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龄是个大美人。她不但具有中国古典气质,而且具有西方优雅风度,同时兼有犀利、精明的作风。她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人。因而,如果说到了她的晚年,人们议论得很多的是关于她的长寿秘诀的话,那么,在她的早年,传言最多的是关于她的貌美和风流韵事。
美丽有时也是一种罪过。
对此,宋美龄总是付之一笑,缄默无语。
然而,关于她的艳事,绯闻总是萦回在人们的心头。
重庆为都的时期,风闻“第一夫人”同时任重庆市市长吴国桢“有一腿”。
吴国桢是宋美龄的亲信,是朝野上下、圈子内外共知的,有些事,涉及人事问题,宋美龄都通过吴国桢考察她才放心。由于这样的事多了,便传出风风雨雨。
宋美龄从心底里讨厌拨弄事非,尤其是这些无聊的事非,对此她总是嗤之以鼻。
陈纪彝与宋美龄由美国而中国,由上海而南京,又由南京而重庆,天长日久,对宋美龄的公、私内幕无不知晓。宋美龄也常和她说心里话。她确信,宋美龄并无婚外恋。宋美龄的秘书在谈及这个问题时,是这样引证陈纪彝的理论的:“宋美龄抱负很大,雄心不小,醉心于政治、外交等事务,忙得不亦乐乎,决无闹罗曼史的闲情逸致。”
陈纪彝说:“说到吴国桢先生……既不是潇洒倜傥的美男子,更不是英俊魁梧的伟丈夫,怎么可能被宋美龄宠为情人?——实际上,他们是很好的朋友。20世纪的今天,我们应该承认,异性也可能成为纯洁高尚的知己朋友。吴国桢这人头脑不凡,政治敏感,才干出众,对蒋公夫妇极为忠诚,是他俩的上等辅弼之臣。这就是宋美龄和他关系密切的原因所在。”
应该说,这是可信的。
关于宋美龄的“绯闻”闹得更加中外沸沸扬扬的所谓婚外情,是传扬宋美龄与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中国特使温德尔·威尔基的“韵事”。
这是秘闻之中的秘闻。限于资料,本书只能对发表于2003年第10期杨天石的文稿精华照录,算是对这个问题的交待:1985年,美国人迈可·考尔斯出版了一本回忆录《迈可回顾》,其中写到,1942年10月,美国总统罗斯福的特使温德尔·威尔基访问重庆时,宋美龄曾与之有过“风流韵事”。蒋介石发觉后,气愤地率领手持自动步枪的士兵前往捉奸。由于考尔斯是威尔基当年访华时的随员,因此,上述情节很容易取信于人。1986年,香港《九十年代》杂志10月号译载了考尔斯的有关回忆。1995年,李敖、汪荣祖在其合著的《蒋介石评传》中加以引用,并作了详细的论证和分析。其后,李敖又单独署名,写作《宋美龄偷洋人养洋汉》、《蒋介石捉奸记》、《宋美人和谁通奸》等文。近年来,大陆出版的某些图书、刊物以及网站也都乐于传播此说,竞相宣扬。
那么,历史上有否此事,值得认真考察。
《迈可回顾》一书写道:“我们旅程的下一站是中国。宋子文——蒋介石夫人的哥哥的那栋现代化的豪华巨宅,是我们在重庆六天的总部。
……
有一晚在重庆,委员长为我们设了一个盛大的招待会。在一些欢迎的致词之后,委员长、夫人和威尔基形成了一个接待组。大约一小时后,正当我与宾客打成一片时,一位中国副官告诉我,温德尔找我。
我找到威尔基,他小声告诉我,他和夫人将在几分钟后消失,我将代替他的地位,尽最大的努力为他们做掩护。
……晚餐过后不久,中庭传来一阵巨大的嘈杂声,委员长盛怒狂奔而入。伴随他的三名随身侍卫,每人都带了把自动步枪。委员长压制住他的愤怒,冷漠地朝我一鞠躬,我回了礼。
‘威尔基在哪?’礼仪结束后他问。
‘我不知道,他不在家。’‘威尔基在哪?’他再次询问。
‘我向你保证,委员长,他不在这里,我也不知道他可能在哪里。’我和侍卫们尾随其后,委员长穿遍了整栋房子。他检查每个房间,探头床底,遍开橱柜。最后,他对两个人的确不在屋里感到满意后,一个道别的字都没扔下就走了。
清晨四点,出现了一个快活的威尔基,自傲如刚与女友共度一夜美好之后的大学生……”
应该说,考尔斯的这段故事写得很细致、很生动。但是,这又是一个破绽百出、编造得非常荒唐、非常拙劣的故事。
威尔基于10月2日由成都到达重庆,7日下午离开重庆,飞赴西安,其间行程桩桩可考。
威尔基访渝期间,由蒋介石主持,宋美龄参加的欢迎宴会只有10月3日晚一次。“十时半许,一夕盛会尽欢而散。”这其间,威尔基与宋美龄始终在场,哪有出溜的机会?!
