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陆军军法会议法庭。
一片黑暗,上方隐约可见象是菊花徽章的东西。
检察官的声音:(从舞台上端传来)被告们以昭和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黎明为期,同近卫师和第一师属下一千四百余名官兵一起,与北一辉、西田税等民间过激分子相呼应,为了发动所谓“昭和维新”,大举调动兵力,杀害元老、重臣、军阀、财阀等身居国家要津的大,致使帝国首都陷于无法收拾的混乱状态,终至不得已而在帝国首都实行部分戒严令……(渐渐消失)
舞台左侧亮了,一群青年军官在那儿。
远藤、栗田、矶野、村田。
——在灯光映照下,他们背后好象有更多的志同道合的军官。
被告们相继发言。
远藤:起诉书中说,我们根据北一辉的《日本改造法案大纲》,为了实现社会民主主义革命,企图断然发动武装政变,这一点我不能承认。正象声明书上所写的那样,我们是为了显示国体真实面目、实现昭和维新才起事的。
栗田:《日本改造法案大纲》决不是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检察官不理解《日本改造法案》。起事的主旨是对侵犯天皇兵马大权的奸贼,加以正义的天诛。
矶野:在国家存亡危急之秋,现在如不纠正时弊,国体就危险了。在这种背景下,我们采取了超越国法的行动。现行刑法对篡夺大权的人没有加以制裁。因此,为了除掉他们,只有把他们杀死,没有别的路可走。
村田:我不同意起诉书。《日本改造法案》的内容,不是以社会民主主义作为基础,而是以天皇作为柱石的;我们虽把《改造法案》当作理想,当作改造的一个指南,但这次行动决不是为了实现它。
裁判长的声音:(从上面传来)全体被告自从在陆军军官学校学习的时候以来,一向有着沸腾的忧国激情,进行显示国体真实面目的研究。及至从该校毕业出来,在部队里当上军官,把农山渔村的贫苦壮丁迎为部下后,由于对彼等之同情,思想越发偏激起来。尔后,看到昭和五年因《伦敦条约》(指1930年英美法日意五国缔结的《伦敦海军条约》)而引起的侵犯统帅权问题,认为如不匡正重臣、财阀、官僚、军阀、特权阶级之无德行为……主文:被告等人为谋求国防之充实和国民生活之安定,为显示国体,准备实现与国体不相容的北一辉、西田税等之学说,擅自调动非据统帅命令不得调动的部队,无视国宪国法,此等行为乃是背叛皇上圣旨。陆军刑法第二十五条,叛乱罪。——根据陆军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判决以上被告死刑。
左侧灯光消失,看不到军官们了。
字幕:
昭和十一年七月十二日。
灯光照亮舞台右侧。
在立射用的枪架前有两名或数名射手(军官或下士官)。另有负责指挥的军官。
从左侧黑暗处传来了《君之代》(日本国歌)的合唱。
射手向左侧方向准备射击。
指挥者看表。指挥官目标,受刑者。
射手取射击姿势。指挥官瞄准——
从左侧里面接连发出“天皇陛下万岁!”的呼声。指挥官射击!
发射声。由近及远接二违三地发出响声。
转暗。
光圈照射着北一辉和西田税。
他们面向观众。
北:刚才,检察官就我的思想和著作,特别是就《日本改造法案大纲》同这次青年军官的崛起行动等等的关系,提出了很多起诉的理由,但是……我郑重声明:我并没有指导青年军官们根据《日本改造法案大纲》去改造国家。
西田:对于检察官提出的起诉理由,我的意见是这样:一、青年军官不是为实现《日本改造法案大纲》而崛起的……二、我不但没有煽动过崛起,并且还制止过……三、检察官认为我们是唯一的领导者,那与事实不符……四、检察官把国家改造的学说和直接行动混同起来了。
灯光照射着较高的地方。浮现出法务官的半身。
法务官:被告西田申诉说,这次被告一直在阻止直接行动,但是,西田知道青年军官和村田、矶野等人的活动趋于偏激,也知道他们订立的具体计划,可是并没有想亲自去阻止。一旦私自调动军队崛起,就侵犯了天皇的兵马大权,这在我国历史上留下了一大污点。你明明知道而不去加以阻止,就是默认那种行动,即使断言说你早就预先指导了今天的行动,你也没有可辩解的余地。
西田:自从五·一五事件以来,我竭力不赞成直接行动,并且加以阻止,一直进行说服工作。这一次,不管我怎样阻止,无奈青年军官们的决心坚定,虽几经说服,但已是力不从心。他们行动的那一天,我是处在不得已的心情下。
照明一度转暗,接着,只投在北一辉身上。
法务官:被告的纯正社会主义论和幸德秋水、大杉荣等提倡的所渭“社会主义”之间有什么关系?
