负责人进行动员,群众酝酿,然后按行政、团体以及乡绅的各片提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一倍。名单提出后,张榜公布,再次交由村民讨论,讨论无疑义,则确定下来。第四项,选举代表(乡选实行的是逐级选举制,村民直选代表,然后由代表选举乡政权成员)。首先发公民证,村民凭公民证人场选举。代表选举实行的改良的豆选法,候选人坐在前排,每人背后放一个大碗,村民每人发额定的红芦苇数根做选票,依次放入碗中。选举前由乡选委员会讲解投票方法,注意事项,确定唱票人和监票人,然后投票,投票完毕,当场唱票,当选代表宣誓。最后一项,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乡政权成员。代表大会的程序是:开会;乡选委员会报告;通过主席团;通过乡行政委员会(即乡政权)候选人名单;主席报告;原乡长报告任内工作;区长讲话;代表发言对乡长工作报告进行批评评议;来宾讲话;讨论提案;选举。
胡适先生面对国民党借口民智不开、不肯推行民主的说法,曾经提出过“幼稚园民主”论,然而,真正将这种理论付诸实现的,还就是抗战时期的共产党人。其实,那时的中国农民,尤其是根据地所在的偏僻山区的农民,并不知道什么叫做民主,冀中根据地的创始人吕正操说,他的部队某个团在开会讨论民主问题时,“一个团长的特务员说:‘团长叫我干什么,我不干什么,就是民主。’”正规八路军尚且如此,农民甚至还不如他们,但是只要切实地告诉农民选举是怎么回事,选举出他们信得过的人主政,会带给他们什么好处,农民也是会很清醒地知道利害的,自然也会乐意选举出他们所信任的人来。对于农民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幼稚园式”的选举法选举出的新政权,的确给农民带来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这样选出来的政权,就是不通过民意机构,农民也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左右政权的运作,因为它没有衙门气,与农民的生活贴得最近。选举成功的地方,所有的好处和便利都会通过农村自有的渠道传开甚至放大,这样,选举不太开展的地方自然就跟着学了。在抗战时期,多少中外人士考察根据地,大多数人都认为根据地是中国最民主最清廉的地方,的确不是他们看走了眼。
那么是不是说,既然实行了选举,放手让农民选他们喜欢的人当政,中国共产党在其中就不再起主导作用了呢?当然不是。选举既然是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它就有办法控制局面。抗日民主基层政权是在一种特殊的环境中产生的,严格地讲,除了陕甘宁边区,绝大部分敌后根据地都处于敌我拉锯的争夺之中,虽然小部分地处山区的根据地中心区拉锯的频度要轻一些,但即使是相对稳固的根据地,也可能要经常面对日军的扫荡,而八路军基本上不可能有拒敌于国门之外的战法,在八路军撤退后,一旦“跑反”不及,落到日军手里,村干部的下场是十分悲惨的。所以,根据地基层政权的负责人,是一种充满了危险的职业,这种职业即使有一定权力,也不是那些小有家资的农民(包括地主)首选的目标,因此根据地的村长和保长,更趋向于落到那些共产党人和那些出外见过世面,善于张罗,但家境一般,少有牵挂的农民头上(这些人很容易也化为土生的共产党人),而比较有钱的人,即使进了权力机构,往往充当村民代表也就满足了。显然不是原来的地方精英(这些人中的最精华部分已经逃往都市,或者被中国共产党的上层政权所吸收)不想主持乡村政权,而是共产党已经将这种本来没有多少政治分野色彩的政权,贴上了鲜明的标签,使得主政的成本门槛过高,令人望而生畏。一般来说,在替换下夺权期间涌出来的带有游民色彩的“先锋”之后,大权旁落的可能性并不大。更何况,农村中还活跃着大量的军事和半军事化的各种群众组织,这些组织都是由共产党一手创建和领导的,它们的存在事实上已经把乡村的权力极大地分散了,只要掌握了这些组织,纵使村政权是别的势力当家,也难以违背共产党的意志行事。
