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讲最后我跟大家说,曹雪芹的全本《红楼梦》在八十一回以后,他会写到皇帝对荣国府、宁国府的打击。有人说高鹗他不是也写了吗?高鹗写了皇帝下令查抄贾家,正面写了抄荣国府,也交代了宁国府被抄,特别是贾赦住的那个院子被抄。但是高鹗关于宁国府、荣国府和贾赦获罪的那些具体的交代,总体而言,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
你如果熟悉高鹗的续书的话,你会发现,高鹗把贾赦的罪定得最重。贾赦两宗罪,一个是他私自结交外官,他和平安州的节度私自来往。在清朝,尤其在康雍乾三朝,这是皇帝最不能容忍的。高鹗这样写是有根据的,他是根据曹雪芹在前八十回的伏笔写出来的。前八十回,你记不记得在关于尤二姐、尤三姐的这段故事里面有一笔交代啊?为什么王熙凤能够到花枝巷去把尤二姐骗到荣国府?贾琏当时不在,贾琏到哪儿去了?贾赦派贾琏到平安州去找节度,所谓去办事,去的时间还比较长,有半个月。
这笔交代,既是故事发展的需要,让贾琏出差,好让王熙凤从容地将尤二姐“赚入荣国府”,遭受折磨后“觉大限吞金自逝”,同时也确实是埋伏下一个伏笔,你一个京城贵族,你居然私自派你的儿子到平安州,去跟皇帝外派的官员之间去发生关系,这是触犯王法,早晚会发作招祸的。因此高鹗他写贾赦因为这个事惹得皇帝生气,皇帝就派人来抄家,他这一点应该说写得合理。
那么在高鹗的笔下贾赦还有一宗罪,叫做恃强凌弱,他强占民户手里的财宝。贾赦知道有一个破落户叫做石呆子,这个石呆子虽然家境很贫寒了,但是他收藏了很多古代名画家、名书法家绘制的古扇。贾赦知道这个情况以后就想霸占这些古扇。他借贾雨村的力量,贾雨村“乱判葫芦案”以后,到京城当官,就到贾府去联宗,他虽然也姓贾,跟宁荣二府其实并没有可以查证出来的血缘关系,就因为当时宁荣二府有势力,贾元春在皇帝身边得宠,贾雨村就跑去攀附,跟贾赦、贾政、贾珍打得火热,每次到了荣国府,还一定要见荣国府未来的继承人贾宝玉。贾雨村为了讨好贾赦,就利用手中权力,把石呆子抓起来,说他拖欠官银,因此没收他的财产,将财产归官,石呆子那些珍贵的古扇,就给抄没了,抄没以后,贾雨村就拿去献给贾赦。这当然是一个很恶劣的行为。在清朝虽然这些贵族、富豪经常做这种事情,但是按当时的大清律,起码从法律条文上看,这也是不对的,构成一宗罪。
贾赦侵占石呆子古扇这段情节,是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写的。他没有正面去写,这段故事也没概括到回目里。他是侧写的,但是非常重要。是在第四十八回,那一回写到薛蟠想调戏柳湘莲,柳湘莲不干,把他给打了,打伤以后,他就回家疗治。早在更前面,写宝玉挨打,书里面就有一个细节,就是因为薛家是替皇家采买东西,包括采买药品,所以手里有非常好的棒疮药,薛宝钗去探望被打后的宝玉,用了什么样的肢体语言呢?她手里托着一个药丸,就是专治棒疮的。薛蟠被打了,他家里的棒疮药当然就要拿出来用,那么就有另外一个人到他们那去讨要棒疮药,谁呢?是平儿。平儿为什么去薛家要棒疮药呢?一来知道薛家有这种特效药;二来,平儿跟薛宝钗讲了情况,说我们贾琏二爷被打了,为什么被打?就是因为开头贾赦是让贾琏给他把石呆子的古扇弄来,贾琏没弄来,贾雨村通过手中的权力,制造冤狱弄来了,于是贾赦就质问贾琏,说人家怎么就弄来了呢?贾琏虽然也是个很糟糕的人,可是在这件事情上,他多少有点儿良心,就说为这么点事儿,把人家弄得倾家荡产也不算什么能耐。贾赦一听气坏了,不知道当时操起个什么东西,把贾琏给打伤了,需要治棒疮,所以来问薛家索要。平儿还对薛宝钗这样骂贾雨村:“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认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来!”高鹗的续书里面,他交代贾赦的两宗罪最后都被人检举揭发,惹怒了皇帝,所以导致了抄家。
