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古代人和草药医生的植物分类
亚里斯多德也写过关于植物方面的着作,但已经逸失。因此,植物学的历史要从他的学生Theophrastus(公元前371-287)所写的《植物调查》算起。Theophrastus的主要贡献是在植物形态学和植物生物学方面,他并没有采用正式的植物分类系统,植物的生长型(树木,灌木,小灌木,草)是他分类的主要依据;有无刺棘、是否由人栽培等等也作为依据之一。他提到的很多植物类别显然来自民间习俗,因而有一些是很自然的(橡树,柳树),另一些从分类学来说则是完全人为的,例如“月桂树”就是一些长绿树的总称。
就与植物学直接有关的历史来说最重要的人物是Dioscorid-es(公元60年左右)。
他是罗马军队中的一位希腊医生,他去过许多地方,并收集了非常丰富的对人有用的植物学知识。他的《药典》(Materia medica)载有对五、六百种植物的描述。这些植物或者可作药用或者能提供香料、油料、树脂或水果。在他所写的五本书中植物主要按实际用途排列(如药用,调味品,香料等等),但是他有时也把相关的植物按次序列在一起,例如他提到的唇形科的22种,伞形科的36种。他确实也批评过已往的某些学者将植物按字母顺序排列,因为这样就把具有同样性质的相关植物分隔开。Dioscoridos在植物学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主要是由于他的《药典》在一千五百年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一直是主要的植物学教科书(Magdefrau,1973:4-11)。他被公认为是有关植物一切问题的绝对权威,特别是植物的医药性质方面。然而就和盖仑在解剖学方面一样,他的传统后来也愈来愈加变成了书本知识,愈来愈加脱离自然界和植物有机体的实际。
但是,从13世纪开始出版了一大批植物志,从中可以觉察出重新回到实地观察自然界的趋势,这股潮流在发明了新的印刷术之后被大大加速。1478年Dioscorides着作的拉丁文译本出版,1483年又出版Thecphrastus着作的拉丁文译本,在这个时期还首次印刷了前几个世纪植物志的手抄本。对植物鉴定的兴趣日益浓厚、对Dioscorides所不知道的本地植物的大量发现、以及研究新发现植物的新医药性质等一系列情况导至了在欧洲的医学校设立了教授讲座,第一个这样的讲座是1533年在意大利的帕度亚设立的。
由于“德国植物学之父”Brunfels(1488—1534),Bock(1484-1554),Fuchs(1501—1566)的研究工作而开创了一个新时代。这些博物学家代表了回到自然和亲自观察的潮流。他们的着述再也不是罗列陈套和反复抄袭的神话和寓言而是在野外观察到的真实的、活生生的植物描述。他们也代表了描述和描绘本地植物的一种努力;由他们雇用的优秀绘图员和木刻家所制作的插图,其精确与熟练程度是以后几代人都无法超过的。这些插图在植物学上所起的作用就像维萨纽斯的插图在解剖学上一样。Brunfels的着作《活植物图谱》(Herbarum Vivae Eicones,1530)的原书名也强调了书中所记载的植物是在野外现场绘制的(由Hans Weiditz绘制)。他们三人分别写的三本植物志描述。与描绘了古代植物学家完全不知道的中欧的许多植物种。Brunfels描绘了200种植物,Fuchs则不下于500种。
Bock是三人中最富有创造性的。他用准确的、绘声绘色的通俗德语写就的全部描述无疑是根据他自己的观察。而且他还公开反对其它植物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办法,他把“将一切有关的和相联系的,或者在其他方面彼此相似的植物放在一起,但又保存差异”
作为他的方法原则。他不仅写出了很精采的描述,而且还注明了他所描述植物的所在地与生境(包括土壤性质)以及开花期和生活史的其它方面。就此来说BOCk的着作就成为了一切未来地方植物志的典范,并和法国及英国印刷的其它植物志一起成为那个时代的畅销书。
草药医生的分类
草药医生的“分类”最突出的一个方面也许就在于它们并没有前后一贯的体系。草药医生所关心的根本不是分类而是各种植物的性质。Brunfels(1530)的分类顺序是很随便的,至少就植物的属来说是如此。但是,一些密切相关的种,例如车前属中Plantagomajor,P.minor,P.rubea,就先后紧接着排列。Fuchs(1542)则主要按字母顺序排,头四章的内容是:Absinthium,Abrotonum,Asarum,Acorum。这顺序在德文版(1543)中仍保留,虽然这四属植物的德文名称分别是Wermut,Taubwurtz,HacelwurtZ,DrachenwurtZ,正好与字母顺序相反。滑稽的是Fuehs在谈论时曾经提到他在大大简化的德文版中没有考虑这一点是因为“普通人”用不着知道。
在植物志的分类方面有三点值得单独提出。首先,对种(物种)和类(属)认识模糊,其次,很多已知的类,例如草,是十分自然的,但往往加进一些表面上相类似种类加以扩大。例如,在荨蔴中就应当把真荨麻(Urtica)和具有相似叶子的唇形科植物(假荨蔴)区分开。又如,排列在小麦(草类)之后的是荞麦(双子叶植物),仅仅是因为在它们的俗名中都有一个“麦”字。这样的排列在植物鉴定上虽然有一定价值,但就完善的分类而言则并无根据。最后,试图制订高级分类单位的努力很有限。例如Gerard在他的植物志(Hetball,1597。依据Dodoens,Lobel)的第一章中写的是“草,灯芯草,菖蒲,球茎或洋葱类植物”,即多数是单子叶植物。第二章则包含“供食用,医药用或香料的一切植物”——从植物学来说完全是大杂烩。
植物志传统在出版了Caspar Bauhin的图鉴《(Pinax,1623)后达到顶峰。它表明了自从Brunfels的《图谱》出版后九十年来的显着进步。它在12卷72部分中共描述了6000种左右的植物,并全部定出属和种,虽然没有属的鉴别特征。按整体的相似性或共同性质,往往把相关的植物排在一起。这样构成的植物类别并投有分类单位名称,也没有列出高级分类单位的鉴定依据。然而却隐约地认出了单子叶植物,并将九或十个科及亚科的双子叶植物的种和属归拢到一起。虽然Bauhin从来没有说明他的方法,但是很明显他同时考虑了许多不同的性状并将共同具有多数性状的属放在一道。鉴于《图鉴》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份方便的植物目录,因而Bauhin发现相关的属并将之归并在一起的才能的确令人惊叹。
