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郎君伤得厉害,连惊带吓,高烧不退,又多有拖延,不敢强用猛药,还是慢慢养着的好。”太医院的男医开了方子,对着等在外面的顾焕行礼,满路为难之色。
顾焕赶忙表态,道:“李御医有何需要,尽可说出。”
李大夫的目光往屋中回旋了一圈儿,回到顾焕身上,药香味顺着风斜飘过来:“郎君的伤着落在私密之处……”
府里的人丁着实稀少了些,仅两个洒扫,一个研墨,算上顾焕也不过四个人。除了屋子里才搬来就躺着的沈湘,更是上下连一个男的都找不出来。
当年顾家母父尚在之际,顾焕尚小,身边就有六个大丫头,四个小厮,若再算上不常近身的嬷嬷老翁、侍从下人,便是顾焕自己也数不清的。但她在外吃过各样苦头,反而没那般在意维护这些身外体面。
纵然她为了娶亲的事儿,也有备下两个小厮并四个轿夫,但都需教习一番,不是现在这里的。研墨的丫头衡儿现在熬药,顾焕谢罢李御医,把就近的洒扫叫来:“你去把那两个小厮叫来,沈哥儿急用。”
“诶!”洒扫婆子回得爽利,她是亲眼得见主子把屋里那位郎君抱进来的,哪里敢耽搁,即便多有揣度,也不敢问,急忙忙便往外头去了。
屋里的药味一时散不开,沈湘又倦又病,睡得却并不安稳,时不时打个寒颤,从口中漫出些许呻.吟。
顾焕轻叹,用洗好的毛巾给他擦了擦汗,又给沈哥儿身上露出来的淤青换了药。
……
她去沈府前,是欢欢喜喜,扯着史灿的圣旨纠了半天的字,非要给沈湘添上许多赞美之言。
史灿连改几遍,仍不得顾焕心意,她本就不是有耐性的,气狠了一撂笔,道:“我跟他又不熟。反正一个赐婚的圣旨,你想怎么写便自己动笔,我盖章就是。”
顾焕也不谦虚,当即拿起笔,就把什么爽朗清举、顾盼生姿全给沈湘用了上去。
史灿拿过来看了半晌,连连摇头,嚷嚷道:“知道的是你在写沈湘,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梦见传说中的仙君了呢。”她虽这般说,却还是盖了章,边盖边乐,又觉有趣,“这道赐婚的旨意下去,肯定有不少人怀疑自己的眼睛。”
“我娶我的夫郎,与她们有何相干?”顾焕正自得意,又从史灿手里把圣旨拿过来,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如今才知自己读书到底太少,总觉不够。”
她说着说着,又忍不住笑了。
顾焕甚至在纵马去沈府的路上,还揣了一袋枣子,分出几个连同红包给送信的内属官,得了几句百年好合的奉承话,更添喜气。
也是文人多习六艺,顾焕幼年亦被逼着学过弓马,她不慎喜欢,仅学出个花拳绣腿来。后来去了瘴州,因多山匪,不得已又把这些本事拾了起来,练上几年,又有根基,倒还真让她学了出来。自称不上炉火纯青,也算差强人意。
习武之人多耳明眼亮,顾焕也只比普通人在这方面强些。隔着一道墙壁,沈家里面的喊声、骂声、脚步声乱糟糟地往耳朵里冒。旁边的内属官不通这些,只管一个劲儿往前走。
顾焕自认要娶沈家的男子,总不好当作无事。
原想看看究竟何事,她便给内属官支会了声儿,自去绕到声音近的地方,在房檐角下,听了个清楚。哪想到,里面竟全是骂沈哥儿的污言秽语,她越听越气,脸上的笑容一扫而空,仅剩下满心不悦,纵身一跃,攀上墙来,正见沈哥儿。
沈湘落在顾焕眼中,好一副可怜模样。他未穿外衫,胳膊带有淤青,脸上还有一个巴掌印痕,在漏景上一滑,险些掉落下去。
顾焕心下再恼,也知道这会儿不是跟沈府纠缠的时候。
当机立断,她借着驱马的鞭子将人抢来。还没等说话,就见小可怜往前一倒,面上潮红难消,昏在自己怀中。顾焕把人抱着,如同怀抱一捧红碳,也不知是烧了多久,实在不能再耽搁。
太医院正该周小娘当值,她仅看一眼,便晓得是伤病俱全,只是术业有专攻,她多是给史灿看病,对男子的身体情形却不曾有过多了解,更有女男大防,多有不便,一时不敢下药:“若实在没人,我硬着头皮也要帮看的。但今日李太医在,宫中侍君多问于他,又是男医。既为男子求药,还是他看得好。”
顾焕并不曾见过这位李太医,还是周小娘引荐的:“李御医,沈哥儿怎么样了?”
