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服饰在社会生活中形式最为外露,最易标明一个人的身分地位,因此自古以来都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自从夏、商朝开始,衣着已有了一定的规矩,到周代就逐渐形成了一套冠服制度。从此,帝王后妃、达官贵人以至黎民百姓,衣冠服饰由于身分地位的不同而各有其式。不同场合的衣着也有了特别的讲究。
冠是一般贵族男子所戴的帽子。古代男子20岁举行冠礼后,冠就成了已经成人的标志,所以公开场合都要戴冠。该戴冠而不戴是非礼的行为。《后汉书·马援传》记载,马援未做官时,“敬事寡嫂,不冠不入庐”。这说明有教养的士人以不戴冠为不礼貌。《左传·哀公十五年》记述卫国内乱,孔子的弟子子路在混战中被戈击伤,其系冠的缨亦被砍断。在此生命攸关的危急时刻,子路还说:“君子死,冠不免”,忍着剧烈的伤痛重新结好冠缨,方才死去。这说明子路对戴冠比生命看得还重。
天子、诸侯以及大夫祭祀时戴的冠称冕。冕的形制与一般的冠不同,其上面是一块黑色的长方形木板,称为“延”(或者写作“綖”),下面与冠相连戴在头上。延的前后沿挂着一串串的小圆玉,称作“旒〔liu 流〕”。旒的数量因身分不同也有差别。据文献记载,天子的冕前后各十二旒,诸侯则九旒,上大夫七旒,下大夫五旒。汉代之后,只有皇帝才能戴冕有旒,于是“冕旒”就成了皇帝的代称(参见图2)。
图2 古代冕服部件名称图
古代除儿童和少数民族外,庶人与罪犯也不戴冠,故士人摘冠就有降低身分的意思。《史记·魏公子列传》记载,平原君赵胜得罪了信陵君魏公子无忌,信陵君打算离开赵国。当平原君得知是自己错怪了信陵君后,“免冠谢(陪罪),固留公子”。其摘下冠是表示自己有过错,以此形式自贬身分。至于庶民,不得戴冠,只能覆以帻〔ze 责〕。《汉官仪》云:“帻者,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服也。”帻就是包束头发的巾,庶人佩戴的帻一般是黑色或青色的,因此秦称百姓为“黔首”(黔即黑色);汉称仆隶为“苍头”(苍是青色)。由于帻本身有压发定冠的作用,所以后来发展到贵族也戴帻,不过在帻上还要加冠。后来又出现了有顶的帻,戴这种帻可不必加冠。
唐宋以后,戴冠的等级开始混淆。如隋唐时期的幞头(形制相似于后代俗称的乌纱帽)已为官服,但到宋代一般男子也都戴这种帽子。于是统治者又开始在冠饰上做文章。用冠饰区别等级,以清代的顶子、花翎最为典型。顶子又称“顶戴”、“顶珠”,是清朝百官缀于朝冠、吉服冠顶上的不同颜色的宝石等饰物。据《清会典》载,一品官员的顶子用红宝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水晶,六品砗磲〔che qu车渠〕,七品为素金顶,八品阴文镂花金顶,九品阳文镂花金顶。花翎是用孔雀翎毛制成的冠饰,插在礼冠上,垂于冠后,用来装饰和区别官员等级。花翎分为单眼、双眼和三眼(花翎尾端灿烂鲜明的圈叫眼),翎眼多者为贵。据《清史稿·礼志》与《清会典事例·礼部》载,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与固伦额驸(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戴三眼花翎;清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辅国公的贵族,还有和硕额驸(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戴双眼花翎;五品以上官员和在皇宫的内大臣,以及前锋、护军各统领、参领戴单眼花翎。而六品以下官员只能戴蓝翎,这是以鹖〔he 河〕羽制成染为蓝色的一种饰物。顶子和花翎按规定都不得僭越。官员如被革职,就以摘去顶戴花翎作为标志。
商周时期,衣服款式通常是上衣下裳,裳即裙子,不分男女都可穿用。贵族在裙子外再多系一片革制或丝绣的斧形服饰即是身分尊贵的标志。到春秋之际上衣下裳被连接起来,下面垂到踝部,称为“深衣”。深衣制作时仍上下分裁,然后再缝在一起。其下裳共用12幅,以应每年有12月之意,表示古人对天时的崇敬。深衣的用途广泛,诸侯、大夫、士既可在家居时穿着,又可在晚朝时穿用。庶人一般穿褐〔he贺〕,但也可用深衣作为礼服。深衣对后世服饰影响很大,现代的连衣裙也是由深衣沿革而来的。
古代御寒的冬服有裘、袍等。裘是皮衣,兽毛在外,亦要依等级穿用。古代以狐裘为贵,主要供君王及贵族穿用。狐裘又分狐白裘、狐青裘、狐黄裘、狐苍裘等。据《白虎通义·衣裳篇》说:“天子狐白,诸侯狐黄,大夫服苍。”而士一般穿虎裘、狼裘或羔裘,庶人则只能服犬羊之裘。裘衣平常可直接穿用,但在举行礼仪与会客时要在裘衣外再加穿裼〔xi习〕衣,即罩衣,否则将被视为失礼与不敬。袍最初是装填乱麻和旧丝棉的厚长衣,为贫困者穿用的衣服(汉代之后出现了绛纱袍、皂纱袍等,袍才成为朝礼服)。所以,先秦时期穿裘还是穿袍,是有着富与贫的显著差别的。