高鹗写宁荣二府被抄,正面写到荣国府,侧面写到宁国府。宁国府被抄以后,尤氏及贾珍的姬妾,包括贾蓉续娶的媳妇,全都没有地方待了,只好哭哭啼啼跑到荣国府来借住。宁国府贾珍为什么被抄呢?高鹗的写法非常可笑。怎么可笑呢?他说皇帝抄贾珍是有三宗罪。
第一宗,强占良民妻女不从致死。话说的很严重,其实指的是尤二姐之死。那么大家仔细想,是谁偷娶了尤二姐?不是贾珍,是贾琏,是贾琏包养二奶,包养的空间是在宁国府里面吗?不是。当然也不是在荣国府里面,是在花枝巷。后来尤二姐就被王熙凤骗到荣国府去,遭受迫害“吞生金自逝”,就是梗着脖子把金块吞进去,那种自杀的方式很惨。就算贾珍有责任,贾珍也顶多是个胁从犯,主犯应该是贾琏,这宗罪应该算到贾赦他们那一房。可是高鹗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说贾珍获罪,第一宗罪就是尤二姐的事儿。尤二姐的事儿当然后来闹得很大,闹得很复杂,因为王熙凤当时觉得自己很有权势,为了让贾琏难堪,让尤二姐的地位受到彻底的毁灭性的打击,她就唆使她的亲信仆人旺儿,找到当年尤二姐的未婚夫张华,让他出面去官府告贾琏,说尤二姐原来是跟他订婚的,贾琏强娶是违法。其实贾琏偷娶尤二姐之前,尤家是跟张家解除了婚约的,张华在字据上划过押,也拿了退亲的银子。张华开始不敢去告,那时王熙凤气粗,让旺儿跟张华说,就是告我们家谋反也没关系,那时候她只以为贾元春在皇帝身边得宠,官府都得听她摆布,只图闹得贾琏没脸、尤二姐无容身之地,她不去考量以后会不会给自己惹出祸端。权势正旺的人总是根本不把道德法律放在眼里,但是在权力斗争当中,你的对立面,却会利用所谓王法,来弹劾你,你的权势走下坡路了,那就更会有许多人以冠冕堂皇的道德、法律的名义,“破鼓万人捶”“墙倒众人推”,这是后话。当时,王熙凤指使旺儿,旺儿再唆使张华,跑到官府去告,闹得沸沸扬扬。后来张华觉得官司闹大了,害怕,就逃跑了,王熙凤还指使旺儿去追杀灭口,旺儿由于良心未泯,没有下这个狠手。这个事儿到后来,贾家的对立面,政敌什么的,就给告发了,皇帝肯定震怒,责令追查,当然是一宗罪。可是这个罪,大家想一想,应该是贾琏、王熙凤的罪,但是高鹗写得很滑稽,他却把它说成是宁国府的罪,贾珍的首罪。
还有一宗罪,我不知道高鹗是怎么想的,他凑不出数,乱凑。说尤三姐死了以后,私自掩埋,没有报官。尤三姐自刎而死。她是自杀,自杀以后就掩埋了。他就说现在皇帝来追究了,怎么没报官呢?你没到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就私自把她掩埋了,违法。就算当时贾珍做了这么个事情,这算多大的罪?更何况尤三姐自刎和贾珍真是没多大关系。尤三姐暗恋柳湘莲,贾琏知道以后,就帮着撮合这个婚事,最后柳湘莲反悔,尤三姐就用柳湘莲的鸳鸯剑自刎了。经办掩埋尤三姐的应该是贾琏。硬把这么一条罪名也搁到贾珍头上,更加滑稽。
