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死之书

西藏生死之书

作者:索甲仁波切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本书可以说是西藏版的《神曲》,如果但丁不是信奉基督的诗人,而是潜研佛学的居士,那么他留传后世的,可能就不是神游天堂与地狱的见闻,而是论述因果轮回的《西藏生死书》了。本书无疑是当代伟大的生死学巨著,一本实用的临终关怀手册;它提供给读者的,不仅是有关死亡和临终的理论性描述,尤为可贵的它还提供了具体实践的方法。它认为死亡只是另一期生命的开始,是反映生命整体意义的一面镜子。书中,深入讨论了如何认识生命的真义,如何接受死亡,以及如何帮助临终者和亡者。…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逐逐逐月
    12.1从25章开始入v,届时0点更1.1w+,感谢支持~预收《虐文女主扮演法》,文案见最底。文案:桑灵犀和一本龙傲天修仙小说的女配重名了。女配是龙傲天前期遇上的一名世家女,虽然女配什么都有,男主什么都还不出色,但因为女配长得好看,所以她暗恋龙傲天,给对方送经验送装备,提供追求者作为打脸素材,还落入险境给男主提供爆发前置条件。最后龙傲天升级成功,换了个马甲又是新的地图和美女,留下一个终生不嫁的她,等着并不存在的人。现在,她成了女配。系统告诉她,虽然女配因为家世还不够厉害没能成为男主的女人,但男主还是有高达两位数的后宫团。现在聘请她成为纯爱的维系者,确保男主在任何时间段,都至多和一个人有双箭头。桑灵犀立刻接受了这份工作,并且决心要教会龙傲天男德。龙傲天英雄救美,她宣读龙傲天青梅竹马的来信。龙傲天将不慎看到美人洗澡,她将人换成两米壮汉。龙傲天将被人拉做抵挡爱慕者的挡箭牌,她女扮男装顶替对方……在全天下都以为她深爱龙傲天,为他们间不存在的感情感动的时候,龙傲天终于开始发婚礼邀请了。在大家期盼的目光中,龙傲天哽咽地说:欢迎大家来参加我师尊师娘的婚礼,作为长辈,师娘一直很负责地教导我,我很感激。桑灵犀:谁又不喜欢强大靠谱如同移动宝库还有大尾巴的美人呢?ps:存在路人以为女主和龙傲天是一对的情况,因为龙傲天师尊前期是灵魂状态还有仇家,所以不能公开澄清。——《虐文女主扮演法》文案:最开始得知自己是虐文女主的时候,李晚雪做好了宅死在山上或者提前干掉男主的双重心理准备。但是现实往往比小说更精彩:原著女主居然是被人花钱雇了,去接近男主并且当替身的!雇她的人,就是原著里对女主爱而不得,兼任男二和反派的疯批。故事变得恐怖了起来,李晚雪想也不想地拒绝了自己的雇主。真的不考虑一下吗?除了足以让你师门跻身上流的资源,我还会保证你活过五百岁。即使中途死亡,我也会让你没有后遗症地复活。她:真的吗?我不信。然后她就被杀了。血溅三尺,死不瞑目。从棺材里爬出来后,李晚雪笑着接下了这单委托,开始自己的演员生涯。扮演第一步:当白月光没有出现的时候,自己顶上,然后死遁。扮演第二步:自己给自己当替身,不断制造误会,配合对方杀妻证道。扮演第三步:在对方功成名就,抽空怀念自己的时候,完成擦肩而过的绝杀。——有人预言,勘破情关的黎宿会成就大道,救世间于苦厄。谢折玉觉得很有趣,并打算为其提供一些帮助。他是一个随和的人,所以当李晚雪第一次拒绝他的时候,他就想好了下一个人选。结果对方意外地从棺材里爬了出来。事情变得更有趣了,他想。ps:1.基本没有无辜的人,主线大约是互相伤害,女主在背刺男主在挖坟黎宿在自我感动。2.女主精神状态不好,偶尔发疯。
