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可从文人的笔下看到对性爱的描述。一般戏剧,不论悲剧、喜剧,浪漫的、古典的,或印度剧、欧洲剧等等,都是以它为主要题材。同样,它也是抒情诗和叙事诗的主要内容。如果再把欧洲文明国家数世纪以来所有的小说列入其中,数目就更大得惊人了。这些作品,依据它们主要的内容来分,也不外是详细或简略地描写激情的各种变化而已。其中较成功的作品,还赢得不朽的声名,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新爱洛绮丝》《少年维特之烦恼》等。
拉罗什富科曾将这类激情比之于幽灵鬼魅之说,说它虽然传说纷纭,但毕竟无人目睹过。利希滕贝格也在他的一篇论文《论爱情的力量》中,把这激情的现实和自然的力量加以反驳和否定,这都是很大的错误。因为离开自然的人性或和它相矛盾的话,就好像一幅没有依凭的图画一般。亘古以来,那些杰出文人毫无倦怠地写出来的东西,而那些重复的题材又能为人所津津乐道,引起莫大的兴味,这不会是没来由的。而且,若没有真理,任何艺术的美也将不能存在。布瓦洛说得好:
世上再没有比“真”更美的东西,唯有“真”才是最可爱的。
通常,强烈的情绪尚可压抑得住,但在特殊情况下,激烈的冲动足以凌驾其他一切的客观环境,排斥一切的顾虑,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和忍耐,打破所有的障碍。甚至毫不迟疑地以生命为赌注,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如果不能遂此目的,则以身殉之。虽未必每个人都体验过,但总是经过多少事实所证实了的,像维特(歌德名著《少年维特之烦恼》的主角)和雅科波·奥尔蒂斯一类的情圣,不只是存在于小说中,在欧洲一年中至少有六个人殉情而死,只不过这些人死得无声无息而已。
因为他们的烦恼,只有新闻记者或警政机关替他们记述而已。相信读过英、法报纸的人,都可证实,我绝未言过其实。同时,我们也不难想象,为此激情而入精神病院的,为数一定更多,未经报导而殉情自杀的情侣,更不知凡几。但他们既是相互爱恋、至死不渝,既是希望寻觅至高的幸福、享受激情的乐趣,为什么不想办法排除困难、继续追求生存呢?为什么只诉诸死亡一途呢?这很让人困惑,我也无法说明个中缘由。
总之,轻微的激情,或是它的萌芽,任何人每天总能看到,除非行将就木的老人,任谁心中也有那点情愫,这是不容抹杀的事实。
由前人的言论来看,性爱事件的实在和重大,应是不容任何人怀疑的,所以被文人们引为主要题材。
诸位在怪我多管闲事之前(我是哲学家居然以文学家的常用主题为论题)更应该惊讶:何以历来哲学家竟对这人生的重大事项(即性爱)几乎全未加以观察研究?
为什么性爱问题,一直成为哲学领域中未开辟的园地?
截至目前,涉及这个问题最多的哲学家是柏拉图,他的《飨宴》和《斐德罗》就是专为此问题而撰写的,但他的缺点是,这些内容总不出于神话、寓言的范围,并且,大部分只是关于古希腊男子性变态的描写,于事实毫无补益。此外,卢梭在他所写的《不平等起源论》一文中,也曾谈到这个问题,但并不充分,且有错误。
康德在《关于美和崇高的感觉》一文中的第3节,曾就性爱加以解说,他的见解也只及于皮相,肤浅得很,加之缺乏专门常识,有些地方难免错谬。
还有,普拉德纳尔在其《人类学》一书第1347页以后也曾论及这个问题,也没什么看头,毫无可取之处。只有斯宾诺莎所下的定义,充满纯朴的味道,倒有引用的价值:“恋爱是伴随外在因素的观念而带来的一种快感。”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值得我利用和反驳的前辈了。
所以这个问题便时时萦绕在我的脑际,列入我哲学体系的一环。但我的见解,对那些正被这种激情所支配的人们,或者企图把自己丰富的感情以最崇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人们,必将无法获得赞同,他们一定会认为我的见解太重物质观念,是形而下的看法。然而就事实来说,这个见地是形而上的,也是很超绝的,诸位只要想想今天激动了他们,使他们写了情歌或十四行诗的那个对象,如果早出生18年的话,恐怕就不会赢得他们的含情一瞥了。
何以会如此?
因为所有的恋爱,不管所呈现的外观是如何神圣、灵妙,它的根实际上只是存在于性本能之中,那是经过公认的,带有特殊使命的性本能。这一点必须牢记勿忘,性爱不仅是在戏剧或小说中表现得多彩多姿,在现实世界中也是这样。
除生命外,它是所有的冲动中力量最强大、活动最旺盛的;它占据人类黄金时代“青年期”一半的思想和精力;它也是人们努力一生的终极目标;它会妨害最紧要的事件,能使最认真的工作突然中断,有时,连最伟大的思想家也会受到短暂的困惑;它会光明正大地闯进政治家的会议室或学者的书房,衙门的公文卷宗或哲学上的原稿中往往夹入情书、毛发之类的东西。情爱纠纷可以蛊惑人设计出最恶毒的事件来,拆散最珍贵的父子之情、友情,以及断绝最强固的羁绊。
为了爱情,有时候,连牺牲生命、健康或地位、财富也在所不惜。还有,在某种场合,它会使一向正直的人忽然谎话连篇,使秉性忠厚的人变得忘恩负义。就全体来看,它似乎像恶魔一样,努力使一切混乱、颠倒。
我们不得不问:“这些喧骚、杂沓的根源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它的真相只不过是“男人寻找自己的伴侣”而已。
但这一件小事,又为什么能在我们重要的工作中,在秩序井然的人生中,带来搅乱和纠纷呢?我相信那些认真的研究者将会渐次给我们寻找到答案。问题只在于这事件实非如前面所推想的那样只是一桩小事而已,应说是绝大的要事,才能和当事者行事的认真和热心完全一致地适应,所有恋爱事件的终极目的,不论是以喜剧演出,还是以悲剧收场,比人生其他一切的目的都更为重要,因此,人们在追求此目的时的态度,是非常积极认真的。
因为,由此所决定的是所谓构成“下一代”的大事件。当我们退出人生舞台时,新登场的剧中人就是由这看来琐细、微不足道的恋爱事件来决定其存在,决定其性质。下一代的存在,以我们的性欲为先决条件,这些人的性质,也是由满足性欲时的对象选择,而完完全全地规定出来,并且,不论哪一点也不可能取消或改变。
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你若能调查各色各样的恋爱,下自最轻微的好感,上至最激烈的激情,就更能充分理解它的目的,并且也可知道,恋爱程度深浅的差异和选择个性化程度,适成比例。
因此,连目下正在谈恋爱的人都包括在内,都在为人类未来时代的组成而做认真的思虑,由这个组成而绵延到以后无数代子孙的构成。这事件,和其他的事件一样,无所谓个人的幸与不幸,问题只是将来人类的生存和他们的特殊性质而已,因而,所表现的是高于个人意志的“种族意志”,但在这重要事件之外,恋爱本身更有一种超绝的欢喜和苦痛,或令人感动与崇敬的地方,文学家以此为题材,几千年来毫不倦怠地描述那些例证。
以趣味而言,任何题材大概都无出其右。并且恋爱关系着全体种族的幸与不幸,它和其他只关系个人幸福的事件相比,犹似立体之于平面的关系。所以,没有恋爱故事的剧本,很难激起别人的兴趣。从另一方面来说,因为恋爱具有上述的特性,即使每天以它做题材,也绝对用不完。
意识中的一般性欲表现,若不是针对特定的异性,那他只是为本身着想而已,离开现象来看,不过是“求生的欲望”(性欲的本能)。但若是性欲的意识,向着特定的某个人,则是“传宗接代的生存意志”。这时的性欲,即使是他自身的主观要求,也巧妙地戴上客观赞美的面具,以此来欺骗意识。因为这是“自然”为了达到它的目的所采取的策略。
不管这种赞美看起来是带上如何客观而崇高的色彩,但所有的热恋,唯一所期望的,不外只是产生一个与种族相同之固定性质的个体,这可由一件事实获得确证:恋爱的主要目的,不是爱的交流,而是占有,即肉体的享乐。所以,即使确有纯洁的爱,但若缺乏肉欲的享乐,也无法弥补或给予慰藉。落到这种境地的人,多半还走向自杀。
反之,对某一异性怀有强烈喜爱的人,若得不到爱情的交流,也能以占有肉体的享乐而自甘。这可由所有的强制结婚获得证明,也可由以金钱或物质买来的爱情,甚或是强奸等,为佐证。恋爱当事人的意识中,即使还没有“产生特定子女”这回事,也仍旧是全体恋爱事件的真正目的,达到此目的的方法,不过是陪衬的事情而已。那些敏感、自负的人,尤其眼下正陷于恋爱中的人,恐怕会笑我的见解太粗野、太现实吧!