那么第三宗罪,是引诱世家子弟聚赌。贾珍召集世家子弟赌博,这种情形,在前八十回里是写到过的,在第七十五回,你会看到,他召集一些世家子弟聚赌。但是大家想一想,第七十五回写世家子弟聚到宁国府赌博的原由是什么?是为赌而赌吗?不是。当时贾珍在天香楼下设了一个箭道,组织世家子弟在那里练习射鹄子。按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要说贾珍有罪,这才应该是最严重的一宗。但是高鹗很奇怪,他不提习射,只说聚赌,而且他通过书里面薛蟠的堂弟薛蝌,去向贾政汇报,把皇帝下令查抄宁国府,贾珍犯的罪,召集世家子弟赌博这一宗,放在最后,并且特别说明“这款还轻”。我认为高鹗是成心这么写。他和程伟元攒出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前面的第七十五回,也没有删去曹雪芹写下的贾珍聚众习武的那些文字,在曹雪芹的构思里面,贾珍他聚众赌博是一个掩护,实际上他是聚集政治上的一派势力在他家习射,是要准备实施一些武装行为,这个武装行为是针对他们的政敌的,实际上也是针对皇帝的,是弥天大罪。可是高鹗续书,却把这一条轻轻抹去。他说贾珍有三宗罪,第一宗与尤二姐有关,第二宗与尤三姐有关,第三宗最轻,是聚众赌博。高鹗这样续,公然违背曹雪芹前面的伏笔,是在掩饰什么?实在令我生疑。
那么有的红迷朋友听到这以后可能有点儿不耐烦,说你老说高鹗这也不通,那也不通,就你通。不说别的,就说贾家的罪,贾政他总没罪吧!因为高鹗正面描写了荣国府被抄,贾政正大宴宾客,抄家的就来了,贾政非常狼狈。但是贾政很无辜。抄出的东西,无非是两种,一种是违例的一些用品。当时皇家有规定,你到了什么级别,你才能用什么东西。他们家抄出一些违禁的用品,那么这个不是抄家的原因,这是抄家的一个成果。还有就是从贾琏、王熙凤的住处抄出借券,就是王熙凤她私下放高利贷,违例取利,她违反当时有关放贷的那些“例则”,她放的是超过法定限度的高利贷。但这不是贾政做的事,而且抄出以后,当时贾琏就跪下承认了,说这跟我的叔叔没关系。而且这也是一个抄家的成果,而不是抄家的原因。在高鹗笔下,贾政很清白。所以有的读者,到现在一直有一个印象,就是说这家人都很糟糕,按照当时皇帝的标准来看,只有贾政是很正派的一个人,他应该是无罪的。高鹗顺着这个思路往下写,引导读者顺着这个思维定势往下想,说你看荣国府多冤枉,最后通过北静王的维护,贾政自己表现得也很好,皇帝就不但原谅了他,也原谅了贾赦,原谅了贾珍,贾家最后就不但恢复了原来的状态,还往上提升了。
贾赦的罪最严重,贾珍的罪开列出来算不了什么,可是宁国府被抄得很惨,贾政所在的荣国府是被牵连受一场虚惊,这是高鹗续书对贾家获罪的写法。
那么现在我要很郑重地告诉你,贾政在曹雪芹的总体构思里面,在皇帝面前,他不但有罪,而且罪行越查越严重。有的人会问了,你说贾政的罪很大,根据是什么?那我们就一块儿对前八十回进行文本细读。
在第七十五回,写到尤氏心气不顺,因为她小姑子惜春跟她闹,从惜春住处出来以后,她就想到王夫人那里歇会儿,再说她是王夫人的一个晚辈,应该去问安。这个时候跟随她的老嬷嬷就跟她悄悄地说,说了什么?有的读者看得不仔细,哗啦哗啦一翻全过去了,其实这块儿您应该细读。老嬷嬷就悄悄地汇报,说奶奶别往上房去,这个上房指的是荣国府中轴线建筑群的那个荣禧堂,那个空间叫上房,就是贾政和王夫人住的正房。说那儿有甄家的几个人来,不光有人来,还有东西,不知道是做什么机密事儿,奶奶去了恐不便。江南的甄家,和贾家是老亲,实际上在小说里面,甄家是贾家的影子,大家如果读得更细的话,就会发现,在抄检大观园的时候,抄到贾探春那儿,贾探春当时很生气,说你们今早议论甄家的事儿,甄家先自己抄家,后来你看,甄家就被皇帝抄了,可知这样的大户人家一定是先窝里斗,先自己杀起来,外面再杀进来,最后灭亡。那么尤氏听到这个话以后,是不是非常惊讶呢?不是很惊讶。