北:达尔文进化论中的优胜劣败论和大杉荣提倡的互相扶助论,对当时的社会主义者颇有影响……我想,因为他们那种社会主义的生命单位是以个人为基础的,所以既可以看成是优胜劣败,也可以看成是相互扶助。这些理论都谈不到是以真正的国家社会的国利民福作为标准。当时的社会主义者都提出反对日俄战争的理论,把这作为社会主义运动的主要任务。依我看,他们是国际主义者。我认为国家是社会的生命单位。为了国家的发展,国民应相互扶助;而且,应同各外国之间反复较量优胜劣败。根据这种见解而相互扶助,并决定优胜劣败。我对日俄战争则大加称赞。在我看来,为了决定国家的优胜劣败,日俄战争是非打不可的,这是日本真正的使命。我阐明我国的社会主义应该建立在日本的历史上,其他的社会主义是不纯的,所以我把自己的学说称作“纯正”的社会主义。
法务官:《国体论及纯正社会主义》中的观点,现在还没有改变吗?
北:当时我是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感到把国家作为生命单位是一大发现。我认为,如今必须大加修改补充,但是根本方针没有改变。所以,我把自己的社会主义叫作纯正社会主义。
照明变化,强光射在西田身上。
西田:实现国家改造不应当通过非法手段。正象《日本改造法案大纲》中着重写的那样,改造国家只能靠天皇大权来实现。改造国家的关键不在军事,而在经济、政治上的改变。北先生的《改造法案大纲》中,对私有财产和私有土地的限制,城市的公有,对私人生产企业的限制,垄断资本由国家统一管理等等主张,都是最重要、最恰当的。这个《法案》所着重论述的,与其说是打破现状,不如说是建设计划。我是根据《日本改造法案大纲》,把一生献给国家改造运动的人,可是绝对不采取非法手段。除了通过合理的国民运动辅佐天皇大权以外,我什么也没有考虑过。
法务官:讲一讲二十七日被告的行动!
西田:上午我打电话和村田、栗田联系的时候,听说发出了大臣布告,崛起部队被编入戒严部队,宿舍、粮食等等也由部队供给,知道他们成为官军了。这和我的预料完全不同,我认为是怪事。
法务官:当时,被告是否曾指导青年军官应如何行动,如何收拾局面,并要他们把一切委托给真崎大将?
西田:我看到崛起后三天内的情况:编入戒严部队,也接到了大臣类似表扬的布告,认为情况一般是良好的。但是青年军官们崛起的主旨在于整肃军队,从会见军事参议官的情况看,涉及政治问题。因此,感到内部纠纷的结果也可能会陷入不利状态。所以我告诉青年军官,应该立即撤离现场,并把一切行动和收拾局面的问题全交给真崎大将。
法务官:根据崛起后的行动,被告曾感到事情会成功吗?
西田:我感到意外,非常难以理解。我确信,在这次崛起的过程中,最初当局曾向他们颁发大臣布告,又根据戒严令明确地把他们编入戒严部队,后来却作为逆贼来讨伐,这是绝对不应该的。
法务官:在这次事件中,可以说被告曾通过打电话等等方式指挥领导了青年军官。是这样吧?
西田:那只是表面现象,和事实不符!
