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方块字,很多是受饮食实践启发创造出来的,甲骨文中,直描饮食对象、饮食器官、饮食媒体、饮食器具、烹饪器具或表达各种饮食形象的象形字、象意字和形声字都很多,尤以象形字为最多。饮食对象,如“”(马)、“”(牛)、“”(羊)、“”(豕)、“”(犬)、“”(龟)、“”(鱼)、“”(贝)、“”(鹿)、“”(象)、“”(虎)、“”(兕,犀牛)、“”(猴)、“”(雀)、“”(雚,猫头鹰)、“”(黍)、“”(禾)、“”(麦)、“”(米)、“”(栗)、“”(枣)、“”(果)等等;饮食器官,如“”(口)、“”(舌)、“”(齿)等;饮食媒体,如“”或“”(水)、“”(火)、“”(射)、“”(擒)、“”(网)、“”(芻)、“”(牧)、“”(藉)、“”(钓)、“”(廪,麦仓)等等;饮食器具,如“”(豆,高脚盘)、“”(皿)、“”(簋)等;烹饪器具,如“”(鬲)、“”(甗)、“”(鼎)等等。
象意字,如“”(多,两块肉叠在一起)、“”(甘,食后在舔嘴唇)、“”(雉,以箭为偏旁)、“”(彘,野猪,用箭穿身来表示)、“”(尽,手拿牛尾在清洗食器)、“”(解,两手在剥离牛角)、“”(蛀牙,从虫从齿)、“”(食,从今从簋)、“”(即,人面对着饭簋)、“”(既,人转身背着饭簋)、“”(飨,两人共享一簋饭)、“”(羹,肉和取肉的匕放在皿中)、“”(饮,一个酒鬼伸着舌头攀在酒坛上)、“”或作“”(采,用手在采茶或摘果)、“”(获,手抓着一只鸟)、“”(泉,泉水从岩洞流出来)等等。
用形声字表达的,如“”(杞)、“”(杧,即芒)、“”(柏)“”(鸡)等等。
象形字多是单体简笔直描,或仅描出对象的主要特征;象意字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形符来表意;形声字则是形符和声符的合一。从饮食实践创造的字还有许多,以上所引,仅是一些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固”(美)字,甲骨文是从羊从火,是火烤羊羔的象意字,后来“火”讹变为“大,东汉文字学家许慎没见到甲骨文,在他的《说文解字》中,说“羊大为美”,这是想当然之说,从此,使这种附会相沿了2000多年。从字源学追溯,可知味蕾美学,是中国美学的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