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悠久的历史 第三节 元代伊斯兰教

(1)“元时回回遍天下”

蒙古贵族在西征得胜以后,主力挥师东进、南下,于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灭掉南宋。在同南宋的作战中,蒙古贵族不断地从中亚一带调来军队。在东来的蒙古军队中,有大批的阿拉伯人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波斯等中亚人。其中主要是士兵和工匠,也有商人和社会上层人物。这些人当时统被称之为“回回”,归于“色目人”一类。回回士兵是“探马赤军”的重要成分。这些穆斯林随着蒙古贵族对全中国的征服而散布于东西南北各地,西北、西南、中原、江南尤多。所以,《明史》说:“元时回回遍天下。”战争硝烟熄灭后,他们大部退役,成为普通农民,集中居住,进行农垦。这就是所谓“民屯”。还有“军屯”,就是军队一边戍守,一边垦殖。此外,回回工匠也多以军事编制进行手工业生产。这是造成后日回回“大分散,小集中”局面的历史根源。如果说唐宋两朝中国穆斯林在分布上还只是一个一个孤立的点,那么在元朝,中国穆斯林在分布上不仅连接成了线,而且铺成了面。在云南省,元时穆斯林业已“盈千累万”。元末至顺年间(公元1330—1333年),镇江地方共有户数3845户,其中汉人3672户,蒙古人29户,回回59户;共有人数10555口,其中汉人9407人,蒙古人163人,回回374人。无论就户数还是就人口数来说,在非汉族中回回都占第一位,高于蒙古族。

在唐宋时期,中国穆斯林大都居住在城市,经济活动主要限于海内外商业贸易方面。到了元朝则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穆斯林不但在城市有,而且在农村也有,并以后者为主。他们不但从事商业贸易,而且从事农业生产和手工匠作,并以后者为主。这为后来回族的形成奠定了经济基础。除为官者外,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以聚居为主。这种聚居方式对于伊斯兰教的巩固和发展是非常有利的,同时也促进了穆斯林社会的形成。

元代东来的阿拉伯人和波斯等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人,是后来回族的骨干成分。

元朝时期中国西邻各伊斯兰国家也在蒙古人的统治之下,中国西部边界实际上处于开放状态;同时“色目人”在中国又属于统治阶层,这种情况无疑为伊斯兰教迅速地向东发展提供了方便条件。

(2)“回回掌教哈的所”

为了便于管理迅速发展的伊斯兰教宗教事务,元朝设置了“回回掌教哈的所”这一官署。

蒙古开国诸汗大都执行宗教宽容政策。人们可以自由地信奉原有的宗教。各种宗教地位一律平等。但是,每个汗王又有自己所偏好的宗教。据说窝阔台汗比较喜欢伊斯兰教,其皇后的一个女官是穆斯林。元世祖忽必烈在皇后察必可敦怂恿下,尊崇佛教。元朝的藏传佛教(喇嘛教)处于国教地位。有一次在议论各种宗教得失的时候,忽必烈把佛教喻为手掌,把道教、儒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比作手指。在1282年的阿合马事件以后,他表现出“抑回”倾向。英宗时更加崇尚佛教,歧视伊斯兰教,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5月毁上都(位于今内蒙古正蓝旗)礼拜寺,改建八思巴帝师殿。泰定帝继位后,平衡各种宗教,笼络穆斯林。丞相倒剌沙和平章政事伯都乌拉都是穆斯林。泰定帝元年(公元1324年)由国库拨银四万锭,复建了上都及大同路礼拜寺。

“回回掌教哈的所”是一个中央机关。“哈的”是阿拉伯语音译,意为教法执行官。估计在地方行省应有其下属机构。在中国历史上,这是第一次设置全国性伊斯兰教管理机构。“回回掌教哈的所”的负责人就叫做“哈的”,或称为“回回大师”,主管宣教、教法等事宜。这一官署大概初置于元初,在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第一次被废除。这就是说,该年取消了伊斯兰教的中央管理机构,各地哈的可自行履行职务,不再有上下的隶属关系。第二年即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元朝皇帝又发布圣旨,对各地回回哈的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哈的只管“掌教念经”,而回回人的户婚、钱粮、诉讼等大小公事“悉归有司”,哈的们不得过问。从中也可以看出,在回回掌教哈的所存在期间,回回的户婚、钱粮、诉讼等事,如果不是由哈的主管的话,至少他们也要过问。此后,哈的的基本权限由官方准许的只是“掌教念经”。回回掌教哈的所在泰定帝当政的四年里(公元1324—1328年)曾经复置。文宗继位后于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再次被废除。此后,这一机构似乎再没有恢复。哈的所被撤销后,哈的及伊斯兰教事务很有可能划归宣政院管理。宣政院是元朝设置的管理佛教及吐蕃事务的中央机关。在一些地方,例如河州(今甘肃临夏),有其下属机构。我们可以看到,在宣政院所颁布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一些规定中,有的内容就涉及伊斯兰教。