照明变化。灯光射在北一辉身上。
法务官:据说被告曾经把自己的妻子得到的神灵启示,用电话转达给青年军官们。把这件事详细谈一下!
北:我一听说大臣布告的事,立即就诵经祈祷。这时神就我常常忧虑的收拾局面的人材问题,给了我启示。因而,我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个灵告,说:“国家无人,勇将真崎在,为国家正义军发号令,正义军速将一切委托给他。”我以为行动部队崛起的主旨被天皇承认了,他们成了官军,也就是成了正义军。我反复地说:收拾今后的局面问题应完全委托给以真崎大将为首的内阁,要相信他能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要把一切委托给真崎大将。
法务官:据说青年军官们接到那个关于神灵启示的电话后,曾商量了一番,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所谓“把一切委托给真崎大将”,是指这次的行动和收拾局面呢,还是单指收拾局面呢?他们用电话询问了被告,这是怎么个经过?
北:……我感到全部无条件地委托给真崎内阁,取得各军事参议官的援助,是最妥当的。我就是这样回答的。
法务官:被告要把一切委托给真崎大将,是不是计划实现青年军官们所信奉的被告的著作——《日本改造法案》呢?
北:……我想在陆军首脑部中,没有信奉我的著作《日本改造法案》的——尽管有人参考过它。我也不是为了实现《日本改造法案》,而把一切委托给真崎大将的!……我只是感到,由在一般人和青年军官中都享有高度信任的真崎大将来收拾局面是妥当的。
灯光聚射着北一辉的面部表情。
整个舞台逐渐转晴——
舞台渐明。
灯光照射法务官和北。
法务官:就被告目前的想法而论,《国体论》中的天皇观改变了吗?
北:《国体论及纯正社会主义》是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在故乡佐渡岛写的。那正是日俄战争的第二年,即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除了由于日俄战争后的社会情况,以及由于我血气方刚,在文章上略有过激的表现之外,即便在今天,在基本轮廓上,我仍然保留着大致相同的见解。
法务官:你所渭“在文章上略有过激的表现”,指的是什么?
北:譬如说吧,无论是搞宪法学的穗积八束博士,搞伦理学的井上哲次郎博士,还是搞国法学的有贺长雄博士,我对他们的学说的批判,在表达方法上都过于急躁,带有攻击的意味。我当时是个没没无闻的青年,对我来说,这是为了使世人注意我这部著作,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方法,因而使用了冷嘲热讽的言辞。但是,即便改变了这种表达方法,我对三位博士的学说的批判,至今也还是丝毫不变。
法务官:被告简单扼要地说说写在《国体论》里的天皇观吧。
北:简单扼要地说说倒有些困难,但从基本论点来说,我是用进化论的历史观来看待天皇的。从这一史观出发,我认为天皇发展到现在的进化过程,大致经历过上古、中古至近世,以及现代这样三个历史阶段的性质上的变化。也就是说,在古代,天皇是根据原始信仰,在方圆不大的土地和数目不多的人民上面建立起来的家长,不断同其他小家族集团进行过对抗;到了藤原时代,天皇成了把整个日本的土地与人民都归为己有的最强大的人;镰仓以后的贵族国家时代,天皇除了作为和其他家长式的君主同样的家长式君主之外,还作为神道中的罗马教皇,不断地同镰仓的神圣皇帝进行对抗;到了近世,天皇被乱臣贼子德川氏逼到京都之一隅,处于流放的境遇下,受尽压迫,仅只作为衰落的神道中的罗马教皇,延续着皇系的命脉;接着就是维新革命以后的天皇了。
法务官:为什么把达尔文的进化论用之于天皇的历史观呢?
