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斯言表现得很镇定,拿起餐布擦了一下唇角,起身时,从他的表情中完全看不出有丝毫的愧疚或抱歉。
相反的,他更像是个旁观者一样,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她隆起的小腹。
女人长得很好看,一头柔顺的黑长直,清澈的眸子里没有半点对这个社会的警惕,在质问他的时候似乎都没有十足的底气,要不是她肚子里有一个小生命,还以为她是附近哪个大学里的学生。
在明昭穿来之前,原主就是像面前的这个女人一样。
一直是洛斯言钟爱的类型。
“昭昭,让我来处理。”洛斯言温柔地对明昭说道。
明昭:“嗯。”
话音刚落,下一秒他的语气陡然变得严肃了几分,尽管他努力保持着谦和礼貌,字里行间还是能听出他按捺的情绪,“这位小姐,我们认识吗?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我是可以告你诽谤的。”
重新别上身前的纽扣,洛斯言拿出了与人谈判时的义正言辞。
女人也不怕他,大胆地与他对视,说:“三月十六号,希尔顿酒店,是你派人来接我,还交代我不许拿手机,进门前还要搜身!”
她也顾不得什么脸面了,哪怕知道包间外有人在偷听,她还是自揭伤疤,说着那晚发生的不堪入耳的丑事。
面对女人的指控,洛斯言依旧稳如泰山。
他丝毫不担心跟女人对质,对她所说的一切都游刃有余地做出了解释:
“第一,三月十六号我在公司加班,有员工可以为我证明;第二,你可以拿出是我的证据,比如开房记录或者监控;第三,如果你真的认为孩子是我的,大可以生下来后做亲子鉴定,不过我觉得这并不是个好主意,毕竟看你应该还没结婚,这样会毁了你一辈子……”
说完,洛斯言又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私人名片,放在了她面前:“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你是被骗了,个人建议你报警,有需要的话也可以联系我,我帮你联系律师。”
洛斯言的回答滴水不漏,把女人怼得哑口无言。
她确实没有证据,无权无势的她只有这一张嘴而已。
但是她并没有放弃,眼看辩不过洛斯言,只好转头拉住明昭的手,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样苦苦向她哀诉:“这位小姐,相信我,我真的没有骗你。他就是个欺骗感情的混蛋,不要跟他在一起!”
“服务员,请这位小姐出去。”洛斯言有些不悦,吩咐着在外面听墙角的服务员道。
“小姐,小姐请您出去。”
“不要相信他!他就是个混蛋!别被骗了!”
“小姐,小姐……!”
担心伤到她肚子里的孩子,两三个服务生一齐把她拉了出去。
包间的门重新被关上,洛斯言如释重负般地舒了一口气。
坐下后,他将餐巾铺在腿上,语气平静地说:“这女孩真可怜,可能是有人冒用我的名字跟她发生了关系,等我回去调查一下。”
担心女人的出现会搅扰明昭对自己的印象,洛斯言再次保证道,“那绝对不可能是我的孩子,我发誓。”
洛斯言很聪明,说话一丝不漏。
他没有否认那晚的事,也没有否认过跟女人发生过关系。只是说可能有人会冒充自己和女人接触,还有那个孩子不是他的。
至于为什么敢发誓,明昭和洛斯言都清楚:事后吃了药,又怎么会怀孕呢?
继续吃着面前的沙拉,明昭笑着点点头,“嗯,我相信你。”
洛斯言试探着向她伸出手,想要触碰一下她白皙的指尖,让她能够感知自己对她的心意。明昭却自然地把手收了回去,说:“我去一下洗手间。”
洛斯言有些失望地缩了缩手指,“好。”
卫生间门口,明昭碰到了那个闹事的女人。
她还没走,正在用水清洗着眼角的泪痕,对着镜子一遍遍做着深呼吸,努力让自己的心情恢复平静。
“他是在骗你。”看着镜子里的明昭,女人再次提醒道。
从包里拿出粉底,明昭一边对着镜子补妆一边淡淡地问:“既然当时收了钱,为什么今天还要来闹?”
女人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抚摸着隆起的肚子,苦笑道:“嗯,是我多事了,我只是不想再多一个和我一样的受害者而已。”
“只有自己觉得是受害者,那你才是受害者[1]。”
转过身,明昭看向了她的肚子,试着伸手去摸了一下。
扑通扑通……
虽然她的法力没有带来这个世界,但是感受着胎心的跳动,可以确定这就是洛斯言的孩子。
就算是吃了药还是让她怀孕了,看来洛斯言的青质量很高啊。
底子这么好的男人,不好好利用一下岂不是可惜了?
想到下一个要完成的小任务,明昭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
晚上,明昭跟着母亲应邀赴宴。
秦太太表面说是多年没见,要和明母好好地聚一聚。可当明昭看到秦氏的二公子,秦朗也在的时候,就知道这些长辈们在打什么算盘了。
洛斯言的能力强,可没有家族的支持不过是个光杆司令罢了。如果单看个人能力,他是个很好的联姻对象,不过如果加上综合条件考虑的话,比他适合的人选比比皆是。
“别只顾着吃饭,怎么不跟昭昭打个招呼?”