除哈的掌教制外,中国伊斯兰教的“三掌教制”也始于元代。其具体职能将在后面介绍。

元代伊斯兰教尚无固定的名称。称其为“真教”者有,称其为“清教”者也有。“回回教”或“回教”这一称呼在元代后期可能已经十分通行。不过,元代穆斯林则早已被称之为“回回”了。在“回回”中如果细分之,又有“答失蛮”、“迭里威失”、“木速鲁蛮”(或“木速蛮”)等等称谓。“答失蛮”是宗教学者阶层,包括宗教职业人士。“迭里威失”是苏非派托钵僧。“木速鲁蛮”(元代蒙古白话文常常写做“木速鲁蛮回回每”),是广大穆斯林群众。这三种称谓都是波斯语的对音。

在元代穆斯林中,宗教学者、宗教职业者占有多大比重,缺乏直接的史料。特别是全国的情况,更不好贸然去说。但在元末的方志上有些间接的记载。虽有管窥蠡测之嫌,总可以搞清一些问题。元末宁波回回纳税户科定24户,其纳银48两。其中普通穆斯林户19户,纳银37.2两,宗教职业户二户,纳银4.8两,由一般教徒而充任政府译员(翻译阿拉伯语)者三户,纳银六两。宗教职业者户同一般教徒户之比为1:11,即11户教徒有一户宗教职业者。普通教徒户每户纳银1.96两,不到二两。宗教职业者户每户纳银2.4两,高于普通教徒户。译员户每户纳银二两,高于普通教徒户,但低于宗教职业者户。

元代中国伊斯兰教出现了专门办教的人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新现象。它是由蒙古贵族西征后东侵南下而移植过来的:这些答失蛮、哈的、回回大师、迭里威失,等等,几乎完全是随蒙古军队东来中国的。他们在原居地阿拉伯地区或中亚一带本来就具有现在这样的身份。

在蒙元初期,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道路有些畸变。同唐宋时期截然不同的是,它存在着被纳入伊斯兰教文化圈的可能性。但在世祖忽必烈推崇佛教后,这种可能性大大地减少了。元代,也只是在元代,中国伊斯兰教才真正地出现了宗教职业者阶层。

(3)穆斯林的社会地位

元朝社会成员分四个等级,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穆斯林是构成色目人的主要成分之一,其地位仅次于蒙古人,属于统治阶层。在政治上,穆斯林是蒙古贵族的依靠对象,当官者颇众,甚至有的位居宰相。在经济上,海内外贸易以及“百工技艺”多为穆斯林所垄断。元朝的中央和地方行省有专门为穆斯林所设之官,纯属因人设事。元朝在中央政府任过宰相之职的穆斯林有17人;在地方政府任过要职的有32人。在司法、荫叙、科举等方面,穆斯林所享受的权利高于汉人和南人。答失蛮阶层曾经享受过免赋、免差、免役的特殊待遇。这种待遇在某些地方一般回回户似乎也享受过。

但是,元朝后期穆斯林的社会地位有所下降。

(4)蒙古宗室改宗伊斯兰教

在元本土,从世祖忽必烈开始直至元亡,一直推崇佛教。而有些汗国,由于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则逐渐伊斯兰化。

阿难答是忽必烈之孙,忙哥剌之子,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荫袭“安西王”,驻地在西安。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因争夺皇位失败被诛。阿难答幼时受教穆斯林,因而非常喜欢这一宗教。年长后,他改信伊斯兰教。他能默诵《古兰经》,并写得一手漂亮的阿拉伯字。在阿难答的带动和鼓励下,他所统帅的15万大军的多数皈依了伊斯兰教。这是元代伊斯兰教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

在察合台汗国,察合台曾孙八剌在其当政时期也改信了伊斯兰教,时在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据说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怯别继位时,这个汗国正式走上了伊斯兰之路。