不管别人如何嗤笑,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我自信绝对没有错误。想想,精确地决定下一代的个体这一件事,不是比他们所夸张的超绝的感情,更崇高、更有价值吗?世界上所有名之为“目的”的东西中,还有比它更重大的吗?初尝恋爱时的认真,热恋中的缠绵悱恻,以及给恋爱周遭的琐碎事物赋予重要意味,都是在考虑上述目的的存在时才能领略出来。
因此,这些现象才能和这重大目的相呼应。也唯有把它当作真正的目的来考虑,为获爱侣所费的繁杂劳苦和努力,才能和事件相应和,因为,这些活动和劳苦,关系着第二代啊!不,这个继起的第二代,在为了性欲的满足而做的准备周到的选择行为中(人们称之为“恋爱”),就已经开始活动了。
恋人增进爱情,不外是希望产生新个体的“生存意志”而已。不但如此,在情侣们充满爱慕的眼神相互交接的那一刹那,已经开始燃烧新生命的火焰,像是告诉他们:这个新生命是个很调和并且组成良好的个体。为此,他们有一种热望,感到需要融合为一体,共同生存,这种热望在他们所产生的子女中得到满足,两人的遗传性质融合归一在子女身上而继续生存。反之,男女间若难以激起情愫,互相憎恶怨恨,所生出的子女,必定也是不健全的。
其次,两性之间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其所表现在种族中的,也不外是“生存的意志”而已,这时的意志,已预见到他们所产生的个体,很适合意志本身的目的和它本质的客观化。这个新个体,意志(即性格)是遗传自父亲,智慧遗传自母亲,而同时兼容两者的体质。但大致来说,姿容方面比较近于父亲,身材大小方面多半接近母亲。这是根据实验动物的变种时所产生的原则,这个法则的主要立论基础是:胎儿的大小依据子宫的大小而定。
至于各人特有个性的形成,我们还无法说明,连热恋中的那种特别的痴心和热情,也无法说清楚。我想两者本质上应该是一体,前者是后者所包含特质的发端。前面已经谈过,男女以憧憬的眼神相会附着的那一瞬间,已经有了新个体的萌芽。当然这种萌芽也像一般植物的幼芽那样,多半被践踏蹂躏,以致不成其形。这时的新个体就是“新观念”,柏拉图理念哲学意义上的“观念”。一切观念的因果法则,都是贪婪地捕捉分给他们之间的物质,而流露出的非常焦躁的现象,在现象界中上述人类个体的特殊观念同样也是以最大的贪欲和焦灼来努力实现它自己。
这种贪欲和焦躁,就是将来成为“双亲”的恋人间的激情。这种激情可区分无数的程度,我们不妨把它的两极端称为“平凡的爱情”及“天上的爱情”。但从它的本质来看,不论任何阶级、任何程度,都是相同的,但若单从“程度”来看,激情愈是“个人化”,换言之,被爱者的一切条件和性质,愈能适应满足爱者的愿望或要求,就愈能增加力量。然则在这种场合,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继续深入研究当可明了。
吸引异性的首要条件是健康、力和美,也就是说恋爱的本钱是青春,这是因为意志想努力表现出一切个性基底的人类特质,所谓恋爱三昧,也不出这几个范畴。除此外,还须附带几点特殊的要求,这些个要求为何?我们将逐一详加说明。总之,有了这些要求的同时,双方均感满意,激情就进行到更高的层次,在二者都觉得相互间非常适合的时候,激情上升到最高度,由此,父亲的意志,即性格和母亲的智慧,合而为一,新个体于是告成。
新个体因为憧憬着同种族所表现的一般的“生存意志”,这种憧憬又能适应意志的宏大,因而超越了人心的界限,它的动机同样也超越个人智慧的范围,唯其如此,才是真正伟大的激情之魂。其次,在诸多的考虑条件之中,二者越能完全契合,相互之间的情热就越强烈。
自始至终,世上从没有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形,在亿万男女中,选择的箭头一偏差,就会对子女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所以,他们一定是最能相配合的。这两种最相配合的个体相遇的情形,非常之少,因此,世上真正缠绵悱恻的恋爱也不多见,但是,这种爱情的可能在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着,所以,文学作品描写这类高度的爱,我们都能理解。恋爱时的热情是以产生新个体和其性质为中心,在周围盘旋回绕,它的孩子也在此中,所以,有教养的青年男女,若心意、性格和精神方向均能一致,是可以建立完全不掺杂性爱的友情的,不仅不混杂性欲,甚至他们也会互相保有某种嫌忌。
此中原因,也许是他们之间,对所生育的子女,具有精神或肉体上不调和的性质。总之,他们若结合,子女的生存和资质,并不能适合种族中所表现的“生存意志”。和此情形相反的,在心意、性格、精神的方向完全相异的男女,由此而产生嫌恶者有之,甚至互怀敌意者亦有之,但仍能产生性爱,因为“性欲”可使当事男女盲目。当然,这种结合,不会幸福。
以下,我想进入更根本的探究。一般说来,自利观念是存在于一切个性中根深蒂固的性质,因此,要唤起某个人的活动,最好对他有利,此法最能奏效。的确,种族比会死亡的个体具有更早、更近、更大的权利,个体为了种族的持续或权威,非活动不可或非牺牲不可时,智慧是不能理解该事件的重要意义的,智慧只为个体的目的打算。因此,个体的意志绝不能为了适应事件而活动。
这种场合“自然”就得讲究如下的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即“自然”在个体中灌输某种妄想,由这个力量,把局面改变成“本是为了种族的事情,乍想起来好像是为了个体自身。”所以,个体虽认为只是为自己尽力,实则是为种族尽力。即便如此,后者马上消失,只余幻想在他们的眼前晃动,作为现实事物的代理。这种妄想就是本能。在大多数的场合,这种本能可视为“种族的感觉”,在意志面前伸展出种族的利益。因为这时意志属于个体,受此迷惑,而以“个体的感觉”来知觉种族的感觉伸展出的东西,实际上是追求一般目的,却使我们以为是追求个体目的。
我们可从动物本能的外在表现做最好的观察蓝本,本能是动物最重要的工作。从我们自身的经验得知,本能的内在途径和所有的内在活动相同。世人常以为,人类几乎已经没有什么本能,唯一剩下的,大概只有婴儿吮吸母乳的本能,但事实上,还有一个我们非常明了、非常可确定的复杂的本能。那就是为了性的满足,而以认真而又微妙的方法,任意选择另一个个体的本能。