北:进化论未必是十全十美的,但是必须肯定,它给欧洲的生物学、人类学、历史学等的研究方法,带来了科学性。对历史来说,客观性至关重要。
法务官:加藤弘之博士起初提倡天赋人权论,主张立宪政体论,但是认为那时正在兴起的设立民选议院的请愿,时机还不成熟。到了明治十五年(1882年)引进进化论后,他就再也不出版以前的著作了,从此一直站在进化论的立场,提倡天皇进化成为超人的理论。被告对这个问题是怎样想的?被告也要从进化论的立场谈谈自己的看法。
北:这是官学的祖师爷加藤弘之博士捏造出来的进化论,跟达尔文的进化论一点关系也没有。一般说来,进化论是关于一切生物的进化之法则;就拿人来说,也没有理由说世界上只有天皇一个人能够进化为超人。这种曲学阿世之徒就是乱臣贼子,因为他们使世人对天皇有了错误的看法。
法务官:被告在《国体论》中说,维新以前的日本国民全都是乱臣贼子,这是什么道理呢?
北:方才我说过,在古代,天皇是方圆不大的土地和数目不多的人民的家长。天皇为原始的宗教信仰服务,不断同其他小家族集团进行对抗,逐渐成为强者。譬如,象苏我氏这样一个小家族集团的强有力的家长,天智天皇一旦下了决心,也能够把他杀掉,天皇已经成了最强者。所以《古事记》说,雄略、武烈两个天皇,曾以杀害臣下和百姓作为消遣,在当时的父权家长制统治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为什么呢?从当时的天皇看来,人民可以说是天皇的财产,归天皇所私有。然而,却不允许现在的天皇有雄略、武烈那样的行为。这就是古代的天皇和现在的天皇在性质上的不同。
法务官:中世的天皇又是怎样的呢?
北:从上古到中世武家政治兴起时,天皇是拥有广阔土地和人民的日本最强大的力量。可是,后来各贵族把一切都列为自己直属名下,庄园的农民也就处在只认得主人,而不知有天皇的状态。武家政治一旦兴起,武将和家臣之间就形成了契约关系:一方赐给土地与食禄,另一方对此作出相应报答——克尽忠义之间。因此,当时所谓的忠义,是被雇佣者忠诚地对主人履行契约,他们对天皇漠不关心。所以,按照道义,平清盛的臣下要尽忠于清盛,离开清盛投到后白河法皇门下,反倒违背了道义。这样看来,使安德帝淹死在西海、从京都的天皇手里夺去日本东半部的源赖朝的家臣,由于尽忠于赖朝,对天皇却干下了乱臣贼子的勾当;把后鸟羽上皇流放到隐岐、把顺德天皇流放到佐渡岛的北条义时的家臣,也是由于尽忠于义时,对天皇来说,就成了乱臣贼子。我的故乡是佐渡,顺德帝在佐渡的皇居是一间盖在悬崖边上的小房。他在乞讨中在这里生活了二十一年,至今在整个佐渡岛,仍然不叫顺德天皇,而按照传统,把他叫作顺德和尚。然而,北条的家臣对这样的悲惨事实一无所知。这样看来,足利尊氏也好,新田义贞也好,都是一样的。同时,还有信长和秀吉,以及家康以后德川幕府三百年的统治期间,不要说他们直属的家臣了,就连那些臣服于幕府统治下的日本人民,也是跟着将军、诸侯等乱臣贼子跑的。
法务官:如果情况就象被告所说的那样,为什么我国万世一系的天皇能代代相传呢?藤原氏也好,平清盛也好,源赖朝也好,德川家康也好,为什么他们没有推翻天皇,取其地位而代之呢?北这个疑问虽然有道理,然而这是世系观念和神道信仰造成的。象古代豪族苏我氏,把自己的住所叫作宫,把他们父子之墓叫作陵,在他们的观念里氏族和天皇的家系是具有同等地位的。足利、北条时代,把上皇和天皇流放到海岛去,那是因为他们一方面意识到自己比天皇更握有实权,另一方面又以世系观念为无上光荣。当秀吉看到朝鲜国王来信说:“封汝为日本国王,”就勃然大怒,肆无忌惮地对使臣说;“我如有此心,何时都可以当上天皇,何须他国国王指令!”这句话倒是他的肺腑之言。他以自己出身于担任关白(日本古代官名,辅佐日皇的大臣,位在太政大臣之上)的藤原世系为荣。德川家康作为清和源氏的后裔,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另一方面,他的孙子家光曾率大军进入京都,恫吓后水尾天皇;新井白石也曾策划叫天皇让位给德川将军;有实力的贵族和将军只要想获取天皇的位置,不论什么时候都是可以办得到的。他们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由于世系观念的荣誉感所使然。这样一来,天皇是作为衰落的神道中的罗马教皇而存在着,对当时的强者来说,没有必要采取强硬手段把这个神道中的罗马教皇取而代之,正如德国皇帝不能作基督教的罗马教皇,并且也没有必要这样做。万世一系所以能继续存在,是由于属于各强者的人民把他们的主人看成君父而尽眼前的忠孝之故;是由于强者对姓氏的世系观念;是由于天皇处于衰微的神道中的罗马教皇的地位。
法务官:那末,在《国体沦》里,对维新以后的日本是怎样看的呢?