秦朗抬头瞧了明昭一眼,“好。”
明昭也应付地点点头。
“这孩子,年龄一大,话也少了,”秦太太一边给明昭夹菜,一边揶揄他道,“小时候还天天喊着要找小昭妹妹玩呢,现在面对面倒害羞起来了。”
搜索着原主的记忆,明昭找到了关于秦朗的那些点滴。
秦朗、洛斯言、明昭,三人从小一起长大。秦朗年龄最大,明昭年龄最小,所以他会格外地偏宠明昭。不过明昭还是更喜欢洛斯言,总是像小跟屁虫一样跟在他后面。
可惜,三人的友情没有持续一辈子。
洛斯言的强取豪夺逼死了原主,而秦朗为了给原主报仇,后面会帮助男主崛起,斗垮了洛斯言。
嗯,相爱相杀的青梅竹马。
不过明昭觉得,秦朗对原主并不只是喜欢,反而哥哥疼妹妹的情感更多一点。
秦朗也很符合他男配的形象,不像洛斯言那样过分耀眼,属于那种越看越好看,越品越有味道的成熟男人,是电视剧里那些沉稳帅气不张扬的配角。
男人三十一枝花这句话,在他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帅气和安全感也在他身上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吃完饭后,秦太太和明太太约了一起去SPA,于是让秦朗开车送明昭回去。
为了给两人创造机会,双方的家长还真是煞费苦心。
多年没见,时间让两人的关系生分了不少。
秦朗的车开得很稳,右手搭在方向盘上调整方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想夹些什么,不过意识到明昭可能接受不了烟味,于是只随意地搭在车窗上,感受着盛夏微凉的晚风。
“是你干的。”
舒缓的车载音乐轮播到了第四首,明昭主动打破了车内安静的气氛。
“什么?”秦朗疑惑道。
明昭扭过头,一字一顿地重复道:“中午去找洛斯言的那个女孩,是你安排的。”
秦朗也不装高冷深沉了,眼看自己被识破后,索性露出了一抹得意地笑:“挺聪明啊,这都能猜到是我?”
三两句话的功夫,仿佛把时间拉回到了九年前,秦朗还是那个顽皮的少年,表面上沉稳庄重,实际上比小孩子还要幼稚。
“洛斯言跟我吃饭的事没人知道,而且按照你的性子,一定会想着搞破坏。”
明昭没有怪他的意思,相反的,她觉得秦朗腹黑得很有趣,“说说,洛斯言是怎么惹到你了?当面拆台,你不怕他找你秋后算账?”
秦朗耸了耸肩,彻底撕掉了在家长跟前的伪装,轻描淡写道:“没怎么惹我,就是看不惯他而已。”
“妈的,最烦装哔的人。”说完,秦朗又啐了一句。
在长辈眼中,办事周到、手段高明才是衡量一个男人是否成功的标准,尤其是他们这样豪门或是暴发户的圈子。
凭洛斯言能靠一己之力救活一个企业,那些与女人的莺莺燕燕便没什么可提的。再加上他办事小心,处理得也干净,所以在外人面前,他依然是光鲜亮丽的商界翘楚形象。
秦朗原本是懒得管他的,毕竟有小时候的交情在。
偏偏明昭回来了,瞧他那殷勤的样子,多半是想赶快促成这桩婚事,所以秦朗才会“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也没想过能跟你结婚,”秦朗的每一句话都说得轻飘飘的,尽管有些惋惜,但已经放下了对她的那点喜欢,“不过我觉得你在我身边,总比在洛斯言身边要好得多。”
听他这么一说,明昭更欣赏他了。
虚伪的男人见得多了,还是像他这样有话就说,拿得起放得下,偶尔还有点小腹黑的男人最有意思。
“我不会跟他结婚的,所以你也不用帮我。”
明昭歪着头打量他的侧脸,像原主那样,伸手弹了一下他的耳垂,“时间还早,带我去喝酒吧?我想喝酒了。”
这里的酒种类又多、味道又丰富,实在是太好喝了!
原主的身体不胜酒力,所以要好好锻炼一下,以后才能品尝更多的佳酿。
“好!”
秦朗答应得爽快,调转车头开往了市区最热闹的酒吧。
午夜十二点,明昭和秦朗一上一下地从酒吧里出来。
趴在秦朗的肩膀上,明昭都喝得有些不省人事了,嘴里还念叨着要再来一杯“生命之水”。
她今天玩得很开心,穿越来这么多天,今天是她最高兴的一天。
“别闹,再闹我把你扔垃圾桶里了啊。”
背着她往停车场走,秦朗浑身挂得像个圣诞树一样,手里拎着她的高跟鞋、脖子上挂着她的包,手臂上还别着她跟DJ互动拿到的手环。
将她放到车上后,秦朗终于直起腰深深地舒了一口气。
酒醉的明昭好像浑身都散发着一股甜香,让人想要狂热地占有……虽然酒精放大了他对明昭的喜欢,但理智还是克制住了他原始的冲动。
站在旁边用手机联系代驾,秦朗脱下自己的外套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她的身上。
而就在停车场的另一边,一双眼睛正怨毒地看着他的方向。握着手机的指节微微颤抖,他的一举一动都让男人的咬肌更用力了几分……
作者有话要说:[1]出自《禁忌女孩》娜诺的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