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贴身小厮

“妹子,这是干啥呢?”何六刚要进厨房,就见江满坐在一块石凳上,手里拿着她刚来那天,展示过的大菜刀,在磨刀石上,来回的使劲擦,何六好似都能看到火星子。

“没什么,我觉得刀不太快了,要是砍脖子,容易掉一半,留一半,那岂不是很难看?”说着还冲着何六,来了一个标准的微笑。

“小祖宗,谁又惹你了,没事可不兴玩这大刀的啊。”何六有点无奈的,拿过江满手里的菜刀,不拿不知道,一拿才发现这刀是真的沉,他一个十九的成年男子,拿着都费劲,这妹子是怎么将刀,甩出残影的。

“六子哥,你在乡下有没有媳妇?”江满好奇问道。

一听这话,何六不太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家里穷,早些时候没娶上媳妇,去年村里的王家,说我要是能拿出十两银子,就能将嫁去镇上的闺女,给我要回来。”何六说到这时的表情,有些伤感又有点期待。

“什么?什么叫做要回来?”江满听的一头雾水,嫁出去的,他要怎么接。

“小玲成亲的头一个月,她那定了亲的男人,就因与人斗殴,让人给打死了。她婆家不甘心,让儿子在地下做个光棍,硬是把人给娶回去了。”

“后来,那孙家日渐败落,而小玲的娘家,也终是不忍心,让自家闺女就这般蹉跎了,才找上我,说只要我能拿出十两银子,那孙家就能让小玲另嫁。”

“你喜欢那个小玲?”这年头七八两银子,媳妇随便娶,除了喜欢,她猜不出何六哥,为啥要用十两银子去换人。

“小玲我们,算是青梅竹马,本来两家也都默认的,谁知后来她爹病了,需要十五两的银子救命,我家最多能拿出四两,再多的也没有了。”说到这何六低下了头。

江满好似感觉到了,何六当时的无力感。果然,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可这一个月才不到五百文,得什么时候能攒到十两啊。

江满整个一个苦瓜脸,看着何六,惹得何六忍俊不禁随后又道:“我已经有五两银子了,十两很快的。”

唉,扯远了,她自己的事,还在火烧眉毛呢。听说前楼已经开始布置,一楼的台子了,后面也忙的热火朝天的,就是为了把楼里,几个新来的公子,卖上个好价钱。

她老爹,有事没事就说,自己从前干过山贼的勾当。还说她娘,就是他当初抢来的。爹呀,让你胡说,女儿才是马上就要去当山贼的人了。

江满想,要是到了万不得已,她就抢了沈青篱,带着他跑去老爹说的山头,隐姓埋名,也好过让他在这里受辱。

这会她是有点急的,嘴角都起了泡,然后还听了一个,这么糟心的故事,苍天啊。

不行,她得找沈青篱谈一谈。

这点上俩人倒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沈青篱这边与楼主谈妥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随后又想到,江满一个小姑娘,与厨房的一群男子,混在一起,要是出了什么事,定是悔之晚矣。

眼下,鸳鸯要给几人找小厮,这是一个,可以把人放在眼皮子底下的机会。不过这就得先去问问,江姑娘的意思了。

两人这段时间,若是有事相商,一方便会在那棵大桃树的树杈上,挂起小小的白布条。

许是初识的印象太深刻,即便江满并不如,其它女子那般娇小,可沈青篱总是下意识的认为,江满也是柔弱的,他至今还能想起,那时江满脸色惨白,一点血色都没有的样子。

后来,其实他也是见过这姑娘两次的,她穿着亮蓝色的长裙,与橘红色的短衫,提着竹篮迎着日光,俏生生的站在那里。晨风吹起的每一缕碎发,都染上了阳光的颜色。

只是当时碍于有友人同行,不方便上前与她打招呼。如今二人一同陷进这虎狼之地,定然是要相互照应的。

这会正是吃午膳的时间,院里人不多,江满见没人注意她,便快速走到桃林处。

入眼的便是,盛开的桃花树下,倚树而立的少年。墨发上还有被风吹落的两朵桃花,白色的纱衣,与身后的花枝融为一体,恍若那粉红的桃花,本就开在素白的衣袍上。

沈青篱感觉到有人来,抬眸望去,见江满穿着厨房棕色的粗布短褂,脚踩黑布鞋,长发利落的用一根木簪挽着,步履轻盈的向他这边走来,一双温柔的大眼睛里,盛满了星光,耀眼璀璨。