而且,不像新中国成立后大量宣传所讲的那样,穷人比富人更爱国,做汉奸的不是地主就是富农。一般来讲,地方精英由于受上层文化的熏陶,往往比一般的农民更富民族意识(或者说非现代意义的种族意识),他们受过新式教育的子女,抗日热情之高,并不次于任何一个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群众”。在抗战初期和中期,大量的地主富农子女甚至他们本人,在大门敞开的情况下拥人中国共产党党内,大大地改变了党的成分。杨尚昆1941年说华北党在抗战三年中,共产党组织的扩张十分迅速,“有一夜发展四十个党员的,有三分钟发展五个党员的,有骑着驴子‘跑’党员的,有打锣号召入党的”,党的组织居然有所谓“富人支部”和“穷人支部”,“或按文化程度分组,有所谓‘活动小组’、‘落后小组’”。其中固然不乏投机分子,但真心抗日者还是多数。后来虽然经过数次清理整顿,但去掉的大多为投机分子和所谓的敌特人员,党员的成分依旧是五花八门,尤其是雄踞华北的晋察冀根据地,党员干部中知识分子的比例相当高,也就意味着富人出身的人比较多。1939年延安党校对延川禹居区第三乡进行了调查,发现全乡中农比例为43%,而党员中的中农比例还要高些,14名干部中,转化为新富农的有4人,仍旧是贫农的只有3个。在已经开展过土地革命的陕北尚有如此变化,别的根据地可想而知。显然,这个阶段的党与前面苏维埃时期的党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中国共产党行动的“统一战线”性质,已经影响到了党的组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时的党多少有点像是农村拥护抗战的人们的核心组织,所有参加这个组织的人,其最明显的标志既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掌握,也不是共产主义的革命精神,而是廉洁、公正和富有献身精神的道德属性。杨尚昆在他的文章里着重批评了那种在党内一直存在的把共产党当成统一战线组织的错误,说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的确有些“统一战线”的味道,而正是这种味道,使得中国共产党具有了比苏维埃时代更广泛的代表性(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当抗战结束,中国共产党面临任务和目标转换之后,不得不进行大规模的农村党的清理),也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已经融入了当时整个的农村社会,而不是从前那种红白对立的社会,多数党员本身就是农民的一部分,而且是得到穷人和富人都有一定信任度的那一部分农民。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在选举后的乡村政权中占有比较重的份额(包括在村民代表会议里),但是,也有少数村庄,显然由于党员缺乏人望,或者办事不公,以至于出现了全体落选的现象,杨尚昆曾经提到,在冀南的某个村庄,选举时七个党员站一边,而群众站一边,选举党员候选人时,只有这七个党员举手。显然,在抗日根据地,如此与农民群众离心离德的党组织和党员实在太少了,因为这样下去,即使上级组织不整顿他们,在现实的战争中也会归于覆灭。
从某种意义上讲,实行基层政权的民主选举,不但不会削弱中国共产党对根据地农村的控制,反而会使其真正巩固起来。邓子恢在一份报告里有段话说得很有意思,他说,抗日民主政权和“顽固派政权”(指国民党政权)的不同,其中一项在于民选和委派制。“顽固派政权一切官吏都是从上而下的委派制度,连保甲长都要经上级委派,做官的只要善于逢迎上司,拍马吹牛,就可以官官相卫,为非作恶,该死的老百姓只好忍受敲诈,敢怒而不敢言。现在我们的民主政权则是民选制度,从下而上的民选县区乡长,保长三月一选,区乡长半年一次,县长一年一次,你做得好老百姓选你,连选可以连任,不好老百姓也可以罢免你……”就是选举使基层政权的权力来源从原来的上面,转移到了下面。因为上面的上面是中国共产党当时还承认的国民党中央政府,因此只能从下面的民意来否认上面权力来源,将根据地的基层政权建立在民选的合法性基础上。而这种行为的理论依据,恰恰来源于国民党的国父孙中山,所以国民党中央政府也难以公然否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中国共产党用这种民主的方式否定它的政府统治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共产党会在整个抗战期间,一直坚持实现民选。
