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绅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基本上能达到某种平衡,国家默许乡绅对乡村某种形式上的实际控制,而乡绅也尽可能地维护国家的权威,保障国家权力的行使。但是,在乡村的权力场中,并不是只有乡绅存在,其他的社区精英如各种社会中间组织的头面人物也有说话的份额。乡绅虽然出于与国家政权千丝万缕的联系,比较乐于为官方维持乡村社会的秩序,但由于他们毕竟不是在职官员,所以一般来讲,他们的效忠性与责任感都要差得多,他们最关心的还是自己和家族的利益。因而,在时局动荡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利用自己在乡村的势力组织、自卫团体,保护乡里也保护他们自己。各种地方自组织的自卫团体,虽然从表面上效忠原有的朝代比较多一点,但实质上却多持中立观望的态度,一旦旧朝代大势已去,他们就会很快掉转效忠的指向(如果新朝为外族,则情况会复杂一点)。
作为少数民族政权的清朝政府当然明白维持政权与乡绅平衡的重要性,更明白乡绅效忠是有条件的,再加上对于汉族民族主义的防范和警惕,所以,他们一直有意识地限制绅权的膨胀,不允许乡绅公开地干预地方政事,在开国之初还严厉处置了几批有这样迹象的乡绅,力求将乡绅对农村社会的控制限制在一个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应该说,至少在清代的中前期,乡绅的空间有所缩小。然而,每个王朝都有由盛而衰的时候,清朝也不例外。在度过了所谓的“康乾盛世”之后,嘉庆接手的时候王朝已渐露颓相,前辈的穷兵黩武以及大肆奢费,使得国库空虚;人口翻了几番,但可耕地增长却有限,越来越多的流民使得嘉庆一登基就摊上了几次来自农村的反叛,在镇压这些反叛的时候,王朝已经开始需要借助乡绅们组织的团练了,为乡绅权力的公开化作了一点不大不小的铺垫。乡绅权力真正露出水面是清王朝屋漏又逢连夜雨的时候,嘉庆的孙子比他爷爷更倒霉,西方列强打上门来,而且内部又闹起了席卷全国的农民大起义——太平天国起义(其实这期间全国到处都是各种形式的反叛,真是遍地烽火)。如果按一般王朝更替的常理,清朝似乎气数已尽,回天乏术了。可是,太平天国带有基督教色彩的文化破坏力救了这个王朝的命,在“名教之奇变”的威胁下,乡间士大夫再一次展露了他们的力量,显然,他们对于挽救自身赖以安身立命的文化表现出了更多的热忱。
应该说,太平天国叛乱最大限度地激活了地方精英,不仅是乡绅和绅商,而且地方上土棍、私盐贩子等“头面人物”一时间都冒了出来,结成大大小小的武装集团,其中相当多的是像苗沛霖一样,依违于朝廷和叛军两边,谁的势力大就倒向谁一边。但是,地方精英的主流——乡绅却绝大部分很决然地站在了朝廷一边,发挥出极大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正是这一点救了清朝的命,曾国藩可以说是这种乡绅积极性的代表。曾国藩虽然是个在籍侍郎,但从法理上讲“犹匹夫也”,并没有资格组织一支军队而且出省作战。严格来讲,皇帝给他的名义跟许多类似的在籍官员并没什么两样,只是组织团练以待太平军过境时协助正规军作战而已。然而,曾国藩却以异乎寻常的热情,对“团练”大做文章,将团与练拆开,说“团”就是原来意义上保卫地方的团练,而“练”则是一支可以机动作战的军队,如此,他练出了一支私家军队——湘军。
湘军的组建办法后世大多称绝,其实并非曾国藩的首创,那是许许多多私家军队惯用的通例而已,我们在“岳家军”和“戚家军”中都能看到类似的东西。真正绝的是湘军儒生统带乡愚的组合方式,这才是他的“前辈”所没能发明的东西。这种组合,实际上是将乡里社依附式的人际模式搬到了军队之中,使乡绅的文化权力延伸到了武化集团。从而在一个脱离了乡土的功利性很强的群体中,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乡土社会固有的文化亲和力。随着湘军和按照湘军模式建立起来的淮军的成功,原来的仕途框架被打破了,一大批原来的中层甚至下层绅士凭借军功布满了官僚体系之塔的各个层面,有些还跃上了最高层。湘军的模式被社会各个层面所搬用,朝廷再也制止不了官僚们结成各种利益集团,虽然官场上乡籍回避制度还被执行着,但随着有军功的督抚们上任去的军事集团已经把地缘与宗法关系移植到了任所,原来回避已经空有其名。坐大的督抚背后,是空前活跃的庞大的乡绅群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这场战争中出过钱和力,获取了他们的先辈奋斗一生也未必能得到的官衔(多数不是实缺),也获取了他们先辈所望尘莫及的地位。太平天国以后,乡绅堂而皇之地包揽了地方的各种公共事务,不仅依旧掌握着团练武装,而且在水利、赈济、救灾等事务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有的地方,乡绅甚至设立了收租局、催租局和押佃公所,每到收租的时候,这些机构就成了准衙门,官府将权力授予这些乡绅的代理人,他们可以抓打和关押抗租不交或者交租不及时的佃户。从前只能私下会晤的地方官,现在与乡绅们携手出入公堂,甚至共同理事,乡绅不像从前那样只被限制在自然村和集市范围起作用,而活跃在更广阔的权力领域,在事实上分割着原属官府的权力。尽管,在这一时期,乡绅基本上还能与地方官维持合作的关系。