植物系统学后来几乎每一样发展的开端都可在草药医生的着作中找到:根据相似性或共同具有的性状,将植物归类的企图;二名制甚至二叉式检索表的开端;探寻新性状;力求提供更准确更详尽的描述。草药医生最可贵的贡献可能是他们的经验主义态度。他们再也不满足于单纯抄袭Dioscorides和Theophrastus的着作;他们在自然界实际地考察研究植物并“按种和属描述每种植物怎样生长,在一年中哪个季节怎样开花结实,并在什么土壤上最容易发现。”(BOCk,1539)但是每位草药医生都有各自的工作方法,而且所有的这些人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又都不是完全一致的。
因为当时知道的植物数量并不多,所以只要翻翻植物志遇到某些方面很相似的植物然后再仔细阅读描述部分和察看插图以便保证鉴定无错,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查知种。
然而到了十六、十七世纪已知的植物的数字几乎是按指数增长,所以这种简单方法已不适用。Fuchs(1542)只知道大约500种植物,Bauhin(1623),6000种,瑞(1682)时就已经达到18000种。按字母顺序排列或其它的随意排列已不再合适。为了适应新的植物“种类”的雪崩式增长,在较广的“种类”(属)之内更仔细地辨别种就很必要,而且还要把相关的属归纳成高级分类单位。此外,还需要有能相当快地鉴定某一标本的方法或系统。
4.3逻辑分类的下行分类
分类学说看起来非常之简单:根据相似性将要分类的东西加以整理归类。当涉及生物有机体时马上就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确定或计量相似性?答案是仔细分析性状(特征)。因此选择和评价性状就成为近年讨论的中心问题。然而如果一开始就考虑性状,就无法理解从切查皮诺到林奈时占主导地位的分类学说和自达尔文以来流行的分类学说之间的差异。因此必须首先讨论可能有哪些分类。
实际上根据相似性来分类并不是文艺复兴时期制定分类的依据。鉴定是当时的突出需要,为了满足这种需要植物分类学的首次综合性的方法论就发展了起来。意大利的解剖生理学家切查皮诺(1519—1603),是公认的在他的着名着作《植物》(De Plantis1583)中一贯坚持如此做的第一位学者。他认为自己是Theophrastus的继承者,和后者一样,他把植物分为树木,灌木,小灌木(多年生)和草类。但是为了寻求一种易于鉴定的系统他便转向亚里斯多德并从他那里借用了逻辑分类,逻辑分类是中世纪到18世纪末每个进过学校的人都熟悉的(见前节,亚里斯多德)。
依据逻辑分类的下行分类的原则基本上是很简单的。然而在从切查皮诺到林奈时期的分类学家的着作中这些原则被埋葬在如此复杂的一些经院哲学教理和难懂的行话中(如“精髓”,“普遍的”,“偶然的”,“区分”,“特征”等等),需要专门研究才能懂得它们。
逻辑分类法并非始于亚里斯多德。柏拉图早已对总类和其下属的区别感兴趣,但是直到亚里斯多德的追随着时才显示它的充分重要性——例如porphyry的分类树,又叫作Ramean分类树(Jevons,1877:702)。这种方法的最突出的特点是把一个“属”分成两个“种”。这叫作二分法。这种方法最适于制订检索表,然而也往往导致过份人为的和不均衡的分类。亚里斯多德自己就嘲笑过依据二分法进行分类的思想,但是他在运用逻辑上使用动物学的例子却使得他的追随者走入歧途。
从切查皮诺到19世纪之间下行分类之所以盛行有几个理由。它最重要的实用意义是它从一些易于辨认的类别开始(例如植物的树木、灌木、草;动物的鸟、蝴蝶、甲虫),然后运用恰当的区别特征(性状)将这一类别分为隶属其下的一些亚类。这并不需要事前具有关于种的知识,只需要有执行逻辑分类程序的能力,任何门外汉都能做到这一点。
然而如果认为逻辑分类法的盛行唯一理由就是他的实用性那就错了。它最盛行的时候是当每个人都在上帝创造的世界中期望秩序和逻辑理性的那几个世纪。因此,如果世界代表的是一个有秩序的体系,那末还有什么方式能比用逻辑的程序和工具来研究它,分析它更合适?某种分类只有当它依据的是生物有机体的真正本质(essences)时才能恰当地反映自然界的秩序。正是逻辑分类的方法能帮助发现和定义(界说)这些本质。于是这种方法就充分反映了那个阶段占统治地位的本质论哲学。
在逻辑分类的整个方法中再也没有什么比选择区分特征(性状)更重要的了。这方法所隐含的依赖单一性状就要求仔细“加权”(附加加重值于)性状(Weightingcharacters)。切查皮诺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倾注了大量精力仔细地研究了植物形态学。
他发现了很多有用的性状并且是首先认识到结实(fructification)的分类意义的学者中之一(Gesner在他之前认识到这一点)。
但是,切查皮诺在他的加权性状的学说中完全走上了错路。作为亚里斯多德的忠实信徒,他根据生理上的重要性来选择性状。他认为植物最重要的性能和营养及发育有关。
营养方面(生长)最重要,这就是为什么他第一步将植物分成树木,灌木、草等等。发育的重要性反映在他着重结实、种籽、幼苗(和亚里斯多德强调动物的胚胎相类似)。
比较是他的方法中的重要部分,但是他将之用到可笑的极端,他企图把在功能上最重要的动植物结构互相匹配。从而他将植物的根和动物的胃和肠道等同起来,并且把植物的茎和柄归到生殖系统中,因为它们产生种籽和果实。
考虑到趋同性,平行性,性状丧失以及其它性状进化失常的出现频率,人们将会认为依据单一性状的逻辑分类法将引起十足的混乱。然而对切查皮诺的植物分类加以研究的结果表明他所确定的32类植物就总体来说都十分正常。很明显切查皮诺如果仅仅运用逻辑分类就不可能制订这样的分类。正如Stafleu(1969:23)正确指出的,切查皮诺显然是从他凭直觉或按传统习俗所了解到的一些自然类别着手,再加上逻辑分类的全然不相干和不重要的上层结构。这样一来切查皮诺所采取的就是两步法:首先地通过检查将植物区分成或多或少的自然类别,然后再寻找合适的关键性状以便他能按照逻辑分类原则来安排这些类别。只有这样他才能同时达到两个目的;提供一份方便的检索表,并将植物按它们的“相似性”分成类(见下文)。他在调和这两种方法互相矛盾上并没有完全成功,例如逻辑分类的原则就迫使他将草本的和木本的豆科植物划分在两个科中。
