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前77-前37),西汉著名的乐律学家。本姓李,字君明。东郡顿生(今河南清丰西南)人。汉元帝时为博士。后来,因为奏石显等专权,下狱被杀,年四十岁。他曾跟焦延寿学《易》,是今文易学“京氏学”的开创者。
中国自先秦时期使用“三分损益法”,求出黄钟、太簇、大吕、夹钟等十二律,解决了音乐中绝对音高和相对音高的问题。但是,生成十二律以后,不能回到黄钟律。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在十二律以后继续用三分损益法生下去,这种办法在实践中会遇到很大的麻烦而几乎没有实用价值;另一种办法则是人为地调整各音的高度,使之能回到黄钟律上,这就是近代一直被广泛使用的十二平均律。京房采用的是第一种办法,一直生出六十律来。
自先秦以来,一直用管作为校定音高的标准,京房发现律管的管口校正问题,认为以竹管定调不准确,提出用弦定调,并制作了十三弦的“准”。
他还积极参与乐器的改进工作。据说羌笛原来只有四孔,而京房把它改进为五孔,制成了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