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頠(公元267-300年),字逸民,河东闻喜(在山西)人。其父裴秀是西晋王朝的开国功臣之一,他本人做过国子祭酒、尚书仆射等官,后死于“八王之乱”。政治上他主张举贤任能,选拔优秀的寒门知识分子做官,反对只重门弟,不问才德的社会风习。他对一班清谈家“口谈浮虚,不遵礼法”的习气很是不满,他的主要著作是《崇有论》。
裴頠的主要观点如下:
首先,他认为,总括万有的“道”,不是虚无,而有“有”的全体,离开万有就没有独立自存的道,道和万有的关系是全体和部分的关系。他的观点有力地批驳了“贵无”派认为万物背后有“道”、万有背后有“无”的唯心主义观点。
其次,他主张,世界万物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并不需要有一个虚无的“道”来支持,万有并不以“无”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裴頠深刻阐述了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客观性、外部条件的客观性、事物法则的客观性以及人们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等基本原理。
再次,万有最初的产生都是自本自生,万有既然是自生的,则其本体就是它自身,“无”不能成为“有”的本体。他说:“夫至无者,无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自生而必体有,则有遗而生亏矣;生以有为己分,则虚无是有之所谓遗者也。”在裴顾看来,万物的本体就是事物自身的存在,万物皆因“有”而生成,不能从“无”而派生。同时他又认为,“无”是“有”的丧失和转化。
最后,他认为,“无”不能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积极作用,只有“有”才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起积极的影响。他说:“心非事也,而制事必由于心,然不可以制事以非事,谓心为无也;匠非器也,而制器必须于匠,然不可以制器以非器,谓匠非有也。”也就是说,心灵和实践是两码事,不能认为心是无的。工匠不是器物,但是,制造器物必须依靠工匠。
裴頠认为,《老子》的主旨在于通过对“本”的强调,提醒人们不要离本逐末。但是后来魏晋时期的责无论者背离《老子》的本来宗旨,“遂阐贵无之议,而建贱有之论”,“深列有形之敝,盛称空无之美”,玄风愈煽愈炽,于是整个社会盛行清谈之风,背离社会现实。裴頠认为按照贵无贱有的论断,必然取消伦理价值。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裴頠的价值取向仍是传统儒家的修、齐、治、平的礼帛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