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地区的契约华工,其地位类似奴隶,劳动和生活之苦自不待说,其性命亦操纵在主人的手里。古巴契约华工每日劳动达12小时以上,有的甚至长达18—20小时,可谓是:“日未出而起,夜过半而眠。”1921年,国民党《外交部公报》第四卷第七号、第八号曾清楚地记载了古巴华工的真实生活:“猪仔衣食又菲薄不堪,衣则短褐敝褛、食则粗粟大蕉,终日操作于骄阳之下,汗流遍体,而迫于监工之淫威不敢稍懒,盖偶失其欢,鞭挞随之,甚或置于死地。”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六辑,第210、206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契约华工到古巴时大都年轻力壮,“但经过八年奴役幸存下来的只占25%”。可见拉丁美洲种植园主对契约华工的苛刻剥削与残酷压迫的程度。当时清廷腐败、国力衰微,政府自身不保,根本无力问津这些“海外孤儿”的生死。
如上所述,华工出国的外部原因是为了满足侨居国开矿、筑路、挖运河等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侨居国的企业主、种植园主和店主作为对付本国工人不断要求增加工资的一种手段。正因为这样,必然会存在着排华的潜在危险:即一旦矿源衰竭、铁路和运河已经开通,华工便会面临大量失业的可能性,并同侨居国的白人工人发生尖锐的矛盾。这样排华现象就会随之产生,而且会日益严重。
一般而言,侨居国对华工和华侨的态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从19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前为第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侨居国对华工普遍抱着欢迎的态度,尽管当时个别地区出现反对华工的言论和现象,但只是个别问题。早期华工,特别在开挖金矿和筑铁路期间,受到了各侨居国的普遍欢迎。正如罗伯特·温在他的《对西北太平洋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的华人的反应》一书中所说:“(铁路)工程显得如此急需,各个集团和各个地区都争相在本地区修筑一条铁路。只要曾经修过铁路的,哪怕魔鬼他们也欢迎。白人劳动力的供不应求实在太明显了,以致连最狂热的反华分子也对雇佣华人干这种活毫无怨尤了。”以勤劳、刻苦著称的华工有时还受到侨居国政府给予的特殊荣誉。例如,在1850年,旧金山的华工曾被邀请参加泰勒总统的隆重葬礼。1852年,旧金山的华工还被邀请参加庆祝华盛顿生日大会。正如一位费城人(居住于旧金山)所描写的那样:“今天的庆祝会各国侨民都参加了。法国人、西班牙人、希伯来人的队伍走过之后,大约两百名中国人打着‘旧金山的中国青年’的旗号出现在观众眼前。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中国官员(按指商人)和乐队,后面就是本市最为勤劳刻苦、奉公守法的居民的代表。”这位费城人反映了早期华工受到美洲政府官员和群众欢迎的心态,也充分揭示了早期华工“勤劳刻苦、奉公守法”的优良品质。但在盛赞华工的同时,美国个别地区亦不时发生排华现象。早在184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金矿区的都鲁尼县,就有一群白人把英国公司的60名华工从营地赶走,掀起排华事端。自此以后,旧金山的华埠便经常遭到袭击和围攻。华盛顿州塔科马和西雅图的排华暴行亦先后发生,对当地华侨进行围攻和枪杀。据统计,1855年被杀害的华侨有32人。到1862年华侨被杀者达88人,这些人据说都是被白人杀害的,其中11人是被依法宣誓任职征收淘金执照税的官吏所杀。然而,只有两名杀人凶手被法院判定有罪,并处以绞刑。一般说来,这些白人罪犯都受到了美国司法机关的包庇,有许多人杀了华侨或是议而不决,不了了之;或是重罪轻判,很不公平。所以,杀害华侨的事件在美国屡见不鲜。据1856年沙斯塔县《共和报》报道,在过去五年之中,就有数以百计的华侨被杀害。屠杀华侨事件,几乎天天可见!