(5)穆斯林的“华学”

在中国,即使是在元朝,穆斯林都必须学习传统文化。内地情形尤其如此。一方面,中国穆斯林必须接受传统文化的教育。不管其主观愿望如何,是主动的抑或是被动的,都必须这样做。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穆斯林来说,科举同样是一条不可替代的生活出路。从穆斯林参加科举,可以看出,传统文化对伊斯兰教产生了多么深刻的影响。

元代有回回国子学,是国家最高学府,隶属于国子监。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始置。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另置回回国子监。凡蒙古、色目、汉人官员子弟皆可入学。学习内容为“四书”、“五经”、诗赋、表章、诏诰等。此外还有外语课程,如波斯语、阿拉伯语等。有一种文字,《元史》称为“亦思替非文字”,有人认为亦思替非或即波斯文。学校制度(管理规则,教学方法,等等)“皆依汉人入学之制,日肄习之”(《元史·选举志》)。回回国子学在泰定帝统治时期(公元1324—1328年)学员大增,“公卿大夫子弟与夫凡民之子,入学者众”。回回国子学的毕业生大都做中央各衙门的翻译官,“凡百司庶府所设译史,皆从本学取以充焉”。

元代学校的考试,不管蒙古人色目人,一律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元仁宗准依集贤学士赵孟頫〔fu斧〕和礼部尚书元明善所议,国子学贡试之法更曰“升斋”,其等第为六斋。所谓“六斋”,就是六个循序渐进的学习阶段,类似现在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阶段。下两斋为“游艺”、“依仁”,“凡诵书讲说小学属对者隶焉”。中两斋为“据德”、“志道”,“讲说‘四书’课肄诗律者隶焉”。上两斋为“时习”、“日新”,“讲说《易》、《书》、《诗》、《春秋》科习明经义等程文者隶焉”。按季考试,其所习经书课业及格者,可以依次升级。汉人生只有念完“日新”或“时习”斋课程才能充贡举,而蒙古人生和色目人生只须念到“志道”、“据德”斋课程即可充贡举。这种规矩叫“私试”。私试历时数月,汉人学生先后试经疑一道、经义一道、策问表章诏诰一道;蒙古人学生和色目人学生先后试明经一道、策问一道。学校对蒙古人学生、色目人学生和汉人学生的教学内容完全一致,只是要求程度不同。这就是“试蒙古生之法宜从宽,色目生宜稍加密,汉人生则全科场之制”(《元史·选举志》)。

在元朝,一些穆斯林特别上层分子,既是官僚又是儒士。他们精于词章,邃于理学。这不能不说同上述教育制度有很大关系。

在中国封建社会,开科取士为知识文化人的晋身敞开了一扇小小的门扉。莘莘学子均拥挤在“科举”这道狭窄的楼梯上,虽穷毕生精力而于功名之门无缘亦在所不惜。生员们之于科举,犹之铁之于磁,其吸引力难以用语言形容。因为一旦登第,名利双收。书中自有千钟粟、黄金屋和颜如玉。科举就需要学习儒家学说。在这方面,伊斯兰教义学说是无能为力的,俗谓“由儒不由回”。

元朝时期,窝阔台、忽必烈都拟以科举取士,但未能实行。元朝首次开科是在延祐初年(公元1314年)。蒙古、色目人考两场,第一场考经问五道,出自《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用朱熹章句集注;第二场考策问一道,以时务出题。汉人、南人考三场,第一场考明经经疑二题,出自《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用朱熹章句集注;第二场考诗赋、诏诰、章表;第三场考策问一道,由经、史、时务内出题。如果蒙古、色目人愿意参加汉人、南人科目考试,入选者加一等注授官职。蒙古、色目人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分榜录取。中选举人,蒙古、色目人榜贴于中书省门之左,称“左榜”;汉人、南人榜贴于中书省门之右,称“右榜”。延祐元年,在11行省即河南、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二宣慰司即河东、山东,四直隶省路即大都、上都、真定、东平,荐举300人,参加会试。各地名额分配如下表:

 大都上都真定东平河东山东河南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总计蒙古15655545551313153375色目104544553232221106775汉人104119779525221100075南人0000007000000028221875总计3514211816162613997563433128300

在入选参加会试的300人中,色目人占1/4。会试录取100人,规定色目人录取25人,亦占1/4。因为色目人总数在全国人口比例中大大低于1/4,所以这一措施是有利于色目人的。从另一个角度说,它也有利于色目人的“汉化”。

