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张居正改革 第三节 起衰救弊任首辅

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张居正升任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正六品),兼国子监司业(副长官)。三年后,严嵩被罢官,徐阶出任首辅(内阁长官)。世宗深知将来只有张居正能担负起辅佐皇太子治国安邦的重任。于是,令张居正任右春坊右谕德(从五品),为裕王朱载垕讲读经史。张居正仪容峻整,每次讲习,必引经据典,以其渊博的学识,广譬曲喻,裕王深受启迪。接着,张居正迁任侍读学士,掌管翰林院事。从此,他在朝廷开始显露头角。

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十二月,世宗朱厚熜病死。裕王载垕即位,改元隆庆,是为穆宗。首辅徐阶同张居正商议,草拟了遗诏,宣布凡世宗时因谏言而被治罪的大臣,一律平冤昭雪,死者给予抚恤;废除一切斋醮(道士设坛祭祀)及不利的政令。从中可以反映出张居正变革弊政的坚定决心。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正月,穆宗将恩师张居正晋升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又升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四月,卷帙浩翰的《永乐大典》复本抄录竣工,他又升任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20年前的“储相”张居正,入阁参政的理想终于实现了。

隆庆二年(公元1568年)七月,失宠的首辅徐阶告老还乡。继任首辅的李春芳以清静无事迎合穆宗心意。张居正因此很鄙视他。一天,李春芳叹息道:“徐公(阶)尚以人言罢,我安能久?容旦夕乞身耳。”张居正竟说:“如此庶保令名!”(《明纪》卷三十七)李春芳闻此言,大吃一惊,而后三次上疏,请求休致(退休)。张居正入阁以来,日夜思索如何变易弊政。八月,他上呈《陈六事疏》,提出六项施政主张,即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因张居正在内阁中座次在后,权位不显,他的建议又未能付诸实践。但是,这份奏疏却成为张居正日后施政纲领的一个蓝本。

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五月二十五日,穆宗病重,弥留之际,在乾清宫召见阁臣高拱、张居正、高仪三人,委以顾问要职。次日,穆宗死去。10岁的皇太子朱翊钧即位,年号万历,即神宗。六月,在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的策划下,性情暴躁的首辅高拱被迫下台,回原籍闲住。未久,高仪也病逝了。自然“大柄悉以委居正”。张居正出任首辅,“慨然以天下为己任,中外想望丰(风)采”(《明史·张居正传》)。

在20多年的政治生涯中,张居正深感封建统治已危机四伏。他曾将明王朝比作一座“将圮〔pi匹〕而未圮”的大厦,“其外窿然,丹青赭垩〔e恶〕,未易其旧,而中则蠹矣”。亟待“振而举之”(《张太岳文集》卷九《京师重建贡院记》)。不然,“元末之事,可为殷鉴”,“衰宋之祸,殆将不远”(《张江陵书牍》—《答督学曾确庵》)。面对这种岌岌可危的形势,张居正坚持进行改革,宗旨是要“富国强兵”,拯救明王朝摇摇欲坠的统治。

张居正的改革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和军事三个方面进行的。

(1)政治上,纠正“纲纪不肃,法度不行”的不良风气,改革弊政,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

张居正的从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治,信赏罚,一号令”(《明史·张居正传》)。他针对朝纲法令弛坏、上下诸事推诿的腐败现象,采取措施整顿吏治。1.除冗滥,任人为贤。裁汰冗官冗员,犯罪的给予惩罚,同时奖励急公进取的官吏。他强调用人唯才,“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即举而录之”(《张江陵书牍》五《答冏〔jiong窘〕卿李渐庵论用人才》)。官吏的任免“一以功实为准”,不拘资格,不论亲疏。用他的话说,法有当加,亲故不启;才有可用,疏远不遗。时人评论道:“江陵当国,号能用人,一时才臣,无不乐为之用,用必尽其才。”(《国榷》卷七十一)2.综核名实,设立考成法。就是去掉一切名实不符的东西,加强督责,提高实际效益。考成法就是考核办事成效。凡六部、都察院等章奏奉旨,皆酌量事情的轻重缓急,道路的远近,定期签署册簿,催督查核。各级官吏如有迟延,严格纠察。此法颁布后,朝纲振兴,提高了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政令一下,“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实行法制,设立保甲法,稳定统治秩序。张居正改革中始终坚持法制,严肃纲纪。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秋天,张居正下令将屡犯法令的黔国公沐朝弼捉拿归案。这使王公贵戚的不法行为有所收敛,也使改革措施得以较顺利地推行。同时,设置保甲法,让民人互保;加强城防、江防和海防,防范农民起义和城镇民变。张居正素以执法严明著称。他曾说:“盗者必获,获而必诛,则人自不敢为矣。”(《张江陵书牍》八《答总宪吴公》)张居正这样做,目的是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