北:我在《国体论》里写道:说维新革命是王政复古,那是极大的错误。根据社会的进化法则,复古是不可能的。维新革命是经济史的进化,同时也是政治史、伦理史的进化,是把武士、平民等下层阶级从贵族统治下解放出来;也就是把基于经济独立而产生的自由,推广到国家的一切人当中去,进而发展成为民权党的运动,发展成为社会民主主义的更高要求。在这一点上,维新革命本身就是社会民主主义革命。
法务官:社会民主主义同我国的国体不是不相容的吗?
北:所谓社会民主主义,不是象过去个人主义时代的革命那样,使国家为个人利益所左右,而是把个人的独立置于国家最高所有权这种经济从属关系之下。除了为国家目的而牺牲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这种信念在维新以后已普及人心。这就是民主主义。决不象某个社会民主主义者那样,把社会民主主义理解为要推翻国体和政体来予以实现。我可以举一个例子。譬如胜海舟,他把自己置于对天皇和将军的忠顺义务之外,但决不乖离以国家为中心的行动。
法务官:被告对明治维新后的天皇制是怎样看待呢?
北:天皇之所以为天皇,因为它是国家为了本身的利益而维护的制度。这和出于君主个人私利的家长国时代的君主专制,以及君主立宪国家的君主专制,是不同的。在《国体论》里,我曾经说过:以国家主权的名义,对国家机关进行改组的国家机关,只能是由天皇和帝国议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
法务官:帝国议会是由国民的代表组成的。如果国家主权存在于天皇和议会对等的基础上,两者的利害发生冲突时该怎么办呢?
北:大多数国民都以国家的利益为根本,君主也不把国家作为自己的财产,把着眼点放在国家利益上面,这是进化过程的必然性。况且,天赋天皇以大权,所以两者是不可能发生冲突的。在钦定宪法中,对这种情况没有作出规定,是理所当然的。
法务官:如果钦定宪法是根据天皇人权制定的,那末天皇不是就有修改和废除宪法的绝对自由了吗?
北:这完全是穗积博士等人荒谬绝伦的主张。这样的主张,该当定为借恢复古代君主制而图谋改变政体的国宪紊乱罪。
法务官:被告在其著作《国体论》中说:天皇是未开化部落的偶像,而非现代日本的天皇。现在仍然没有改变这个观点吗?
北:当时我这样写的意思,是因为维新以后复古的革命主义蔓延于全国,反倒排斥君主立宪国家的君主,用天皇的形象去威吓国民。我以这种情形作比喻,说它好象是在制造野蛮部落的偶像——就象是野蛮人给这个偶像蒙上形形色色的虚伪、谬误和混乱的破烂东西,不停地叫喊说:“四千五百万未开化的同胞们,在这个神灵面前稽首礼拜吧!”在野蛮神面前,学者、政治家乃至新闻记者,一切人都得垂下尾巴,慑服下来,而在东洋部落,“不敬分子”这个词,实际上就是由整个社会宣告死刑。我们要说:“教育敕语云:‘尔等臣民须克忠,’汝乃违反此令之不敬分子!”
