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门描写私家侦探的小说家看来,突出侦探人物的最好方法,莫过于对比;对比的最佳人选,莫过于同行中的官方警探。翻开爱伦·坡、柯南道尔、阿加莎、莫里斯·勒布朗、嘉斯东·勒鲁等著名作家的小说,你就会发现一种有趣的现象,官方在探都不是作者所要歌颂的主人公,而是私家侦探的陪衬人物。
爱伦·坡是推理小说的祖师爷,拿官方警探当陪衬,也是他的首创,在《毛格街血案》里,作者虽然没有塑造一个比较完整的警探形象,但警察的每一个侦查结果,每一个推测判断,都和杜宾侦探大相径庭,以警察的无能来衬托杜宾的精明强干,尤其最后一段,甘宾对警器的代表人物厅长的嘲讽,表现出作者对只会“否认事实,强调在理”的官方在探的极大蔑视。
拿官方否探作陪衬,究竟有何意义?依我看,主要有三个方面。
突出私家侦探的精明强干
警探是官方专职的侦缉人员,他们受过专业训练,又有实践经验,办案是有一定能力的。因此,用专职警探作陪衬,是进行高层次的比较,这对于显示侦探的智慧,是一种极好的方法。
在柯南道尔的作品里,为福尔摩斯作陪衬的警探有好多个,如《血字的研究》里的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四签名》里的琼斯,《恐怖谷》里的麦克唐纳,《黑彼德》里的霍普金,等等,其中出现次数最多,给人印象最深的,是警官雷斯垂德。
在《贵族单身汉案》中,福尔摩斯和雷斯垂德同时调查一件案子,有位新娘刚举行婚礼后就失踪了,雷斯垂德从塞彭廷湖里找到新娘的结婚礼服、白缎子鞋、花冠、面纱和一只崭新的结婚戒指,于是就在湖里打捞尸体,他说,既然衣服在那里,尸体也不会太远了,福尔摩斯听罢捧腹大笑,幽默地说,通过同样英明的推论,每个人的尸体,都应该在他的农闲附近找到,雷斯垂穆声明已找到一位女人与新娘失踪有牵连的证据,福尔卑斯认为不可能,警官生气地说,福尔摩斯的演绎法和推理并不很实用,在两分钟内犯了两个大使误,他把从新娘结婚礼服口袋里找到的一张字条扔到桌子上,那字条写着:“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你会看到我的,到时候访马上就来。F·H·M”警官认为新娘是被弗洛拉·米勒诱骗走的,这就是用地名字的起首字母签署的便条,是作案的证据,福尔摩斯拿起那张字条,叫了一声:
“这的确非常重要。”
“哈哈,你也发现是这么一回事了?”
“极其重要。我热烈地祝贺你。”
雷斯垂德洋洋得意地站了起来,又低下头去看一眼。
“这是怎么一回事护他失声地叫了起来,癖你看反了!”
“恰恰相反,这才是正面。”
“正面?你疯了!这儿才是用铅笔写的便条。”
“哦,这儿,这儿看来是一张旅馆的帐单,这使我很感兴趣。”
“那上面没有什么,我也看过。”雷斯垂德说,“‘十月四日,房间八先令,早饭二先令六便士,鸡尾酒一先令,午饭二先令六便士,葡萄酒八便士,’我看不出这说明什么问题。”
“你可能看不出什么来,但它还是十分重要的,至于便条,也很重要,或者说,至少这些起首字母的签字是根重要的,所以我再次向你祝贺。”
在这则对活片断的描写里,连续出现三次对比,一、雷斯垂德在塞彭廷湖打捞尸体;福尔摩斯认为徒劳无益。二、雷斯垂德断定新娘的失踪与弗洛德·米勒有关;偶尔摩斯却不以为然,三、雷斯垂德认为便条十分重要,是作案的证据;福尔摩斯却发现便条的反面更重要,那是一份帐单,是寻找新娘曲线索,后来,事件进展的结果表明,福尔卑斯的推出是完全正确的,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雷斯垂德的见解并非毫无根据的凭空想象,他有自己的思考方向和思维方式,要不是福尔摩斯在那里拆台,读者决不会发现其中的破绽。可见,作为一名官方警探,雷斯垂他还是相当称职的,有水平的,拿他当陪衬,无疑可以在更高层次上突出福尔摩斯的智慧,假如陪衬人物是个毫无侦破常识的公务人员,不仅无助于侦探智慧的发挥,还会使侦探的智能降格。
颂扬私家侦探的职业品格
夺探是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人员,警探受权于国家,秉公办案,为民解难,乃是他们的天职,私家侦探和官方警探不同,他们受雇于私人,办理案子,领取报酬,具有营业性质,套用今日的话,叫侦探“个体户”,在世人眼里,办案效率、职业品格、可信赖程度,“个体户”自然是不如官方的高,但是,在作家的笔下,恰恰相反,无论办案效率或者职业品格,私家侦探出比官方警探强得多。