尽管他的分类系统有缺陷,切查皮诺对随后两百年的植物学却产生了深远影响。一直到林奈(包括林奈)所有的植物分类系统都是在他首先采用的系统的基础上加以改变和改进而制订的。他们的分类都是依据逻辑分类方法和对某些既定的加权性状。切查皮诺的影响之大并不是因为他的分类特别有用而是因为他是提出多少前后一贯的分类方法的第一位学者。在有人提出更完善的方法之前它将一直被沿用。
在分类的前期步骤中性状的选择不同必然形成完全不同的分类系统。这就是为什么十七和十八世纪一些追随切查皮诺的着名和不那么着名的植物学家的分类系统彼此差别如此明显的原因。这些植物学家对植物知识的了解有差别,这就影响了他们在分类第一步上对性状的选择。同样,在动物分类中究竟是选择有血或无血,有毛或无毛,还是选择二足或四足作为分类的第一依据,就会形成完全不同的分类系统。
下行分类法的另一个问题是不能逐渐地和一点一滴地将它加以改进。将某个性状用不同的另一个性状代替就会得到一个完全新的分类。在这样的分类系统中各种不同分类的数目事实上是无限的。然而这些植物学家却不知道怎样地竟然成功地调整了对性状的选择和顺序从而并没有把某些人所共知的植物自然类别打乱。Larson曾指出(1971:41)“很多植物的科、例如松柏科、十字花科、禾本科和伞形科,都是十六世纪建立的并且经历了各种不同分类系统之间的竞争一直保持完整不变。”后来这样的一些类别越来越多地被确认,特别是当某些看来是孤立的欧洲植物的属被发现竟隶属于热带的科。
17世纪的植物学家在对不同的性状加权上,研究的主要兴趣是在属还是种上,以及在坚持逻辑分类原则和被认为是亚里斯多德的性状体系加权上彼此都有所不同。17世纪末期的两位着名植物学家瑞和悌宇列弗正是在这几点上有明显的不同。
瑞与悌宇列弗
瑞(John Ray,1627-1705)当然远不只是一位植物学家。他是当时最着名的动物学论着的共同编着者之一,而且撰写过自然神学的重要着作。但是他又是一个讲究实际的英国人,他的主要目的是编写一本能够无懈可击不容争辩地鉴定植物的书。因此他特别重视物种的本质。在他的《植物史》中涉及到18,655植物种并为物种(阶元)下过定义,此后150年大都采用了这定义。在早期的植物学家中他几乎是唯一未受过医学教育的人,他较同时代的人(甚至包括在耶苏学院受过教育的悌宇列弗)所受到的经院哲学传统的影响少。因此毫不奇怪瑞从他最早的着作开始就很少一贯运用二分法,而且比切查皮诺或悌宇列弗远远少得多。他不仅在他的不同类别中使用不同的次要性状,而且在他觉得方便时毫不迟疑地从结实性状转到运用营养性状(如是否有茎或球茎)。悌宇列弗和Rivinus曾就这些不顾常规的作法对他进行猛烈抨击,然而瑞却用实用主义的告诫来回答这种批评:“一种令人满意的分类是把相似的,和主要部分一致的,或者整体外观一致的植物汇合在一起,而将这些方面不同的分开”(《Synopsis》,1690:33)。
他在随后的着作中反复强调这一指导原则。例如,“自然(分类)方法的首要条件必须是,决不把明显自然相似的植物类别分割开,也决不把自然不同的类别混在一起”
(《Sylloge》,1694:17)。当然,切查皮诺和其它支持逻辑分类的人会说这正是他们的分类方法所要的。于是瑞便被迫更前进一步。在他的着作《De Variis》(1696)中指出确实没有客观的方法来确定哪一种性状反映本质,哪一种性状一是偶然的。换一句话说,他隐约地否定了既定的加权法。(应当注意的是他并不反对本质的概念或基本性状与偶然性状之间的差别。)由此他认为不仅花和果实而且植物的其它部分同样可以反映本质。他甚至走得更远,认为物种由干它们的偶然性状也可队彼此不同(Ornithology,1678)。
Sloan(1972)提出瑞是由于研读了哲学家洛克(Locke)的着作才具有这些异端观点。然而有很多事例表明Ray完全是根据务实的方式对性状作出了非常规的估价,并且是为了反驳悌宇列弗才去钻研“哲学着作”(1696年4月29日给Robinson的信)。由于单一性状能反映属的本质这一点非常值得怀疑,所以Ray在他写的《植物研究法》
(Methcdus Plantarum,1703:6-7)一书中提出:“植物的最佳排列方案是,所有的属,从最高的一直到最低的,都具有某些共同性质,或某些部分一致,或附带性质一致。”他甚至还把生态性状作为分类依据,而这些是自切查皮诺以来一直严格“被禁止”
的分类性状。实际上Magnol(1689)早就建议采用复合性状(多个性状)。
瑞对真正的植物分类的贡献并不大。他和Masnus,Pena,Lobel,Bauhin等人一样,将单子叶植物和双子叶殖物分开,但并不了解两者之间差异的本质。他仍然保持Theophrastus的观点,将植物分为树,灌木,草等等。另外,他对石竹科与茄科的分类显然不及Bauhin以及其它人。植物分类学史也表明Ray的影响是有限的。然而不容置疑的是他对松动逻辑分类法这座顽固堡垒是作出了贡献的。
在法国,瑞的杰出同时代人悌宇列弗(Joseph Pitton deTournefort,1656-1708)也许是首先充分认识到异国植物是多么丰富的植物学家。因此就他来说单纯的实际考虑远比制订一种普遍适用的或自然的分类方法更为重要。他的目的是为多样性的植物提供一种简明的检索表:“认识植物就是要知道依据其某些部分的结构而定出确切名称“(Tournefort:《Institutiones》,1694:1)。由于当时植物的属还不多,他就专门研究属这个等级。和以往的大多数植物学家相反,他用单一的词为属命名。悌宇列弗的最大功绩在于他首次确定了属的概念并审慎地区分和清晰地描述了698个属,其中绝大部分(有时改变了名称)后来被林奈采用了。因此植物的某些着名的属名实际来自悌宇列弗。由于花和果实提供了最多的易于观察的性状,所以植物的这两部分成为了他的绝大多数描述的依据,但是只要有助于描述他偶尔也采用其它的结构。悌字列弗比林奈更着眼于实际需要。遇到无花无果的植物或者花、果太小肉眼无法观察的情况,他建议“为了正确地确定这样的属,不仅可以运用植物的其它所有部分,而且还可以利用它们的偶然(次要)性状,繁殖方式,整体性状和外观”(《Institutiones》:61)。