"沈公子,你找我?”江满语气轻快问道,来的正好,他不来她还要去找呢。

“嗯,,江姑娘,我有件事想与你商议一下。”沈青篱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这么做很冒昧,可江姑娘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

他不自在的理了理袖口,才开口道:“你与我算旧识了,我直说吧。”

“嗯,你说。”

“你一个人,在厨房做活儿并不安全,要是出了事,连个照应的都没有。学什么也比不得自己的安危重要,要不,要不,你去前楼做活,与我一同在那边。我想到了离开这的办法,到时候带着你一同离开吧。”沈青篱说的很认真,他心里有一颗希望的种子。

“我可以不学本领,也可以跟着沈公子去前楼,可管事能同意吗?我要以什么身份过去?”江满面上淡定,心下乐开花了,暂时可以不用去当山贼了。

“嗯,说来惭愧,管事要给我等配小厮,我才想到姑娘的。我不知道你是否会答应,所以先来问问你。若是你应允,管事那边我去想办法。”

“只是我虽然有了办法离开这里,却也不是短短几日能做到的,还望姑娘莫要着急。”

“多谢公子,阿满不急。”江满,努力压下要上扬的嘴角,可下不来,根本下不来,只好微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子。

沈青篱见她这样,有点拿不准她到底愿意还是不愿意了,又怕冒犯到人家姑娘,又焦急说道:“江姑娘,你别误会,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我对你绝无半点非分之想,嗯,不是…………”沈清篱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乱,明显不够用了,这说的都是什么呀。他急的玉白的耳朵,嫣红一片。

江满怎么也收不回去的嘴角,瞬间就回到了原位,抬头看着面前的如花少年。假笑着说道:“好,非常感谢,沈公子果然依旧是,高风亮节的如玉君子。”

“不敢不敢…………”他觉得江满语气怪怪的,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对。总之跟姑娘家打交道,都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例如沈府里那个唯一的小姐,他的妹妹。

想到她,沈青篱有些头疼了,要不是她,哪能有现在的局面呢,真是害人不浅。

江满与沈清篱分开后,想了想此事的可能性,就算管事同意了,知道她是个女子后,还能同意吗?

虽然现在只有厨房的人,知道她是女子,在前楼时,别人不问,她也不会说自己是个姑娘。春风楼长的好看的公子多的是,所以她穿着厨房统一的衣着,也就没人注意她。

可要是去了前楼,从上到下都是男人,就沈青篱一人,配了一个丫鬟,实在是太惹人注意了。

有什么办法能让大家闭嘴呢,不在乎她是一个女子的身份,江满双手按着脑袋一顿揉搓。

“干嘛呢,头发都薅秃了,变成丑八怪就没人要了。”

路过的何六,看见自残的江满,不忍心提醒到道。

江满脑子一亮,瞬间想到一个好办法,毁容,她可以毁容,让自己变的丑一点,这样正常人,就都不会再有什么多余的想法。

只是这毁容是个技术活,没有点灵丹妙药,她还干不了,得抽个时间,去一趟八叔家的府邸了。

她这都来了一个多月了,还没去琳娘府上与她相聚呢,上次见面还是,琳娘随着八叔去上京时,在她家做客那会呢。

也是那会同琳娘逛街时,遇到了麻烦,再后来遇到了沈青篱,不成想如今沈青篱带来的麻烦,远远超出了当初的泼皮。

可她中了沈青篱的毒,根本不能回头,也不想回头。

曾听摊贩们提起过,一种叫旱莲的草药,将它捣碎,涂于脸上手上,皮肤就会变的发黄,没有二十来天,根本不会掉。

但也不会太吓人,只是看起来面色土黄发黑。冬天即使没了新鲜的,干草煮了水,一样能用。

因本身是药材,就是用上几个月,后期也没有什么毒性,不会影响到皮肤。这简直就是她的梦中情药了。

这会她都要后悔死了,当初为什么就穿了一身女装呢?啊???真是想一头撞死在柱子上。

哎,明日还是去找八叔一趟吧,他人脉广,应该能更快的弄到旱莲。

晚膳又轮到她去前楼送饭了,本想送完就回来的,没成想还未出后门,就碰到一熟人。

绿柳原本还在飘飘悠悠的,往后门方向走的,一打眼,竟然看到了他那日,财大气粗的恩客,他以为自己看花了眼,连忙往江满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