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理家”的故事是《红楼梦》读者所熟悉的。曹雪芹采取了一种客观的、多视角的冷静写法。凤姐病休,李纨、探春奉王夫人之命理家,后来又特请宝钗协助。“他三人如此一理,更觉比凤姐当权时更谨慎了些,因此里外下人都暗中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越性连夜里偷着吃酒顽的工夫都没了。’”这样的叙述句子是难能可贵的。上一段我分析第五十四回时,特别讲到秋纹。这一回又有秋纹出现。她大摇大摆来到议事厅前,外面的执事媳妇们告诉她里面摆饭,等撤下饭桌子来再去回话(那时候北方贵族家庭也往往是在炕上或矮板榻上放个小炕桌吃饭,吃完要把那小炕桌撤下)。秋纹满不在乎,笑道:“我比不得你们,我那里等得。”说着就往里闯。平儿站起来及时叫住她,她还意态悠然,问平儿:“你又在这里充什么外围的防护?”还一回身坐到平儿的坐褥上,完全是一副恃宠无畏的姿态(可惜所恃的只是主人宝玉的宠,本身是毫无仗恃的)。及至平儿把情况向她说明,得知即使是宝玉,探春现在也敢驳回,而且越是宝玉这样被老太太、太太宠着的,越要拿来驳两件,以镇压住众人的口声,便伸舌笑道:“幸而平姐姐在这里,没的燥一鼻子灰,我趁早知会他们去。”说着便起身走了。曹雪芹真是细针密缝,精刺巧绣,在展示探春理家的故事,刻画探春、李纨、宝钗、赵姨娘、吴新登家的、平儿等构成“大戏”的主角时,还不忘得便就入地再描补一下“每觉器小”的秋纹这样一个“零碎杂角”。这是了不起的艺术功力。
在第五十三回里写到贾母在花厅上(这个花厅在黛玉初进荣国府的时候还没有,是在第四十四回凤姐生日宴之前才新盖起的)大摆家宴,极尽奢华之能事,对所使用的物件有细致的描写,根据程乙本印行的通行本,全删去了其中关于“慧纹”的一段文字,这是很不应该的。这段文字其实是很重要的。它介绍在各种物件里,有一种缨珞最名贵,是姑苏女子慧娘的作品,她刺绣出的作品“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而且全然出自兴趣,并非为市卖而作;因为她的绣品实在太好了,所以已不能叫做“慧绣”而要称为“慧纹”。这段文字可以看做是曹雪芹的美学宣言,他的文字也真有“慧纹”的韵致。第五十六回回目后半部分对宝钗的形容,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作“贤宝钗”,1982年红学所校注本作“时宝钗”,我过去觉得应该是“时宝钗”,周汇本根据三种古本作“识宝钗”,现在我认识到周汇本所择是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戚序本在这一回回后保留着一条脂批,说得很清楚:“探春看得远,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故赠以‘敏’字。宝钗认的真,用的当,责的专,待的厚,是善知人者,故赠以‘识’字。‘敏’与‘识’合,何事不济?”第五十五回最后写凤姐、平儿密议家事,值得读者特别注意。凤姐听了平儿对探春理家情况的汇报,先是赞“好好,好个三姑娘”,然后说到她庶出的弱点,最后说“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得了去”,暗示探春后来的婚事与庶正无关。平儿提起:“将来还有三四位姑娘,两三个小爷,一位老祖宗,这几件大事未完呢。”三四位姑娘,按说指的应该都是贾姓的:迎春、探春、惜春、巧姐;两三个小爷指的是宝玉、贾环、贾兰。凤姐就说:“宝玉和林姑娘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她这样说,是把二玉的婚事当做同一桩事,可见贾母在二玉婚事上的态度,并没有因询问宝琴年庚和家庭景况而动摇,凤姐心里是清楚的。说到迎春,凤姐的话很怪:“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后来又说:“二姑娘更不中用,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似乎迎春的婚事,荣国府根本用不着花钱。可是她又接着说:“四姑娘小呢,兰小子更小,环儿更是个燎毛的小冻猫子,只等有热灶火坑让他钻去吧!”四姑娘是宁国府的,按说不应该算进来,也更应该说“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可是凤姐说到惜春时毫不见外,在计算花费时把她算进“剩下两三个”里头,说“满破着每人得花上一万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银子,不拘那里省一抿子也就够了”。这真让人纳闷,书里不是设定荣国府贾母的大儿子是贾赦吗?贾赦的女儿迎春,是大房的女儿,计算荣国府嫁女的花费,头一个就应该算到她呀,怎么竟将她排除在外呢?