悌宇列弗虽然详细分析研究了性状,但是他对高级分类单位的分类则多少是人为的。
他所拟订的22个纲只有6个符合于自然类别。然而从鉴定来说,他的《方法》较之同时代的瑞,Morison,或Rivinus的更适用,不仅在法国而且随后在荷兰、英国、德国都广泛流行。Boerhaave(1710),Magnol(1729),以及Siesesbeck(1739)等人的鉴定系统都是悌宇列弗系统的变体;主要不同处在于他们认为最重要性状的选择上。上述这些鉴定系统的主要目的都是借助于逻辑分类法来进行鉴定。他们全都无法对自然类别求得前后一贯的限界,因为运用逻辑分类法想做到这一点确实是不可能的。
下行分类在切查皮诺的时代并不是一种错误的策略,因为在那个时候有关分类的一切问题都还模糊不清。现实的物种概念尚未建立,而新发现的生物种类的数量却按指数增长。在一个很少人了解博物学的时代迫切需要的是正确鉴定,而逻辑分类正好符合这种要求。现在回顾来看,很明显下行分类是通向更好的分类法的如果不是必不可免的、也就是恰当的第一步。
这个时期的植物学家往往被贬义地称为“亚里斯多德派”,意思是指盲目崇拜传统和权威并且运用演绎推理。这是十分不公允的。的确,他们运用逻辑分类法,因为它是最适于顺利进行鉴定的系统,但是他们的研究工作却完全不是依赖权威而是通过在野外现场、在广泛的旅行考察和仔细地分析研究标本进行的。他们为林奈以后时期的改进了的分类系统建立了可靠的经验基础。
这里应当提到的是必须注意博物学和物理科学历史发展之间的显着差别。十六、十七世纪西方世界经历了所谓的科学革命,然而这个革命主要限于物理科学,并在较少的程度上涉及部分的功能生物学。博物学和系统学几乎丝毫没有受到邻近科学这种巨大变化的波及。从切查皮诺经由悌宇列弗,瑞一直到林奈,本质论的传统和逻辑分类法的影响始终未断。有人认为博物学,几乎一直到达尔文时代,继续由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统治着,这种看法不无道理。不过还应当加上博物学还受到亚里斯多德的另一股思想支配:博物学家精神,即观察自然的乐趣和对多样性的强烈爱好。亚里斯多德的这一份遗产一直廷续到今天,而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影响在系统学中则在阿丹森到1859年的过渡时期中已被大大削弱,并且被达尔文彻底根除。
从15世纪早期到林奈这段时期中植物分类知识的迅速积累如果没有腊叶标本的发明这一重要的技术进步将是不可能的。(Lanjouw and Stafleu,1956)。干燥和压制植物的想法似乎来自Luca Ghini(1490-1556),他的学生Cibo(他从1532年制作的腊叶标本现在仍然保存着),Turner,Aldrovandi,切查皮诺都制作腊叶标本。腊叶标本是收藏异域外国植物所绝对必需的。例如林奈对不是瑞典的多数植物的描述就是根据腊叶标本。目前世界的大腊叶标本馆收藏有三百万到六百万份标本,植物学家借助于这些标本从事描述和鉴定。十六世纪后半期植物分类的迅速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于腊叶标本这种新技术促成的,它使得植物学家在一年四季中都可以查对标本。另一项重要的技术进步就是木刻。
Luca Ghini在另一方面也是一位伟大的革新家。他于1543年(或1544年)在意大利比萨建立了第一个大学植物园,第二个建立在柏度瓦(1545)。当腊叶标本还很少,插图还很粗糙时,植物园在教学中具有重要作用。16世纪末期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彼洛尼亚,法国巴黎和蒙特聂尔先后都建立了公共植物园。
4.4林奈以前的动物学家
在文艺复兴时期科学复苏时,动物分类与植物分类比较起来处于相当领先的地位。
虽然显花植物在它们的结构上都很相近,但在动物中则并不如此。脊椎动物、昆虫、水母之间,甚至在脊椎动物之内的哺乳动物,鸟类,青蛙和鱼之间,都有明显的区别,要辨认它们并不需要什么高深的学说。因此早在亚里斯多德之前主要的动物类别就已分清这一情况就一点也不令人奇怪。由于在很明确的动物分类单位之间有如此鲜明的差异,结果动物学家就倾向于专门研究某一类动物,例如Turner,Belon专门研究哺乳动物,鸟类,Rondelet研究鱼类。
但是在处理动物和植物时还有更重要的差别。植物的种类极多,虽然它们之中有一些看起来很相似,然而某些种具有特殊的治疗作用,因而准确的鉴定就成为压倒一切的要求。虽然鉴定在有关动物的书籍中也占有一定地位,具有一定作用,但谁都知道狮子、狐狸、野兔、乌鸦、而且它们是怎样分类的看来也并不特别重要或令人感兴趣。当时有一种赋予动物以道德意义的传统和对动物的习性深感兴趣的风气,因此新的动物学从一开始就把着重点放在现今称之为行为学和生态学方面。当时的确还有一种忠实地引证经典作家的传统和沉滴干对动物名称的意义进行语言学分析的学究习气;另外对旅行家所谈的荒唐故事以及存在妖魔怪物的轻信仍然相当流行。尽管如此,当时的动物学家对活的动物显示了极大兴趣井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他们是在野外实地进行研究的。但是他们对分类毫无兴趣,因而动物分类学很快就落在植物分类学的后面。
16世纪初有五位博物学家对中世纪之后动物学的再度兴起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是:
William Turner(1508-1568),Pierre Belon(1517—1564),Guillaume Rondelet(1507-1566),Konrad Gesner(1516、1565),Ulisse Aldrovandi(1522—1605)。
Turner虽然是英国人,但是他的青年时代大部分是在欧洲度过的。1544年他在科隆出版了《鸟类志》(Avium Historia)记述了很多鸟的生活史,显然是根据他自己的观察写出的。Turner还出版了一些植物学着作,但并不如他在鸟类学方面那样有名。