(2)经济上,调整政策,发展生产,促进国家富强。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

治理黄河,兴修水利。明代中期,黄河仍时常决口泛滥,南下流入淮河,阻断运河。明代统治者担心黄水横流会冲毁凤阳皇陵,影响漕运,北方经济受到损失。更可怕的是黄泛使百姓走投无路,聚众哗变。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黄河又一次大肆漫溢。张居正推荐从前曾任河道都御史的潘季训主持治河。潘季训是明朝著名的水利学家,有着丰富的治水经验。从万历六年到八年(公元1578—1580年),他亲临治黄工地,根据黄河的特点,提出“以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水原则,即借水势将淤泥冲刷入海。他还将多年的治河经验,编为一书,名曰《河防一览》。潘季训治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水灾减少了,人们重建家园,“田庐皆尽己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河上万艘得捷于灌输入大司农(指京仓)矣”(《张文忠公行实》)。

清丈土地,条理赋役。张居正理财的指导方针是“强公室,杜私门”。他认为,国家财政匮乏的根源在于官僚贵族、豪强地主隐占土地和人口。“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江陵柄政》)。为了解决赋役悬殊不均的问题,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张居正力排众议,下令清丈土地。由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颁布了《清丈条例》。当年先对两京、山东、陕西勋戚庄田进行丈量,然后对全国府、州、县的庄田、民田、职田、屯田、牧地、荡地,重新清丈,到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清丈结束,总计全国田地为700余万顷。尽管其中有些官吏逢迎谎报,数字有不实之处,但毕竟清查出许多被豪强地主隐匿的土地。张居正又下令改革赋役制度,推广一条鞭法,将明初以来的赋役分征改为合征,重新编排赋役。这是一项役法的革新。上述两项措施实施几年后,“帑〔tang倘〕藏充盈,国最完富”(《明通鉴》卷七十六)。“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太仆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江陵柄政》)。《明史·张学颜传》也记载,明朝自从正德、嘉靖年间虚耗以后,到万历十年间,这一时期最称富庶。

(3)军事上,整饬武备,训练士卒,安抚边区少数民族。

张居正入阁后,重视加强边务。命大将李成梁坐镇辽东,把在东南沿海抗倭的名将谭纶、戚继光调到北方镇守蓟州、永平、山海关。张居正经常同谭、戚商讨军务(图5)。在谭、戚的主持下,修筑了居庸关至山海关一段长城,建起敌台1200座,使“边备修饬,蓟门宴然”(《明史·戚继光传》)。


图5 戚继光(公元1528—1587年)

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在张居正的大力支持下,王崇古、方逢时在宣化、大同与鞑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议和通贡,化干戈为玉帛。明政府册封俺答汗为“顺义王”,封其妻三娘子为“忠顺夫人”,并授大小首领56人以不同的官号。同时,复开大同、甘州马市,互相贸易。当时有不少人公开反对这一作法。张居正批驳道,通贡既不是汉朝和匈奴的和亲,也不是宋代与辽金的所谓献纳,主动权在朝廷。他坚持蒙汉两族和睦相处。在尔后的30—40年中,东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边防,烽火不惊,三军晏眠,塞内外水陆屯田都得以开垦整治,如同内地一样。蒙汉人民“合为一家,永享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