  • 作者:萧宣
    据说总裁暴躁易怒,像个随时喷发的火山,今日与他相处,她发现……传闻是真的!好不容易虎口余生的她,正庆幸著她这样一个公司小妹,往后见到暴君的机会不多时,他竟然开口要她当他的情妇!不过……嘻嘻,幸好她冰雪聪明,得知他要收集情妇的内幕后,马上提议当他的爱情秘书,去帮他追女生,呵呵,这可真是摆脱暴君的好方法呀!我要你当我真正的秘书,并搬过来跟我住,因为爱情秘书随时都得给我意见。天啊!这真是--晴、天、霹、雳
  • 作者:月影星
    本文将于4月20日周四入V,当天三更哦,欢迎小天使们订阅!柔嘉公主是宫中最受宠的公主,蜜罐里养大的女孩,娇如春露,艳如桃李。京中人人皆知,这么娇美的公主,是要配最尊贵的皇帝的。可谁也没有料到,公主十七岁那年,跪到太后跟前,哭求太后将她嫁给殷绪。殷绪是将军府私生子,身份低贱,阴郁冷酷,一双孤狼般凶狠的眼睛,令人生畏。时人大惊,不知公主看中了殷绪什么,甚至以死逼婚。将军府迎入公主,满城百姓只当这是一场笑话。就连殷绪也是如此以为,眼含讥诮,等着笑话尴尬收场。但殷绪没有等到散场。殷绪成为了声名赫赫的战神,后来更是剑指帝都,成为开国皇帝。高大伟岸的皇帝在柔嘉身前单膝点地,为她献上凤冠,嗓音低沉温柔,愿意戴上它吗,我的殿下?柔嘉有一个秘密,她是活了两世的人。上辈子她心系皇帝表弟,为他付出一切。可她的表弟,为一个有夫之妇亡了国。敌军攻到京城,表弟为保住心头爱,毫不犹豫推她出去供人泄愤。万念俱灰的那一刻,是殷绪万敌之中,踏血而来,握住她的手;是殷绪满背箭矢,依然有力地拉着她,救她出围杀。他在她身边,吐尽最后一口血,看她的眼睛,却依然温柔含光……这辈子柔嘉早早来到殷绪身边,轻轻摸着殷绪眼睫,说,阿绪的眼睛很好看,像星星一样。注:女主重生提前和男主相遇,所以刚开始男主对她很冷漠哈,后期男主会恢复上辈子记忆。先婚后爱,甜宠治愈。预收《偏执王爷的娇美人》求收。病娇美强惨王爷VS身娇体软小美人十七岁这年,沈姝因故投奔京城表哥。表哥温文尔雅,玉质兰章,又对沈姝体贴备至。沈姝满以为,表哥会娶她为妻,却不料最后只等来重重杀机。沈姝死后灵魂不散。她看到为人所惧的暴虐王爷萧玦,跪在她尸身边哭红双眼;看到他长剑掀起腥风血雨,为她报了惨死之仇;看到他夜里按紧自己膝盖,对着她的尸身嘶哑低泣,说,娉娉,我疼,你看看我……男人疯了一般,不将她下葬,反而给她尸身换上嫁衣,日日与她作伴;后来更是一把火,将他与尸身一道烧成灰烬。一朝重生,回到刚入表哥府门时。某日,沈姝被人推倒在萧玦车驾前,围观众人议论纷纷,只觉得冲撞了萧玦车驾,最少也要挨一顿鞭抽,不料萧玦却是皱眉将沈姝扶起。沈姝摔疼了腿,站不稳,柔荑扯住萧玦衣袖,杏眸轻抬,长睫沾着水雾,颤声道,王爷,我疼……男人铁臂搂着她的细腰,眉目俊美而冷厉,将众人一一瞪视过去,回过头对沈姝却极尽温柔,别怕,本王会护着你。*萧玦少时坎坷,世人予他以痛,他还世人以血。他自知不是个好人,唯恐身上血污脏了那人衣衫,故总是避而远之。然而那人还是温软含笑地靠了过来,拉住他的衣袖,轻声道,王爷,我知你疼,我会护着你。注:男主有病能治好,最后会登基;女主获罪太医之女,终于皇后。双C,温暖救赎甜文。
  • 作者:柯怡
