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种死人的方法?这什么意思?您在一部侦探小说中看过最多的死法有多少种?——我个人所知的纪录是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台湾过去有一译本,名为《童谣谋杀案》),是克里斯蒂的作品,书中十人出场,无一幸免,连侦探带凶手全挂。
或者我们换个方式问:为什么是八百万?答案是,八百万是整个纽约市的总人口数(当时),全纽约人都死光是什么意思?当然,小说没这么狠,这只是说一种可能性、一种合情合理的假设,真正的意思接近台湾名小说家朱天心所说过的:免于随时随地皆可死去的自由。
在某些特殊的时空、特殊的情境下(如纽约或现在的台北市),人真的是很脆弱无助的,随时随地会莫名死去,其间不分种族、不分畛域、不分男女老幼、不分圣贤才智平庸愚劣,你可能只是去阳台晾个衣服,或在自家餐桌旁喝杯咖啡云云,因此,我们很容易察觉,一九四一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致美国国会咨文中所揭橥的“四大自由”,实在太不切实际也太天真了点,死亡,甚至可以往往在你来不及恐惧之前,就找上你并且完成——这是种更大的恐惧呢?或换个心情想,竟是一种幸福?
把诸如此类的想法藏在一本侦探小说的书名中,很显然,写作者是个有想法、有信念的人。
对世界有如此强烈信念的侦探小说作家,想来最该是汉密特、钱德勒一脉的冷硬私探派——这人叫劳伦斯·布洛克,一九九四年美国“爱伦坡奖”终身大师奖得主,当代犯罪小说大师。他笔下的私探名为马修·斯卡德,是名离职离婚的前警员,也是名戒酒中的前酒鬼,他不愿也不耐烦申请私探执照,愿者上门,倒不是流浪汉型的人物,毋宁接近现代社会常见的某种自由工作者。
从半世纪前汉密特和钱德勒为侦探小说注入“真实”这个元素之后,美国的侦探小说便很难假装没事,再回到范·达因以及之前大西洋彼岸的英国古典推理传统,因此,在消遣之外,总隐藏着一个蠢蠢欲动的企图:描述人的处境,孤独的个人和日趋复杂的社会一种永不休止的角力,以及节节败退后的微弱反击和疗伤止痛,甚至如福克纳在他领诺贝尔奖时那段著名的致谢辞所说的:“当人类末日之钟敲响了,并从那最后的夕晖中、从寂无潮音的岩崖中逐渐消失时,世界上还会留下一种声音:人类那微弱却永不耗竭的说话声音。”
据我个人所知,名作家朱天文曾令人骇异地用“优雅”二字,来形容布洛克笔下这位私探斯卡德先生,这是不是让人直接想到五十年前钱德勒笔下那名优雅高贵的冷硬私探元祖菲利普·马洛?是蛮像的,差不多的正直,差不多的聪明且言辞幽默,也差不多的孤独,只除了斯卡德的形象更渺小了些,讥诮转成了自嘲,波本威士忌换成了黑咖啡和可乐,对正义的热望也冷却成寒凉世界的一点点火光或可望之取暖——我觉得斯卡德很像老了五十岁的菲利普·马洛。
“那又怎样”的哲学问题
布洛克在每部小说中(《八百万种死法》之后)都不惜花一大堆笔墨写斯卡德戒酒、出席AAA(匿名戒酒协会)的聚会,写得复杂微妙且饱满真实,不由让人怀疑这一定是布洛克自己的亲身经历,否则哪可能这么传神且流水般一路辩证不完。