秦汉之后,为了维持统治秩序,衣着等级制度日益完善。各级官吏与庶民在衣着服饰上,从式样、用料到颜色、花纹,都有明显的不同,不能有差错。如唐宋以后,龙袍与黄色就成为皇室的专用服色,“黄袍加身”已成为登上皇帝宝座的代用语,所以其他人绝不能僭用,否则将被视为“大逆不道”。其他官员,“一品至四品,绯〔fei飞〕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明史·舆服》)而平民百姓则禁止用大红和鸦青色,以免与官服相混。
服饰的等级在礼服和官服上的表现尤为明显。古代帝王及高级官员的礼服上绣有12种纹饰,即日、月、星辰、群山、龙、华虫(雉类)、火、宗彝(祭祀的礼器)、藻(一种水草)、粉米(白米)、黼〔fu 府,斧形〕、黻〔fu 弗,两弓相背形〕,通称十二章纹(参见图3)。这些纹饰均有象征性含义。据古人分析,日、月、星辰象征光临照耀;山象征安静镇重;龙象征随机应变;华虫象征有文章之德;火象征光明;宗彝象征忠孝;藻象征洁净;粉米象征济养;黼象征决断;黻象征君臣相济,背恶向善。十二章纹由来已久,大约在周代已经形成,但在秦以前只是服装上的吉祥纹饰。直到东汉时期,章服制度作为封建礼仪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才真正确立。从此以后直到清代,十二章纹一直作为帝王百官的服饰。章纹用法各个朝代虽然有些出入,但大同小异,仅以唐代为例即可知其大概。
图3 十二章纹纹样(引自《中国古代服饰史》,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朝廷发布诏令,宣布车舆、服装之令,“上得兼下,下不得拟上”,违者治罪。其具体规定:天下只有皇帝可用十二章;皇太子及一品官员之服用九章,“龙、山、华虫、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二品之服用七章,“华虫、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三品之服用五章,“宗彝、藻、粉米在衣,黼、黻在裳”;四品之服用三章,“粉米在衣,黼、黻在裳”;五品之服用一章,“裳刺黻一章”(《新唐书·车服制》)。
明清时期,皇帝的朝服仍然采用十二章纹,而文武官员则改章服为补服。补服也叫作补褂,是在常服上另加徽识,称为“补子”,缀于前胸和后背上,以金线和彩丝绣成,使人一望便知其官衔和品级。明代洪武年间规定:公、侯、驸马、伯补子绣麒麟、白泽。文官的补子用鸟类图形,其中一品文官绣仙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用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xian闲〕,六品鹭鸶,七品鸂鶒〔xi chi希翅〕,八品黄鹂(清代改为鹌鹑),九品鹌鹑(清代改为练雀)(参见图4)。武官的补子用兽类图形,其中一品武官绣狮子(清代改为麒麟),二品亦用狮子,三品用虎(清代改用豹),四品用豹(清代改为虎),五品熊罴〔pi皮〕,六品、七品用彪(清代七品为犀牛),八品犀牛,九品海马(参见图5)。明清补子纹样有几次小的变化,但其区别等级的性质是一样的。另外,清代宗室贵族补子上绣有龙、蟒,表示身分更高。如皇子补服,正面金龙补子四个,前胸、后背及两肩各一个;亲王补服,金龙四个,前后补子为正龙,两肩补子为行龙;郡王补服,行龙补子四个,前后及两肩各一个;贝勒补服,前后各一个补子,图案为正蟒;贝子补服,亦前后各一个补子,图案为行蟒。
文官补子。自左至右,再自上而下上一品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鹌鹑、九品练雀、都御史獬豸
图4 清代文官补子纹样(引自《中国古代服饰史》,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
上面的补子是较简单的,实物是要比它华丽得多,有闪金地蓝、绿深浅云纹,间以八宝、八吉祥的纹样。四周加片金缘。如禽鸟大多用白色,兽类如豹则用橙黄的豹皮色等。一般长宽相等,作正方形,在29厘米间。
武官补子。自左至右,再自上而下。上武一品麒麟、二品狮、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犀、九品海马。亲王五爪金龙,从耕农官彩云捧日。
图5 清代武官补子纹样(引自《中国古代服饰史》,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
官服一般是在履行公务和参加典礼时穿着,平时官吏亦可穿便服。何时穿什么服饰也都有礼仪规定,不能乱穿。官吏不论上级下级,如正式见面,一方穿官服另一方也应穿官服接待。下级穿官服拜见上官,上官如不穿官服接见,便为失礼,下官甚至可以拒绝参见。
另外,古代服饰的颜色有素色与喜色之分。一般白色、黑色、灰色、蓝色为素色,红色中大红、朱红、粉红等属喜色。按照礼节,素色与喜色的服装要根据不同情况穿用。如穿素服到喜庆场合,或穿大红喜服到丧葬场所,均为失礼。《红楼梦》第四十三回,写贾宝玉先是“遍体纯素”,到城外水仙庵给金钏儿烧香祭奠;回来后到怡红院“忙将素衣脱了,自己找了颜色吉服换上”,再去大花厅为凤姐祝贺生日,行礼吃酒。这样才算是“礼数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