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学者朱彝尊的《日下旧闻》称:“书院之设莫盛于元,设山长以主之,给廪饩〔xi戏〕以养之,几遍天下。”据《文献通考·学校考》记载,太极书院为元建书院之始,其后,兴建书院蔚然成风。据曹松叶《元代书院概况》统计,元代新建书院143所,兴复原有书院65所,改建书院19所,合计227所。今人丁益吾先生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整理成《历代书院名录》,其中载元代计有书院296所,均注明为元代所建。这项统计是比较齐全的,但仍有遗漏。如:王旭为之作记的长芦中和书院,为元初高伯川所建,即未收录。考虑到宋代已有书院600余所,在元代大部分得以保存和复修,估计元代书院约近千所,真可谓“几遍天下”了。
元代书院不仅数量大增,而且书院的地域分布与宋代相比,也有很大变化。元代书院仍以江南为最多,大部分集中在长江流域。按曹松叶《元代书院概况》统计,在总数227所书院中,152所在长江流域,占66.96%,仍居第一位;32所在珠江流域,占14.10%; 43所在黄河流域,占18.94%。和宋代相比,珠江流域由第二位降为第三位,而黄河流域则由第三位升为第二位。特别是黄河以北地区的书院都是元代以后才兴建的。这对于由元代开始的“南学北移”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王旭在《中和书院记》中称:“草创以来,国家以伐宋为事,未暇文治,今圣人在上,天下一家,书籍盛于中国,学校遍于四方,斯文其将复兴乎!且书院一事,盛于南国,而北方未之有,今高君(伯川)营此,盖将以为北方倡,而因以上迎乎天意,安知不有好事者随而和之哉!他日择形胜之地,尽规模之大,有如白鹿,如石鼓,如岳麓,称于天下,名于后世,以惠学者于无穷。”充分肯定了元代书院改变了“盛于南国而北方未之有”的状况,意义十分重大。
元代提倡私人出钱资、捐田亩建书院。元代不少书院是私人捐资献田修建的。如:江西吉水张文先捐田兴建白沙书院;新乐县赵氏兄弟捐家资修建壁里书院;建宁路浦城县甄西山之孙联合族人捐私田建西山书院等。
元代政府对有些不愿在朝做官,退而讲学,特别是捐私田建书院者,加以鼓励,倍加褒奖。如:千奴,乞致仕,退居濮〔pu仆〕上,于历山之下,聚书万卷,延名师教其乡里子弟,出私田百亩以给养之,地方官奏明圣上,朝廷御赐历山书院额,以示褒赏;段直,割田千亩,置书万卷,聘名师,招四方来学者,朝廷特命嘉奖;田希吕在天门山麓建讲堂,成礼殿,备庖库,购经书,添祭器,捐田200亩,作为书院膏火之用,朝廷赐名为天门书院。
当然元代各级官府更加强由官方拨资兴建或修复书院。元代以前的书院几乎全由私人或民间创办,朝廷或官府只是予以承认,支持或部分资助,元代则由官府直接创办或修复书院,据统计,元代官办书院占书院总数的52.49%,超过了半数以上,其中有7.8%的书院是由朝廷直接主办的,民办书院只占总数的47.51%。实际上,即使是私人或民办的书院,朝廷和各级官府也逐步加强了控制。从而造成了元代书院发展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书院逐步官学化。
元代书院官学化的重要体现或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官方加强对书院经费的管理和控制。元代各级官府增加经费直接兴办书院,为书院专拨学田,享受与各级官学同样的官费待遇;对经费困难的民间或私办书院,也尽量给予经费上的资助;同时,对书院自筹经费和自营田产也加强管理和控制,明确规定:“路、府、州书院,设直学以掌钱谷。”这一措施,表明了官府对书院的重视,并且为书院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物质条件。当然,这一措施也导致了书院在经营管理上独立自主地位的削弱,书院教育的特色日益淡薄。书院与官学相差无几,仅有书院之名,而乏书院之实了。而且随着书院数量大增,官府经费有限,时常出现书院经费难以为继的困境。正如吴澄所言,许多书院“养之之费,官虽总之,而不能尽塞其罅〔xia下〕漏,用匮则止矣。”官方经费不足,又无自筹经费的途径和能力,不少书院名存实亡。
元代书院官学化的另一项重大措施,是由各级官府为书院委派山长,选任主讲。有不少书院的山长、教授直接由各级官府官员兼任。即使是私人延聘的山长或教授,也要由官府认可后才能授以学官之职,也同官学同等对待。这一措施,同样表明了官府对书院的重视,有利于稳定书院的管理和教学质量,也有助于提高书院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的社会地位。这一措施的初期,确实对书院的发展起到某种积极作用。但是,它对书院发展也有消极作用,特别是到后期,其弊端更充分暴露,导致书院管理混乱,师资猥杂。元代学者虞集曾批评说:“今天下学官猥以资格授,强加之诸生之上”,“选用多不精,而称职者寡”。元代学者程钜夫也指出:“近年书院之设日加多,其弊日加甚,何也?徒知假宠于有司,不知为教之大,徒徇其名不求其实然耳。”吴澄更明确指出:“今日所在书院,鳞比栉密,然教之之师,官实置之,而未尝甚精于选择”,其根本原因在于书院过多地“受官府之拘牵”,丧失了独立自主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