当然,中国共产党在十年内战时期积累下来的行事习惯和作风并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消除,尽管有上面的三令五申,个别地方还是发生了限制选举的事情,有些共产党人还是看着“穷人的政权”比较顺眼,总是倾向于把所有的富人看做土豪劣绅,找借口剥夺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少数地方将村党支部的改选与民选基层政权混为一谈,以至于边区领导不得不特意发指示提醒。在实际的选举操作中,主持这项工作的共产党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往往会流露出想要控制选举的迹象(虽然可能他们只是想要那些比较好的人当选),甚至在边区参议会的选举中,也存在一些近乎操纵选举的嫌疑,“例如印发政府候选人名单时,我们计划的当选名单,恰恰在名单的前几名;某同志在台上向台下进行选举举例说明时,恰恰又是把我们布置选举的人名来举例。台下有些非党人士反映,‘这大概是暗示我们选举这些人吧”’。据鄂豫边区的一份文件反映,该区云梦地方的“政工队”误信一“不可靠分子”,硬要群众选他做保长,后来该保民众五十多人向上级反映,要求改选,结果也没有改成,后来这个保长投敌做了汉奸。说明个别根据地对选举还是存在自上而下的干预,而且还相当严重。好在,这些偏差毕竟是民选运动中的支流,而且大部分得到了纠正,所以没有影响抗日根据地的选举大局。总的来说,抗日敌后根据地的选举(根据地自己称“大选”)相对于此前和此后的国民党统治区的基层选举,还是非常认真的,至少对于那些明显弱势的群体是这样的,实际的统治者中国共产党并没有利用优势为自己拉票,有时甚至出现相反的情况,即使出了名立过大功劳的农民党员,也可能因为某种不讨人喜欢的原因而落选,比如晋察冀有名的民兵爆破大王李勇,在1944年的“大选”中,就因为骄傲自满而落选,根据地还为此事上报延安,结果毛泽东肯定了选举结果,认为李勇的问题主要是当地党和政府教育引导不够。
经过多次普选之后的根据地政权,虽然配备了各级民意机构,但与西方的民主制度还是有相当的不同,离孙中山一手创制的五权制政权的精神也有一定的距离,虽然我们可以从各级民意机构的组织法规上看出一定的权力制衡的意思来,但根据地的各种相关文件里并不强调这一点,中国共产党并不认为民意机构与行政机关是两个分立的权力实体,而强调它们是在民主集中原则下建立的立法与行政的合一体。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这在村级政权中反映得特别清楚。所谓的村民代表会,当然在实际的村庄事务中可以发挥作用,也确实发挥了作用,但它实际就是代表各个居住片的村民的议事会,如果说要有什么政治含义的话,无非就是让各方面都有在村中事务说话的机会和权利,因为村公所和村民代表会虽然按规定是两个机构,但代表会的正副主席是由村长和村副兼任的,所以尽管有规定,但事实上它们很难起到相互监督制衡的作用,村民代表会的存在,只是强化了更为普遍的商议功能——大事小事多开会多商量。在那个时期的中国共产党的许多文件中,事实上是将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当成一回事的,并没有分什么谁是民意机关,谁是行政机关。
有事多商量,事实上是一种基于古老民俗传统的好风尚,当然,在具体实践中,发言的声音从来都是有的大有的小,道理有强有弱,该按谁的道理办还是按谁的办,但这种议事的形式,却让大多数人感到有面子,心里舒坦。但是这种方式绝不是什么趸来的民主,而是属于中国农村更古老的一种村治传统形式,在乡绅统治的年代,至少形式还是存在的,只是在乡村武化以后,才连形式也丧失了。毛泽东在抗战时期说过的一段话很有意思,实际上点出了抗日根据地政权的“民主”的真实含义,他说,“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只占少数,最广大的人民是农民、城市小资产阶极以及其他中间阶级。任何政党的政策如果不顾到这些阶级的利益,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不得其所,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没有说话的权利,要想把国事弄好是不可能的”。经过民众认真选举产生的带有议事性质的基层政权,就是要给所有赞成抗日的人以说话的权利,并用这个政权的权力照顾到各自的利益。
