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述之Ruskin及Arnold二氏,为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批评坛之代表。
Pater(18391894),精于修辞,其文体足冠近代。著有《文艺复兴史之研究》(《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Renaissance》)。关于文学美术,研究精审,颇多创解。
Symonds(18401893)与Pater同精于文艺复兴期之研究,著有《意大利文艺复兴论》(《The Renaissance in Italy》)。Symonds氏于评论文学美术外,兼及于政治宗教之方面。
十九世纪剧坛名家,以Pinero(1855)、 Henry、 Arthur Johns(1851)、Shaw(1856)等最负盛名。
此文原有多章,因《白阳》只出诞生号一期,故仅刊出《英吉利文学》第一章,余已散失。
本文一九一三年春作于杭州浙江一师。
西洋乐器种类概况
西洋乐器之分类有种种之方法,兹依最普通之分类法,分为弦乐器、管乐器、击乐器及金制乐器四种。
第一章弦乐器
弦乐器分为二种: 一为用弓之弦乐器,一为弹拨之弦乐器。兹分述之如下:
第一节用弓弦乐器
小四弦提琴Violin于弦乐器中属于最高音部。其音色幽艳明畅,富于表情,强弱自由,能现音度之微细,为合奏之乐器,又可独奏,常占乐器之王位。其起源言人人殊,然由亚东传来,殆无疑义。然古时之制粗略不适用。至十七世纪之末叶,制法始完备如今日之形状。
附插图: 一、 小四弦提琴正面及侧面。二、 小四弦提琴用弓。三、 小四弦提琴调弦谱(第一、二、三、四弦附AEDG符号)。四、 演奏之姿势。五、 小四弦提琴之全音域。附图大四弦提琴调弦谱,最大四弦提琴调弦谱。中四弦提琴侧面,中四弦提琴调弦谱。
小四弦提琴调弦之法如图式。四弦合之,其音域可达于三个八音半。其奏法以马尾张弓,摩擦弦上。
中四弦提琴Viola Alto较小四弦提琴之形稍大,其制法无稍异,但其音各低五度。调弦之法如上图。合奏时常属于中音部。音色稍有幽郁沉痛之感。独奏时有一种男性的热情。
大四弦提琴Cello其形与前同,但甚大,奏时当正坐,以两腿挟其下体。调弦法如上图。于合奏时属于低音部,独奏时亦有特别之趣味。
最大四弦提琴Double Bass其形较前尤大,高过人顶。合奏时属于最低音部,奏时须直立,调弦如图式。形状太大,故其技巧不如前三者,不能独奏。
以上四种乐器,为弦乐中之主要,其音域至广,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