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
华杉详解
“十则围之”。有十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可以包围他。逼他投降,或全歼敌军。
“一女乘城,可敌十夫”。《尉缭子》说:“守法:一而当十,十而当百,百而当千,千而当万。”
守的人能以一当十,攻的人当然至少要以十攻一了。
杜牧注解说,“围”,是四面垒合,不仅是要战胜敌人,而且不能让他逃跑。凡四面围合,必须去敌城稍远,占地既广,守备严密。所以如果兵不够多,就有缺漏。
“五则攻之”。有五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可以进攻。
曹操注解说:“以五敌一,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如果有敌人并兵自守,不与我战,则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可攻。怎么攻呢,以三倍兵力为正兵出战,留两倍兵力在手作预备队等待出奇制胜。
张预注解说,要惊前扰后,声东击西,没有五倍优势,分不出那么多兵。
何氏注解说,我五倍多于敌人,可以三分攻城,二分出奇以取胜。
战例是西魏时独孤信攻打凉州宇文仲和。
西魏任命义州刺史史宁为凉州刺史,前任刺史宇文仲和依然占据着凉州,不接受新刺史的取代。丞相宇文泰派遣太子太保独孤信讨伐叛逆,宇文仲和婴城固守。独孤信派遣将领们在夜晚以冲梯攻打城的东北角,自己统率壮士袭击城的西南角,黎明时分,攻克了凉州城,擒获了宇文仲和。
“倍则分之”。如果兵力是敌人的两倍,则优势还不够大,还要想办法让敌人再分兵。
杜牧说“倍则分之”的分,不是分自己,是分敌人,让他分兵。我两倍于敌,则我用一部兵力,或者取其要害,或者攻其必救,使得他本来就只有我一半兵力,还要分兵来救,他的兵就更少了,这样更容易战胜他。
曹操注得简单:“以二击一,则一术为正,一术为奇。”曹操说的是分自己。
杜牧说,正奇分兵,跟兵力多寡没关系,只要出战就有正奇。项羽到乌江边只剩二十八骑,他还不挤在一堆,分奇兵正兵,循环相救。
杜牧说得没错,“倍则分之”,是为了分割敌人,但要敌人分,先自己得分,所以曹操也没错。而且曹操讲得很具体,分多少都讲了。这在兵法里叫“分战法”,《百战奇略》里专门有一篇:
凡与敌战,若我众敌寡,当择戍平易宽广之地以胜之。若五倍于敌,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三倍于敌,二术为正,一术为奇。所谓一以当其前,一以攻其后。法曰:“分不分为縻军。”
如果我众敌寡,挑宽敞地方跟他打。若五倍于敌,则三正二奇。三倍于敌,则二正一奇。正兵攻其前,奇兵攻其后。
此处可加上曹操的补充:“二倍于敌,则一正一奇。”
分不分为縻(mí)军,是说该分不分,就捆住了军队的手脚。这是另一部兵书《唐太宗李卫公问对》里的话。
这里大量涉及正兵、奇兵的概念,就是《孙子兵法》里最著名的那句话:“以正合,以奇胜。”这“奇”不念qí,念jī,数学里奇数偶数的奇,又叫“余奇”,简单地说就是预备队。出奇制胜,就是正兵先打,主帅在指挥所观察,等到关键时候“出奇”——投入预备队——“制胜”,解决战斗。
所以姜太公说:“不能分移,不可以语奇。”不懂分兵的,你没法跟他讲什么叫奇兵。
“正奇”的内容在后面的《势篇》,到时候再具体讲。
“倍则分之”的战例,有一反一正两个案例。
反例是淝水之战的苻坚,他是不分而败。
苻坚以八十万军队对阵谢玄八万,十倍兵力。但他没有分兵,全挤在一堆,被晋军一冲击,稀里糊涂就兵败如山倒了。
正面案例是王僧辩讨侯景于张公洲,分而胜之。
梁将陈霸先、王僧辩讨侯景,列军于张公洲。梁军高旗巨舰,截江蔽空,乘潮顺流。侯景望之不悦,说:“梁军士气如此高昂,要先挫挫他们的锐气。”率铁骑万人,鸣鼓向前冲。霸先对僧辩说:“善用兵者,如常山之蛇,首尾相应。贼今送死,欲为一战。我众彼寡,宜分其势。”僧辩从之,以劲弩当其前,轻锐蹂其后,大阵冲其中,分为三路冲击侯景。侯景大溃,弃城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