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尸体埋于土中的一种葬式。始于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中期。它普遍流行于世界各地的民族中。在中国的少数民族中采用土葬或以土葬为主的有: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民族:回、东乡、撒拉、保安、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和满、朝鲜、赫哲、达斡尔、壮、苗、瑶、布依、土家、侗、水、黎、仫佬、仡佬、毛难、畲、京、高山、傣、白、哈尼、傈僳、基诺、景颇、阿昌、佤、布朗、德昂、怒、独龙、羌、珞巴、锡伯、俄罗斯等族。鄂伦春、鄂温克、彝、纳西、土、裕固、蒙古、拉祜、普米等族也大部分或部分采用土葬。也就是说土葬是我国少数民族最普遍的葬式。当然有些民族是因受汉族土葬的影响,而改行土葬的。虽说都行土葬,具体的葬法又有许多种,如有用棺椁〔guo果〕的,有不用的;有讲究厚葬的,也有提倡速葬薄葬的;有捡骨重葬的,还有叠葬的,等等。
在众多的土葬习俗中,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独树一帜。我国的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大都集中在西北地区。因为受同一种宗教的影响,使他们的丧葬习俗有许多共同之处,比较明显的有:他们的土葬不用棺椁;提倡速葬薄葬,一般是早死午葬,晚死晨葬,停尸不超过三天;尸体需由同性的亲人为之净身(洗尸),用白布包裹;放入墓穴时,尸体要头朝北、脚朝南,面向西方(因为伊斯兰教的圣地在中国的西方);妇女不得送葬;从人死到下葬,乃至各种祭日、百日、周年等一系列活动,都要请阿訇念经主持。现以回族为例:
亲人亡故,即请阿訇念经,尸体头朝北,脚冲南,面向西停放在尸床上。然后净身,为之穿上“开凡”(尸衣)。在尸体的口、鼻、耳、眼等处放上一些香料,然后把尸体移进清真寺送尸用的长匣——“塔布提”内,阿訇及众亲友面对“塔布提”站立,阿訇口诵《古兰经》举行“站礼”仪式(类似与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就抬至坟地掩埋。
墓坑深约二米,在坑的西壁掏一个上圆下平,高约一米,长可容身的洞,将尸体头北脚南,面向西侧卧于洞内,封上洞口,再填上墓坑,坟堆做成鱼脊形。葬后,阿訇再念一段《古兰经》,葬礼就结束了。
整个葬礼中亲友不得哭泣,据说哭对亡人不利。妇女则不许送葬。
葬后三日祭坟,请阿訇到坟地念经。一个月内逢主麻日,家属都要到墓地诵经祈祷。40日、百日、周年还要请阿訇到墓地念经。此后只有生日和祭日才请阿訇念经。
地区不一的回族,葬俗也不尽相同,更别说其他几个民族了。比如回族主张死在哪里就葬在哪里,反对将遗体运回故乡,俗称“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而塔吉克族却不论远近,必将亡者运回故乡安葬。柯尔克孜族则有哭唱丧歌的习俗。当把死者收拾停当后,身穿黑衣、着黑纱的丧家妇女面西而坐,放声哭唱丧歌。歌词大都是颂扬死者行善积德及其生平事迹。亲友前来吊唁,妇女也以哭唱丧歌迎客,在死者亡故的一年内,家内来了客人或亲友都要哭唱丧歌;搬家路经墓地时还要哭唱丧歌。
哈萨克族的葬礼既按伊斯兰教规,又具有游牧民族的特色,一般包括以下程序。
停尸 亲人亡故,将尸体安放在毡房的右上方,用围帐圈起来,以白布遮盖,死者的脸要朝向西方。遗体在家只停一两天,由近亲点灯守灵。
报丧 请近亲或邻居中善于言辞者去向亲属报丧。到后并不直言相告,而是讲些格言谚语,婉转地告知死讯,以免死者亲人感到突然和恐慌。如说:
钻天杨一经中断,金子也接不起来。
从源头浑起的河水,倒进水银也不会澄清。
人不能跟着死者而死,也没有死者能够复生。
说完这些,才告知谁怎样去世。当死者亲友痛哭时,要重复上述言辞安慰他们。
吊唁
如果夫死,妻立即头戴白布边哭边唱挽歌,儿媳、女儿也与母亲一起哀悼。挽歌有固定的曲调,内容由亲属自己编,以表达失去亲人的痛苦。主要是诉说死者的生平和赞美其品质高尚,诉说死者去世给家属带来的悲痛等。其悲哀之状,催人泪下。近亲来吊,在离丧家一公里左右便放声大哭。死者家属听到哭声,妇女在屋里按年龄大小排坐,男子则到毡房外按长幼排成一行,哭唱挽歌以迎来者。来人先与男人们一一拥抱哭唱,再进屋同妇女们拥抱(儿媳辈不与公公辈拥抱)痛哭,并和死者遗体告别。在相对大哭一阵后,吊唁者请死者亲人节哀,振作起来办好后事。
净身
在人断气后立即进行。死者是男性,由堂兄弟及友好净身;是女性,则请亲友中年长女性净身。一般是用清水周身淋浴三遍,擦干用新白布按男三层、女五层将遗体缠起来,并替死者剪去指甲,理好头发,男子还要刮胡子。然后用毡包起来,放进棺材内。
赎罪仪式 请毛拉为死者祈祷,帮他完成他生前未完成的礼拜义务。为了给死者赎罪,必须把一些牲畜施舍给孤苦的人并酬谢毛拉。赎罪后将灵柩移出毡房,毡房的门帘朝外翻起搭在毡房上面,表示刚死了人。然后由毛拉念经,主要内容是请真主保佑,祝死者安息。念完经,死者的亲属问众人:“这个人生前是怎样的人?”众人异口同声地回答:“是个好人,祝他(她)升入天堂!”