Belon的《鸟类搏物志》(Lhistoire de la nature des oyseaux)于1555年出版,这是一部更为重要的着作。Belon曾经到过地中海东部和近东一些国家。他运用生态学和形态学的一些性状将鸟类分为猛禽,有蹼足的水鸟,没有暖足的沼泽鸟、陆地鸟、林间大、小鸟等等。因此,对生境的适应成了他的主要分类依据。Belon的某些分类一直到十九世纪后期仍被人采用,特别是在法国的鸟类文献中。在鱼类和其它水生动物方面Belon也有着作出版(1551,1553),但很快即被1554年出版的Rondelet的《鱼类全志》
(De Piscibus Libri 18)丰富内容所压倒,后者描述了二百种左右的真正鱼类。另外还包括鲸,头足类,甲壳类,硬壳软体动物,环节动物,腔肠动物,棘皮动物、海锦等等。书中还包罗有一些奇形怪状的动物,好似它们也是地中海的正常生物。
1551年开始出版盖斯勒(Gesner)的《动物志》(HistoriaAnimalium)。这是一部四千多页的百科全书式巨着。盖斯勒将他从有关各种动物的文献中所能收集到的资料都编了进去。他显然将Pliny而不是亚里斯多德作为自己的榜样。盖斯勒本人由于忙于编纂无法提供亲自观察的动物资料,但他的许多通讯员却提供了大量原始记录。虽然盖斯勒对动物所有各方面的一切知识都很感兴趣,但对分类则兴味索然。在《动物志》的每一卷中动物种都按字母顺序排列,“为的是便于利用”。在另外两种着作,《图谱》
(Icones,1553),《命名法》(Nomenclator,1560)中他把动物种作了系统归类,但和亚里斯多德以及Rondelet的分类比较起来并没有显示出什么进步。他在植物学方面的优秀着作直到他去世很久之后才出版(1751-1771),所以影响很小。
盖斯勒。动物带,中关于鸟类的那一卷由Aldrovandi扩充成三大卷,除了增补一些由他的朋友和学生提供的一些解剖学方面的资料以外并没有增加什么新的原始观察内容。
Aldrovandi的这部《鸟类学》(Ornithologia,1599,1600,1603)除了篇幅巨大而外别的什么也谈不上;无怪乎布丰曾说过:“删除了无用的或与主题无关的部分以后,这部书可压缩成原来篇幅的十分之一。”这部书和盖斯勒的《动物志》不同处,在于物种不是按字母顺序而是校完全人为的分类依据来编排的,例如有硬喙的鸟,浴于尘土或浴于尘土与水的鸟,会唱歌的鸟,水鸟等等。这不是什么分类倒是对分类的讽刺。即使在分类中他也没有采用按照逻辑分类的原则。
盖斯勒之后一百年植物分类学有了很大发展而动物分类则趑趄不前毫无进展。直到功能和生境被结构取代作为分类依据之后动物分类才有所前进。这首先表现在FrancisWillughby(1635-1672)的着作《鸟类志》(Ornitholosiae libri tres,1676。这书于他死后才出版)中。他在这书中依据结构性状将鸟分类,例如乌噪和鸟足的形状,躯体大小。虽然他也运用了逻辑分类原则,但是Willughbyb显然对鸟类很熟悉,他所确认的绝大多数类别按现在的标准衡量仍然是合理的(Stresemann,1975)。我们无法知道他的这一分类有多少是由他的朋友瑞(Willughby手稿的编辑人)提出的。无论怎样说,瑞本人后来也出版了关于哺乳动物和爬虫类(1693)以及昆虫(1705)纲要,他的鸟类纲要(1713)和鱼类纲要(1713)是在去世后出版的。尽管瑞的分类方法很多是人为的,然而他的分类不仅在当时是最合理的,而且在某些细节方面甚至还要超过后来林奈的分类。
17世纪“发现了”昆虫界之后动物分类就成为迫切的问题。很快就认识到昆虫的种数远远超过植物,因而某些博物学家如Swammerdam,Merian,Reaumur,de Geer,Roesel等就将注意力转向昆虫及其分类的研究。这些人之中Rene AntoineFerchault deReaumur(1683-1757)最着名。他的六卷本名着昆虫志,虽然其中一部分效仿了JanSwammerdam(1637-1680),但在其它几个方面都具有开拓性。他对活昆虫的细致入微的观察为布丰的《自然史》(Histoire naturelle)提供了范例,他着重高级分类单位(而不是种的繁琐描述)被居维叶在其《回忆录》(Memoir,1795)中奉为圭臬。虽然Reaumur对分类并不特别感兴趣,但他作过无数欢锐敏的观察,例如尽管缺乏对硬翅鞘的鉴别性状,他认为雌萤火虫不过是甲虫的一种。他认识到自然类别的区分并不取决于单一鉴别性状。Reaumur的观点清楚地表明了对逻辑分类法日益增长的反对,并会同Adanson的着作为拟订上行分类原则(见下文)开拓了道路。Reaumu的研究工作由C·deGeer继承了下来,后者对昆虫分类作出了重要贡献,并显然对林奈的昆虫分类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16世纪到18世纪的博物学并不像19世纪那样严格的分成动物学和植物学。当时的学者如Turner,盖斯勒,瑞,阿丹森,林奈以及拉马克等既编写关于动物的书,也从事植物学方面的着述。然而即使在这三个世纪中大多数学者还是有所专注,或专重动物(如Belon,Rondelet,Swammerdam,Reaumur,布丰),或专攻植物(如切查皮诺,Bauhin,Morison,悌宇列弗)。1800年以后再也没有分类学家能够兼顾这两个方面。尽管Ray和林奈将植物学方法部分地引用到动物界,然而由于动物学与植物学日益分离,因此动物分类学和植物分类学逐渐形成了彼此大不相同的传统,也就毫不奇怪了。
动物学家的专业化从一开始就很明显,而植物学家的情况就不同。由于显花植物(被子植物)结构上的一致性,很容易从研究一个科转向研究任何另一个科而不需要学习其他任何新技术或专业术语。直到19世纪末期很晚的时候一些植物学家才开始成为某些科的专家,不论是兰科,禾本科,还是棕榈科。这种趋势在过去五十年中才变得很明显。动物学家的专业化在研究昆虫及水生动物时更加强化。(当然这并不排斥偶尔一位动物学家同时是几个极不相同分类单位的专家。例如,法国节肢动物学家Eugene Simon(1848-1924)又是一位蜂鸟科专家。这样的只在某一高级分类单位的专业化就分散了对分类方法和原则的注意力。不能否认直到18世纪末期动物分类学一直落后于植物分类学。
动物学之所以落后。还有另一个原因:植物远比动物易于保存。自从16世纪中叶以后腊叶标本已经相当普遍,然而直到18世纪末叶才发明了保护动物标本防止虫害的适当方法。长期采用的是在乙醇(酒精)中保存,但是谁又能研究在乙醇中保存的鸟类标本?
