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以来设置的管理宫廷音乐表演和培训音乐人才的机构。
唐代不设乐府,为满足自己享乐的需求,唐代统治者大力发展艺术水平远较雅乐为高的俗乐歌舞百戏。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就在管理雅乐的太常寺中设教坊管理俗乐,但是,当时教坊的地位还不高。到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国力达到鼎盛,全国城乡处处歌舞升平。唐玄宗对大乐署进行改造,把负责演奏俗乐的乐工分出来,设立教坊五处。
内教坊在大内蓬莱宫侧,主要管理新声、散乐和倡优之伎;外教坊分设在西京长安和东都洛阳,每处各左右两个。这些教坊不再隶属于太常,而归宫廷直接管理。
教坊中技艺最高、容貌最美丽的女艺人称“内人”,又叫“前头人”,居宜春院,待遇相当优厚。次一等的女艺人是因“内人”人数少,表演时由“云韶乐”艺人中增添的,称为“宫人”。另外,则有许多平民百姓的女子,因容貌秀丽被选入宫中,学习琵琶、阮咸、箜篌、筝等乐器的演奏,称“弹家”。
唐玄宗时,教坊的规模相当大,仅长安教坊艺人就多达一万一千四百人。表演的曲目,仅唐崔令钦《教坊记》所载,就有二百七十三个,包括著名的《破阵乐》《兰陵王》《霓裳》《绿腰》《凉州》《甘州》等。
北宋仍设教坊,分大曲部、法曲部、龟兹部、鼓笛部四部。南宋教坊分筚篥部、大鼓部、杖鼓部、拍板部、笛色、琵琶色、筝色、方响色、笙色、舞旋色、歌板色、杂剧色、参军色十三部,规模也很大。明代设教坊司。清代废教坊司女乐,改用内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