尤氏就回忆起来了,尤氏就跟她们说,昨日你们爷——尤氏称贾珍为你们爷——说贾珍看了《邸报》,《邸报》是当时官员之间流通的一种类似现在“内参”的东西,皇帝下了什么诏书,有些什么特别的政情,哪些人被告了,哪些人被判了,里面都会写出来。贾珍他作为三等威烈将军,有资格阅读《邸报》。他读完以后,就跟尤氏叨念过,《邸报》上说了,甄家“现今抄没家私”,就要调取进京治罪了。尤氏奇怪的是,已经抄了,治罪了,怎么还有人来?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前面交待过,甄家来了几个女人来给贾母请安,贾母就提起来,说你们甄家嫁到京里面的大姑娘二姑娘,跟我们走动得很亲密。甄家在京城还有住房,有财产,南边刚被抄,北边赶紧行动,京城一些甄家的成员,就开始往荣国府移动他们家的这些罪产,要求荣国府帮他们藏匿起来。这是非常严重的罪行。
甄家敢于藏匿皇帝下一步会抄到的财物,是罪行。荣国府敢于接纳这样一些罪产,更是严重的罪行。这是曹雪芹明明白白写出来的伏笔,高鹗他视而不见,续书不接这个茬儿,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咱们且不忙分析,反正你看在他笔下,贾政没这么个事儿。其实藏匿罪产比高鹗给贾珍所开出的那些罪行都更严重。当然第七十五回写到尤氏和老嬷嬷对话时没提到贾政,只是说上房里面有人做这个事儿。根据书里的交代,当时贾政已经履行完皇帝外派的学差任务,回到荣国府了。那么荣国府藏匿甄家的罪产,不可能是王夫人瞒着贾政做的,也不可能是贾母同意就能做的,更不可能是贾琏、王熙凤这两口子仗着管理府里的事务就敢瞒着长辈做的。这事贾政一定点了头,负有完全责任。所以在曹雪芹笔下,贾政他是有罪的,而且是自觉犯罪。
那么除了这一宗,贾政还有什么罪?有一件事情你可别忘了,曹雪芹的第七十八回,他写到贾政忽然把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孙子,叫到跟前,出了一个题目,让他们写诗,歌颂一位林四娘,这个女子还有一个称号叫“将军”。贾兰赋了一首七绝,贾环赋了一首五律,宝玉来劲了,宝玉写了一首长歌,好多好多句。写的过程当中,在场的贾政的那些清客幕僚纷纷叫好,贾政最后也多有表扬。
有人可能会说,你这人哪,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红楼梦》里这一段,历来评论起来最困难。为什么?因为从字面上看,林四娘是怎么回事?
贾政讲这个事情,说有一个地方叫青州,那个地方有一个恒王,养了一群娘子军,领头的就是林四娘,最后黄巾赤眉的贼攻过来了,恒王抵挡不住,战死了,城里面恒王的部属,慌得不行,就打算献城投降,唯独林四娘率领的娘子军,这个时候英勇出击,杀进敌营,当然最后娘子军寡不敌众,被消灭掉了,林四娘壮烈牺牲了。来打青州的,贾政说是黄巾赤眉,黄巾军是东汉末年出现的农民起义军,大家裹黄色的头巾为记号;赤眉是西汉末年出现的农民起义军,则是一律把眉毛染红;把黄巾赤眉并提,似乎是对过去农民起义军的一种笼统的称呼。所以过去有的人评论《红楼梦》,就觉得这是个难点。说贾宝玉这样一个艺术形象,是反封建的,是那个时代里面的一种新人,在那个时代属于先进人物,可就是这么一个人物,在第七十八回,却写将军词,长篇大套写长诗,歌颂一个跟农民起义军对抗的,忠于封建统治者的女奴才,这算怎么回事?觉得很难为贾宝玉辩护,觉得他做错一件事。而且最古怪的是,这个第七十八回,前面写了贾宝玉歌颂将军,赋长诗一首,下半回呢,又表现他哀悼晴雯,写了《芙蓉诔》,《芙蓉诔》里面那些文句又锋芒毕露,对封建的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性十分明显,那这贾宝玉不是人格分裂吗?怎么回事啊?所以过去讲《红楼梦》,或者讲贾宝玉,都回避这段情节,能不讲就不讲,就是哪壶不开咱们别去提。更有人认为,曹雪芹笔下关于将军的半回文字,是《红楼梦》的污点,是曹雪芹的大败笔。