这类满足,就是以切合个体的要求为基础的肉欲享乐,和对方个体的美丑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对美丑所做的顾虑,以及由此顾虑所产生的其他问题,很明显都不是当事者所关心的地方,但当事者却总以为“爱不爱对方”是自己关心的所在,实际上,他们顾虑的始终是继起的新生命的问题,子女身上要尽可能纯粹、严正地保持种族的典型。虽然由于若干生理和精神上的不愉快,使人的形态产生种种繁杂的变种,但绝大部分的纯正的典型,仍可陆续地回复,这是在美的意识指导之下的结果,美的意识一般都占据在性欲之前,否则的话,性欲就成为令人作呕的要求了。
每个人决定“性”的喜爱和欲求的首要条件,是“最美的个体”。换言之,就是最能明晰表现种族特质的个体。
第二点要求,是奢望对方弥补自己的缺陷,所以,一般人对与自身缺陷相反的缺点往往认定是美的:身材矮小的男人希望配个高大的女人,金发的欲配黑发的等等。这些都出自这种心理。
男人发现适合自己心意的女人时,常以眩惑的狂喜拼命追求,认为如能结合必是无上幸福,这种狂喜正是种族的感觉,他能清楚认识所表现的种族特征,而打算将其永远绵延传下去。种族典型得以保持,就是这种对美的固执热爱,因此,这种热爱须以非常大的力量,才能不停地活动着。
所以,我们事先对建立此爱心的诸种考虑,必须做特别观察。再说,这场合所引导人的,实以“最完善的种族”为目的的本能,人本身也想追寻比自身更崇高的享乐。实际上,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说明所有的本能富于教训的理由。总之,就是此时的本能和一般场合一样,个体是为种族的幸福而活动。
例如,一只昆虫为了产卵,要找寻某种花、果或污物,或者像雌蜂还得找其他昆虫的幼虫,并且在完成这个目的以前,不辞任何辛劳,不惧任何危险,苦心经营,这些都和人类酷似。人为了性的满足而非常热心地寻找某一特定的、适合个体资质的女人,为了达到此目的,往往违反一切理性——有的糊里糊涂地结婚了;有的以财产、名誉和生命的代价去获得,甚至有的以诱奸或强奸来达成目的。总之,往往牺牲自身的幸福。冥冥之中似乎到处都高呼着:
要服从“自然”的意志,即使牺牲个体,也要为种族而尽力。
本来,任何场合下的本能,都要听从某种目的观念而活动,但只有生殖的观念不是这样。“自然”创造本能的时候,不使行为者了解它的目的,也厌烦追究它的目的。所以,通常本能只赋予动物,并且,主要是赋予理解力最低的最下等动物。
但本论文所观察的场合几乎受到限制,连人类也赋予这种本能。当然,人能理解目的,但若没有本能的话,当不至于热心地牺牲个体的幸福而追求此目的。和所有的本能相同,真理也是为此而采取妄想的形式,是高于意志之上而活动的。
隐瞒男人的是放荡的妄想,因此,他们感到如能怀抱中意的女人,就是莫大的安慰;进而更确信,专一地追求特定个体,然后占有她,必能获得无上幸福。因此,他自以为是为自身的快乐而花费偌大辛劳和牺牲,实际上,他的劳苦是为维持正则的典型,是为赋予他们两人所产生的特定个体的生命而努力。
这时候,充分存在着本能的特性,那是完全没有目的的观念,也不听从它们行动的特性。被放荡的妄想所驱策的男人,对诱导自己的唯一目的——生殖事件,事后,反而往往感到嫌忌和阻碍。这在大部分露水鸳鸯式的恋爱中,都可发现。因为本能具有上述特征,因此,在达到享乐之后,任何一对恋人都可体验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失望,并且会惊讶,他们如此热衷的,除性欲的满足外,竟然再也得不到什么。因而,觉得性欲对他自己并没有什么益处。
这种愿望和人类所有一切愿望的关系,和种族之与个体的关系相同,一者是无限的,一者是有限的。因为“满足”本来就是为了种族,所以,不能窜进个体的意识中。个体此时由于种族意识的激励,牺牲一切、奉献一切,埋首于完全不属于自己的目的中。所以,恋爱中人,完成伟大的工作后,先前既有的妄想,此时完全消失,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被种族所欺骗的蠢蛋。所以,柏拉图说了非常贴切的话:
肉欲!你欺骗了多少人!
我们可以从侧面,拿动物的本能和其工作欲为例,来说明这些事情。
动物也被禁锢在欺瞒的妄想中,虽然觉得是为己身的快乐,但实际上是以最大的热心和克己之念为种族而活动。鸟类为营巢、昆虫为产卵而搜寻合适场所与采集食物,那不是为自己食用,而是置于卵侧,给将来的幼儿食用。蜜蜂、蚂蚁为营造巧妙的巢,整天埋头在非常复杂的经济中。
它们是受到妄想的诱导——那种妄想戴着自利目的的面具,实则为种族尽力。那恐怕是理解我们自身本能的内在奥秘,即主观的唯一方法,但从客观的、外在的方面来看,不难发现,我们是受本能强力支配的动物,尤其在昆虫中,更可得知主观的神经节系统优于客观的脑髓系统。
从此事实来推断,它们没有客观正当的理解力引导,神经节系统所及于头脑的作用,都是由纷至沓来的主观和愿望的印象所推动,因而,它们都是被妄想驱策。一切本能的生理经过,大概都是如此:人类的本能虽然微弱得多,但也有特殊的事例,为了便于说明,我再列举孕妇反常纷乱的食欲为例。这是由于流入胎儿营养的血液偶尔引起的某种特别的变化,因产生这种变化,而使孕妇忽然热望某种食物,如此,又使她们产生一种妄想。
所以,女人又比男人多具一种本能,同时,女人的神经节系统也远比男人发达。不错,人类的本能比动物少得多,但比较起来,这一点点本能却比动物更容易导向错误,这正可说明人类的头脑是非常优越的。本能中指导满足性欲的选择的是“美的意识”,如果它倾向同性恋,就是被导入邪途了。苍蝇听凭它的本能,在污秽腐烂物上产卵,也是同样的情况。
我们还可以更精细地解剖本能,根据解剖的结果,我们可以确证,性爱本能的根本,完全朝向“新生命”,即子女。首先,我要列举的事实是,男人天性,恋爱时是善变的,女性则倾向不变。男人的爱情在获得满足后,便显著下降,同时,觉得几乎大多数的女人都比自己的妻子更具有魅力,更能吸引他。总之,男人是渴望变化。而女人的爱情在获得满足的瞬间,开始上升,这是根据“自然”目的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自然”原则维持种族,还有,尽可能地大量增殖。如果男人可以随心所欲和不同的女人交合,一年中可制造百来个子女;但是,不管女人有多少情夫面首,一年间也仅能生育一个孩子(双胞胎例外)。所以,男人经常需求别的女人,而女人只有老老实实地守着丈夫。“自然”创造女性,是为将来的子女保留抚养者与保护者,这是本能,不必经过思虑。所以,正确的贞操观念,对男人来说是人为克制,女人则是自然的。不论就客观的结果,或主观的反自然现象来说,女人通奸比之男人,更难以宽宥。
