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政府里管我们的部门越来越多。这么说吧,除了哪家死了人办丧事臂上戴黑袖圈的以外,凡是戴红袖套的,都来管过我们。除了邮电局送信的,凡是头戴大盖帽的,都来管过我们。”说话的是一位山西煤老板。
他所说的“管”,在这里就可以理解为在他们身上“罚过款”或者是收过“管理费”。
“最可气的是,人家在你跟前伸手问你要钱时还理直气壮的,张口闭口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
从煤老板的角度看,这些“人”代表的是“执法部门”,自己有不少事情得求他们。如果人家暗示或者干脆直接伸手要钱,而煤老板故意“不灵性”,“不给面子”,那岂不是自找麻烦,吃不了兜着走吗?
一些部门往往为了一己私利,为了小团体的行政腐败福利,不仅仅为“五斗米折腰”,甚至还丧尽了良知和理性。
一些煤老板尽管小心翼翼地和人家打交道,但往往一不小心,还是把人家得罪了。比如,人家派出所就不给你批卖坑下爆破炸药,工商部门就是给你拖延核发执照等。
众所周知,不受约束和监督的权力必定会导致权力的腐败。
总之,如果这些行政执法机关该作为时不作为,而不该作为时却乱作为,那么无论是煤炭行业,还是其它行业,仍然可以继续肆意蚕食我们公正公平的社会底线。
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能彻底铲除权力和利益互相勾结的土壤,就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把“执法经济”蜕变为“执罚经济”这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