如《血字的研究》,案子是福尔摩斯侦破的,凶手也是福尔摩斯亲自抓获的,但功劳部归于警官,且看小说的结尾:
报上这样说:……破案神速之功完全归于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中被捕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私家侦探,在探案方面也表现了一定的才能,他在这样的两位导师教诲之下,想来必能获得一定的成就,一般估计,这两位官员将荣膺某种奖赏,作为对于他们劳绩的表扬云云。
小说的结尾采用了鲜明对照的手法:一方是智力平庸,弄虚作假,“贪天功为已功”的官方警探;一方是才气过人,不求虚名,辛苦办案的私家侦探,把两者摆在一起,以前者对比后者,思想品格、聪明才智,谁高谁低不就昭然若揭了吗?作者借华生之口,赋打油诗一首结尾,颇具幽默,巨富于讽刺意味,表现了作者对那些平庸之辈,只会沽名钓誉的官方警探的极大反感,爱伦·坡那种蔑视官方警探的传统,在柯南道尔的小说里得到继承和发扬。
配合私家侦探捉拿罪犯
尽管私家侦探智慧横溢,判断准确,推理精密,善于侦破疑案,但是,最后对罪犯采取行动,往往要借助于官方在探的权力和武力,把案犯捉拿归案。
对于苏格兰场警官们的品行,华生有过种种非议,唯独在勇武方面,始终没有任何微词,在《红圈会》里,华生对警官有过恰如其分的评价:“我们的官方侦探在智力方面可能不足,但是在勇气方面决非如此。”基于这种评价,福尔摩斯办理案子,每到关键时刻,就把警官召来,协助逮捕案犯,《血字的研究》制伏罪犯的场面,就是对这种评估的印证。偶尔摩斯把凶犯马车夫诱至家中,亲自给他铐上钢手铐,而这时——
马车夫愤怒地大吼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向窗子冲去,他把十框和玻璃值得粉碎。但是,就在马车夫正要钻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像一群猎狗似地一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斗殴开始了,这个人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再被他击退,他似乎有着一股疯子似的蛮劲儿,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割破得很厉害,血一直在流,但是他的抵抗并未因此减弱。直到雷斯垂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透不过气来,他才明白挣扎已无济于事了,就是这样,我们还不能放心,于是我们又把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捆好了以后,我们才站起身子来,不住地喘着气。
这段关于制伏罪犯的描写是很有分寸感的。应当肯定,由于有福尔摩斯的准确判断和诱敌巧计,才有可能给凶犯戴上手铐,但也应当看到,如果没有两名警探在场奋勇搏斗,凶犯还有可能从福尔摩斯的手里溜掉,所以,在这场捉拿罪犯斗争中,主角和配角各显其才,各逞其威,各得其所,表演都恰到好处,相反,假如作者把警官们写成面对凶犯而踌躇不前,或临阵脱逃,那就会失之真实,主要人物也就不是被突出而是被人为地拔高了。
借助官方警探的权力和武力,乃是私家侦探最后收拾罪犯所共同采取的一种途径,这不仅由于私家侦探形单力薄,制伏不了罪犯,还由于他们本身在法律上不具有行使拘捕的权力。除了爱伦·坡和柯南道尔的作品外,在其他描写私家侦探的小说里,也都可以看到陪衬的警官或警察。如:阿加莎描写波洛的小说,常与波洛配合的是杰普探长;勒布朗描写亚森·罗平的小说,同主角形成强烈对照的是探长加尼玛尔;嘉斯东·勒鲁的《黄室奇案》,为鲁勒达毕依做陪衬的是官方侦探弗雷德里克·拉桑,不过,这是个极其特殊的人物,既是陪衬,又是案犯,为什么小说家们都喜欢选用官方警探作陪衬?原因很简单:官方警探既能高层次地衬托私家侦探,又能及时有效地协助抓人;一箭双雕,艺术效果显著,何乐而不为?因此,拿官方警探作陪衬,便成为小说家们描写私家侦探的一种常用的传统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