在上述背景下,元代出现很多著名的穆斯林学者。

赡思,字得之,其先为大食国人。其祖父附元,内迁于丰州(今呼和浩特市东白塔)。后因任官迁居真定(今河北正定)。其父即“从儒先生问学”。赡思九岁开始学习汉文经籍,稍长投师翰林学士王思廉门下。由是学问大进,后任台宪。赡思“邃于《经》,而《易》学尤深。至于天文、地理、钟律、算数、水利,旁及外国之书,皆究极之”。著述有《帝王心法》、《四书阙疑》、《五经思问》、《奇偶阴阳消息图》、《老庄精诣》、《镇阳风土记》、《续东阳志》、《重订河防通议》、《西国图经》、《西域异人传》、《金哀宗记》、《正大诸臣列传》、《审听要诀》及文集30卷。《元史·儒学传》有其传。

萨都剌,字天锡,他是元朝颇为著名的大诗人,有《雁门集》传世。毛晋在跋文中说:

夭锡以北方之裔,而入中华,日弄柔翰,遂成南国名家。今其诗诸体具备,磊落激昂,不猎前人一字。

《元诗选·萨都剌小传》亦云:

有元之兴,西北子弟尽为横径,涵养极深,异才并出。云石、海涯、马伯庸以绮丽清新之派振起于前,而夭锡继之。清而不佻,丽而不缛,真能于袁、赵、虞、杨之外,别开生面者也。

丁鹤年,元末人,出身穆斯林家庭。丁鹤年本人,据《明史》记载,“晚学浮屠法”,大约晚年皈依佛教。丁鹤年有诗集传世,是元末诗坛巨擘。其古体歌行、五七言律,“皆清丽可喜”,多为时人称道。“其措辞命意多出杜子美,而音节格调则又兼我朝诸阁老之所长。其入人之深,感人之妙,有非它诗人所可及”(戴良《鹤年吟稿·序》)。丁鹤年由一个穆斯林,继而学儒,进而学佛,这是丁鹤年的经历三部曲。而创作和演奏这三部曲的适宜环境,只能在中国。

买闾,字兼善,祖父哈只为官江南,遂家居浙江上虞。父亦卜剌金力主兼善学习儒学。兼善曾出任和靖书院山长。不久,由礼部尚书推荐,敕授嘉兴儒学教授。

中国书院之制创始于唐,讲学之风兴于五代,至宋始盛。宋元间学者多在书院讲学,其热烈气氛远在国学、地方官庠之上。书院有官办与私办两种。书院与国学及府县之学不同,学校的教育目的是为了科举,而书院则不与科举直接挂勾,其目的不在于培养官吏的接班人,而在于考究知识,涵养心性。书院的负责人,元代称为山长,属定职、定员的学官。除讲学外,总领院务。山长由礼部、行省或宣慰司任命。

买闾是由一个穆斯林成长为书院院长和儒学教授的。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中国伊斯兰教历史趋向的最好诠释。

(6)清真寺及文物古迹

元代把清真寺称为“礼拜寺”或“回回寺”。

泰定帝元年(公元1324年)6月在上都及大同路(治所在大同,今山西大同市)各复建一座礼拜寺。关于大同路礼拜寺的位置,现在很难确指了。

杭州真教寺,是延祐年间(公元1314—1320年)回回大师阿老丁所建。

昆明崇正门内外两座礼拜寺,是至元年间赛典赤赡思丁治滇时(公元1274—1279年)所建。

扬州普哈丁墓区内,有元代穆斯林墓碑四个,是从城内移去的。碑文以阿拉伯文为主,间以波斯文;有的也有汉文。

泉州发现大批元代穆斯林墓碑,碑文多为阿拉伯文。系统的整理、辨识、考证等研究工作,早在本世纪50年代已经开始。墓碑现存于泉州海交馆和厦门大学等处。

在海南岛某些滨海地区也发现穆斯林的墓葬群,同时有大量墓碑出土。碑文为阿拉伯文,辨识、考证工作正在进行中。据认为,其年代上限不晚于元代。

至正八年(公元1348年)杨受益撰写的定州清真寺碑文,至正十年(公元1350年)吴鉴撰写的泉州清真寺碑文以及同年郭嘉撰写的广州清真寺碑文,都是中国伊斯兰教历史上最早的汉文碑文,于史于教,均极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