现在我把我的观点告诉你,供你参考。实际上贾政是在做一件很危险的事儿。贾政忽然不知道怎么的,那天就来了情绪,他就要他的子孙来歌颂一个“将军”。说是在青州地区有一个恒王,请注意:在清朝,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定都北京以后,皇帝的儿子,是不兴分封到外地为王的。皇子分封到贵族头衔,包括封为王以后,王爷府都要建在京城,都在皇帝的眼前,所以在清朝,没有一个漂到外面的满清王爷,没有什么青州恒王。满清入关以后,它既是民族压迫,也是阶级压迫,农民起义连绵不断,但是在康、雍、乾三朝,因为清朝进关以后,实行了大屠杀,推行了严酷的统治政策,大局鼎定以后,又休养生息,对农民有一些让步政策,所以在康、雍、乾三朝,没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发生,没有可以用黄巾赤眉来比喻的,强大到攻陷城池的农民起义军出现。那么什么时候,存在皇帝把儿子分封到外地去当王的现象呢?恰恰明朝就是那样的。在明朝,在青州,封没封过一位恒王呢?是封过的,不过写出来应该是衡王,曹雪芹在写第七十八回的时候,他通过贾政之口所说的,应该就是暗指明朝的这个王,他声音都没变,只是把平衡的衡,写成了是永恒的恒,字眼上,故意来点儿小小的变化。那么明朝青州的衡王,是不是面临过来犯者的攻击呢?是面临过的。
谁来侵犯它?南下的清兵。明朝的覆灭,固然农民起义是个重要因素,但是最后政权的转换,包括各地皇帝分封的那些王的覆灭,其中很多都是被清兵扫荡的。所以曹雪芹在小说里面所提到的黄巾赤眉,不过是对来犯者的一种代称而已,这个来犯者指的就是清兵。因此林四娘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是一个在明朝崩溃的时候,在青州危难之时,男性官员都主张迎降,她却挺身而出,带领娘子军起来抗清的一位巾帼英雄。
把这个谜底一揭穿,你可能会吓一跳,哇噻,贾政他在做什么事儿?
你让你的儿孙写诗歌颂什么人呢?所以我们应该注意到,曹雪芹笔下的贾政,也是个复杂的艺术形象,而且曹雪芹通过他,在关于歌颂将军这个段落里,也就流露出了一种哀明之亡的情绪。这在清朝是不允许的,会导致很严重的文字狱。
因此,将军这一回,实际上也是一个伏笔,就说明按皇帝的标准衡量,贾政的问题很严重,他除了帮助甄家藏匿罪产,还公然让自己的子孙写歌颂抵抗清军的娘子军领袖的诗歌,该当何罪?
当然又会有红迷朋友来跟我来讨论:你说曹雪芹笔下设定贾政有罪,还能不能拿出更过硬的根据?其实这根据就在第五回里。第五回里面,关于秦可卿的册页上的判词,和关于秦可卿曲里面的句子,都直截了当给你写出来了。在小说的后面,皇帝为什么要打击贾氏宗族,为什么要抄荣国府和宁国府,他都预言出来了。册页里关于秦可卿的判词,有两句说:“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首在宁”。意思是,最后皇帝打击贾家,首先冲着荣国府来,但是你且不要随便地认定,“不肖之子”全出在荣国府,你别急着说,都是荣国府惹的事儿,告诉你吧,整个贾氏宗族被皇帝摧毁的罪源,也就是最开端的事情,是宁国府做出来的,首罪还是宁国府!