男女两情相悦,从客观来看,实际也只是本能伪装,换言之,不外是努力维护自己“型、态”的种族感觉而已。我们很了解它的根由,为得充分确定的证据起见,我想进入细节逐一缕析。指导我们“相悦”的诸顾虑条件、值得一谈的琐细项目,即使在哲学著作中,也洋洋大观、不胜枚举,但我们可大致分为三大类:
第一,是直接关系种族典型,即关于“美”的条件;
第二,是关于精神性质的条件;
第三,是互相对称的条件,即对两个个体的偏颇和异常,相互施以必要订正。
以下,我逐一加以说明。
指导我们选择和爱好的最高原则是“年龄”。大体来说,月经开始至停经这段时间,可视为性爱的适龄期,其中,18岁至28岁间,称黄金时代。
上述年龄以外的任何女人,无法吸引我们。已停经的女人,还会让人嫌恶。年轻而不漂亮的女人,多少还是有吸引力的,反之,迟暮美人则没有吸引力了。因此,很明显,此时潜意识中引导我们行进的目的是“生殖能力”。所以,一切个体,离开生殖受胎最适当的时期越远,越失去对异性的吸引力。
第二个顾虑条件是健康。急性疾病不过是一时的搅扰,慢性疾病或体质恶劣之类,会使我们厌恶却步,因为这类疾病会遗传给子女。
第三个顾虑条件是骨骼,这是构成种族之“型”的基础,除年老和疾病外,再没有比不恰当的姿容更令人讨厌的了,容貌再美,也无法弥补。反之,若身材匀称,即使容貌丑陋,也有吸引力。我们对骨骼结构的不调和,感受极敏锐,例如,矮胖、短腿、跛脚的女性,都让人大倒胃口,而身段特别美好,则可以补偿其他的缺点,有蛊惑男人的魅力。
与此有关的是,一般男人喜欢纤细的脚,纤细的脚在审美标准中占相当重的分量。有跗骨和跖骨的动物中,若论小,无过于人类,这一事实,和人类得以直立行走有密切的关系,也可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主要特征,“人是跖行性动物”。
所以,席拉克也这样说:
女人身材窈窕,又有一双美好的脚,就像银柱脚之中的黄金柱。
牙齿也非常重要,它是吸收营养的必要工具,并且又具遗传性。
第四个条件,是肉体的适度丰满,这种状态表明胎儿营养充分,所以,瘦骨嶙峋的女人,惹人嫌恶。再说,女人丰满的乳房,对男人也具有非常的魅力。因为它直接关联女性繁殖作用,告诉男人,她可以给予新生婴儿丰富的营养。但话说回来,太过肥胖的女人,令人嫌忌,这种体质多半患子宫萎缩,是不妊的预兆。这情形不必用头脑去判断,本能自会告诉我们。
最后的条件才是容貌美丑的问题。
关于容貌,我们最先观察的是骨骼部分,第一印象当以挺俊的鼻子为主,鼻短而塌,一切免谈。自古以来,向上或向下又稍微弯曲的鼻子,不知决定了多少少女一生的命运,这是关系种族体型的大事,实不足怪。对动物来说,由小颚骨所产生的小嘴巴,是人类容貌的特质,是非常重要的。向后凹下的下颚,特别令人憎厌,因为稍微前突的下颚是人类专有的特征。最后要谈的是,美丽的眼睛和前额,这和精神特质发生关联,尤其是关系着由母亲遗传而来的智慧性质。
站在女性的观点详详细细地列举出女人潜意识中遵奉的选择条件,那当然是我所无法办到的,但大体说来,一般都主张下列几点。
第一,女性喜欢30岁至35岁间的男人。本来,人类美的顶点是青年期,但女人反而喜欢上述年龄的男性,此中道理,是因为引导女人的,不是趣味,而是本能,本能告诉她们,那段年龄是生殖力的顶点。一般说来,女人对男性的美,尤其是颜貌的美,几乎“视若无睹”,那大概是因为子女的美丑问题,只是关乎母亲的遗传。
男人的力和勇气,才是俘虏女人之心的主要条件,因为这两者,才确定能生育健壮的子女和担当子女勇敢的保护人。男性的生理缺点,或者“型”的破坏等等,由于女性自身或许也具有相同的缺点,或者刚好具有消弥其缺陷的优点。总之,女人在生育子女之际,都可将它们排除,男人的缺陷不致遗传给子女。
但是,男性所特有的,不能由母亲赋予子女的因子,则是例外。诸如骨骼结构、宽广的肩膀、坚狭的臀部、笔直的脚、力气、勇气或胡须等等。所以,女人往往爱上其貌不扬的男人,但绝不会爱没有男子气概的男人,道理在此,这是为了中和以后所举的缺点,因为那是女人力所未及的地方。
第二,这类顾虑条件是有关精神性质的部分。
关于这一点,我们发现了一项事实:女人完全由男人的性格特质,即心的特质所吸引,性格由父亲遗传。猎取女人欢心的要素大概是:坚定的意志、决断、勇气,以及亲切、正直等诸性质,反之,智慧上的优异对女性不发生任何直接或本能的力量,因为这些并不是由父亲所遗传的。男子缺乏理解力,女人并不在乎,反而认为卓越的精神力和天才,是一种变态,将带来不幸的结果。
因此,丑陋、愚蠢、粗野的男人往往击败聪慧、有修养、可爱的同性,而独获芳心。出于爱情的结合,精神性质方面也往往完全互异。例如,有的丈夫粗野、壮硕、见识浅薄,而妻子娇柔善感、思维细腻、有修养、有审美观念;或者有的男人是学者、天才,而妻子则没什么文化。
爱神维纳斯以凶暴的微笑,常爱把不相似的两个形体和心,紧紧地联结在一起,理由是恋爱并不依靠理性智慧,而是由与理智性质相异的顾虑条件所支配,也就是本能所顾虑的诸条件。结婚的目的,不是为夫妻间充满情趣的交谈,而是为制造子女。结婚不是心与心的结合,而是身体和身体的结合。
所以,女人若是褒奖男人的精神优点,那只是虚假可笑的口实,要不然,就是变态者的夸大其词。男人与之相反,他们本能的爱情,不是由女人的特性特质所决定的,像苏格拉底之辈(为数不少),其所以发现各自的冉蒂佩,正基于此理。其他如莎翁、丢勒、拜伦等,也是一样。但是,因为智慧是由母亲所遗传的,在这里就发生了作用,并且,比起来,它的影响力还超过肉体之美,虽然,肉体之美也很重要,也能发生直接的作用。
所以,有的母亲也曾经验或意识到它的作用,而让自己的女儿学习美术或各种语文等,以便吸引男人,这是以人工手段来弥补智慧的不足,其中道理恰和以义乳、义臀来增加女性的魅力相同。
但这里所要讨论、并且希望读者谨记勿忘的是,不论什么人恋爱,只有从体型相貌中才能产生直接和本能的吸引力。有教养的贤明女性,或许会注重男人的才智和精神优点,男人由于理性熟虑,会试验或观察她们许嫁的性格,但这些都和本篇所论的问题无关,这些事情,在结婚时,可成为“理性选择”的基础,但和我们的论题“激情的恋爱”没有关系。
到此为止,我单就“绝对的考量条件”,就是切合大众的顾虑条件来观察,以下,我们将谈有关个人的相对条件。这些种类的考察条件是以改良既已显示的种族之“型”的不完全、订正选择者自身“型”的破坏而还原纯正典型为目的。