这方法适用于鱼类和某些海洋生物以及供解剖用的标本,但是不适用于鸟类,因为它的颜色很重要。曾经一度用盐和明矾保存鸟和哺乳动物的毛皮,但直到Becoeur在17世纪50年代发明了含砷肥皂之后才能永久保存鸟皮(Farber,1977)。这一单项的技术进步就使得大量的现代鸟和哺乳动物标本得以保存。
昆虫也同样特别容易被咬食皮毛的甲虫破坏,直到引用了萘和密闭的标本盒以及偶尔的烟薰以后才能长期保存昆虫标本。此外还必须有管理人员经常检查。对植物来说虽然在原则上也有同样问题,但是实际的危害却小得多,制作与保存也相应地比较容易。
1800年以后动物系统学之所以能迅速兴起,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动物标本保存技术进步的结果。
动物与植物之间还有两项主要区别必须指出。当居维叶和拉马克发现了无脊椎动物的内部解剖极端复杂(见下文)之后引起了一股比较解剖学热潮。而这又促使动物学家重视纲与门的分类。植物内部结构更大的一致性,或者更正确地说,解释植物解剖更困难,这就阻碍了植物学像动物学那样发展。其次,种在植物中较之在动物(至低限度就高级动物来说)中是更为复杂的现象,因而动物学家所具有的种的概念和植物学家的大不相同。
在撰写系统学历史时如果笼统地把植物学家和动物学家的论述搅合在一起就会引起误解。后面即将介绍并加以解释的这两类生物学家的观点不仅是他们观点的实质性变化也是他们的概念发展。但是即使在分类学中的同一领域内不同的概念也可能同时存在。
例如在植物分类学中林奈学派在一段长时间里是如此地占有统治地位以致不顺从他们的学者如果不是受压制也是有意识地被忽略或歧视。这就是像Masnol和Adanson这样一些植物学家遭到歧视的部分原因,他们在某些方面来说是比林奈更伟大的科学家。即使在今天,当把尽人皆知的动物类别(如鸟类)的专家的观点拿来和很少人知道的昆虫或其它无脊椎动物的专家的观点相比较,他们的分类学说和种的概念通常就大不相同。
4.5林奈
卡尔·林奈(Carl Linnaeus,1707一1778)当他在世的时候就享有盛誉,被称为“分类学之父”。这是其它博物学家所没有博得的。但是在他去世一百年之后又被普遍地认为他不过只是一个心胸狭隘的学究。通过Cain,von Hofsten,Stearn,Larson,Stafleu以及其他林奈学家的研究,现在我们才能够对他作出公允持平的评论。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林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具有似乎非常矛盾的个性。在方法论上他的确是个学究式的实用主义者,然而却又具有杰出的文学才能。他是一个算八字的命理学家(特别钟爱5,12,365这几个数字),尤其是在他的晚年,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一个神秘主义者;然而他又是勤奋实干的分类学家的范例。他在荷兰住过几年并访问过德国、法国和英国。他只会讲瑞典和拉丁语言,对其它外国语懂得很少。当他到达荷兰的时候(1735),他的方法论和概念结构已经相当成熟,尽管他的方法随后变化极小(林奈并不认为后来二名制(双名制)的发明是对他的体系的重大修正),然而他的哲学思想却发生了决定性的转变。他只对个别物种生物学的一个方面,性(生殖)生物学,具有浓厚兴趣(Ritterbush,1964:109-122),对生物地理学和生态学的广泛论题却极为关注。但是他的主要兴趣是分类,他对分类竟然着迷到如此程度,凡是接触到的东西地都要加以分类,甚至还把植物学家分成如下几类:植物学家,植物爱好家,收藏家,演说家,辩论家等等(《植物哲学》6-52节)。
林奈在1753年知道的植物大约有六千种,他认为植物总计可能为一万种左右,动物种的数字(1758年他列出的数目是四千种)也大致与此相同(他的同时代人Zimmermann于1778年估计最终将会发现有十五万种植物,七百万种动物)。他的整个方法是根据只有少数分类单位的假定(他提出每位植物学家必须熟记每一属的鉴别性状!);然而现在我们知道单是显花植物就有20万种。林奈当时知道瑞典的藻类,地农和真菌总计只有236种,而现在知道的已经有一万三千种。他还认为世界各个热带地区的植物十分一致。
然而知识的不足还不如概念的矛盾那样对他的方法论的发展更为有害。下面即将知道,林奈在一方面是经院哲学逻辑的追随者和坚定的本质论者,另一方面他又承认强调连续性的完满原则(Principle of Plenitude)。他的方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对植物和动物作出正确的鉴定,实用性很强;然而为了达到这目的为程序却又是高度人为的逻辑分类。
无怪乎批评他的人在他的着乍中能找出很多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然而,林奈所得到的赞誉也是他应得的。他在学术上的创新(包舌发明双名制),他创导引用了电报式鉴别特征的严格体系,也对植物形态学细致命名法的发展(Bremekamp,1953a),他对同义词的标准化,以及在分类学研究中各个方面的标准化使分类学及其命名恢复一致性和简单化(前此曾有全面混乱的危险);这些都是他取得成功并得到普遍赞誉的原因。由于他的权威性使得林奈能够将他的方法着根于系统学中,这正是18世纪和19世纪前期动物和植物分类学研究得以空前繁荣的主要原因。
但是,林奈以后的一些动、植物学家却认为林奈的工作过做强调分类和命名,结果是博物学的其它方面几乎完全被抹杀,“特别是活动物的研究完全被压制……而且不仅变种,甚至已知种的幼体和幼虫也被描述为单独的种“(Siebold,1854)。对Kolreuter的歧视以及在动、植物学领域中为生理学和胚胎学争取人才的竞争也都支持这种看法。