从总体上看,共产党人在抗日根据地所做的大部分努力,给人一种强烈的向传统复归的印象,1939年7月,晋察冀边区在工作总结报告里说,“划小区,取消编村,建立村民代表大会,村公所之下设置各种委员会,村代表兼任委员,这一套区村政权的改造,是我们的创举。它是实现民权的初步,动员全民到抗战的事业中,建立‘自己负责,不容人不负责’的一套下层机构,从划小区改革村政权以来,村里边的‘坏绅坏人’已经在被打击下去,‘好绅好人’已经是在抬起头来,大多数的民众敢于‘主张公道’,敢于‘踢破经常范围加紧动员到抗战中来’”。“坏绅坏人”的被打下去,“好绅好人”的抬头,以及“公道”被弘扬,主要是近代在武化统治下逐渐丧失了的传统道德的回归,比较苏维埃和抗战时期根据地区域的文艺宣传品我们会发现,前者革命意义比较突出,阶级斗争的火药味相当浓,而后者(主要是流传比较广的那些)则更多地突出正直、勤劳、廉洁的品格,抨击的则是抽大烟的、二流子懒汉,以及各种道德败坏的行为。火药味主要集中在对日军和汉奸的攻击上。像《兄妹开荒》《钟万财起家》《一朵红花》这样在抗战时期流行甚广的街头戏,基本上是农民传统美德的新传。同样,在边区的妇女大会上,乡绅家的主妇王世兴跟“子弟兵母亲”戎冠秀一起披红戴花,而她只是一个“管理家务的模范”,据说,“她管家一年四季都有计划,地里的活、家里的穿衣吃饭,样样都打算得挺好。她家里人很多,都有分工,每天下午吃饭时都养成了习惯,一定要谈谈明天的活。她待雇工很好,雇工生产积极,她多给东西奖励雇工,雇工不把她当‘东家’,只当是自家人”。这种模范事迹,基本上已经看不出时代的界限,即使在清代这样的行为也同样会受到人们的称赞。
不仅道德上有传统复归的趋向,而且,乡村政权组织也向传统靠拢,部分地恢复了乡里商议的古风,甚至对近代出于强化国家政权目的进行的乡村行政区划改革,也来了某些“复旧”式的调整,不再强调行政区的统一和整齐,而迁就农村的自然居住状况,所有政权均以自然村为基础。这种做法,显然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高扬民族主义旗帜的时候,与近代以来高举民族主义旗帜的其他人一样,面临着赋予中华民族以具体而充实的内容,明确民族认同目标,增强民族内聚力的任务。恢复和强调传统,则是完成这一任务的一条捷径。同时,中国共产党这种复归更古老的传统的趋向,使得近代以来已经失势的传统乡绅(即所谓的好绅)感到欣慰,这就是为什么许多素有声望但已经成了明日黄花的老绅士,对于中国共产党参加抗日政权的邀请能够欣然就道的原因。虽说是复古,但乡村中的正气的确在抬头,整个道德氛围趋于正常。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活动最活跃的华北地区,无论日军的压力有多大,环境有多么,恶劣,城乡之中担任伪职的头面人物大多出于被迫,始终怀着负疚感,日军方面一直哀叹,他们扶植的用以对占领区进行政治控制的“新民会”,始终找不到像样的中国知识分子参加,“尤其是中国方面有能力的领导人和官吏,大都离开日本占领区,或者隐居不出”。“从而使中国方面的政治力量始终不能渗透到基层。”这种正气,对于激励中国人坚持抗战起了极大的作用。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中国共产党是诚心诚意地搞民主选举,以求尽量地扩大政权的代表面,构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支持严峻的抗日战争,从指导思想上,中国共产党还是将推行民主视为一种过渡手段,因此所有的选举、妥协和向传统的复归,都带有了浓厚的功利色彩。以至于稍有不慎,政策就会向左的方向滑动,收回以前所做的“让步”,将抗日民主政权变为半苏维埃性质的工农与小资产阶级的联合政权,所以,不得不由延安出面,硬性规定抗日根据地政权的原地方精英的比例,这就是所谓的“三三制”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