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这是一个需要各个方面协调配合的系统工程,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重扬医疗道德的大旗,提高医务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医德和医术从来就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古今中外的名医,无一不是既具有高超的医术,又具有济世仁义之德。
古人说,凡为医之道,必先正自己,然后正物。若不能正己,岂能正物,不能正物,岂能愈疾?这是很有道理的。每个医务人员除须遵守一般社会公德外,还必须遵守医疗道德。古今中外的历史名医都非常重视医德修养,给自己制定出行医的职业道德规范。如奠定中医治疗学基础的名医张仲景,由于有良好的医德修养,做到“察病人微,辨征得体,组方精当,用药严谨”,被尊为“医圣”。不为名利所诱和不为威武所屈的名医华佗,他的医德医风流芳千古,被医生视为典范。民间名医董奉,为人治病不收费用,不取报酬,如病愈患者感谢,则令病重者于山中植杏树5株,轻者1株,十年杏树成林,后来“杏林”二字成为医学界的代名词。“药王”孙思邈那种对病人“无欲无求”、“普同一等”和“一心赴救”的高尚医德,以及不可“煊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的告诫,时至今日仍然在人们的心中产生深刻的影响。名医徐春甫在他的“翼医通考”章中就鲜明地提出“医本仁术”的医德观念,名医龚延春有医家“十要”的医德规范,即“一存人心、二通儒道、三精脉理、四认病原、五得运气、六明经络、七识药性、八会炮制、九莫嫉妒、十勿重利”,“当存仁义,贫富虽殊,药施无二”。名医张璐有“医门十戒”等。《南齐褚氏遗书》中谈:“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信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
西方医学也非常重视医疗道德建设。被称为西方医学之父,同时也是西方伦理学奠基人的希波克拉底的誓言作为西方医学典范沿用了两千多年。他在誓言中说:“我愿尽我力之所能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险药品给予他人,并不作该项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无论至于何处,遇男遇女,贵人或奴婢,我之惟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后来为把他的“誓言”现代化,国际医学界又制定了《日内瓦宣言》。现在,许多国家的医学生毕业时,都要在希波克拉底的塑像前举手宣读这段誓言:“值此就医生职业之际,我庄严宣誓,为服务于人类而献身。我在行医中一定要保持端庄和良心,我一定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一切首位……我出自内心以及荣誉,保证履行以上诺言。”
前苏联于1970年3月26日在最高苏维埃会议上采纳了《苏联医师宣言》,并规定从1971年6月1日开始,所有医科大学的毕业生,在毕业典礼上要按此誓言进行庄严的宣誓。其内容有:“把我的全部知识和权利贡献给保护和增进人类健康,治疗和预防疾病,在社会需要的地方自觉地工作……”
这些伦理学经典文献,基本上都表达了一个同样的意思,那就是医生应把病人的利益放在一切之首;医生应一视同仁地为病人服务;医生不应对病人有贪欲或厌恶之心;医生不得作危害病人的处置;医生要不断学习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等。
医德是医药卫生领域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文明的一个重要部分。社会主义医德的主要社会职能就是以自己符合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原则和规范来协调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的相互关系,使医疗卫生工作真正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增进人民健康作出贡献。医疗实践的无数事实表明,医疗服务的优劣,医疗质量的高低,与医德状态有内在的、直接的关系。有良好的医德风尚,就能够对病人认真负责,时时处处关心病人,为病人的健康着想,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痛,努力把患者的痛苦降到最低限度。反之,医德修养差,工作中就会出现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态度粗暴、举止无礼、行为不端等现象,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便往往由此而发生。
时代越是进步,医学科学越是发展,医务人员越必须具有与之相应的医德医风。不难理解,良好的医德素质,将是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坚持的重要前提,也是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纠纷的根本所在。
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除了医疗道德的滑坡外,医疗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不完善,监督执行不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一方面是一些医院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另一方面是一些医务人员不执行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许多事故的发生,其实只要按制度办事,就完全可以避免。手术后要清点器械,这是最基本的操作规程,但就是有些人不遵守;执行医嘱必须要“三查七对”,但偏偏有些人不执行。许多事故就是因此而发生的。更加危险的是,一些医院在医疗事故发生后,为了息事宁人,对事故不作认真追究,甚至庇护责任者,为其开脱罪责,使事故不了了之。这不仅伤害了医疗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心,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最近,卫生部部长张文康针对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现实,公开强调,各级卫生管理工作者和广大医务人员必须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下决心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疗事故,卫生部门决不护短,不包庇。