法务官:《国体论及纯正社会主义》把天皇描写成未开化部落的偶像和野蛮神,那末,被告是否认为现在的重臣、宫廷官员、政治家、财阀就是所谓“野蛮部落”呢?
北:当时的措辞虽然并不确切,但是现在我承认,至少也包含着这样的意思。从学术上来说,它类似穗积博士的忠爱一致论。换句话说,就是“为国家”。所谓“为国家”,是为国家所有的人呢,还是为上层的一部分人呢,这就产生了贵族专制国家和民主国家的不同。上层声嘶力竭地向人民发出“为国家”的口号,尽管主要是为了上层的利益,但同时也跟怒叱人民对野蛮神不虔诚一样,是为了强制人民慑服……但是,以上所讲的许多问题,都是距今三十来年前我所写的《国体论及纯正社会主义》中的基本要点,我想现在必须重新考虑一下,作某些修正。
法务官:那末,被告在这以后看到一天天腐败下去的上层,为了把它铲除掉,才抱着使天皇和军人直接相联系的目的,而写了《日本改造法案》吧?你谈谈当时的心情和见解。
北:《改造法案》里规定暂停宪法,这不是废除宪法,而是为了恢复宪法的真实面貌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法务官:被告为什么不以国民议会,而以退伍军人团会议或退伍军人团作为选出国家改造内阁的主体呢?
北:国民阶层很广泛,而且散漫。如果把他们一古脑儿组织起来,它的体制和现在的帝国议会不会有多大差别。这样的改革就不会彻底,弄得虎头蛇尾。相形之下,退伍军人没有利己心,效忠于和国家主权完全一致的利益。也就是说,当初我明确地决定了对象的焦点。
法务官:被告原来打算用什么具体手段来实现《日本改造法案》呢?
北:这个改造的意见,只有在日本才能够实行。天皇如果决心进行改造,马上就能实现。反之,如果天皇认为没有改造的必要,即使等待一百年,这个理想也不能实现。这一点和把革命作为会革命来进行的其他国家是全然不同的;因此,这也是我最重视的一点。而且,这也是《国体论及纯正社会主义》乃至《日本改造法案》中,关于天皇作为君主立宪国家君主的理论,我想加以修改订正的一点。
法务官:关于改造的必要性,由谁来向天皇陛下上奏呢?
北:如果大多数国民同意的话,就由议会作出决议,根据这一决议,或由内阁总理大臣,或由重臣,向天皇陛下奏请。
法务官:被告在《改造法案》中,反对过去的辅弼体制,主张停止宪法三年,解散议会,而这些和现在所说的作法不是自相矛盾吗?
北:我认为,即便是和金权政治相勾结的国家重臣,也不能无视国民的呼声,也不得不向圣天子转陈改造之意。然后,所有的政治机构总辞职,建立新的改造内阁。
法务官:你不是认为国家重臣、政府和议会都不想轻易反映国民的要求,所以才在《改造法案》中主张实行戒严令,一举断然实行国家改造的吗?你不是企图制造这样险恶的形势,以便强行奏请宣布戒严令的吗?
北:我不是这样想的。正如我方才说过的,如果圣意认为没有改造的必要,这个理想就不能实现。
法务官:这是被告推脱之辞。戒严令法第五条里,关于非战时期宣布戒严令,是这么写的;“平时为镇压土匪,需要临时戒严时,该地司令官得迅速上奏请命。”这里指的是平时国内发生叛乱和骚动等等的情况。被告所以把宣布戒严令作为实现《改造法案》的首要条件,不正是把叛乱等破坏活动当作了前提吗?