现代学者之所以非常难于理解林奈的原因还在于他所使用的一些词如“属”,“种”,“名”,“自然系统”,”认识“等等,在经院哲学逻辑系统中都有其特殊涵义。林奈在学校中逻辑成绩突出,显然对这种方法的精确性印象很深。自切查皮诺以来,每位植物学家多少都一贯运用逻辑分类法,这方法也支配了林奈(Cain,1958)。
林奈有一点和他以前的先行者不同。在他们的下行分类中,一有需要就运用二分法来取得他们所寻找的“属”或“种”,与此对映,林奈只是在属这一级严格地运用这种方法,他对属以上阶元不太感兴趣,对种内变异很含混并且前后不一致。
林奈和高级阶元
林奈没有采用一贯的下行二分法体系(系统)而是采用在一个界(kingdom)之内只含有四个阶元层次:纲(class),目(order),属(genus),种(species)的等级结构的体系。将自然界的全部多样性加以分类成为这四个层次的分类单位使他的体系清晰,明确而又前后一贯,这是他以前的繁琐累赘的二分法所不具备的。
现代分类学家都赞赏一个缜密的高级阶元等级结构。从种到界这一完整系列往往被称为林奈等级结构(Simpson,1961;Mayr,1969),虽然林奈并不是承认属以上阶元的第一位学者。前面曾经提到,亚里斯多德在安排动物的类别时曾模糊地涉及到等级结构。他把一切动物分成无血动物和有血动物,后者又细分为多足的,四足者,无足的等等。这些类别绝大多数都是借助于单一的鉴别性状划分的,亚里斯多德的后继者通常把他的这种安排解释为鉴定检索。然而前面已经提到过,亚里斯多德本人就对二分法这种人为方法抱嘲讽态度。例如他认识到他的分类依据之一“胎生”(与“卵生”相对应)就不能形成自然类别。亚里斯多德对高级阶元各个层次的名称也从来没有加以区别。
当亚里斯多德传统在文艺复兴时期重新抬头时,也包括不注重高级阶元在内。草药医生和百科全书式的编辑人或者根本不承认属以上的高级阶元,或者将他们按逻辑分类得到的类别定名为“卷”,“章”或其它非分类名称。瑞的属以上类别也同样完全是非正式名称。悌宇列弗显然是拟订出属以上阶元正式分类的”第一位植物学家。他将植物分为22个纲,这些纲又依次地细分为122个亚纲(sections)。
这些高级阶元的命名(名称)从一开始就因人而异。悌宇列弗称为亚纲的被Maanol和阿丹森称为“科”(family),林奈则称之为“目”(order)。随着植物的属和种的数目增多,就需要有更缜密的等级结构,并将所有的这些备用名称统一成单一的专用术语。科这个阶元在1800年就相当一致地用来指属与目之间的层次。但是居维叶在其随后的着作中仍然没有一贯地使用这些术语。它们只是在昆虫学家Latreille的着作中才完全正规化。
林奈为他的阶元目、纲、界下定义完全是独自完成的。他引用这些高级阶元好像不是为了学术原因而完全出于实际理由。的确,他曾坦率地谈到纲和目不如属那样“自然”。正如他在《植物哲学》(160节)中所写的:“纲是几个属在它们的结实(fructifications)方面按自然和艺术原则取得的一致。”换句话说。纲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为的,但是林奈也暗示当植物所有的属都被发现并描述了之后它们将会被“自然纲”代替。就林奈来说目则更是为了选择方便:“目是为了防止把超过易于处理的许多属放在一起而将纲再细分一次“(同书161节)。很明显高级阶元对林奈来说主要是一个方便的信息检索器。他对高级阶元缺乏兴趣也可以由下面的事实证明;林奈所确认的动物高级阶元远远比不上二千多年以前亚里斯多德所划分的那样均一。
林奈对高级阶元的态度也是不一致的。属就最好不过地代表了他的本质论思想,一切的属都被严格的不连续性分隔开。但是他对纲和目却又采取唯名论者的态度,他遵循的是莱布尼茨的格言:自然(界)不知道跳跃。发现的植物越多,高级阶元之间的空缺也就逐个地被填补,一直到纲与目之间的界限最后完全消失。他还认为植物的所有分类单位和各个方面都有关系,正如相邻的一些国家在世界地图中一样。这就表明他又崇尚完备原则(同书,77节,Greene,1959:135)。
属
现代分类学家把属看作是最低级的集合阶元,是具有某些共同性质的种的集群。这并不是遵从逻辑分类的早期分类学者的关于属的概念。他们认为属是具有一定本质并可以依据特异性划分成种的一个门类。属在阶元等级结构中并不占有固定的等级位置,属“名”往往是多名式的,特别是在低层次中。起初在属的用法上并不一致,亚里斯多德有的时候用“genos”这个词指的是现在所说的种。“属”这个词的涵义转变成现在称之为属的阶元层次是一个缓慢的进程。它从草药医生和百科全书编纂者开始,其中Cordus(1541)和盖斯勒(1551)早就按接近于现代的方式使用属名,而德国的草药医生则往往在应当用“种”的时候用了Geschlecht(属)这个词。在17世记着名的分类学家瑞和悌宇列弗的着作中,“种”与“属”混用的情况开始引起了分类学家的注意。
就林奈看来属是分类的基石。当在周围环境中建立秩序时,人们所要区分的不是物件而是它们的“本质”。林奈的箴言是;自然属是存在的,自然属(即“本质”)被创造出来时就是这样,可以依据它们的结实性状来认识自然属。他认为结实结构相同的、不同的种有多少,属就有多少。他还认为不是分类学家“制造”属,分类学家只是发现那些一开始就被创造出来了的属。林奈的分类学说是神创论教义与本质论哲学的结合产物。
在林奈的最早期着作中他仍然遵从逻辑的严格规则,所以他将整个植物界称为“总属”(summum genus),它的种就是植物的种类。1735年以后他放弃了这种用法,并将“属”这个术语限制在紧接于种之上的等级结构层次。1764年他列出了1239个属的植物。
林奈对他的方法很强调,并在他的《植物哲学》中作了详细介绍,属的定义就说明了这方法的实质。“性状就是属的定义,这定义是三重的:人为的,基本的,自然的。属的性状就是属的定义(《植物哲学》,186节)。属的基本定义是赋予属以只限于它的、特殊的性状。基本定义(性状)依靠一种独特的思想把每个属从在同一自然序列(等级)相邻的属区别开”(同书,187节)。