因此,这种场合,当事者对本身所缺乏的东西发生了偏爱。以这种相对条件为基础的选择,是从个人的资质为出发点,而以个人的资质为目标,故较之上述以“绝对条件”为目标的各种条件,更确定、更明白,且更具排他性。
所以,真正激情的恋爱,多半根源于在这种相对的考察条件下,平凡、轻微的爱情源泉所出自的绝对的考虑条件中。所以,点燃激烈爱情之火,通常不需要什么美玉无瑕的女人。建立真正激情的恋爱就像酸和碱化合成为中性盐所发生的“中和作用”。
这里,主要有下列几点因素:
首先,任何人,在性方面都有偏缺,或过于阳刚,或偏向阴柔。试将某人的偏缺与他人比较,就可清楚地发现它的存在,这种偏缺如能从某个异性身上得到良好的补偿,就产生中和作用了。为了补充修正新生个体的人类典型,“新个体的构成是万事万物的目标”。所以,必定需要与自身的偏畸相反的偏畸。
根据生理学所知,不论男女都有无数程度、无数阶段的性偏畸现象,经过这些阶段,男性严重的会变成可忌的“雌雄嵌合体”“假女人”或尿道下裂症,女性则为粗犷爽朗的“假男人”,这两方面都能达到完全的“阴阳体”,始终保持中性,因此无法生殖。因而,两个个体得以中和,是因为某种程度的男性化性质,适合于某种程度的女性化性质,如此,双方面的偏畸才能相互抵消。所以,最男性化的男人追求最女性化的女人,反之,没有须眉气的男人就找寻刚健的女孩。
这样一来,所有的个体在“性的程度”中寻求适合自己的对象。此时,两人之间,到底需要什么程度的比例呢?那是由各人的本能来感觉,而且这也和其他“相对的条件”一样,同是建立培养高度爱情的根基。所以,恋爱中人,虽自称是“彼此心灵的调和”,但大多数场合,这种调合只是为新生子女的健全问题,再说,这方面也很明显地比调和的问题更重要。
至于心灵的调和,结婚不久,往往就一变而形成严重的不调和了。在这里,还掺杂他种的考察条件,这个条件是为了不使个体的弱点、缺陷及“型”的破坏,永远停留在所生子女身上,或者避免产生变态,所以借助别的个体力量,来排除这些缺陷。以此事实来论,男人的体质越瘦弱,越想找个健硕的配偶,女性方面的要求亦同,但因女人的体力本来就较弱,所以,她们通常都喜欢手大臂粗的壮汉。
其次,是体格的大小问题。不论男女,娇小玲珑者都对高大健壮者特具好感。有些矮小的男人,也许他的父亲长得很魁伟,但遗传自母亲娇小的体型,则对高大女性的憧憬更为激烈。因为他相信,从父系的血脉,可以供给魁健的血液。高大女性之所以对巨灵汉不感兴趣,是基于避免产生“巨人症”的“自然”意图,女性的本能知道,这样的人种虽可生长,但维生力量太过薄弱。
尽管如此,一部分这类女孩,为了在社交场合中显得神气,而选择伟丈夫为偶的话,那么,就要由她们的子孙来受此愚行的恶果了。其次,对肤色的顾虑,也具有决定作用。白种人多半喜欢黑色或褐色皮肤的配偶,但黑色或褐色皮肤的人要求白皮肤的人为配偶的情形却不多见。道理在于金发碧眼的确是亚种,应该说是变态,这就好像原本并没有白鼠和白马一样。欧洲以外的任何地区都没有土生的白种人,连极地的近旁也没有,只有欧洲才有土生的白人,很明显,白种人本是发源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
这里,顺便谈谈我个人的意见。本来“白”并不是人类自然的肌肤颜色,我们的祖先原来与印度人一样是黑色或褐色皮肤的,所以说,白种人不是从原始自然的怀抱所孕育出来的。通常我们虽把“白种人”叫得非常顺口,但“白种人”实非人种,而是褪了颜色的人。我们的祖先闯进冰天雪地的北地,由于生活起居不习惯,而像外来植物一般地求生存,也像这些植物一样,冬天时需要“温室”,如此,经过了几千年,人终于褪成白色。
四百年前移居到欧洲的吉卜赛人,他们原是印度人种的一支,如今他们的肌肤颜色介于印度人与欧洲人之间。所以,“自然”在性爱事件中也努力回复到原始的黑发、棕眼,但白色的皮肤,仍列居第二“自然”。当然,印度人的褐色化皮肤,并不使我们觉得讨厌。
最后要谈的是,不论肉体的哪个部分,各个个体总是努力地矫正其缺点和种型的损坏,某部分愈重要,所做的努力也愈激烈。所以,狮鼻的人,一见鹰鼻或鹦鹉鼻的人,就感到一种无法言喻的满足。其他方面,无不如此。躯体和四肢的构造过度瘦长的人,只有看到五短身材的异性才以为美。
关于气质的考虑条件,也走向这种趋势,一般都喜欢和自身相反的气质,但问题在于你能否彻底了解对方的气质?在某部分非常完全的人,当然不会追求或爱上同一部分不完全的对象,但比之其他人,更不留心这部分,倒是真的。因为他不必担心这部分会让子孙不完全。例如,皮肤极白皙的人看到黄皮肤往往感到憎恶反感。但是,黄肤色的人看到那欺霜赛雪的皮肤,往往觉得美如天仙化人。男人爱上极丑陋的女孩(虽不多见),那是因为两性适合的程度已取得适度的调和,女性的变化事项的全部,也是发生在由相反的条件而互相中和的情形下。这种场合的恋情有高度的习惯。
我们对女人品头论足,对中意女人慎重批评,在女人中东挑西选,对未婚妻敏锐观察,不论哪一方面都准备得周周到到,务求不致受骗,以及对重要部分的过与不足的重视,女人之于男人也一样,凡此种种,完全和重大目的相呼应。因为新生子女的大权,全操在你的手上,他们一辈子都要带着和父母相同的特质。例如,女人虽只稍稍驼背,她的子女也很容易患佝偻病,其他场合,也有类似情形。
有关这些事情的意识,当然是不存在的,相反,大家还以为如此繁复困难的选择,是为了己身的乐欲呢!乐欲在这种场合,实际上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但这种以本身体质为前提的选择,恰与种族的利益相吻合,他们无意识中所努力的是尽可能保持纯粹的种族典型。在这里,个体的行动,虽然自己毫无所觉,实际是接受一种高于他自身的种族命令的活动。
初次会面的两位年轻异性,彼此下意识所做的深刻观察,或者所投射的直欲深入肺腑的探究眼神,以及对容貌和身体各部分的细心观察等等,这一切的一切,都有某种特别的缘故存在,那就是由他们两人所产生的个体,和由其性质组成的种族的守神冥想,由此冥想的结果,来决定相互中意的程度及相互需求的强度。这种相互需求的心理,上升到顶峰之后,由于发现未曾注意过的某种事情而突然消失。
如此这般,凡是有生殖能力的动物都有种族守神,它的职司是关于未来种族的冥想。丘比特,不停地奔波活动,不断地深思熟虑,他所从事的大事业,也不外是未来种族的构成。只是个体事件,比之种族和丘比特的工作的重要性,就显得非常低微、贫乏。因此,丘比特任何时刻都想不客气地牺牲他的属下。丘比特和个体间的关系,一如不朽的东西对朽灭的东西;个体的利害与丘比特的利害比率,犹似有限之于无限。因此,丘比特根本无暇顾及个体幸还是不幸的问题,他只自觉任重道远,所以,不管战争如何骚扰,生活如何混杂,或者瘟疫如何盛行,丘比特都以超然的态度来执行自己的职务,同时为彻底执行自己的工作,甚至也闯进寺庙教堂禅房的隐遁生活中。