她既信得过周小娘,自然也不怀疑这位御医。顾焕心知待沈湘真嫁了进来,将来少不了麻烦这位,故而并不以势胁人,依着大夫之言在屋外等候。
……
沈湘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
他也不知道究竟昏了多久,只记得自己好像见着了顾姐姐,又怕是烧迷了头所产生的幻觉。手指攀上床沿儿的纱帐,强坐了起来,正要掀开帘子打量下这究竟是何处,帘外忽然传来了人语声。
“沈公……郎君醒了。”小厮惊喜地叫了声儿,又唤另一个,“快去告诉姑娘。”
对着富贵人家的男子,本都习惯喊一句“公子”的。偏顾焕记着沈湘不爱被人这么叫,府里自然也无人会故意冒犯,遂选了个“郎君”的叫法,虽不如公子尊贵,好歹也是用来称呼年轻男子的,总不会出错。
这还是李御医先叫的。他见着的人多,什么怪癖都不足为奇,仅听顾焕略略一提,便随口寻着个叫法。顾府里的人听见,也跟着学着了。一传十,连后来到的两个小厮也学了过来。
顾焕听到这个称呼,沉思片刻,竟想到将来沈湘嫁过来,还是要再改称呼的,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被叫“沈正夫”。
若还不喜欢,真真不知道又能改成什么了。
沈湘没怎么注意称呼,他初来乍到,满眼陌生,回手抓住枕头,生恐是刚出虎口、又进狼窝。
“沈郎君莫怕,这里是顾焕顾姑娘的府上,是我们姑娘将你带回来的。我叫溪梅,出去的那个叫溪藤,都是顾府的下人。”溪梅口齿伶俐,三言两语就把事情交代清楚了。
他见沈湘的神情平静下来,才走上前去,接着说道:“姑娘在这守了半日,才被贵人叫去。临走前,让我把两颗枣子给郎君,都是新摘的。”后面半句分明是“不可多食”,但溪梅担心话语生硬,不好传达,故而美饰几分。
沈湘原本垂着的眼睑轻轻颤动起来,他飞快地一伸手,就把枣子揽了过来,美滋滋地咬上一口,不错,是这个味道。就知道他最厉害了,烧得晕晕乎乎也明白自己是倒在顾姐姐怀里。
这下不用私奔,他就直接登堂入室了。
沈湘咬着脆生生的枣子,杏眼在说话的小厮身上转了圈,又看看剩下的那颗枣子,还是没舍得分出去。这次只有两颗啊,比顾姐姐那一香袋的枣子少多了。
他纠结了下,还是伸出手:“还有吗?”
院子里有,但这不能说。溪梅的脸色僵硬一瞬,又露出笑,“这次摘得不多,还有用来待客的。郎君若还想吃,明日再打就是。”
溪梅说了那么多,沈湘从中就得出两个字——没有。
他转了转自己的小脑袋,决定纠结下别的事情。如果其余的枣子是用来待客,他手里这两颗是单拎出来的,那是不是这次顾姐姐没把自己当客人看?但还没成亲,他也不是内人啊!
沈湘一边想着奇奇怪怪的事,一边咬着枣子,很快,两只枣子就剩下一枣一核了。
他不太舍得吃另一个,而且吧,如果枣子都在待客,顾姐姐也不知能不能吃上,他得给顾姐姐留个。虽然他舍不得分给溪梅,但是他舍得分给顾姐姐啊。
嗯,他还是很大方的。
而且,这里是顾府,本来就应该给府里的主人留,很有道理。
沈湘狠狠点了下头,然后挣扎着从床上跳下来。屋里的暖墙修了没多久,制热效果很好,就连满嘴的苦味儿也被脆枣的甜驱散了些,就是伤处的药不太好闻,于是他又觉得自己可以了。
他一脚踩在鞋子上,趿拉着就要往外走。
溪梅吓了一跳,赶忙跟上去:“沈郎君是要去做什么?小的可以帮你。”
沈湘停住脚步,把手摊开:“扔枣核儿,去找顾姐姐。”
他其实见过沈家小公子把吃剩的果皮丢给下人们收拾,但他在沈家是轮不到这待遇的,所以向来亲力亲为。如今到了顾府,沈湘毕竟对此间并不了解,也不知道这里的下人会不会听自己的,便还按以前的做法来。
溪梅可不敢让他去丢,急忙把枣核接过去:“好郎君,来的可是个大人物,就当体贴小的们,略等一等。”
任他巧舌如簧,沈湘也不肯再回床上躺着,小拳头攥得死紧,握着枣子不肯松开,坐在桌边的软垫上,双臂交叠做了枕头,极为安静地趴着。
烛花照映病容,原本憔悴的一张脸上,眼睛显得格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