北:(表情痛苦)在宪法第十四条里说:“天皇宣布戒严。”即使国内没有暴动等异常事态发生,根据圣意也可以宣布戒严令……但是,我确信日本最后会实现《改造法案》的根本原则,不论多么灰心丧气的时候,我也一直怀着这种信念活到今天。这就是说,和我意见一致的人越来越多,将成为一股很大的势力。阻止它的势力,与之相对立,堵塞住改造的道路。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改造的新势力将击溃阻碍它的势力,完成它自己的使命。这种情况,当然是我的希望,也是我所期待的。
法务官:击溃阻碍它的势力,不就是采取武力对抗,不就是期望宣布戒严令吗?被告引用宪法第十四条,但该条是说由根据戒严令法动员的兵力进行镇压,因此被告的主张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被告自十八年前写作《改造法案》以来,所以没有再出版关于这方面的解说性质的著作,是因为《改造法案》的实现方法,必然触及宣布戒严令的奏请问题,所以予以回避。因此,被告就钻到宗教信仰中去,过着隐遁的生活。《改造法案》主要是让青年军官们去阅读,等待所谓“改造新势力”的成长。所有这一切,在刚才的陈述里已经说得一清二楚。在改造的新势力击溃阻碍它的势力阶段,被告曾期待必然会出现当前的局面吧。
北:(困窘地)现实生活的进程是决不可能凭人们的见识事先预测出的。所以,根据逆料不到的情况,要末是我们自己牺牲,要末是对立者牺牲。我本人认为这一切都取决于命运,除此之外,我没有任何具体计划……因此,当我听到这次青年军官崛起的时候,我就认为万事休矣。同时通过西田对青年军官说;“除诸位已确定的人物之外,应以不杀很多人为方针。”
法务官:(浯气激烈)二月二十日左右,被告从西田那里得知青年军官们即将发动叛乱的时候,曾经对西田的报告,表示同意,这在东京宪兵队审讯记录中已经有供词了。说什么“对叛乱计划表示同意”,这不就是领导者的立场吗?
北:就我的心情来说,我那话的意思是:五.一五事件后,青年军官曾经几次想要起事,在这种场合我常常加以劝阻,不让他们搞。但是这次他们仍要起事,那已经不是人力所能挽回的了,所以我才表示了同意。
法务官:关于这次事件,被告感到责任重大吗?
北:(绝望地)我感到有责任——但并不是作为领导者的责任,而是自己力不从心的责任。
照明变换,投在北、西田二人身上。
法务官:(语调稍快)被告是否承认,《日本改造法案》在青年军官中,是作为金科玉律被接受下来的呢?
西田:在当前的日本,因为投有其他关于改造国家的书籍以资参考,所以青年军官们在一定程度上阅读过它,我承认这一事实。
北:《改造法案》被读到什么程度,我虽然不知道,但我承认在一定程度上青年军官曾阅读过它。
照明一度消失,然后投在法务官、北和西田身上。
法务官:被告北辉次郎、西田税,在维护国体、发扬国威的美名下,以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即以《日本改造法案》中所表述的、与我国绝对不相容的过激不法的思想,蛊惑纯真的青年军官,使他们怀抱一种信念:为了实现《日本改造法案》,无视国宪、国法,侵犯统帅权,不惜采取直接行动,从而构成严重的玷污国史之罪,情节无酌量余地。——我建议法院将北辉次郎、西田税判处死刑。
静场。
矶野的声音:北、西田二位和这次事件完全没有直接关系。这个事实,由于我们在预审和公审中极力一致申辩,因而得到绝大部分法务官的认可。一部分法务官甚至说,他们两人的立场是很值得同情的。然而,由于军部的幕僚们蛮横主张:趁兵乱时机把他们干掉,法院才提出对他们二位判处死刑。有个法务官向我透露说:北和西田显然和事件没有直接关系,但必须按照军部的既定方针予以杀害……真是岂有此理!军部篡夺了陛下神圣的裁判权,独断独行,杀害陛下的臣民。这种倒行逆施是以陛下的名义进行的……天皇陛下啊,陛下难道辨识不出北和西田是忠诚的志士吗?……陛下,这是多么大的失政,多么丢人啊!请向皇祖皇宗谢罪吧!……陛下,陛下!……(声音逐渐消失)