    信用卡不能刷?两千元的钞票不能用!?她怎么会遇到这一连串的怪事?这西门町明明还在台湾的领土范围内,没道理她会在瞬间成为一级贫民啊!虽然她贩卖寂寞的感觉这职业是怪了点,攒不了大笔的财富,但也不至于一贫如洗啊!况且,这样另类的能力,可不是人人都有的呢!要不是她无端穿梭时空,回到五年前,落难到台北,她就
  • 作者:施施啊
    我立于九霄山上,为苍生执剑,这是我对她的承诺,即便她永远回不来。——容愈be预收【掩罗裙】点个收藏咪啾~周雪韶才与未婚夫定下婚期,转头就发现他与他那远房表妹的关系匪浅。她提出退婚,未果。事情闹大引来了风波,家族中人劝她大度,好在远在元洲的外祖传书而来,她借这理由离开了上京,退婚之事也就此搁置。魏襄途经元洲,刚放下手中画卷,就见到了那位艳如牡丹的国公府长女。彩舫摇晃之时,他上前扶稳了未来兄嫂,周姑娘,要小心。他好意提醒,语气温和。而她也懂得知恩图报,当夜就叩响了他的房门。本是萍水相逢一场,可魏襄瞧她的眼神却日渐显露侵略和占有。她不辞而别,却在国公府见到与父亲对坐、正言笑晏晏的青年,他向她遥遥递去一眼,意味不明。这时候她才知道,他是云阳王世子,是当今权臣,却还是她未来夫婿的弟弟,是她的小叔……成婚前一日,周雪韶被人掳走。马车在深夜疾行。她一睁眼,见到眼前人愣住,魏襄!他扣紧她的腰肢,一声嘤咛从她唇边溢出。魏襄一字一句地纠正她,那时候,你唤我夫君。——小剧场:退婚后,回想往事,魏珩到底是悔了,来求她宽恕。一门之隔,魏襄将人逼到角落,面上还是温和浅笑,手下却毫不留情。女子罗裙骤出春水,若冰澌溶泄。你疯了。周雪韶哑声斥道。对。我是疯了。来,叫我夫君。-阅读指南-1.表面温润实则疯批掌权者 x 心机美艳世家女2.弟夺兄妻/强取豪夺/男二火葬场3.冰澌溶泄:冰块融化流动。出自秦观《望海潮》。
  • 作者:白衣淡墨痕
    穿越修真界,身具鬼心却一身佛骨,白知隐想知道自己能走到哪一步。是特殊的修真体质?是出众的天资悟性?还是浑然天成的机缘福运?只有白知隐自己知道,支撑她走下去的,是一颗永不服输的心。世人都道鬼修狡诈,可谁又知是魔是佛,只在修士一念之间而已。上穷碧落下黄泉,鬼心佛相立九幽。注:传统修仙文,大女主成长文。女主只是表面上是三灵根,实际体质特殊,走天才流的路子。
  • 作者:周浩晖
    本书为周浩晖《刑警罗飞系列》之二《鬼望坡》。罗飞来了,这个传奇警探兴致勃勃,环着破解秘密的热情,与探寻身世之谜的青年蒙少晖,一同踏上共同的目的地——鬼望坡。偏僻的明泽岛,神秘的鬼望坡,一切充满着无可名状的诡谲气息。每到月色明媚的深夜,鬼望坡无人可达的最陡峭处将出现一个神秘黑影,它怀抱婴儿,一动不动地坐着,像在俯望夜幕中的村落,又像在诅咒活着的生灵。最让人惊骇的是,这个黑影只在夜晚能远远望见,白天则消失无踪。随着罗飞和蒙少晖的明察暗访,鬼望坡与蒙少晖的身世之谜呈现出某种奇妙的关联——婴儿夜啼,鬼影再现人间,明了身世真相的人却三缄其口。慈悲的和尚、精干的村长、最勇敢的富人、貌不惊人的杂货店老板、以酒度日的无赖……距离真相最接近的人,也是如此接近死亡。洛夫遇到了生平最大的挑战。
  • 作者:池莉
    有的时候,闭上眼睛把头晃一晃,就可以感觉到生命的速度是飞——我的二 十岁,分明就在一刻之前。用现在人的眼光来看,那个时候的二十岁很傻:脸蛋又大又红,皮肤上生着 一层细细密密的绒毛,绒毛下充盈着饱满的水分,天然得与秋天的水果有着本质上的一致,以至于经常惹起的是人们吃的欲望而不是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