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煤老板:我为鱼肉 谁操刀俎 不怕县长发脾气,就怕村长发“痞气”

据有关资料显示,在中国这么多行业中,对土地属性依附程度最高的,当数建筑施工和矿产采掘两大行业。换句话说,就是这些行业“命中注定”要与地方上的“土地爷”愉快或不愉快地交往下去。

在山西煤老板的群体中,大约有近两成以上是“外来户”,据了解,这些煤老板大多是当地村里以地下煤炭资源为“卖点”,“招商引资”进晋的。

在谈及与寺刘村里的“合资”经历,来自江苏连云港市的煤老板王生生一提此事就“满腹辛酸”,“苦水‘滔滔’”。

王老板说,他们是1987年和池上村合资开办煤矿的,当时他们双方谈的是他们以生产大队所有土地和附近山塬下的煤炭资源为股份入伙,动力电、生活用水用电由地方供给,交通道路由地方维护,他们先期注资180万,用于矿山设备采购和组织、维持坑下采煤生产,当年生产利润双方各半。

他们这个煤矿,总计要有近五千工人,设计年产煤近百万吨,这在当时也算数一数二的大矿。

为了维护矿上治安,村里成立了‘联防队’专门维护矿区治安。“联防队员”工资经费由矿上支付,此后村上分得利润以每年递减12%,双方合同签约期为30年。

第一年,双方合作得还算可以,再后来,就不行了。

他们和村上的‘恶交’,是由村长小舅子拉煤引起的。

1989年春节前,家家户户男女老少打扫庭院,人们纷纷为年关忙得不亦乐乎。

有天傍晚,村长小舅子开着货车来到矿上,说要拉一车煤,煤钱先“赊帐”,其实,大家也明白,将来要是把这帐清了,就到了“猴年马月了”。当时销售部新员工不认识他,坚决不让他拉。由此,王老板得罪了村长,以前的好日子一去不返,噩运开始了。

不久,先是来了两位副村长,说村里经费紧张,要求以后给村里党政两班子共16位干部开像“联防队员”一样的“工资”。

接下来,又来人说村里要搞“新农村建设”要购买两套篮球架,请矿上“赞助”。

再后来,学校过冬要烧炭了,又来人要求“支持”。

不久,镇长老父去世,这在当地算是大事,各村各乡的头头脑脑各部门全部到齐“应卯点阵”,当时他们所在的村是个穷村,村里没钱,但这些村干部为了应付门面,非要把他们拉上“算一拨”,意思是让他们出钱为他们撑面子。

矿上工人生活用电一直是按国家关于生活用电标准收费,后来人家一改规矩:全部按动力用电标准收费。这样一来,每月近百万的收入都归谁的腰包?谁也不知道。

这还算是“文要”,接着是“武拿”。

再说这个“联防队”,这是一群标准的痞性难改,横行乡里,平日依靠敲诈勒索、欺压百姓为生的“二百五”。

让这样的人搞“联防”,等于是引狼入室,苦不堪言。这些人先是借治安之名殴打矿工,甚至到再后来煤矿老板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如把炸药从屋顶烟囱吊入室内炉膛,幸亏那天王老板一伙人在外面开会没有回来,不然就要出了人命。而用刀扎汽车轮胎,挖土断路则是常有的事。

说到这些伤心事,王老板不胜唏嘘。

与王老板同是“招商引资”进晋的李为民也有一肚子苦水。

在他进晋那一年,山西煤矿事故接连发生,煤矿安检部门领导在山西走了一趟又一趟,在矿难事故发生后,国家在煤矿给工人赔付标准方面规定每位受害矿工家属获领20万元补助。这对一个上百矿工的小型煤矿的煤老板来说,意味着将要付出近两千万的代价。

这条规定深入矿工人心,这意味着他们今后将不会再为工伤赔付与煤老板磨破嘴、跑断腿。

然而,谁也不曾想到,这竟成为矿工敲诈煤老板的“尚方宝剑”。

李老板所经营的是一座有近千工人的中型煤矿,在上世纪末,山西煤炭形势还处于低谷,用他的话说就是“黎明前的黑暗”。

当地年轻后生都有个“规矩”:小学或中学毕业后,先在当地煤矿干一些“学生活”,这叫“预备就业”,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活干,就留在煤矿干活。时间一久,就出现了一批对煤矿和煤老板生活颇有“研究”的“老油条”型矿工。这天,一位“军师”给大家出谋划策:在坑下悄悄砸坏矿车等施工工具,点燃一些废轮胎和坑木造成瓦斯爆炸场面,四处奔告,谎称坑下发生“大面积冒顶”,有“上百人死于坑下”。

李老板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慌了神,瘫在床上,坑下死百人,自己不仅面临牢狱之灾,还要赔付近两千万元。

思来想后,还是脚底抹油——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