如果有某种方法能够确定某一个属的基本性状是什么,那就只需要有基本定义就够了。但是林奈含蓄地承认并没有这样的方法。由于这个原因就还必须提出人为定义以便“把在一个人为序列中的各个属彼此区分开”(同书,188节)。最后,“自然定义列出了一切可能的属的性状;因而它既包含基本定义,又包括人为定义”(同书,189节)。
虽然林奈在其全部科学生涯中大大改变了他关于种的严格分界和固定不变的思想,但在属的问题上他从来也没有摇摆不定踌躇不前。给人的印像是他(通过观察)直觉地觉察、理解了属,并促使他提出了他的着名格言。“并不是性状(鉴别)产生属,而是属产生性状。”确实,他拄往忽略某些略有异常的物种的偏离常轨,只要这些偏离仍旧“显然”限于某一个属之内。对林奈来说,属是最方便的信息检索器,因为在他所知道的有限动、植物中,从总体来说,各个属彼此之间是由毫不含糊的不连续性分隔开的。
然而更加重要的是,出于他的本质论哲学思想,属(连同它的本质)是上帝赐予的多样性的真正单位。
在某些方面,最低限度在概念上,林奈的属(就其本质论的、统一的、独立存在的意义来说)是从悌宇列弗的属后退了一步;后者是种的集合,因而是一个集合阶元。属是一种手段,悌宇列弗说过,“就像在一束礼花中一样,把彼此相似的植物理在一起,把和它们不相似的分开”(《植物学原理》,(Elemens de botaniaue,1694:13)。
因此现代属的概念应当回溯到悌字列弗而不是林奈。Stafleu(1971:74)曾正确地指出“实际上并不是林奈首次提出了关于属的一贯自信的定义(鉴别)以及属的比较叙述。
这个荣誉应当归于经验主义者悌宇列弗。”
林奈提出的性系统
就林奈来说分类是使植物学家能“认识”植物的系统,所谓““认识”就是肯定而又迅速地叫出它们的名字。只有运用明确、稳定的性状才能制订这样的系统。植物的营养器官对特殊条件表现多方面的适应因而受到趋同倾向的影响(例如仙人掌与大戟之间),这就使得早期的植物分类学家无所适从。林奈选择来作为性状主要来源的花的主要优点是雌、雄蕊数目的差别(以及某些其它性状)并不特别具有适应性(但是,我们现在可以说这可能一是其遗传型的附带产物,或者是与生境无关的、有利于传粉作用的适应)。
林奈将他的这种方法叫做“性系统”,很容易引起误解。使用这个术语反映了他特别重视生殖作用的突出重要性。在他看来,生殖作用显示了造物主的秘密工作计划。当然,雌、雄蕊数目的不同固然可以用来进行鉴定,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功能意义。林奈可能觉得坦率地承认这一点会很难堪,为了替他的系统找寻哲学上的籍口,于是便称之为性系统。它首次出现在1735年出版的《自然系统》(第一版)的一份检索表上。他选用了四个基本依据:数目、形状、比例、位置。因此数目只是林奈的性状组之中的一个性状。究竟花是可见的(后来称为显花植物)还是不可见的?有多少雌雄蕊?是否并合的?雌性和雄性部分是否在同一花中?这些都是林奈用来划分24个纲(如单雄蕊、双雄蕊等等)的性状。利用其它的性状再把纲分为目。
这个系统虽然是人为的,但为了鉴定和信息贮存与检索的实际目的却很有用。任何植物学家只要运用性系统就能得到与林奈相同的结果。他只要知道花和果实结构的少数名称就能鉴定任何植物。因此几乎所有的植物学家都采用林奈的这个系统也就不足为怪了。早在1739年,当法国植物学界的领袖人物Bernard deJussieu声称,由干林奈的方法更准确,因而比他的法国同胞悌宇列弗的方法更好,更适用时,林奈在这一方面就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在根据共同祖先的分类中任何物种(或高级分类单位)都只能出现一次,在等级结构中占有独特位置。在人为的检索表中就没有这种约束。一个可变的分类单位以不同的二元组合(Couplet)形式可以反复进入检索表。在涉及到林奈对甲壳无脊椎动物分类时这一点必须记住。他将具有甲壳的(软体动物、蔓脚动物以及某些多毛动物)置于介壳目中,而将软体动物,即没有甲壳的软体动物(如蛞蝓,头足类动物),腔肠动物以及大多数多毛动物放在软体目。但是当他列举介壳目动物的属时,他又在括弧内给软体动物加上软体动物的属名。例如:Chiton(Doris),Cypraea(Limax),Nautilus(Sepia),Lepas(Triton)等等。Doris,Limax,Sepia,Triton这些属在软体目中又列为明确有效的属。林奈最关心的是实际的鉴定,他的复式系统(double-eetrySystem)也正是为了有利于进行鉴定(von Hofsten,1963)。这显然是一种折衷办法,介壳(目)供鉴定用,括弧内的动物则指明在系统中的真正位置。这当然也可以解释为试图同时作出人为的和自然的分类。
虽然逻辑分类法看上去是人为的,但是奇怪的是林奈确定的很多属是由具有鲜明特征的种的类群组成的,其中有很多今天仍然看作是属或科。仔细地研究一下这些分类就能够解开这个谜。很明显,林奈和切查皮诺一样,先是通过眼睛观察确定这些种的类群,然后才审慎地下定义。关于这一点林奈在他的《植物哲学》(168节)中公开地谈到过,他说“为了避免形成不正确的属,必须暗中(可以这样说,在桌子下面秘密地)向习惯请教。”当林奈的儿子被问及,尽管他父亲的方法是人为的,但为什么能够得出这样多的自然属,秘密在什么地方时,他回答道:“这没有别的,只靠他从外观上认识植物的经验。因此只要能保持住属的性状他往往偏离自己的方法以免被植物结构部分的数目变化搅得心神不定。”结果是,林条有时甚至把雄蕊数目不同的种放在一个属之内,有时竟然进到他的性系统的不同纲之内!而且他往往将一个属的鉴别特征部分只字不变地转到他的着作的新版本中去,虽然随后增补的种所具有的特征与原先的属鉴别特征并不一致。林奈在动物分类上也是同样地不拘常规。例如无翅的羊虱蝇就被他毫不犹疑地归到双翅目中。在林奈的动物学着作中类似的例子很多,在这些地方实用主义的考虑总是战胜了他的哲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