势力日益扩大的地方督抚,为了满足其逐渐增加的地方开支,尽可能地扩展自己的权力,甚至支撑局部现代化变革的需要,悄悄地开始将政权的触角伸到了县以下,载于吏部的官员编制并没有增加,但临时的“局”和层出不穷的“委员”冒了出来,厘卡遍及各处,各种“委员”和“局”里的办事人员经常会来到乡下。在一个前现代的国度里,如果中央政府的赋税必须被保证的话,那么地方政权的扩张和现代化的尝试,所有的费用只能由农民来支持。显然,地方政权的这种触角的下伸,得到了乡绅的默许,地方政府用乡绅干政的公开化换取了他们的支持。张仲礼先生对于晚清绅士的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他曾经对晚清各个地方志中的绅士传记作了分析,将传记里反映的绅士活动按职责分为八类:“为慈善组织和民间团体筹款”、“调解纠纷”、“组织和指挥地方团练”、“为公共工程筹款并主持其事”、“充当政府与民众的中介”、“为官府筹款”、“维护儒学道统”、“济贫”。很明显,在太平天国之后,无论是上层或下层绅士参与这些事情的程度都提高了。虽然还有30%左右的人似乎对这些事务不积极,但张仲礼认为,这很可能是由于“这些绅士不是因为上述某项专门职责所作出的成就,而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列入记载。例如,某些人因‘孝顺’或其他为人称颂的事而被列入”。所以,这些未必真的是“不积极”。这种认识无疑是有道理的。公开登上地方政治舞台的地方绅士为政府做的事其实并不止上述张氏所列这些,还包括一些政府难以出面的事情,比如基督教解禁后的有组织抵制活动,这种活动只有在太平天国之后才大规模地开展起来,其中大部分都是绅士主导的,其中以湖南的绅士最为活跃,这显然与这里是曾国藩和湘军的发源地有关。即使是这样由官方暗示和怂恿的活动,地方精英搞起来依然能表现出某种自主性,当清朝官方在西方列强的压力下,逐渐转变对待基督教的态度时,某些地方的精英依旧不依不饶地主持和煽动反教,比如像湖南的周汉和贺金声等,结果给清政府制造了很多麻烦,以至于不得不以武力镇压他们。
乡绅权力公开化以后,乡村政治环境也开始发生变化,首先可以看出的一个迹象是农村乡绅与普通农民尤其是佃户之间的道德氛围出现弱化。原来基本上通过乡里约定俗成的规则和惯例,就可以不撕破脸皮而得到解决的租佃问题,现在居然相当普遍地需要依靠政府和半政府的强制了,从前好心的乡绅宽限和减免田租的现象愈发像白乌鸦一样稀少了,过去那种儒家道义与逼索地租间的内心冲突消减了,即使真的想要行善,也可能碍于代理人而无法实现。从另一个方面讲,由于捐班数量的急剧增加,乡绅文化素质的下降,以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阶级关系的紧张,乡绅对于道德调控社会矛盾的依赖有所减弱,而对武力的依赖变强。以太平天国为契机,乡绅出于安全的考虑,入城居住的开始增加,在某些地区如江浙一带,本来就存在着的乡绅城居的现象竟然有了质的飞跃,像上海这样的有别于传统城市的新型都市因之兴盛起来。这种现象的直接后果就是乡绅对农村的控制有点变得间接化了,比如像收租局的管事人员这样的人在农村的社会政治事务中有了一席之地。这一切,都为日后农村社会统治力量的劣化和农村人文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埋下了伏笔。
由于绅权的公开化的背景,以至于凡是力图挽救危局的变革尝试,都不约而同地带上了强调绅权和地方自治的色彩。冯桂芬如此,郑观应如此,后来的“康梁变法”也如此,尤其是变法热潮中湖南“试验”更是凸显了这个问题。围绕在《湘报》周围的湘籍士绅兴办了南学会,对于他们来说,这种“学会”就意味着掌握地方自治权力的议会加行政机构,虽然由于各种原因,南学会并没有办到“位”,但他们毕竟还是兴办了保卫局,作为乡绅维持地方治安的制度化尝试,这是一个确实操作起来的机构。虽然,湖南维新的尝试随着六君子的死而结束,但绅权的扩张并没有因此而停下它的脚步。以王先谦、叶德辉为首的在籍湖南乡绅们,逐渐地成了湖南地方的无冕之王,他们的地方自治理想,在他们手里畸形地得以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