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说见于《京本通俗小说》第10卷。冯梦龙把它收入《警世通言》,改题为《崔待诏生死冤家》。小说的梗概如下:郡王府里,碾玉匠崔宁和绣花女璩秀秀相互爱慕。崔宁好手艺,他碾出的玉观音曾博得皇上的喜欢。秀秀好针线,她绣出的花朵,“引教蝶乱蜂狂”。有一次,“朝廷赐下一领团花绣战袍。当时秀秀依样绣出一件来”。春天,府里失火,内外一片混乱。在秀秀的怂恿之下,崔宁当夜和她成了夫妻。两人逃到两千里外的潭州开店度日,自以为无人知晓,从此摆脱了郡王的羁縻〔mi迷〕。谁知一年以后,被府里的排军郭立无意中撞见。崔宁和秀秀款待郭排军,请求他保守秘密,“到府中千万莫说与郡王知道”。郭立当面满口应承,转身就向郡王告了密。崔宁和秀秀被捉拿归案。郡王大发雷霆,“掣刀在手,睁起杀番人的眼儿,咬得牙齿剥剥地响”。他下令将秀秀送往后花园发落,把崔宁送临安府去处治。崔宁在堂上交待了逃走的始末,把责任推给秀秀,获得从宽发落,由差人押送建康府居住。秀秀跟踪而至。她说在后花园被打了30竹篦后赶了出来。崔宁信以为真,便和她结伴而行。两人又在建康开了个碾玉作铺。秀秀把父母也接来一起同住。不料好景不长,郭立来建康,找崔宁修补玉观音,又发现了秀秀。郭立回府后,又一次向郡王告密。郡王听了,十分奇怪:秀秀当年已经打死在后花园,建康的秀秀从何而来?郡王责令郭立勒下军令状,去把秀秀抓来。秀秀从容地坐上轿子,跟随郭立一起回府。不料轿子到了府门,秀秀不见了,轿子里空空如也。郭立目瞪口呆,挨了50军棍。崔宁这才知道秀秀是鬼,回到家里,问两位老人,哪知两位老人也投了河。原来秀秀的父母也是鬼。他们早在当年听得秀秀的死讯以后就投河自尽了。崔宁走到房里,只见秀秀坐在床上,十分吃惊。秀秀一把抓住崔宁,四个人一起做鬼去了。
秀秀是这篇小说的主角,崔宁处于陪衬的地位。作者怀着满腔的同情来描写这个主角。秀秀并非古代爱情小说中常见的小姐、佳人。她是裱褙匠的女儿,聪明、美丽、能干、泼辣,没有一点忸怩,也没有一点做作,一切都像生活本身一样的朴实无华。秀秀争取爱情的斗争始终是和争取人身自由的斗争结合在一起的。两个手工业者的恋爱、两个奴隶的结合,互相了解、互相爱慕,同处在被压迫、被歧视的地位。秀秀的身上闪烁着叛逆的色彩。她藐视封建法纪,富有反抗精神。为了摆脱封建的人身束缚,为了争取自主的爱情,她宁死不屈地去抗争。在选择命运的关键时刻,她是那么积极主动、大胆热情。她单刀直入地向崔宁发起进攻:“你记得当时在月台上赏月,把我许你,你兀自拜谢。你记得也不记得?”“当日众人都替你喝彩,‘好对夫妻!’你怎地倒忘了?”相形之下,作为男子汉的崔宁却是那么怯懦。他心里恋着秀秀,却不敢大胆地表露,更缺乏行动的勇气。秀秀的大胆进攻使他不知所措,狼狈不堪。秀秀索性“讹”了他一下:“你知道不敢!我叫将起来,教坏了你,你却如何将我到家中?我明日府里去说。”秀秀死了以后,她的鬼魂也依然要和崔宁结为夫妻,还要把父母接来一起同住。可见她是多么热爱生活,又是多么笃于伉俪。秀秀的反抗精神增加了这一形象的魅力。当崔宁同意和她结为夫妻,并建议她趁大火混乱之际连夜逃走的时候,秀秀毫不迟疑地一口答应:“我既和你做夫妻,凭你行。”这里没有半点羞涩不安,没有丝毫文弱娇态。秀秀第二次看见郭立,知道这奴才回去以后非告密不可,便干脆不客气地斥责他:“前者我好意留你吃酒,你却归来说与郡王,坏了我两个的好事”,并警告他:“今日遭际御前,却不怕你去说。”秀秀的鬼魂跟着郭立上轿回府,借郡王之手惩罚了这个奴才。