但戒酒干什么?成功地又一天没喝酒又怎样?你因此变成更快乐或更有价值的一个人吗?布洛克笔下这些在大纽约市踽踽独行的人,不止斯卡德自己,也包括警察、酒保、包打听的丹尼男孩、千奇百怪的各个妓女,甚至包括才teenage的小鬼头阿杰,无不是老练世故、踮起脚来就能一眼洞穿人生尽头之人,多看两眼、多问两句有关意义的问题,当场就会问倒自己再找不到活着的理由(一个无亲无故、只身住破旅馆、靠领救济金过活的老头子,即使不喝酒又怎样?这是斯卡德的老年梦魇),因此,他们很自然不敢瞻望未来,不敢没事问“那又怎样”一类的哲学问题,只能低着头过日子,除了生物性的本能驱力外,他们寻求的往往是:作为人的一点最原初的善意,一点最单纯的感动、一点你也明明晓得“那又怎样”的自我设定目标完成(比方说破一个案、莫名其妙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扔进教堂奉献箱、戒一天酒就成功一天云云),他们也不问自己等什么,反倒有点天真地行礼如仪。
在布洛克另一部小说《刀锋之先》中,有一段写到斯卡德向某个酒保要个地址,酒保不给,两人剑拔弩张起来,又马上自觉孟浪相互道歉,“你知道,这个城市”。当下,两人便默契十足芥蒂全消——这个城市是纽约,罪恶之都,美国侦探作家协会票选“最佳谋杀城市”的第一名,每个人皆可随时随地死去的地方,布洛克小说的永恒场景和主题。
纽约这个特质似乎全世界路人皆知,很多人不敢想、但也很多人努力在想,这个城市这样一路罪恶下去最后会怎样?我记得多年之前好莱坞有部片子好像叫“纽约大逃亡”之类的,时间设定在未来,说彼时的纽约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监狱,四面竖立了高墙隔绝起来,所有的凶恶罪犯空投进里面,让他们弱肉强食,自生自灭。
蛮俏皮也蛮耸人听闻的,但不太对。
不太对的原因是,一种全然的、纯粹的、无趣的恶人之国,可怕是可怕,但就像闹鬼的古堡一样,除非你倒霉或无知不小心误蹈其中,否则也没什么,你大可离它远一些。
若说罪恶有什么可怕,在于它鲜艳、它芬芳,它召唤远人以来之。性、酒精、毒品、金钱、艺术、权力,乃至死亡,无一不是如此。
我不想复诵多少人讲过的,纽约有怎么样最好的咖啡和食物,有最好的戏剧、艺术甚至电影(他们有伍迪·艾伦)、有最好的大桥云云,我知道,他们甚至还有最好的大联盟棒球队,有绝对不是最好但真的是最粗暴的NBA篮球队(但他们的确有最好的街头篮球)。我想指出的只是,在我认识的人之中,最古井不波也最少欲望的人可能是小说家钟阿城,但阿城曾告诉我,他每回去纽约,“他妈的一待就半年,走不了”。原因是阿城喜欢博物馆、喜欢艺术品和画,看不完——纽约连阿城这样的人都叫得来留得住,我不认为有太多的人能无动于衷。
就像纽约港口站着的自由女神身上所镌刻的文字,那些贫苦无依的、那些受尽压迫的、那些渴望自由的……全都可以到我这里来——是的,他们全来了,什么都来了。
我一直觉得布洛克小说最好看的相当一部分,便在于他写的纽约,这个潘多拉的盒子,让所有他笔下的死亡在无比的华丽和无比的险刻凶残之间穿梭而行,就像《八百万种死法》这部小说里的,穿梭在一个优雅且深谙非洲艺术的黑人皮条客,和他旗下六名这个能写诗、那个懂报道文学的千奇百怪的妓女之间;而话说回来,也亏得有纽约这么个城市来支撑,这样的死亡才成立、才说得通,不至于轻飘飘的一吹就走,犹能如当年的汉密特和钱德勒一般,铁钉般又深又牢地打进读小说的人心里。
我也喜欢这部小说的结尾,小说的最后一行。
我总无来由地想到一段祷告词,据冯内古特说,正是出自一个希望再也不沾一滴酒的酒鬼(其实是冯内古特自己,但多像斯卡德)之口:“主啊,请赐我平静,能接纳我无法改变的事;请赐我勇气,能改变我可以改变的事;并请赐我智慧,让我能辨别这两者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