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2005年。
这一年,在当地各种政府文件里出现了一个特别的关键词:“行政问责制”。有人把2005年称为山西的“问责年”。
记得还是这一年开始,山西产煤区坑下矿难事故频频发生,受此影响,诸多地方官员因此相继被“问”倒在地。据了解,在几年来,山西因煤矿安全问题而在问责风暴中被“问”倒在地的地方官员多达近百人。于是,“晋官难当”的传言由此而起。
一块深埋地下的黑煤,竟然决定着地面煤官的仕途官运,这似乎是山西煤政经济社会的基本“标志特征”。
山西大同市政府一位公务员表示:“在山西为官已属高危行业,搞不好就要锒铛入狱,当太平官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了。”
细究起来,引发这场影响官员仕途前程的问责风暴源头对山西人来说,正是煤炭生产过程中早已司空见惯的“寻常事”——矿难。
我们在此不妨以“煤炭大市”临汾为例。
临汾的传统支柱产业是煤、焦、铁,在矿业秩序混乱时,当地大规模的采掘所留下的隐患非常多,所以出现事故的“概率”就要高于其它地方。所以,相对来说,在这里为官的“风险系数”就要大。
至此,面对地方官因安全事故被“问”倒在地的现实,人们开始更多地理性思考:难道煤炭生产与安全事故真的是一对无法拆分的“孪生兄弟”吗?
有人说,山西要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要满足发达地区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加之山西自身发展对煤炭的过度倚赖,所以说,山西煤,还是要挖,这是必须的。但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又决定了事故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这确实是一对现实矛盾。
“从事情表面上来看,似乎是某些领导‘运气’不好,但应该说是某些领导工作失职才导致这种悲剧式结局。”山西省社科院一位专家分析认为。
这位专家一语中的。从历次煤矿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关于“管理缺位”,“措施不当”,“意识不强”等诸多事故之“果”共同指向“人为”之“因”。
至此,我们可以认定一个规律:矿难频发,地方官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