从尽可能完全再现种族的典型这一点来看,何以两个个体的结合,一方可以弥补对方?又何以后者排斥一切而独要求前者?这些问题的关键我们已在前节中证明过,由此我们也可知道,两性恋情的程度,是随着当事人的个体化而增进,在这种情势下,会引起显著的激情,此激情只针对一个对象,由于对象专一,由于接受种族的特别命令而表现,随即带来一层崇高可贵的色彩。
否则,我们可以断言,只有性欲的念头是野蛮、卑鄙的。因为那没有任何的个体化,漫无目标地滥施爱情,完全不顾及质的问题,只是在量的方面努力维持种族。但是,性爱的个体化和所带来的恋情,上腾到最高程度——如果没有满足此恋情的话,世界一切的珍宝和生命都将丧失其价值。此时,这种激情将会以其他愿望所未曾有的激动来达其所愿,为此,他可以毫不踌躇地奉献任何牺牲。
但因怎么也无法遂其所愿而陷入疯狂或自杀殉情的也不乏其人。造成这种过剩激情的症结,潜意识中,除了备有上述的诸项考察顾虑条件之外,还有其他的原因存在。这些原因也和前述诸条项一样,不是明摆在我们眼前的。
所以,我们只得做这样的假定:就是这种场合,不但是体质,男方的意志和女方的智慧,也都取得特别良好的配合,种族的守神所看准、中意的某完全一定的个体,就只在他们两人身上才能产生出来。但是,这个理由是存在于物自体的本质中,而不是我们的思虑所能企及的。更严格地说,那是此时的“生存的意志”,在这一对夫妻所生的特定个体中,要求自己能够客观化。
意志本身所有的这种形而上的欲求,在茫茫人海中,除活动在即将当双亲的人心中外,再也没有他的活动范围。因此,未来双亲之心被此冲动所捕捉,这时他们一方面想追求形而上的目的,追求存在于实际事物以外的目的,一方面追求自己所希望的东西。所以,最初可能出世的未来个体,是从万物起源的冲动而产生的。唯有此冲动,在现象界中,未来的双亲才能无视周遭的万事万物,而表现崇高的激情。
恋爱中的男性,由于这种无与伦比的迷妄力量,但求一亲芳泽,但求同衾共枕,产生一种纵使抛弃世上所有的财富也在所不惜的心理。但对男人来说,热望和某女人同衾,实际上也同和其他任何女人共枕没有太大的差别,不外是肉体结合与生育,除此外再无收获。这种强烈的激情和其他的激情相同,这是连当事者都感惊奇的事实,即激情在享乐完了的同时,立刻消失不见。这种激情也可由女性的不孕(据胡斐兰德说,妇女不孕,十有八九都是由偶然的体质缺陷所产生),不能达成形而上的目的而消失。
当此之时,上述目的,也像每天被几千几万人践踏的萌芽一样,将会遭遇枯萎的厄运。这些萌芽,实际上也很努力地想在生存中表现形而上的生命原则,无奈总是无法达成目的。根据“生存的意志”来说,空间、时间和物质的范围是无限的,所以,它只得打开僵局,另图发展,借以安慰。
帕拉西尔苏斯虽然不曾讨论过这些问题,而我的思想路线也和他完全不同,但这里所陈述的意见,也许首度和他有点儿相似。因为他在随笔中,曾写下几句值得注意的话,他说:
世上有的是由神的意志而结合。
例如大卫王和乌利雅斯之妻就是其例。
这虽和正式合法的婚姻相抵触,
但若不这样,
就无法产生所罗门。
巴德瑞芭虽成淫荡之女,
但那是神为了所罗门,
而联结他们两人的关系。
爱情的憧憬,也可采用许多的形式来表达,这是自古以来文学家所努力的目标,但他们的描写还不够细致入微,连给予此对象满足的处理都做不到。众所周知,这种憧憬包含两类,一是占有某特定的女人和联结无限幸福的观念;另一是若不能得到某女人,就会产生无以言状的悲痛。爱情的憧憬和悲痛,并不是从存在一时的个体欲望所发生,而是种族灵魂的叹息。
种族看到自身目的的得失而发出深深的叹息。唯有种族才有无限的生命,所以它才有无限的愿望、无限的满足和无穷的悲痛。但此时,必有一死的个体——人,被禁锢在狭窄的胸中,所以,我们只看到这小小的心胸似乎胀得几乎破裂,或者胸中充满无限的欢愉、无限的悲伤。因此,人们再也找不出适当的词汇来表达这些情形。所以,它成了所有崇高恋爱的文学材料。
因而,这些文学,超脱一切尘俗的境域,而上升到一种高超的境界。
这是彼特拉克抒情诗集的主题,也是“维特”或雅科波·奥尔蒂斯等小说的题材。这些现象,我们除了做这样的看法外,实在很难理解,也无法说明,因为若论精神上的优点,即客观实在意义上的“优秀”,女人实在不值得我们那样热爱,那样尊重,同时,正如彼特拉克作品中所描写的情形一样,男人也往往不能十分精确地了解女人。唯有种族的灵魂,才能在一瞥之下看穿某男人具有怎样的价值,以及男人是否存有种族的目的。最大的激情,通常也在初相见时发生。莎翁说得好:“恋爱中人,哪一个不是在一见之下钟情的?”
关于这点,阿勒曼风行250年的著名小说《亚尔法拉施的无赖汉古兹曼传记》中有一段话,也值得注目:
为了爱情,不必费太多的时间,花太多的心思去考虑和选择,只需要在最初的一瞬间,某种适应和一致能互相迎合就行,就是通常所谓的“心灵感应”。在这方面,人们习惯于被星辰的特别影响所驱策。
所以,自己的恋人为情敌所夺取,或者由于死亡而消失,对正在热恋中的人来说,哀伤悲恸无过于此。这种损失无法估计,不但关系他个人,连带他永远的本性、种族的生命也受到侵害,那是接受种族的特殊意志和委托而出现于现世的。基于此理,把爱人让给别人,是所有牺牲中最大的牺牲。英雄虽不耻一切哀叹,唯独对恋爱的叹息不以为耻,因为这时悲泣的不是英雄本人,而是种族。
卡尔德隆的剧作《伟大的泽诺比娅》第2幕中,德修斯曾对泽诺比娅这样说:
你是真爱我?
呵,我多么荣幸!
这样,我可放弃成千上万的胜利,
回到你身边。
这个事例所显示的不是单纯的个体之爱,而是表现出性爱,即种族的利害问题,它一旦在自己眼前展现明确的利益,就立刻击退之前所有的一切利害,诸如名誉观念等等。个体的利益虽然重要,但在某种意义上,种族的利益远胜于前者,所以造成了上述现象。因此,名誉、义务、诚实等精神,虽足以抗拒所有的诱惑或死亡的威胁,但在种族的利益下,也只有降服而已。
同时,在这种场合,人们在私生活方面秉从良心的命令去做的,也最少见。连一向正直、讲义气的人,此时也往往昧着良心,我们不难发现,当激烈的爱,即种族的利益捕捉住他们的时候,连通奸的事情也毫无忌惮地公然进行着。不独如此,这时他们还自觉到,自己的行动是为种族的利益,比起只是为个人利益的行动,具有更高的权利,因而能心平气和干那“不可为”的大事。
关于这一点,商福特的几句话,说得好:
热恋时的男女,不管有任何分开他们的打扰(例如丈夫或父母亲),也不拘法律和习惯究竟如何,仍旧照样自然相爱。
我常想,这大概是神权使他们相互结合罢!