惜春的出嫁,按说应该由宁国府出钱呀,她哥嫂应该管呀,怎么会由荣国府来为她花一万银子呢?这个地方,就逗漏出来,《红楼梦》在将“真事”隐到“假语”中保存时,对真实生活中的人物关系,有所忌讳,有所规避,因此有所挪移,有所合并。贾政的原型,应该是曹頫。曹頫是成年后才过继给曹寅遗孀李氏的,书里所写的荣国府,中轴线主建筑群由贾政王夫人居住,是按生活中曹頫过继后担任江宁织造的那种状况写的(不过地点移到了北京)。书里的贾赦的原型是曹頫的亲哥哥,他并没有一起过继到李氏跟前,小说只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就把他设定为贾母的大儿子,但在铺排故事时,又按照生活里各自真实的生活空间来安排人物居所,于是才形成了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文本现象。迎春的原型既然是曹頫哥哥的女儿,那当然属于另门别屋的一位姑娘,她的婚事,曹頫家当然用不着花钱。第五十六回,正面写到江南甄家。甄家那时还很兴旺,奉旨进京,甄夫人带了三姑娘随行。贾母自己说出,甄家的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在京城,应该是嫁了贵婿,二姑娘跟贾府来往更加密切,因此,贾母应该是知道这几姐妹是有个宝贝弟弟的。在见到薛宝琴后,想起宝琴来自南京,又联想到南京有“老亲”甄家,并且粗知甄家也有位公子,起了为甄家公子做媒,让宝琴成为甄、贾两家世代情谊的新纽带的念头,也是合情合理的。而最能揣摩贾母心理的凤姐,也就动了这个心眼。薛姨妈以为贾母是要把宝琴配给宝玉——第五十七回她还这么说——她也只能是那样的见识,并且“心中固也遂意”。倘若宝琴没有跟梅翰林之子定亲,那么,宝钗虽然不能嫁宝玉,宝琴嫁宝玉也不错。因为宝琴父亲已辞世,母亲又病危,她等于就是薛蝌、宝琴两兄妹的监护人,宝琴嫁宝玉的好处,她能安享。但贾母偏没明说用意,这也是曹雪芹使用的“烟云模糊法”。这是我现在对第五十回里那段情节的诠释,提出来请“红迷”朋友们一起讨论。第五十七回的内容很丰富,其中还有邢岫烟许配薛蝌,以及湘、黛不识当票等情节,但它着力来写的,应该是紫鹃这个角色。这一回无妨叫做“紫鹃正传”,最生动的一笔是当薛姨妈顺嘴说到不如把黛玉说给宝玉时,本不在近处的紫鹃听到后跑过去对薛姨妈说:“姨太太既有这个主意,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把紫鹃作为黛玉的知心朋友,满心希望黛玉幸福的那一份急切,表现得力透纸背。不过,这个地方我有一点跟周先生不同的看法。古本里,有六本对紫鹃那句话的后半句的写法是“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只有两本是“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周先生取“老太太”的写法而不取“太太”的写法,固然有一定道理,因为薛姨妈是从贾母的话茬儿说及这话的。但是,我觉得紫鹃对贾母和王夫人对黛玉的不同态度(前者明朗后者暧昧)还是心中有数的。而且,根据那种家庭的“游戏规则”,宝玉的婚事,应该是贾政王夫人来决定,再请示贾母。贾母当然有否决权,但王夫人不主动提出,贾母也难越俎代庖。薛姨妈作为一个外姓亲戚,没有到贾母面前议论宝玉亲事的资格(这和薛蝌的婚事不一样,薛蝌没了父亲,母亲已不省人事,她就是薛蝌的监护人,而所想娶的是邢夫人的侄女儿,当然就可以通过凤姐去向贾母求得帮助),所以,紫鹃才跑过去跟薛姨妈说:“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因为只有薛姨妈跟王夫人说,王夫人再跟贾母说,才合乎程序。紫鹃是将了薛姨妈一军,在她想来,似乎这也未必不是一个能让宝玉和黛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办法。
曹雪芹那“忙中偷闲”、无意随手地在“大戏”中穿插“小戏”的手法,在这几回里运用得格外娴熟。第五十七回,他非常自然地穿插进一段关于雪雁的故事:赵姨娘兄弟赵国基死了,和王夫人告了假,出去给她兄弟伴宿去坐夜,见雪雁去王夫人处取人参,就招手叫她。雪雁事后跟紫鹃说,原来第二天要送殡,跟赵姨娘的小丫头小吉祥儿没衣裳,要借她的月白缎子袄儿。“我想他们一般也有两件子的,往脏地方去,恐怕弄脏了,自己的舍不得穿,故此借别人的。借我的弄脏了也是小事,只是我想,他素日有什么好处到咱们跟前?所以我说了,我的衣裳、簪环都是姑娘叫紫鹃姐姐收着呢,如今先得去告诉他,还得回姑娘呢!姑娘又病着,竟废了大事,误了你老出门,不如再转借罢。”这就又把一个前面只出现个名字的模糊人物,一下子对焦特写,在读者面前鲜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