人身的自由和爱情的自由,这本是一个人最起码的权利。可是,为了这两项人生最起码的权利,裱褙匠的女儿、郡王府的女奴却付出了最昂贵的代价。秀秀的悲剧命运构成了对统治者的强烈控诉。
这篇小说的结构十分严谨。秀秀之死,秀秀双亲之死,一直快到故事的结尾才告诉读者。郭立第二次见到秀秀时,连说“作怪”,转身就走。这时读者心中产生秀秀是否鬼魂的疑虑,但还不能肯定。郭立回去告密,读者才从郡王的嘴里得知,秀秀早已在当年被打死在后花园。可是,建康的秀秀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个悬念继续吸引着读者往下看。一直到轿子里不见了秀秀,读者这才恍然大悟。读者从这个结尾再回头去体味前面的情节,特别是追索秀秀化为鬼魂以后的情节,便会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整个故事的悲剧性质:秀秀已经悲惨地死去,可郡王依然不能放过她;秀秀已经化为鬼魂,可她仍然要执拗地追求作为一个人的生活权利。故事写到秀秀之死,似乎也可以结束。可是,如果没有后半段,故事的悲剧意味,人物形象的表现,都将会大打折扣。
全篇小说都以郭排军、玉观音这一人一物作为故事发展的线索。郡王让崔宁做玉观音,引出崔宁、秀秀的遇合。郭立送钱给刘两府到潭州,这才发现了私自逃跑的崔宁和秀秀,从而造成家破人亡的结果。以后郭立找崔宁修补玉观音,这就引起秀秀的第二次暴露。郭立和玉观音这一人一物总是在关键的时刻出现,推动情节向悲剧的高潮发展。郭立的背后是操有生杀予夺大权的郡王,玉观音的背后是统治者的穷奢极欲。这一人一物都使人联想到崔宁和秀秀的奴隶地位,联想到悲剧的根源。
这篇小说见于《京本通俗小说》第15卷,冯梦龙把它收入《醒世恒言》,改名为《十五贯戏言成巧祸》。清人朱素臣据此改编成传奇《十五贯》。
小说写的是一桩冤案、错案。案情大致如下:刘贵贫穷窝囊,岳父可怜他,给了他15贯钱,让他做本钱开个小店,凑合生活。刘贵背钱回家。他的妾陈二姐开门迟了一点,刘贵有点不高兴,就开玩笑吓唬她,说是已经将她卖了,这15贯钱就是她的身价。陈二姐信以为真,想着乘刘贵熟睡连夜回娘家找爹娘商量一下。她先去邻居朱三妈家借宿了一夜,诉说了事情的原委。早晨,她匆匆上路,往娘家赶去。半路上,遇到一个卖丝的后生崔宁。这崔宁身上恰好带了15贯钱。两人便结伴而行。谁知陈二姐离家以后,小偷摸进刘贵家,发现了那15贯钱。刘贵惊醒,小偷怕他声张,一斧将他劈死。顺手将15贯钱取走。第二天邻居起来,发现刘贵被害,刘贵的妻子两天前回娘家还没有回来,陈二姐不知下落。朱三妈诉说了陈二姐借宿的经过。结果,陈二姐、崔宁半路上被追了回来。男女结伴而行,15贯之数也恰好相符。众人咬定陈、崔通奸、谋财、杀人。两人被扭送府衙。府尹不问情由,一味用刑逼供。陈、崔屈打成招,自诬服罪。此案逐级上报,圣旨下来,判了死刑。陈、崔含冤死去。小偷后来做了强盗,终于败露,前罪并发,刘贵一案也真相大白。陈、崔一案得以昭雪。刘贵的妻子看破红尘、自愿出家。
这篇小说的内容和主题很有意义,它通过一桩冤案、错案,写尽当时官吏的昏庸无能、司法的弊病,写出了人民毫无民主权利的现实。从表面上看,一连串的巧合铸成了陈二姐、崔宁的悲剧。刘贵开了一句玩笑,陈二姐居然信了;陈二姐刚走,偏偏就有小偷进门;陈二姐出走,刚好会遇到年青人崔宁,而崔宁身上又恰巧带了15贯钱。可是,封建社会中妇女地位的低下(妾可以随意典卖他人)、街坊邻居的害怕连累,怕“打没头的官司”,小市民那种明哲保身的人生哲学、刑讯逼供的审讯制度、问官的主观武断、草菅人命,一男一女结伴同行便会受人怀疑,这一切却并非偶然。因为一连串的巧合中隐藏着如此丰富的必然性,才使这些巧合没有冲淡小说所包含的社会意义。
