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世说新语·汰侈》
在西晋上流社会,私人宴会十分常见,让“美人行酒”也很常见,但如此奢侈冷酷则比较罕见。
石崇是晋朝开国元勋石苞的幼子,这小子力气大胆子更大,有才气更有野心。石苞临终前把财物分给几个儿子,独不分财给小儿子石崇,石崇母亲为此埋怨丈夫,石苞说别看他在兄弟中年龄最小,将来兄弟们中要数他的钱财最多。果不其然,石崇后来不仅在兄弟们中最富,而且还成了晋朝的首富。西晋的时候没有现在的国有企业,也还不懂什么叫“中外合资”,更没有证券期货市场,土地又没有收归国有,所以后门、垄断、卖地、批条和内线交易,那时候统统都无处可使,西晋官僚和官二代聚敛的手法只有两种——贪和抢。那时候无官不贪,贪污是相对安全的敛财途径,大多数官员通常都选用这种方法致富,而抢虽然发财快可风险也高。石崇是足智多谋的冒险之徒,他的敛财手法是双管齐下——既贪又抢,所以他比同僚们的财富成倍翻番。史书上说在荆州刺史任上的时候,他经常抢劫来往的商旅,估计在其他任上他同样做这种“兼职”。当然,干这种“兼职”的不只石崇一人,仅从《世说新语》记载看,魏晋之际戴渊曾以抢劫为职业,祖逖也曾以抢劫为副业。祖逖抢劫事记在《世说新语·任诞》中,在当时士大夫眼中,像祖逖这样的名士抢劫,只是“放诞”而非“犯罪”,祖逖本人以抢劫自夸,他人也不以抢劫为耻。当然,戴渊后来改过自新,祖逖仅只偶一为之,都没有像石崇那样“持之以恒”,所以也都没有像石崇那样暴富。
石崇与王戎相似又相反,相似之处是他们都喜欢走极端,相反之处是他们正好处在奢侈与吝啬的两端。《世说新语·俭啬》九则小品王戎独占四则,《世说新语·汰侈》十二则小品石崇独占七则。假如王戎的小气让你摇头,石崇的奢华定要叫你咋舌。石崇追求暴富,而且喜欢炫富。王戎连自己也害怕自己吃好了,石崇却要使世人都知道他吃得多么好。王戎的乐趣是回家后与夫人一起数钱,石崇的乐子是与人豪饮斗富,因此,石崇家里从来是“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这篇小品就是写他家宴上的饮酒与劝酒——
石崇每次请客都要大摆宴会,每次宴会都要叫美人劝酒,客人要是没有将杯中酒饮尽,就表明美人劝酒未尽责任,马上命令家中侍者把她们牵出杀头,不少美人因此而丧命。一次,丞相王导与大将军王敦一起去拜访石崇,丞相向来不善饮酒,但他担心美人因自己丧命,就勉强自己把杯中酒喝干,一杯接一杯喝到大醉。每次轮到大将军饮酒时,他却故意坚持滴酒不沾以观察事态发展,接连斩了三个劝酒美人,王敦仍然面不改色,照样还是坚持不饮。丞相王导见此责备王敦,王敦却无所谓地说道:“石崇杀他自家人,干你何事?”
过去人们一直将《世说新语》视为小品集,鲁迅把它作为六朝志人小说的代表作。从文体形式上看,它的确更近于小品文,从其着墨于写人来看,也可以说它是一本微型小说集。明人胡应麟认为作者通过语言,将“晋人面目气韵”刻画得“恍忽生动”。鲁迅先生更称它“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此文真正出场的主角是王导和王敦,石崇家宴及美人劝酒,只是他们二人活动对话的原因与背景,石崇本人则通过“背面敷粉”的方法间接描写。像石崇这样大官兼大款的豪门,宴席有美人劝酒并不稀奇,就像吃饭有佐料一样,而以客人“饮酒不尽”便“交斩美人”的方法,来强行要挟客人喝酒则极不寻常。这远远不是生活的奢华,而是他为人的暴烈凶残。比石崇更凶残的当数王敦,石崇以杀美人要挟客人饮酒固然残酷,可这种残酷的劝酒法,只对有恻隐怜悯之心的人才管用,如王导就宁可把自己灌醉,也不忍心看着美人丧命,可对像王敦这样豺狼本性的人则有反作用——刺激了他嗜杀的动物本能。明明知道自己不饮酒的结果,他偏偏“固不饮以观其变”,看石崇到底能不能狠心杀掉美人。如果说第一次“固不饮”,是出于好奇想一看究竟,那么当主人连“斩三人”以后,他还是“尚不肯饮”,而且脸上居然“颜色如故”,那就比野兽还要冷酷残忍。他看着别人杀掉美人,就像观看屠宰场杀动物一样,引不起他半点悲伤同情。当听到王导责备后,他还振振有词地说:“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在这些权贵世胄眼中,平民都是奴才和动物,只配供他们役使、作乐、杀戮,杀死美人与杀鸡杀猴别无二致。
作者重点写王敦的残忍,处处以王导的仁厚来作反衬:因害怕劝酒美人丧命,王导“素不能饮”却饮至“沉醉”;想看看主人杀自家美人,王敦善饮却“固不饮”。人们常用“见死不救”来形容冷漠自私,王敦借刀杀人则比亲自杀人还要狠毒。
对于此事的真假人们各执一词。首先刘孝标注引《王丞相德音记》说,王导和王敦在王恺家听乐,吹笛人一时忘记了曲调,王恺便命内侍当场把乐伎打杀,当场一座改容,只王敦神色不变。这是王恺杀吹笛乐伎,而不是石崇杀劝酒美人。《晋书·王敦传》将杀吹笛乐伎和劝酒美人都归之王恺。石崇在荆州刺史任上杀人越货是家常便饭,他与王恺斗富时曾斩杀向对手通风报信的都督和车夫,石崇和王恺同样奢侈残暴,他们两人做出这种事情都不让人意外。王敦在凶残上比石、王有过之而无不及,挑逗并“观赏”杀人的主角都是王敦更情在理中。刘辰翁和李慈铭都认为,石崇和王恺虽然暴虐,但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杀人以劝酒。但这可能是后世的书生之见,我觉得他们三人亲手杀人、诱使杀人和“观赏”杀人,即使不符合历史的真实,也符合他们各自为人的真实——杀奴婢这种事情,他们都做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