进入19世纪70年代,美洲各国随着不同地区的不断开发,美国和加拿大横贯全国铁路的开通,以及各国移民的不断入境,劳动力逐渐出现表面过剩的现象。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美洲各国特别是美国,在国会、以及各种报刊上出现了连篇累牍的反华言论,什么中国移民促使白人工人工资下降,什么华工有吸毒、偷盗等恶习,不易被教化,什么华工不讲究卫生习惯,容易造成流行病产生及传播等等,诸如此类的反华工言论,严重地损害了华工在侨居国的形象。正是在反对华工的各种舆论的影响下,各地排华运动达到一个高潮,美国先后出现了无故屠杀手无寸铁的华侨的惨案。1871年10月,在洛杉矶有墨西哥人、黑人杂居的一条街上,一名白人突然死亡,其死因不明。但一伙持枪的白人暴徒却不分青红皂白,叫嚷着“为死者报仇”的口号,冲进华埠行凶,杀害侨胞22名,损失财产不计其数,制造了历史上骇人听闻的排华暴行。
到19世纪80年代,排华反华的声浪继续高涨,致使各国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预。美洲诸国的许多政府并单方面下令禁止华工入境,从而进入了全面排华的时期。
1885年9月1日,在怀俄明州的石泉煤矿,因为华工不愿参加白人矿工发动的罢工运动,双方发生小规模冲突。第二天,约有100余名白人暴徒手持步枪,分两股袭击华埠——石泉村。他们见财物就抢,见华人就杀,并放火烧掉整个华埠。事后,领地政府派员到现场检查,查明被枪杀的华人达16名,从被烧毁的房屋下挖出的华人尸体五六十具,挖不出的则不知其数。在惨案发生时,有六七百人逃出,幸免于难。这是美国反华、排华史上最大的惨案。
加拿大的华侨亦遭到了同样的厄运。1886年,加拿大温哥华市的华工达3000余人,大都住在环绕着福尔斯湾的简陋的木屋里。这年,温哥华市发生大火。反华分子诬称是华人纵火,遂于1887年1月8日将华工押上汽艇,强行送到维多利亚。2月24日,暴徒们包围并推倒布里夸豪士工地华人居住的木屋,并烧毁华工的衣物和全部家具。当夜,暴徒又袭击了福尔斯湾的华人住所,给华人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民间的反华、排华运动逐渐发展到政府间的决策。1880年11月17日,美国政府代表团与清政府在北京签订新的移民条约,条约规定:“大清国、大美国共同商定,如有时大美国查华工前往美国,或在各处居住,实于美国之益有所妨碍,或与美国内及美国一处地方之平安有所妨碍,大清国准大美国可以或为整理,或定人数、年数之限,并非禁止前往。”这一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所谓“自由移民”政策的终结和政府全面排华时期的开始。
1882年5月,美国国会以北京条约为借口,正式通过第一个排华法案,宣称美国政府认为中国移民危及某些地区的良好秩序,可在10年内停止熟练和非熟练的华工进入美国,非经正当途径入美国之中国人,于政府通过之日起,将被驱逐出境,已在美国的中国人无权申请加入美国国籍。法案单方面违背了北京条约“并非禁止前往”的规定。不仅如此,而且又进一步涉及到已经入境华工的权利和地位问题。
美国排华法案公布后,迅即对新入境美国的华人身份进行审查。许多人被关进移民处理站。旧金山海湾天使岛上的移民处理站曾关押成百上千名新到美国的华人。这里条件恶劣,审讯期很长,许多华人被迫自杀。有一位学者被逼无奈,自杀前曾在移民处理站棚屋的墙上题刻了如下辛酸的悲歌:
为什么我在牢房里这样憔悴?
因为祖国衰弱,家道寒微。
双亲翘望,等候佳音;
妻儿拥被,孤苦哀叹。
纵然获准进入此邦,
何年何月发财荣归?
自古游子多飘零,
究有几人庆凯旋?
随之,拉丁美洲各国亦先后效仿美国政府的作法,以颁布法案或总统下达命令等等形式,禁止华工入境。1897年危地马拉总统下令,禁止中国继续向危地马拉移民,并于1907年又下令,凡居留危地马拉的华侨准其随时领取护照出境,出境后不得重新入境;此后新入境的华人一经发现立即驱逐出境,如有协助其入境者,按法令治罪。1902年5月,古巴政府下令“在禁例期内,中国工人从别国口岸或地方来古者为违法”,禁止中国移民入境。1903年,巴拿马政府亦下令禁止中国移民入境。秘鲁政府更是不顾中秘条约的有关华人可以自由入境的规定,于1909年下令限制华人入境,接着又下令禁止华人入境。到1923年,加拿大联邦议会通过排华法,经总督批准,于7月1日正式生效。加拿大“华人移民条例”共43条,其主要内容为:中国或具有中国血统的人,以后不许以移民身份进入加拿大;现居加拿大的华人,其家属不得来加拿大居留;现居加拿大的华人,离境以两年为限,逾期不准重返加拿大;重返加拿大的华人,以温哥华为入境口岸,轮船运载华人只准每250吨重接载一人。
由于美洲各国都先后颁布排华法或下令禁止华人移民入境,中国进入美洲的移民迅即锐减。19世纪70年代进入美国的移民有280多万人,其中欧洲移民占80%,华人移民仅占4.4%;实施排华法令的80年代,进入美国的500多万移民中,欧洲移民增加到90%,而华人却减少为1.4%;90年代进入美国的移民有360多万人,其中欧洲人占96.5%,而华人仅占0.4%。
总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美洲各国政府的政策都随着对华人移民的需求而变化,前期主要是采取欢迎的态度,后期主要是采取排斥和打击的态度,但总起来说,美洲华工移民始终是处于被奴役、被压迫的地位,即使是古巴华侨参加了古巴独立战争,独立后取得了较大程度的自由权利,并受到当地人民和政府的推崇,他们也不能逃脱这种压迫。
应当指出,清政府在这期间亦开始由对“海外孤儿”不问不闻的态度转变为保护的态度。在此期间,清政府的驻美洲各国特别是驻美国的使节中,出现了一些为保护美洲华侨利益而奋斗的陈兰彬、容闳、郑藻如、张荫桓、伍廷芳和黄遵宪等等杰出人物。他们为美洲华侨牛马不如的生活奔走呼号,将华侨的痛苦状况公布于世;他们为制止美洲排华运动提出抗议,要求公正解决。但他们的这些努力,都因为清廷朝政腐败,毫无国际地位而一一宣告失败了!