北:裁判长阁下,既然二十五名青年军官和民间同志已经被处刑,我当然也不可能对现在的痛苦再三年五载地忍受下去。我感到一切都是命该如此。务请按照法务官的提议,将我和西田判处死刑。但有两点,希望在判决书里加以订正:其一,《日本改造法案》主张的不是过激不法的思想;其二,我们没有为发动这次事件制定计划,没有领导青年军官……
西田激动得要说什么,想到前边去。北制止西田,冷静地仰视着裁判长。
灯光慢慢转暗。
静场。
在昏暗中响起北诵经(“自我偈”)的声音:“我此土安稳,天人常充满,园林诸堂阁,种种宝庄严,宝球多花果,众生所游乐,诸天击天鼓,常怍众伎乐,雨蔓陀罗华……”
北的声音逐渐远去。
照明。
捧着《法华经》坐着的北的身影好象是在昏暗的单人牢房里。
北:吾儿,英生一一大辉!如汝之所知晓,此乃汝父直至临刑之时尚在诵读之经。恰值汝诞生之际,父突见灵魂显现,并见神佛,是为诵读《法华经》之始。此经者,亦即自汝降生始,至父临终之时止,所诵持之至重至尊之经典也。父遗留于汝者,仅此《法华经》耳。汝思念父时,依恋父时,汝在人生途中生悲时,迷惑不解时,汝在怨恨、愤怒,懊恼时,汝在欢快、嬉戏时,将此经置于面前,诵《南无妙法莲花经》可矣!化为神灵之父,当立即为汝而向众神佛祈祷,使汝如愿以偿。汝一旦领悟、阐释经典时,宜如父二十余年之所为,以诵住三昧,为生命根本之义。此亦即不拘生涯何如,汝亦可常见乃父,与父共生,并可得众神佛之加护引导。父无何物遗赠,仅留此无比至尊之珍宝……灯光映照出北的神情,他好像还要说什么。可是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转暗
字幕:
昭和十二年(1937年)八月十九日
代代木练兵场内的刑场。
拂晓。
微明。
后台一阵枪声(放空枪),接着是冲锋的呐喊声。
只有舞台中央朦朦胧胧地亮了。两个十字架形的刑架。
舞台前边出现人影。光圈射着他们,
蒙着眼睛的北和西田,身后似有看守……
西田:日本大概要和中国进行全面战争了……
北:是啊……我昨晚给大川周明这个好战的家伙写了一封信。没什么可说的:只是署名“大魔王”,就寄给了他。(笑)
西田:说起来《日本改造法案》的前途将会如何呢?……
北:我一心只念《法华经》,多年来连看都没看《改造法案》一眼,可是……到头来还是由于它的缘故而遭了秧。《改造法案》也罢,日本也罢,将来又会如何呢?
西田:(感动地)先生!直到最后咱们都在一起……
北:是在一起啊!此生有缘,来世也会如此……西田,现在我正在想一件滑稽的事呢!西田哦?北幸德秋水……大杉荣……接着就是我和你呀!这种搭配,妙极啦……真是妙极啦!(笑)
光圈消失
两人和看守一起在舞台上行走,来到刑架前。
看守让两人端坐在席子上,把他们的身体、双手、头部绑在刑架上:
看守用木柄勺子舀水给两人喝,然后离去。
舞台侧面发出喊声:“准备完毕!”
静场
西田:我们也喊“天皇陛下万岁”吧。
北沉默着。
西田:先生,喊“陛下万岁”……
北:(慢吞吞地)不,我不。
西田:(露出踌躇的神情)……
不知从何处传来诵经声:
“我此土安稳,天人常充满,园林诸世阁,种种宝庄严,宝珠多花果……
舞台侧面发出号令:“目标——受刑者。”
“瞄准!”
枪声一响,整个舞台顿时转暗。
枪声变成了机枪声,又变成炮声,接着管乐团加了进来,其中还夹杂着“万岁!”的呼声。
——一片急遽变化的声音,好象在预告着未来的历史……
——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