有人可能会说,你对这两句这么解释,我觉得耳生,过去都解释成,秦可卿是淫荡的女性,男女关系上有问题,那么不要说男女之间不雅的事情都出在荣国府,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那些不雅之事,都是从宁国府开始的。原来许多人都是这么去理解,就是这两句讲的是贵族家庭的淫乱,你现在怎么往政治上说?我认为曹雪芹在这两句里面,可能有你所说的这个含义,但那绝对是其次的。因为在当时那个社会,一个贵族家庭,如果只是男女关系上有问题,构不成严重的罪行,不至于导致皇帝的抄家。皇帝后来发现荣国府有严重问题,做了“不肖”之事。不肖就是不像,过去一个人,背叛了自己祖宗的美德,叫做不肖子弟。
贾宝玉挨打那一回的回目,就叫做“不肖种种大受笞挞”。那么荣国府的荣国公,帮助皇帝夺取全国政权,是立下汗马功劳的。他们的子弟理应继续像他们的祖上一样,去为皇帝效劳,可是出现了贾政这样的人,他固然也有为皇帝效劳的一面,但是他内心里面,经常有悼明之亡的情绪在骚动,又把跟甄家的感情,置于对皇家的忠诚之上,竟然接纳藏匿甄家罪产,对比于他的父辈、祖辈,他不能百分之百地为皇帝贡献,确实属于“不肖之子”。
那么什么叫做“造衅开端首在宁”呢?这个我就不多说了。你听我前面讲的关于秦可卿的揭秘就明白了。到头来,荣、宁两府最大的罪恶,是藏匿了义忠亲王老千岁的血骨,就是秦可卿。这件事情当然发生在贾政为甄家藏匿罪产和让自己的子孙写歌颂“将军”的诗之前,所以造衅开端从哪算起呢?要从宁国府把秦可卿当做贾蓉媳妇藏匿算起。我在前面的讲座已经展开得很充分了,就是说由于贾元春的告密,秦可卿的身份暴露。可是皇帝当时还喜欢贾元春,所以就放贾家一马,秦可卿必须死掉,但是可以不公开真实身份,贾家可以表面风光地来举办丧事,这个事儿暂时就算放过去了。但是在八十回后,在我现在所讲到的第八十一回到第九十回,以及九十回以后,在曹雪芹的原本《红楼梦》里面,就会写到皇帝对贾家是旧账、新账一起算,发现贾政的问题,立刻要处置,同时又想起来了,这个贾家还有前科,什么前科?就是宁国府那个事儿。
那么第五回在关于秦可卿的那个曲子里面,还有两句说的是:“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就预言得更清楚了,贾家获罪,不是因为有男女关系方面淫荡的事情,因为贾敬从书里面你看的话,这个人你可以说他有很多毛病,但是这个人不淫荡,这个人很早就到城外的道观里面去炼丹去了。什么叫箕裘颓堕?就是祖宗的家业贾敬他都不管了,箕就是簸箕,裘就是指皮袄,这在古代作为家业的两个最重要的象征,一个箕,一个裘,他都颓堕,就是任其掉到地上也不拾,大撒手。根据我前面分析,贾敬对于家族收养藏匿秦可卿,他是有看法,有意见的。可能是当时宁国公还在,或者是贾母的丈夫荣国公还在,他们两个或其中一个作出了决定。贾敬的态度是,你们既然主张收留,那行,你们负责任,我不管了,我到城外的道观去,在那里长住,后来家里面给他庆寿他都不回去,在那炼丹,最后吞丹而死。所以宁国府的问题,就在于贾敬撒手不管了,他把爵位,整个家业,族长的职务,都交给贾珍了,书里的描写大家印象深刻,贾珍就是把宁国府翻过来,谁也拿他没办法,而且更冒险跟所藏匿的秦可卿产生暧昧关系,所以叫做“家事消亡首罪宁”。
经我这么梳理,可以认定,曹雪芹他的构思,他笔下写贾家获罪,绝不会是高鹗写出的那个局面,按高鹗的意思,成了“家事消亡首罪赦”——这里的“赦”指贾赦,就是他写来写去,罪最大,也最落实的,是贾赦。高鹗全然不顾第五回里上面我所引的那些预言,他乱写,甚至还写了甄家的一个男仆包勇,在甄家被抄家治罪以后,带着一封甄应嘉的信,投奔到贾府,贾政竟然就收留了他,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在那个时代,你是一个被抄家调取进京治罪的罪官,给囚禁起来了,你写信给你的亲戚朋友,已经不允许了,你的仆人都收归官家了,或打、或杀、或卖,怎么还容得你自由支配,让他带着你写的信去投靠你指定的人家?高鹗所写的这些内容,都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曾经写出的八十回后的故事里,他实在是以假乱真。
那么下面我就要告诉你,在贾府获罪,走向败落的过程当中,有一个人物的命运结局,会在八十二回以后,比较早地呈现出来,那就是贾惜春。有的人会说,贾惜春好像也没有什么可讲的,贾惜春不是出家了吗?就在拢翠庵里面嘛!高鹗写得很清楚啊!但是起码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第一,贾惜春她出家是在整个贾府覆灭之前还是之后?第二,贾惜春出家,真的就在妙玉住过的拢翠庵里面吗?我认为,高颚又写得不对。那么贾惜春的结局在曹雪芹的笔下,应该是什么样呢?下一讲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