送葬
人死后即派人去其父或祖父的墓地旁边挖墓穴。死者家属、亲友一齐为之送葬。灵柩农区多用马车拉,牧区用骆驼驮。尸体入穴时,头朝西,脚朝东,面朝麦加方向。入葬后,毛拉念经祈祷,然后向墓穴排圆木铺树枝,由兄弟、儿子和亲戚在上面撒土,然后其他送葬人撒土,再填好墓口。墓的外形有多种,有的在墓坑上堆沙石成丘的,有的在长方形的墓前立木牌或石碑,上写死者姓名、年龄和去世年、月、日。
哀悼
人死后,死者房子右边要竖一旗吊唁,旗的颜色则因年龄不同而有区别。如死者是年轻人,挂红色旗子;中年人,挂一半红一半白的旗;老者则挂白旗或黑旗,均到周年才取下。周年祭时要宰死者生前的坐骑殉葬,还要重修死者的墓。墓有蒙古包形、棺木形和塔形多种,以后者为多。
独木棺是一种原始的葬具,是用一节粗大的树干,从中剖开并挖空而成。用时把尸体放进去,把两半合拢,仍呈圆木形状。使用独木棺的有基诺、黎和独龙族。50年代前,他们都处于刀耕火种的生产力水平,因而信仰也比较原始,这在他们的丧葬活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亲人亡故,基诺族在死者的双手中各放一枚鸡蛋,让他在寻找祖先的途中遇上野鬼时,打碎了给鬼吃,以求脱身。他们认为夜间是鬼魂活动的时间,所以出殡往往选在黄昏,以为这时送走死者的灵魂更妥。棺木出门前,一人手持砍刀向前后大门连砍带吼,表示驱鬼。出殡时要洒米、鸣枪,以吓跑鬼魂。墓地为村社共有。墓坑只挖一米多深。独木棺入土后,当场敲死一条狗殉葬,目的是让狗给亡人带路。埋后填坑,不留坟头,只在上面盖个小竹屋祭奠灵魂。小竹屋与活人住屋有所区别,竹梢朝下,竹根冲上。从墓地返回时,为防止阴魂跟随回家给活人带来不祥,必须把脚印扫掉。到家时不直接入门,而是先绕屋一圈才进门。丧家每日早晚两次摆饭菜于专设的供桌上,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对其灵魂的敬畏,然后再把饭菜送到小竹屋中。供期有几个月的,也有长达三年的。黎族也是将死者葬于公共墓地。独龙族无固定墓地,人死后多埋于住宅附近。为了使亡人在阴间就像在阳世一样生活,基诺和独龙族要把死者生前用过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均置于棺中一起埋葬,而黎族则把它们放在坟上,供死者使用。有意思的是,这些民族虽然敬畏鬼神,但为了确保活人的安全和生活,他们限制死人的行动范围。如为避免死人与活人同出一道门,给家人带来不祥,独龙族在出殡时专门另开一个出口,并且在第二年就把死人的坟用作耕地。基诺族不许任意扩大墓地,认为扩大墓地就是扩大了鬼的地盘,于活人是不利的。所以,他们在每次下葬前要清理墓地,将已埋了多年的棺木掘出弃置一边(他们认为这些亡灵早已投生而去),腾出地皮给新故者入葬。
就是把入棺埋葬数年后的遗骸掘出,装入罐中重葬。这种葬法叫二次葬,又叫“洗骨葬”。采用这种葬法的民族认为血肉是属于人世的,只有等肉体腐朽后,将骨头正式埋葬,死者才能进入鬼魂世界。在我国有这种葬习的民族还不少。
广西桂西地区的壮族有复葬的习俗。人死后,请风水先生选定坟地,埋棺入土,墓堆呈长形。待三年或五年后,把骨骸挖出放入一只有尸体一半高的坛内,再请风水先生另择墓地复葬。这一次墓要堆成圆形。又经五年左右,挖起查看,坛内如有水和泥土渗入,以为不祥,得另选地再葬。如坛内无异物,就可作为“大葬”(永久埋葬)之所。有的竟复葬达四五次之多。
西林县的瑶族也行捡骨葬。在埋棺入土几年后,又挖开把骸骨捡入瓦坛葬回原地。
京族只有在认为原葬地不吉利时,才采取开坟捡骨重葬的补救办法。但又忌尸骨见天,故开坟时要打着伞,把骨骸捡入一个瓶内,先存放在林边草棚中,待择好新墓地再重新入葬。
畲族历史上曾行火葬,后改用土葬。人死后当日即下葬。二三年后的清明或冬至又取出骨骸放入瓮中,埋到墓洞或山坡窟窿中。
