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勖善解音声,时论谓之“暗解”。遂调律吕,正雅乐。每至正会,殿庭作乐,自调宫商,无不谐韵。阮咸妙赏,时谓“神解”。每公会作乐,而心谓之不调。既无一言直勖,意忌之,遂出阮为始平太守。后有一田父耕于野,得周时玉尺,便是天下正尺。荀试以校己所治钟鼓、金石、丝竹,皆觉短一黍,于是伏阮神识。
——《世说新语·术解》
相传自从周公“制礼作乐”以后,我国便逐渐形成了“礼乐制度”或“礼乐传统”。古代礼与乐密不可分,“礼”是一种强制性的外在规范、约束、秩序,“乐”则诉诸人内在的心境、情感、意绪,礼规定人的行为举止,乐则陶冶人的性情,所以《礼记》说“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在上古首先是国家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其次才是供人欣赏的音乐艺术。《晋后略》载,上古雅乐自东周后逐渐消亡,汉成帝曾试图复兴过古乐,估计复兴的古乐酷似今天官方大会开幕时演奏的那种东西,除了制造某种隆重庄严的氛围,除了出席大会的人必须恭听,它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刺耳的噪音。三国时魏国又命杜夔造雅乐,由于周公旦老人家没有留下乐谱,更没有留下磁带光盘,杜夔只能按当时的丝竹之声,按当时管弦乐器的尺寸,弄出了一种听起来倒是悠扬婉转的音乐,可那些从没有听过周公古乐的雅士,指责这不是周公所造的雅乐。为了证明自己王朝的正统性,晋武帝又命中书监荀勖制定宫廷雅乐。荀勖于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到处募求周公时的乐器,居然找到了周时玉律数枚,买到了汉时古钟数口。
古人以为只要弄到了古代的乐器,就准能奏出古代的音乐。这真是天大的误解。离我住所不远的湖北省历史博物馆里,便陈列了二十世纪出土的战国随州编钟,如果让我在这套编钟上演奏,我不仅奏不出战国时的雅乐,连驴子的破嗓音也奏不出来。读中小学的时候,一旦对某些人感到厌烦,我就开始拉开嗓门大声歌唱,只要我一开口那些讨厌鬼立马就逃得无影无踪。每当这时候我总有一种恶作剧的快感,有时还自鸣得意地在人前炫耀。谈了女朋友后才开始有点自卑,知道一开口唱歌就能把人吓跑,这种事情并不光彩,也不值得骄傲。至今我一见到“音乐学院”就头晕,本人宁可一辈子掏大粪,也绝不去当什么音乐家!
理科中的数学,艺术中的音乐,都需要某种天赋,某种敏锐和直觉。没有这种敏锐和直觉,再喜欢它们也别以它们为职业,“喜欢”与“能够”可不是一回事,否则,天下到处都是陈省身,满大街走的都是贝多芬。
直觉就是这则小品中所谓“神解”和“神识”。
文章说荀勖精通音乐声律,这在当时人看来天生就会。于是,朝廷命他来调节律吕,校正郊庙宫廷的雅乐。每当皇帝元旦朝会奏乐,由他来正音调乐无一不韵谐宫商,曲调悠扬。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对音乐的感受极其细腻,人家都说他对音乐有“神解”。每次朝会奏乐他都感到音不谐调,一直觉得哪个地方不对劲,可又说不出具体原因。满朝大臣都为荀勖鼓掌,阮咸对荀勖连一句恭维话也没说过,这招来了荀勖的忌恨,便找个理由把他外放做始平太守。文中“既无一言直荀”的“直”字,注家有不同的解释,或释为“认为正确”,或认为是“值”的假借,这两种说法都能找到文字学的根据,但第一种解释似乎于义为优。后来有天一农夫在田野耕种时,无意中挖出一把周代玉尺,这把玉尺正是天下的标准尺。荀勖试着用它来校正自己调理的钟鼓、金石、丝竹等管乐、弦乐和打击乐器,这才发现它们短了一黍米,因此佩服阮咸对音乐的妙赏神识,觉得自己冤枉错怪了人家。
这则小品向人们展示了天分的高低,荀勖对音乐虽然天分很高,但与阮咸相比尚隔一间。谁都不满意自己的财富,但谁都满足于自己的才能。史书上说荀勖对自己的音乐才华颇为“自矜”,说明他对自己才气的自我感觉,比他实际的才气要好很多,可以想象他在宫廷奏乐时那种顾盼自雄的神态,觉得每个人都有敬佩赞美他的义务。阮咸偏偏没有一句赞美之词,不尽赞美义务的人当然不能欣赏美妙的音乐,在荀勖看来外放阮咸是理所当然。哪曾料到强中更有强中手,音乐“能人”遇上了音乐“神人”。
再来谈对音乐有“神识”“神解”的阮咸吧。《通典》载“咸世实以善琵琶知音律称”,他的祖上以善于演奏琵琶和通晓韵律知名,阮咸的音乐“神识”或许得之遗传,遗传不就是“天生”吗?
阮咸能成为“竹林七贤”中人,看来不只是可爱,而且确实有才;也许应该倒过来说,正是由于他极其有才,所以才十分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