作者十分注重材料的剪裁。例如,小说详细描写了刘贵开玩笑以后陈二姐的心理活动:“那小娘子听了,欲待不信,又见15贯钱,堆在面前。欲待信来,他平白与我没半句言语,大娘子又过得好,怎么便下得这等狠心辣手!狐疑不决。”这段心理活动的交待对说明案情很有帮助。案情的疑点主要在陈二姐的出走,所以,作者不厌其详地介绍陈二姐出走的动机。通过陈二姐的将信将疑,读者也看到了陈二姐的单纯、善良,以及她作为一个妾在家中可怜的地位。临安府的判决过程,写得极为简略,作者借以突出审讯的草率。
作为一篇公案小说,作者特别注意情节的前后照应。陈二姐出走时,作者没有让她直接回娘家,而是让她先去邻居家借宿一夜。这种安排有多方面的好处。如果让陈二姐直接回家,那么,第二天案发时,陈二姐早已在娘家,也就不会遇到崔宁,15贯钱也对不上,通奸、谋财、杀人的罪名就会完全落空。陈二姐在邻居家借宿,更说明了问官的糊涂:“果然是小娘子与那崔宁谋财害命的时节,他两人须连夜逃走他方,怎的又去邻舍人家借宿一宵?明早又走到爹娘家去,却被人捉住了?”再如刘贵背钱回家,作者又让他半路上被熟人拉去,喝了几杯酒。这一个小小的穿插有多方面的用意。因为这样一耽搁,刘贵到家才“已是点灯时分”。因为多喝了几杯,才借了酒性和陈二姐开起玩笑来。陈二姐问他在哪里喝的酒,他索性骗陈二姐说“便是把你典与人,写了文书,吃他的酒,才来的”。刘贵喝醉入睡,才使陈二姐轻易地连夜出走。由此可见,作者在构思情节的时候,考虑得十分仔细,一切都让它入情合理。不但使整个案情符合逻辑,而且要使每个人物的言语行动符合当时的环境,符合他们的身份、性格、心理。
《简帖和尚》最早见于明朝嘉靖年间洪楩所编刻的《清平山堂话本》,又名《错下书》。冯梦龙把它收入《古今小说》(即《喻世明言》),改名为《简帖僧巧骗皇甫妻》。
这篇小说写了一个设局谋骗的故事。开封府蟠台寺的一个和尚垂涎左班殿直官皇甫松的妻子。他用匿名信造成皇甫松的误会。皇甫松果然上当,他以为妻子有了外遇,竟把妻子送到官府究治。官府听信皇甫松的一面之词,先用酷刑吓唬,没有套得口供。最后按照皇甫松的意见,让他把妻子休了。皇甫松的妻子走投无路,跳河自尽,不料被一个老婆婆救了。后来在老婆婆的撮合下,嫁给了一个姓洪的和尚。有一次,皇甫妻在大相国寺遇到前夫,两人相视,默默无语。回家后,皇甫妻思念旧情,不由得泪水汪汪。和尚这才透露真情,原来他就是设局谋骗的僧人。皇甫妻要去告发,和尚便要害她性命。幸好皇甫松及时赶到,把和尚扭送府衙。和尚被处死。皇甫松夫妻破镜重圆。
作者很善于制造悬念。故事一开始,并没有点破支使僧儿送帖的是什么人,只是特意介绍了这个人的相貌特点。这个人为什么要送帖,帖上写的是什么,都没有交待。读者很快就知道了帖的内容,而且看到了简帖带来的严重后果。一直到皇甫松妻子在老婆婆家里第一次见到和尚,心中纳闷,这和尚的长相为何很像送帖的僧儿所描绘的那个人时,读者才隐约地产生这样的猜测:行骗的人大概就是他。作者把皇甫松夫妻放在明处,把设局行骗的和尚放在暗处,借此写出皇甫妻的善良和无辜,以此突出和尚的工于心计、阴险毒辣。