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最著名的遗迹,不在他的家乡河南巩县,也不在他在那里长大的洛阳,更不在令他向往而又伤心的长安,而是在他流寓西南时寄居成都浣花溪边的那座草堂。清代诗人、书法家何绍基在四川的时候,游草堂,写了一副著名的对联“锦水春风公占却,草堂人日我归来”,至今仍挂在草堂内的工部祠前。从那个时候开始,成都人就有了人日游草堂的习俗,而且一直保留至今。
古人以每年的正月初一为鸡日,初二为狗日,初三为羊日,初四为猪日,初五为牛日,初六为马日,初七为人日。人日游草堂的习俗,来自于高适的一首诗。
高适在四十一岁那一年,在山东与李白、杜甫结识,后来,杜甫写了不少诗给高适。高适回杜甫的诗,叫《人日寄杜二拾遗》。大概写的时候恰好是正月初七,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后来,却成为一年一度游草堂、祭拜杜甫的节日。
高适(约702-765),字达夫。沧州(今河北景县)人。他是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
唐代以科举取士,但并不是人人都有机会的,王维走公主的后门,内定为状元,杜甫两次考试,都没有考中,李白干脆不参加科举,走先隐后仕的“终南捷径”。其实就算是考中进士,一般也就当一个八九品的小官吏而已。所以高适“耻预常科”,不愿意参加普通的科举,而希望能参加特科,也就是皇帝在规定的考试之外亲自主持的“恩科”。
这个机会高适终于还是等来了。天宝八载(749),他因张九皋的推荐,考中进士。这时,他已经是快要五十岁的人了。但是,他被授予的官职,仍然只是九品的封丘县尉。干了三年,就借口“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辞官不做了。
天宝十二载(753),他有了第二次机会,入哥舒翰幕充掌书记。但这并不是他的理想。
他终于等到了人生的第三次机会。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了。这一次大的历史变故,才是对那些每天大言炎炎,自称有经天纬地之才的文人的真正考验。
王维降了安禄山,给自己的历史留下了一个污点;杜甫好容易逃出长安,到凤翔见到唐肃宗,被授予左拾遗之职;李白本来在庐山学道,受永王磷之邀下山入其幕府,自诩要“为君谈笑净胡沙”,谈笑间就可以把“安史之乱”平定了,结果是看不清大形势,把自己送进了监狱。高适却在这个时候显示出他非凡的能力了。
潼关破后,他也逃到行在去见到了唐玄宗和唐肃宗,也被授予左拾遗之职。但是,在政治上,他却比杜甫成熟太多。房琯食古不化,以上古车战法去和安禄山作战,失败是意料中的事。杜甫不谙世事,为房琯辩护,最终得罪肃宗,被赶出朝廷。而高适却是清醒的。永王东巡,肃宗深以为忧,高适却预言其必败,他也因此受到肃宗的重视,被任命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使。此后又被任命为西川节度使,最后做到刑部侍郎、左散骑常侍(正三品),封渤海县男,成为唐代大诗人中居官最高者之一。
高适是唐代边塞诗的代表作者之一,与岑参齐名。他早年曾游边塞蓟门、卢龙一带,后来一直在军中,他本人又是政治家、军事家,所以他的边塞诗,和岑参以描写边塞景色和赠答奉和为内容的边塞诗不一样,而更多的是对士兵的同情和对将帅无能的指斥,比如著名的《燕歌行》,就是唐代边塞诗中的名篇。
高适诗歌的内容很丰富,除边塞诗外,反映社会现实,揭露社会黑暗,同情下层百姓的诗也占有较大的比例。他的送别诗也写得很好,有一种旷达慷慨之气。如《别董大》: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杜甫曾经在《奉简高三十五使君》中赞美他说:“当代论才子,如公复几人。骅骝开道路,鹰隼出风尘。”给予他极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