对这一点表示愤慨的人,不妨先去翻翻《圣经》。救世主对通奸的女人显然也采取宽大的态度。《十日谈》的绝大部分,就是根据这种见地而写的,种族的守神在他那高高的宝座上,对被踩在自己脚底下的个人权利,发出轻蔑的嘲笑。阶级、贫富的悬殊等等,在作为反对热恋中人结合的理由的时候,种族的守神同样也可轻而易举地予以排除,而宣告那些是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东西。种族的守神是存在于无限的世代中,一方面追求自己的目的,一方面把这些人的种种顾忌或古板的教条,都像吹稻壳一样吹掉。
基于这深远的理由,不管任何危险,只要那是有关恋爱的激情目的,也欣然接受,连平素都很害臊胆怯的人,在这个当儿,也变得勇敢起来。在戏剧或小说中,当我们看到,为了恋爱事件,即为了种族利益而战的年轻人,击败只以个体幸福为念的老人时,总会发出欢喜的同感。这正如种族比个体更重要的道理一样,相爱双方的努力,比任何反对他们的努力更重要、更崇高、更正当。
几乎所有喜剧的主题,都是描写反对人们的个人利害,因而出现以破坏这些人的幸福为目的的种族守神。通常就是由所谓“文学的正义”来贯彻种族的目的,使观众获得满足,因为观众也感觉出种族的目的比个人更深远重大。因此,在喜剧终了,观众都希望看到相爱者戴上胜利的荣冠,带着欣喜的心情回家。相爱的人都有由胜利的结合而建立自己幸福的妄想,观众的想法也是这样。但实际上,恋人们的下场则是牺牲自己的幸福,回到用意深远的种族意志老人的怀抱,为种族的幸福服务。
在极少数变格的喜剧中,企图颠倒它,努力地描写牺牲种族的目的而贯彻个人的幸福,然而,这种场合,观众和种族守神同样都有痛苦的感受,这种结尾,强固的个体利益并不能使人安慰。就我所知,有两三本著名的小说属于这类作品,如《十六岁的女王》或《理性的结婚》等。在将恋爱事件处理为悲剧的作品中,大抵种族的目的都归于乌有,所以做道具的一对恋人也随之灭亡。例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坦库列德》《伦加尔洛斯》《威廉斯坦》《美西娜的新娘》都属于此类。
人在恋爱的时候,往往呈现出滑稽的或悲剧的现象,那是因为当事者已被种族之灵所占领、所支配,不再是他原来的面目了,所以他的行动和一般个体完全不相合。恋情进了更深一层,人的思想不但非常诗化和带着崇高的色彩,而且也具有超绝的、超自然的倾向。因为赋予这种倾向,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完全脱离人类本来的、形而下的目的。
原来,由于个人受到种族之灵的鼓舞,知道种族远比个体事件重大,如今又受种族的特别托付,而以制造完全个性化、有一定构成的子孙的无限存续为目的。最初的这种构成,使他摇身一变成为“父亲”,他的爱人成了“母亲”,这一切完全都是特定的。
带有这种超绝的重要价值参与事件活动的感觉,使陷入情海中的人,显得不同流俗,在他们非常形而下的愿望中,也穿上超自然的衣服。为此,即使最平凡的人物,恋爱也变成了生活中最富于诗味的插曲。这种场合,恋爱事件往往带有喜剧的色彩。在被种族客观化的意志命令表现在恋人的意识中时,由于发现可以和爱侣结合,而戴上预想中无限幸福的面具。达到恋情的最高度,这种幻想迸发出灿烂的光辉,如果不能圆满地达成此恋情,则顿感人生索然无味,毫无乐趣,连生命也丧失所有的魅力。
因此,对人生的嫌恶,战胜对死亡的恐惧,而生命往往自发地缩短。这类人的意志,如不是被引进种族意志的旋涡中,也是种族意志绝对压倒个人意志。所以,他们若不能在前者的情形中活动,也拒绝在后者的情形下苟活。这时候的个体,当作集中于某对象的怀着无限憧憬的种族意志的容器,未免太过脆弱。所以,“自然”为了挽救人的性命,便在这种绝望状态的意识上覆上所谓“疯狂”的面纱,否则,势必发生自杀或殉情的惨剧。社会上各种不同年龄的男女,都经常发生这类现象,足以证明上述解说是真实的。
话又说回来,并非不能达成的恋爱,才招致悲剧的结局,既遂的恋情,收场不幸的恐怕比幸福的还多。这是因为激情所要求的往往和当事者个人的幸福发生剧烈冲突,和他所有的事情都不能一致,破坏了他由这些事情所建立的生活计划。并且,恋爱不但往往和外部的事情相矛盾,连和恋爱者自身的个性也相矛盾,离开性的关系来观察恋爱对象,甚至也有憎厌、轻蔑、嫌恶的感觉。
但是,由于种族意志远较个体意志强烈,所以,恋爱中人对自己嫌忌的性质,闭着眼睛,毫不理会,一心只求与对方永远结合。恋爱的幻想就是这样让人盲目,但种族的意志在完成任务之后,这种妄想就立刻消失,而遗下了讨厌的终生包袱。我们往往发现一个非常理智又优秀的男人,却和唠叨的女人或悍妇结为夫妇,我们常感奇怪,“为什么这些男人竟做出这样的选择?”
上述的说明,可给大家满意的答复。因此,古希腊、古罗马人常说,爱神的表现是盲目的,不但如此,陷入情网的男人,虽明知意中人的气质或性格都有令人难以忍耐之处,将会使他将来的生命痛苦,却又毫不畏缩退却。
你的胸中是否有罪?
我不想去探寻,也毫无所觉。
不管你是怎样,
我只知道爱你。
他所追求的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关于第三者,关于将来的新生命,但因妄想包围着他们,他们自以为是追求自己的目的。不管在什么场合,这种不追求个人私利的行为,都是伟大的标记。所以,激烈的恋情也能赋予崇高的色彩,所以能成为文学歌颂讽喻的题材。
最后再谈到,性爱也有对象之间非常憎恶和势不两立的现象,柏拉图把这种情形比拟成狼对羊的恋爱。这种状态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尽管男方爱得如醉如痴,尽心尽力,对方却充耳不闻,丝毫不为所动。这就像莎翁所说:“我爱你,也恨你!”(莎翁名剧《辛白林》第3幕第5景的情形)。
这种又爱又恨的心理,往往造成杀人继而自杀的局面,这种事件,我们每年都可从报纸中发现许多例子。歌德说得好:
被拒之恋,如置身地狱之火中,我不知道是否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情形?
恋爱中的男人,对对方的冷酷态度,或者以他的苦恼作为自己快乐的女人的虚荣心,称之为“惨酷”,实际上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彼时他已被类似昆虫本能的冲动所支配,这种冲动毫不理会理性列举的所有理由,无视周遭的事事物物,只知绝对地追求自己的目的,毫不放松,更不会放弃。
因为恋爱的热情未得到满足,脚上像拖着沉重的铁块,在人生旅途上踽踽独行,在寂寥的森林中,长吁短叹的,绝不止彼特拉克一人,只是在这烦恼的同时,又具备文才的只有彼特拉克而已。歌德的美妙诗句:“人为烦恼所苦时,神便赐予他表达的力量。”正是彼特拉克的写照。
实际上,种族的守神和个人的守神无时无地不在战争之中,前者是后者的迫害者、是仇敌,它为了贯彻自己的目的,时时刻刻都在准备破坏个人的幸福,有时连人民全体的幸福也变成它的牺牲品,莎翁《亨利六世》第3部第3幕的2、3场中,就可看到这种事例。造成此事实的基础,是因为我们本质的根在种族中,所以,种族具有优先活动的权利,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发觉出个中道理,把种族守神丘比特予以人格化,虽然他的容貌是天真无邪的,但他却是残酷的、充满敌意的、吹毛求疵的恶神,也是专制的、反复无常的恶魔,同时又是诸神和人类的主人。
希腊俗谚说得好:“爱神厄洛斯啊!你是统治诸神和人类的暴君!”
