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普遍认为,侦探小说产生于十九世纪中期并盛行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欧美,美国作家爱伦·坡(1809—1848)是侦探小说的鼻祖。一八四一年四月,爱伦·坡在他任编辑的《葛雷姆杂志》上,发表了《毛格街血案》。这篇小说的问世,标志了侦探推理小说的诞生。此后几年,他又陆续发表了四五篇侦探小说,主要的有《玛丽·罗热》《金甲虫》《窃信案》等。爱伦·坡的侦探小说虽然只有那么几篇,但却被世人誉为这类小说的嚆矢,并成为后世竟相仿效的范本,足见其地位之高,影响之大!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跟爱伦·坡同时代的几位大作家的名著里发现侦探小说的踪迹。法国大仲马的畅销小说《基度山伯爵》,写的是复仇报恩的故事,主人公邓蒂斯的一系列机智、冒险、诡秘的行动,就明显地涂上一层侦探的色彩。英国小说大师狄更斯的《凄凉院》的主要情节,则是由一起凶杀案引出来的,从题材到结构,都不难寻觅到这类小说的萌芽。一八六八年,英国作家威尔基柯林斯发表了《月亮宝石》,被奉为英国侦探小说的创始之作。其故事情节之复杂,表现手法之多样,人物形象之丰满,堪称侦探小说的一座新的里程碑;世人尊崇威尔基柯林斯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不是没有根据的。
稍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俄国短篇巨匠契诃夫在这方面也作了有益的尝试。他写过一篇侦探小说《瑞典火柴》,有趣的是,小说一反常规,不是赞颂侦探机敏善断,而是嘲讽、挖苦那些主观、武断、任意推测的办案官员。这篇独一无二的侦探小说,虽然未能引起评论界的瞩目,但其艺术构思之巧妙,人物性格之鲜明,文笔之幽默,称得上是侦探小说艺苑中的一朵奇葩。
再往后,到了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英国文坛先后出现两位潜心于侦探小说创作的大师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前者以塑造福尔摩斯侦探形象而闻名于世,后者因描写了大侦探波洛而风靡全球。毫无疑问,他们是迄今为止世界文坛上最有影响的侦探小说作家。
上述事例,均可证明,侦探小说的渊源出自欧美,根在西方。
如此看来,东方似乎没有它的根,也找不到它的祖,中国的侦探小说自然是不折不扣的泊来货罗?然而,我却从东方的一部杰作里发现了侦探推理小说的雏形。
这部杰作成书于十七世纪八十年代,比起爱伦·坡的侦探小说处女作《毛格街血案》,早问世整整一百五十年;而比起英国的侦探创始之作《月亮宝石》,至少先诞生一百八十个春秋。它就是中国古典名著《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体的短篇小说集,其中叙述贤官断案的故事就有六七篇,而《诗谳》《胭脂》《折狱》《于中丞》等,乃是这类作品的上乘之作。
《诗谳》写的是地方官周元亮英明断案的故事。周在审查一起移交来的杀人积案时,发现郡县给吴某定杀人罪,根据的只是某妇女被害现场拾到的一把标有赠吴某字样的诗扇。周认为证据不足,命令脱去吴某的死械。后经深入细致的调查,合乎情理的推想,周元亮终于逮住真正的凶手。民众惊佩其神断,有位乡绅向他请教破案之要领,周大人洋洋得意地说:“这是很容易明白的。贺氏被杀,是在四月上旬,那天夜晚,阴雨寒冷,扇不是急用之物,岂有紧要时携带扇子,反添累赘!可见罪犯有意嫁祸于人。以前,我曾在城南避雨,看到壁有题诗,其笔调与扇头诗很相似,所以推测是李生所作。真幸运,果然被我猜中了!”这是一则符合逻辑的推理。结案后,再由破案人从容地解析案情,以释众疑,这种结构安排,跟爱伦·坡的侦探小说的结构模式何其相似!
再如《于中丞》,叙述于公路过城郊,遇见五六条汉子用一张小床轮流抬着一个病妇,送往夫家。于公从抬床人的神态、言谈和动作中,推测这伙人可能是盗贼。派人前往细访,果真是贼。人们无不叹服,于公解释说:“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大家都不留心。少妇躺在床上,怎能容许汉子把手伸到被子底下呢?看他们行走时换肩,样子沉重、吃力,还用手围护着,可见床里必有物品。再说病妇昏迷回家,该有女人在门口接应;但只有男人,见病妇也不惊问一声,必是盗贼无疑。”于公眼光之敏锐,联想之丰富,推测之准确,不是很容易使人联想起那位从一根手杖推测出手杖主人的年龄、履历、性情以及他有一只心爱的狗的福尔摩斯大侦探吗?
又如《胭脂》,我认为,它是蒲松龄老先生写得最好的一篇侦探推理小说。小说的故事情节复杂多变,跌宕起伏;结构严密精致,奇巧不凡;叙述娓娓动听,引人入胜。而后面写闻学使施公从四五名嫌疑犯中辨别出一名杀人真犯那一节,尤其精采动人。施公事先在一间暗室的墙壁上涂上烟灰,然后把光着脊背、手沾煤烟的嫌疑犯们领入暗室令他们面壁而立,警告说:“杀人者,不准乱动,神灵将在他背上写字。”
后来,果真抓出杀人犯毛大。据施公说:“杀人者怕神灵写字,把背紧贴墙壁;往外走时,又用手遮护脊背,故杀人者背上必有烟灰。”这是运用犯罪心理学进行断案的一个典型例子。日本当代著名推理小说家森村诚一,写过一篇颇具特色的小说《残酷的视野》,其中有个情节:警长在被害人房间的窗帘后面安置一部摄影机,对着电车站站台,拍摄上下班乘车的人群。他说:“凶手心里有鬼,他一看,死者的房间一如往常,没有变样,一定要奇怪。在人群中时隐时现往这里瞧的人,肯定就是凶手。”真叫人惊讶,古代的中国闻学使施公和现代的日本警长,在辨别罪犯时所运用的心理分析法,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百年前,中国没有公安局或警视厅,自然也不会有警长、探长、警察之类的人物,把《胭脂》《诗谳》《于中丞》《折狱》等作品称为侦探小说,似乎有点牵强附会。但从实质上看,施公、于公、周公、费公(《折狱》等郡县大人,本身就是警长、探长,也是法院院长,从听人报案,受理状文,录取证言,直至暗查私访,分析推断,量刑判决,不都是由他们个人承包了吗?他们是公、检、法的全权代表!因此,如果说爱伦·坡塑造的杜宾侦探这一形象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那么,薄松龄描写的施公、于中丞等断案的贤官能人,便是杜宾侦探的东方先祖。
然而,后来虽也出现记叙清康熙年间施仕纶断案遇险的《施公案》,颂扬宋仁宗时代包拯英明断案的《三侠五义》,讲述清光绪时期彭朋查断要案的《彭公案》,再往后,又有《刘公案》《李公案》等等,但除了《三侠五义》中“包公审木匠”一节有点推理色彩,大都难于寻觅到侦探小说的踪迹。
蒲松龄创造的英明善断的“古代探长”施公、于公,其子孙没能在东方传宗接代,繁衍生息,这不能不使东方人感到莫大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