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也看到了妇女地位的卑微。皇甫妻无缘无故地被人诬陷,丈夫不问情由,“左手指,右手举,一个漏风掌打将去”。也不容她辩解,送到衙门,非得要休了她。皇甫妻挨了丈夫的打,“则叫得一声,掩着面,哭将入去”。后来,丈夫无理将她休弃,她也只是“哭出州衙门来”。皇甫妻是那样的软弱,她总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她的遭遇反映了封建社会妇女的悲惨命运。
本篇见于《醒世恒言》卷十四。从文中所描写的汴京街坊、风习和方言来看,本篇当属宋代话本。这是一个痴情男女的悲剧故事。作者自始至终对女主角周胜仙作了突出的描写,男主角范二郎自然地成为周胜仙的陪衬。女主角周胜仙既非大家闺秀,亦非舞姬歌女。她是一个市井长大的女孩子。男女主角的相识也并没有落入才子佳人一见钟情、诗词唱和的俗套,而是通过一个富于戏剧性的场面而得以实现。只见她斥责卖水人要“暗害”她,同时自报姓名、家世、居址、年龄,并特意点明“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儿”。说者有心,听者有意,范二郎也用同样的方式向周胜仙介绍了自己,并故意点明“兼我不曾娶浑家”。尽管周胜仙大胆泼辣,通过特殊方式向意中人表达了自己的爱情,但是,在封建社会,从眉目传情、两下有意到结为夫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于是,又有了王婆说媒的情节发展。故事进行到这里,一直是一种轻松乐观的喜剧气氛。男女主角似乎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可是,周胜仙父亲周大郎的归来,使情节的发展急转直下。富商周大郎的嫌贫爱富、顽固专横断送了女儿的幸福,周胜仙一气身亡。故事至此,似乎已经接近尾声,可是,作者又安排一个盗墓贼朱真,使情节自然延伸,以便在新的层次上刻划女主角对自由爱情的追求。朱真的盗墓使故事更加曲折离奇,也使女主角对爱情的追求显得更加执著动人。趁朱真外出、邻里失火的机会,周胜仙逃出朱家,急忙之中找到范二郎。谁知范二郎以为她是鬼,惶恐之中,竟失手将周胜仙打死。周的鬼魂又到狱中与范欢会,并求神相助,使范得以无罪释放。
因为家长的阻挠、贫富的差别,有情人难成眷属,这本是封建社会中常有的事。可是,作者为女主角所设计的死而复生、生而复死的独特情节,使这位市井女子的一往情深在生和死的考验中得到了深刻的表现。喜剧因素和悲剧因素的自然结合、对于男女主角爱情心理的细腻把握、浓郁的生活气息、流畅的风习描绘,都是本篇明显的特点。
见于《警世通言》卷十六。兼善堂本题作《小夫人金钱赠年少》,三桂堂本题作《张主管志诚脱奇祸》。《京本通俗小说》卷十三收入此篇,题作《志诚张主管》。小说写汴京城里一位商人张士廉,年过六旬,续娶王招宣府遣出的小夫人为妻。小夫人见士廉年迈,心下不足。她主动追求店中主管张胜,张胜不敢接受,辞职回家。不久,王招宣府发现小夫人曾经偷窃宝珠,追索时小夫人畏罪自缢。张士廉受到牵连,家财被查封。小夫人死后,不能忘情,其鬼魂继续追求张胜,张胜“只以主母相待,并不及乱”。后来,张胜遇到张士廉,得知原委,小夫人的鬼魂便悄然隐去。