重要的是,威尔基来华前和宋美龄从未谋面,到重庆后,3日中午,和蒋氏夫妇仅有35分钟的谈话。晚宴时,威尔基和宋美龄之间的感情怎么可能迅速升温,达到互相默契,外出偷情的高热度呢?
且不说考尔斯“回忆”中存在其他明显破绽,仅就蒋宋当年并无感情危机而言,考尔斯所记应为妄言。而考尔斯所言则来自1974年美国人艾贝尔整理、出版的其父皮尔逊日记上册中的记载。该书谈到,威尔基以罗斯福总统特使名义访问重庆时,与蒋夫人有染,委员长盛怒之下,带60名宪兵到南岸官邸去捉奸,并无所获。威尔基临行去向蒋夫人辞行,闭门一小时二十分钟才出来。等等。
皮尔逊是美国著名的专栏作家。其人文品不佳,专门挖人隐私,曾被罗斯福斥为“习惯造谣的人”。威尔基访华期间他并不在重庆,更与威尔基没有密切关系。
其日记始于1949年,止于1959年,所述宋、威之间的风流韵事见于1957年6月13日日记,完全是事隔多年后的道听途说,本无多大价值。然而,由于其事具有“商业价值”,所以日记出版后,迅速受到注意,被美国的每月书会列为重点推荐对象。该会当月的书讯在介绍该日记时不仅刊出威尔基与宋美龄的并列照片,而且下题“匆匆的结合”。事为台湾驻纽约新闻处主任陆以正发现,上报台湾新闻局,新闻局不敢再继续上报,但宋美龄已读到了一位好事的美国老太太寄来的书讯,大为震怒,指令陆以正在美国《纽约时报》等十大报纸刊登全页广告辟谣。陆以正经过反复考虑,并经宋美龄同意,先向该书的出版公司交涉,要求更正,遭到拒绝。其后,陆以正即收集证据、证词,代表宋美龄向纽约州最高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出版公司与艾贝尔赔偿宋美龄的名誉损失300万美元。经过一年多的谈判磋商,出版局最终接受三项条件:一、公开道歉;二、承诺在本书重版时,将诽谤文字删除;三、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被告方赔偿起诉方诉状费、送达费、存证信函费等共700多美元。此三项条件经宋美龄批准。
后来,《皮尔逊日记》上册再未重印,中、下册则胎死腹中,永未出版。
此案中,考尔斯曾出具书面证言。陆记述道:“我问他《皮尔逊日记》所提的故事是否正确,他大笑说:‘这是不可能的事,绝对没有!’我说可否请他给我一封信,以当年陪伴威尔基访华记者的身份,说明绝无此事。他马上唤女秘书进来,口授了一封信,签名交给了我。这样豪爽的个性,至今令我难忘。”
炒作纯为利,徘闻非真实。杨天石文观点鲜明,笔者亦深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