怒族曾行过火葬,后因受周围行土葬民族的影响,遂改为土葬。在怒族的葬俗中处处体现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入葬时,首先要依性别对尸体作不同的放置。男性直躯仰卧,女性则屈体侧卧。若夫妻合葬,妇女须面向男子屈肢,男子则端然平仰。这种葬仪反映了父权制度下妇女屈从丈夫的情景。人死后,怒族兴鸣竹号报丧。为死者吹竹号是对他的尊敬,至于吹几个竹号则依据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人生阅历而定。一般未婚男子吹一个竹号;已婚无子女的吹两个竹号;已婚有子女的吹三个;巫师吹四个;头人吹六到七个竹号。但妇女死后却无权享受这种礼遇。怒族不用棺材,尸体直接放进墓穴,再用木板将尸体四面围起来,然后填埋。死者生前用品挂于墓前,供他在冥冥世界中使用。
景颇族视生死为自然现象。在亲人亡故时,与其说他们悲哀,不如说是充满对死者的敬意。尤其对亡故的长者,更视其为荣归故里而给予极大的敬重。为了表达这种心情,往往要在丧者家中,围着死者跳“格崩”舞。人们击起深沉的大芒锣,跟随四个领舞者,以古朴豪放的舞姿表现景颇先民披荆斩棘,艰苦创业。舞者形象地表现磨刀、砍地、烧地、点谷、收获、平地、打猴子等一系列生产劳动和狩猎活动的情景。且边舞边唱丧歌:“你先去了,不要悲伤,不要难过。万物都会死的,太阳会落山,月亮会落坡,星星也会落下,牛老会缩角,树老会枯死。老人啊,活在世上的时候,你教我们劳动生产,我们牢记住你,子孙后代称颂你,你的名字像金子一样发光,你没做完的事我们接着做。”
送完葬,他们认为仅仅只送走了死者的肉体,灵魂却还未走,所以第二步就是送魂。景颇人非常重视送魂活动,为村寨中有威望的人送魂,要跳送魂驱鬼舞——“金再再”。其动作粗犷奔放,极富民族特色。参加送魂的人先在丧主家院内跳“龙洞戈”舞:众人有的持长刀,有的舞树枝,且舞且歌;时而呐喊,时而鸣枪,气势磅礴,惊扰鬼魂。突然,有两个化装的似人非人的彪形大汉跳进回旋前进的舞圈,他们全裸的身上绘有白、黑色花纹,装扮成雌雄样子的飞禽走兽。他们的舞步不同于众人,而更自由洒脱。他们在舞圈内来往穿梭,其目的是警戒监视,不让恶鬼混入。死者如是武士,他们就手持树皮做的盾牌和木棒,跳出各种令人激动的战斗动作,以此表达对死者的敬意。
西双版纳的布朗族实行棺木土葬,只有高僧或高龄老人采用火葬。
布朗村寨都有一块公共墓地——坝消,它一般在佛寺附近。墓地从高到低分成多台:最上面一台埋七八十岁的老者;次一台埋五六十岁的老人;又次一台埋三四十岁的壮年;再次一台埋已婚青年男女;再下一台埋未婚者;还有一台埋儿童;新迁入村寨的人死后埋在最下一台。这种葬法与布朗社会中严格的年龄辈分观念相适应;而公共墓地,又与布朗族的农村公社制度一致。可以说这是一种村社制度下的古老葬制。
另外还有一些较有特色的葬习:如以游猎为生的鄂伦春族,除把死者生前的马鞍用具、弓箭等放入棺内陪葬外,还以死者的坐骑殉葬,以供他在阴间驰骋捕猎之用。广西三冲仡佬族,为对父母表示孝道,亲生儿子打下自己的牙齿放到棺内以作陪葬。仡佬族历史上曾用过石棺,后改用木棺,安葬一般不择地选日,倒是在墓旁植一棵风水树——松柏或枫树,以表示纪念。贵州从江县高增一带的侗族有停棺待葬的习俗,即亲人亡故,先入棺停放在村外,等到寨内的同辈人全过世了,才择日期同时下葬。
台湾某些地区的高山族,出于对死者特殊的怀念,有就地下葬之俗。即在亡者生前居室内挖一深坑,把他就地埋葬,上面盖上一块石板,再填上土恢复地面原样。用这个方法,亡者就被永远地“留住”在家中了。
有些民族则把土葬作为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葬式,即自杀、凶杀、摔死等意外死亡者和患某些恶疾及传染病的死亡者才用土葬。藏族、门巴族等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