带着杀人的弓箭,以及翅膀,盲目,这是丘比特的特征。翅膀是象征恋爱的不定无常,但这里的不定,通常是在满足恋情后引起幻灭感觉的同时才表现出来。
恋爱的激情依赖着一种幻想,这种妄想能使只对种族有价值的事也显得有利于个人。所以,造化的欺骗,在种族的目的达成后就消失不见。个体被种族之灵遗弃后,又回复到原来的狭隘和贫弱,回顾过往,才知道费了偌大的气力,经过长期勇猛努力的代价,除了性的满足外,竟然没有任何收获;而且,和预期相反的是,个体并不比以前幸福,于是对此不免感到惊愕。所以,珀尔修斯遗弃安德洛墨达一点儿也不足为怪。如果彼特拉克的热情曾得到满足,他的诗歌也该像产卵后的母鸟一样,戛然而止,沉寂无闻了。
这篇《性爱的形而上学》对目前正卷入激情欲海中之人,可能非常不中听。
一般人总认为恋爱结婚是基于理智的选择,但“理智”两个字实不足以解释那五花八门、千变万化的男女恋爱和结婚的现象。古代喜剧作家也说:
爱情本身毫无规则,不可分类,我们当然也就条分缕析地来处理它。
恋爱的结婚是为种族的利益,而不是为个人。当然,这情形当事者是懵然不知,总以为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其真正目的在两人可能产出的新个体上,他们由这目的而结合,尔后,再尽可能努力地取得步调的和谐。激恋的本质是本能的妄想,但其他方面也还有很多完全相异的因素存在。
如前所说,这种妄想必定会消失,接着其他方面的因素显现出来,因而恋爱、结婚通常结局都是不幸的。西班牙有一句谚语说:
“为爱情而结婚的人,必定生活于悲哀中。”
因为婚姻本来就是一种维持种族的安排,只要生殖目的达成了,造化就不再惦念婴儿的双亲是否“永浴爱河”,或只有一日之欢。由双方家长安排的,以实利为目的的所谓“利益联姻”,反而比爱情的结合幸福些,因为此种婚姻,都顾虑到种种因素条件,不管这些条件何其繁多,至少它总带上现实的色彩,并且它不会自己消失。
再说,它总是以结婚当事人的幸福为目标,所以,这样的结合毫无疑问是幸福的。但对第二代则不利。面临婚姻抉择的男子,为金钱而不顾自己之所好和满足,他是为个体而生存,不是为种族,这种表现是违反真理,违背“自然”原则的,所以,容易引起他人的蔑视。相反,为了爱情,不顾父母的劝告而毅然结婚的女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值得赞扬的。
当她的父母以自私的利己心来劝告时,她却抉择了最重要的原则,并且遵循了造化的精神、种族的精神。照以上所述来看,结婚时,似乎是鱼与熊掌无法兼得,一定得牺牲个体或种族中的一方?是的,事实上也确是如此。
“热情”和“实利”携手并进的情形极为罕有。大多数人在肉体、道德或智慧方面都有值得悲悯的状态,但结婚不是由普通单纯的选择或爱好所产生,而是由所有的外在顾虑而决定,所谓“偶然的结合”,也有其中某部分的原因。至于实利婚姻,也可以在讲究实利之余,顾虑到某种程度的“喜爱”,这就是所谓与种族守神的妥协。
众所周知,幸福的婚姻并不多,这是因为结婚的本质,不是为了现时人们的幸福,而是为未出世的子女着想。但激烈的性爱中也有真正白首偕老、互得慰藉的,这是从完全不同的根源所产生出的感情,就是还得附以“性向一致”为基础的友情。这种友情大抵在性爱获得满足、消失之后才表现出来。
通常是这样的:起初为了新生命而成立性爱的诸条件——在肉体、道德、智慧方面相补、相适的各种性质,在这两人之间的气质或精神上又能保持相互补充的关系,因而产生心情的调和。
这里所论性爱的形而上学,和我的全部形而上学具有精密的联系,而且,后者可以作为前者的注释。我且以下述几句话作为总括。
为满足性欲而做的选择,准备很周全,并且要经过许多阶段,才能上升到激烈的恋爱。前面我已经谈过,这个选择,事实上是人类参与构成下一代的活动。
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前面几章中,可确证出这项重大的参与活动有两点真理。
第一,人的本质不会消灭,它永远存在于次一时代的种族中,因为那种活泼、热心的参与,不是从省察和企划而来的,而是从人类本性最深奥的特质和冲动那里产生的,如果人会完全死灭,或者只是以和他完全相异的典型或以完全不同的种族来接续他,这样的话,我相信这种参与不致那样牢固,也不能给人那么大的影响力。
第二,人的本质(物自体)大多存在于种族中,而不在个人,因为对种族特殊构成的关心,是以恋爱事件为根本,不论任何人,唯有此关心,他才有超越意志的崇高表现,爱情的成败对人的影响也最敏锐,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特殊的感情事件”。这方面的利害若表现得强烈明确,他就完全忽视其他一切,必要时还被充当牺牲品。
由此,足可证明,种族利益远比个体利益重大,我们直接生存于种族中,而不是为个体生存。但恋爱中的男人,不堪秋波一瞥,竟致完全放弃自己,为心爱的女人不惜奉献任何牺牲,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没别的原因,那只是为了索求女人不灭的部分,因为其他的任何要求,总会破灭。
热烈、痴心、活泼地追求一个女人,就是对“我们本质的结合难以打破”和“我们的本质是永存于种族中”的直接证明。如果以为“种族永存”是件芝麻小事,或者毫不介意,那就大错特错了。产生这种错误,是因为他这样想:所谓种族永续,虽然和我们相近似,但并不是任何方面都和我们相同,而且也是生存于我们所不能知的后代。这种想法,只是从外部的认识出发,只看到我们的直觉所能了解的种族外貌,不是从内在本质着眼。
实际上,唯有这种内在的本质,才是我们的意识的根柢,比意识更能发生直接的作用,它脱离了实体个体化的原则,而存在于一切个体之中,不论是并存或续存,与个体合而为一,这就是生活的意志,切实地要求生命和永续。所以,这是避免死亡的命运、不受死亡攻击的唯一办法。但那时的状态并不比现在更好。
因而,人在生存中,个体的现象就是不断的烦恼和努力。如何解脱我们的烦恼和努力?唯赖“生存意志”的否定。由此,个体的意志脱离种族的树干,在种族中停止生存。那时候的情形又将是个什么样子呢?到底有没有“生存的意志”?这些问题只有任人自由解说了,因为我们还找不到构成这概念的材料。佛教把生存意志的否定,称之为“涅槃”,即从根本上断绝人生各种欲望而达到的一种至高快乐境界,这也是人类一切的认识力永远不能达到的境地。
现在,如果我们注视混杂的人生,就会发现人们尽是为穷困和不幸所烦,再不然,就是充满无穷无尽的欲求。为了防止各色各样的烦恼,虽然每人都尽了全力,但除了只能保持这烦恼个体的片刻存在外,再也不敢有其他的期望。然而,在这纷乱无意义的人生中,我们仍看见情侣们彼此思慕的目光,不过,他们的眼色中,为何总是显得那么隐秘,那么畏惧旁人,那么偷偷摸摸的?因为他们是叛徒,他们故意地使所有即将结束的穷困和悲惨又传续下去。他们沿袭祖先的做法,又揭开了另一场悲喜人生的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