1939年,德国法西斯进攻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以及国民政府爱国将领率领的军队,开辟了打击日本法西斯的东方战场,为世界反法西斯的壮丽事业作出重要贡献,从而大大提高了中华民族的国际地位。
1943年1月12日,中美签订平等新约,美国放弃在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权利。美国亲华人士开始抨击对华人不平等待遇的各种排华法案,指出中美两国既为抗日战争中的盟邦,并肩作战,理应废除排华法案。参议员麦纽逊于6月29日提出废除禁止中国人入境法及给与配额的提案,并于10月11日提交众议院讨论。同一天罗斯福总统向国会发出咨文,要求废除排华法案。咨文中指出:“现在提请国会审议批准这一项法案,许可中国人移居我国,并允许这里的中国居民成为美国公民。我认为,这一立法对于打赢这场战争和建立巩固和平的事业是重要的。”“中国是我们的盟国,多年来,她为反对侵略而孤军奋战。今天我们和她一起战斗,它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始终坚持英勇的斗争。”“我深信,国会是完全同意采取这种早应采取的措施,以纠正过去我们对朋友不公正的行为的。”参众两院通过后,法案于12月17日获罗斯福总统的批准。该法案内容为:在分配各国移民时,中国每年占105名,其中规定75%应来自中国出生及居住的华人,其余25%配给世界各国的华人,有一半中国血统者亦在中国移民数内扣除;凡在1924年7月1日以前入境者,皆可申请入美国籍;凡在1924年7月1日以后入境者,一律视为暂居居民,待经办一定手续,取得永久居留权,才能申请入籍。之后,经过华人的各种努力,美国政府又同意一定期限内的“军人的外籍妻子”、“华裔军人妻”、“退伍军人未婚妻”、“美籍华人妻”等等可以非配额办法入境等等。
新法案颁布后,进入美国的中国移民逐渐增加:
1944—1965年按配额被接纳进入美国的中国移民人数
注:有*号者包括那些因中止遣返或根据移民法案而获准居留美国的人,以及借用未来年份配额的难民。
以非配额移民身份被接纳进入美国的中国移民人数①(1946.6.30—1965.6.30)
注:有*号者包括出生于中国的华人。
据统计,1940年美国华人约为7万人,而1980年已增加到806027人,近年已增加至逾百万。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中国同拉丁美洲各国的关系也有迅速的改善。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国民政府同哥伦比亚、委内瑞拉、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建立了外交关系,1940年国民政府与多米尼加签订了友好条约,并于1945年签订了友好条约附加条款;1942年签订中古友好条约;1943年签订了中巴(西)友好条约;1944年签订了中墨友好条约;1944年签订了中国和哥斯达黎加友好条约;1946年签订中国和厄瓜多尔友好条约;1947年签订中国和阿根廷友好条约,等等。
1947年5月1日,加拿大政府宣布废除1923年颁布的禁止华人入境条例及其他排华命令,这是加拿大华人25年来取得移民权利的重大胜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至战后不久,由于在珍珠港事变前的10年里,只有中国人民承担了巨大的民族牺牲独自与日寇血战,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人民深入敌后,钳制日军,并为解救驻缅英军,开辟缅甸战场,起了极大的作用。因此,当时的国民政府与美洲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订立了友好条约,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在签订的条约中,凡有华人存在的国度中,一般对华人的移居和待遇问题几乎都作了有利的规定,这样就解决了中国与美洲国家长期以来因立场互异而扯皮或回避的侨民问题。从此以后,在美洲各国的那些被称为“海外孤儿”的华人的地位有了相当的提高。以就业领域来说,过去华人不能进入的就业禁区,例如美国的一些重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和造船业等部门,已开始逐步雇用华人。过去一般不雇用华人的商店和公司,也开始逐步雇用华人妇女充当店员和职员。在美洲特别是在美国,已有相当数量的华侨由从事体力劳动转变为从事脑力劳动,即由蓝领工人转为白领工人,并有许多人成为著名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经纪人和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