小夫人的命运显然是一个双重的悲剧。嫁给一个年龄相差悬殊、自己所不爱的人,已经是一个悲剧。爱非所爱,她的感情遭到冷漠与拒绝,这是更深的悲剧。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小夫人比较上篇的女主角周胜仙更加不幸。人们从这个故事中不难体会到当时妇女地位的卑贱屈辱。耐人寻味的是作者对男女主角的态度。张士廉续娶小夫人以后,作者写张士廉“腰便添疼,眼便添泪,耳便添聋,鼻便添涕”。从作者对张士廉的嘲笑中,我们明显地可以感到作者对小夫人的同情。可是,从作者对张胜的无保留的肯定中,我们又可以看到作者对小夫人的有所谴责。张胜的怯懦、冷漠,牢守主仆名分,也就是作者所谓“志诚”。尽管作者怀着如此矛盾的态度来描绘小夫人的形象,尽管小夫人所爱的人并不值得她去那样地爱,可是,小夫人火一样的追求、她的纯朴执著,依然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见于明人洪楩所编《清平山堂话本》。本篇属宋元话本。它的体制很特别,全篇以近似现在快板的唱词为主,中间有少量文字缀连。主角李翠莲的说话全用唱词,以表现其能说会道。叙述部分和书中一切配角的说话都用散文。这种体制反映了早期话本韵、散结合,说唱结合的形态。作者选择女主人公出嫁前后这么一个生活断面,将女主人公置于画面的中心。以夸张的笔墨,抓住李翠莲快人快语、伶牙俐齿的性格特征,加以酣畅淋漓的描写。李翠莲的多言多语引起父母兄嫂的担忧和不满,成亲以后更是遭到公婆、伯姆、小姑的一致责难,终于为丈夫所遗弃,为娘家所嫌弃,最后剃发做了尼姑。李翠莲“姿容出众,女红针指,书史百家,无所不通”,“只是口嘴快些”,便引起了她与周围人的一系列的矛盾与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中蕴含着封建社会中女性受到压制、男女不能平等的冷酷事实。李翠莲的多言多语只是表面现象,从多言多语背后可以看到李翠莲那种当家作主、要与男子平起平坐的气概。封建社会对女子的要求,首先就是温顺、驯服,一切以丈夫的意志为意志,以家长的意志为意志。但李翠莲偏要自作主张,而且发表意见,滔滔不绝,当然要为礼法所不容,为社会所不容。
见于《清平山堂话本》。故事写北宋庆历年间,汴京城郊老儿村有兄弟二人,哥哥刘添祥、弟弟刘添瑞。其年旱涝不收,刘添瑞携妻挈子,去路州高平县逃荒,投奔姨夫张学究。临行前,由李社长作证,兄弟俩立下合同文字,以证明田宅产业为兄弟共有。两年后,刘二嫂病故,又过半年,刘添瑞也因病去世。15年后,儿子刘安住长大成人,将父母骨殖回乡安葬。刘添祥夫妇要独吞家产,不认侄儿,并将侄儿打伤。李社长气不公,收留安住。第二天,告到开封府包拯处。包拯验明合同文字,要将刘添祥夫妇收监问罪,经安住苦苦哀求,才宽大处理,将刘添祥夫妇发放回家。朝廷旌表刘安住孝义双全,加赠陈留县尹。刘安住与李社长女儿李满堂成亲,拜辞两家父母,去高平县拜谢张学究,才赴陈留县为官。
本篇取材民间家庭财产的纠纷,旨在褒扬主人公的孝义。后来据此改编的元杂剧《包待制智赚合同文字》、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三《张员外义抚螟蛉子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却改动情节,让伯母将合同文字骗走,以增加断案的难度来突出包拯的智慧。与此同时,故事中善与恶的对比也更加鲜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