他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医疗机构的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特别是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手术等关键环节,决不能让制度只是停留在纸上。对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的医院,要降低其医疗机构等级,并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严肃执法,依法办事。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拿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当儿戏者,就是要依法惩处,卫生部门决不护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加强鉴定工作只是事后的处理,最主要的还是要加强日常的规范化管理,把工作做在事前,尽量减少医疗差错的发生,力争杜绝责任事故,这才是抓了治本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张部长说,责任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在有些单位执行得不好,新闻媒体已经曝光了,上级主管部门还不知道。今后,要健全并严格执行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对隐瞒不报的,卫生部要向全国通报,并追究责任。同时,对那些有意庇护说情、有案不查、查而不究的,也要追究责任。
四是医疗卫生行业要认真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要提高技术水平,以高尚的医德和精湛的技术为人民服务。
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实行严格的制度,以减少直至杜绝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发生。
据报道,因医疗事故频生而使政府市民都不满意的深圳卫生系统日前正在给自己施行“大手术”。这个“大手术”内容包括:在病人中开展“不满意调查”;医护人员实行下岗、转岗、待岗制;让管理不力的领导“下课”。
深圳市卫生局还决定从调整单位领导人手,解决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日前,深圳市医疗单位与卫生局长签订“军令状”,对发生医疗事故单位的负责人降职。
据报道,由于深圳市个别医疗单位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落实,尤其对医疗质量疏于管理,个别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责任心不强,有章不循等原因,导致医疗事故隐患严重,医疗纠纷频频发生,社会反响很大。而与此相对应的,深圳罗湖区中医院自1991年6月建院至今,为患者医疗服务120多万人次,却没有发生一起医疗事故,没有因医疗质量问题而向患者赔偿一分钱。该院是深圳市区属中医院中惟一的“二等甲级医院”,每天接诊患者近千人次,在每年大约25万人次的门诊和住院病人中,15%以上是急诊病人。工作量不算小,之所以没有发生一起医疗事故,关键在于医院把医疗质量始终放在维护患者利益的第一位,把监督和控制医疗质量的功夫下在平时。
前一段时间,随着社会办医的放开,医疗机构暴增,其中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些医院根本不具备接诊条件,但他们不仅照样开门行医,而且还不顾自身条件,滥施手术,制造了大量的医疗事故。对这些不合格医院不进行清理,势必埋下医疗事故的隐患。为此,全国各地开始清理不合格医院,对于不具备办院条件的令其停业整顿,直到彻底封杀。
北京是封杀不合格医院行动较快、效果也较好的地区之一。
北京的医疗机构有多少,解放以来一直没有统计过。改革开放以后,医院像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卫生院、防疫站、疗养院、防治所纷纷上马,而作为一个拥有1300万人口的大城市,很长一段时间医疗机构的配置处于失控状态。北京市卫生局用了两年的时间,终于摸清了北京市医疗机构的总数,其数字之众,令人吃惊:全市共审核合格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达到8472家,其中各级医院442家,妇幼保健中心17家,乡镇卫生院247家,各类门诊部200家,诊所1091家,卫生室1452家,村卫生室2703家。审核结论:医疗机构总量大大超过需求量。
随着医院的增多,竞争日益激烈,中小医院的经营每况愈下,所占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市场的竞争,实际上是对消费者的争夺。北京的医疗机构中,很大一部分“半死不活”。许多卫生站无法生存,便出租给了个人,有些无行医执照的外地人乘机钻入这些卫生站,开始非法行医。有的把医院门诊部或整个医院租赁出去,定期收房租,医院成了坐享其成的“二房东”;有的转租营业执照,承包方另起炉灶,以医院的名义经营;有的以医院协作体的面目出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等等,医院对承包方的经营不闻不问不管,这种“三不包”实际上坑害了众多的消费者。
医疗机构越来越多,严重地扰乱着医疗管理工作,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随着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北京市开始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给予取缔,并要求:一级医院,住院床数总数为20~99张,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及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二级医院住院床数总数100~499张,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三级医院住院总床位数500张以上,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各专业科室至少有一名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对妇幼保健院、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也提出了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取缔行医资格。
只有对不合格的医院毫不留情地予以封杀,对玩忽职守、草菅人命的医务人员严肃认真地处理,我们的生命和健康才有安全的保障。
据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日前发布的《1998年全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显示:1998年全国各类卫生机构总数31.42万个,卫生人员总数553.57万人,每千人口医生数为1.65人。
这30多万个医疗机构,500多万名医务人员,就是我们生命的保证,我们健康的后盾。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的生命更宝贵,也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的健康更重要。频繁发生的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不仅给医疗卫生界敲响了警钟,而且也向我们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重视医疗事故、防范医疗事故、杜绝医疗事故,应该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行动。作为每一个关心和爱护自己与他人生命的人来说,我们不仅要抵御病魔的残害,而且也要注意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因为后者同样能置我们于死地。
医疗事故可恨,但并不可怕,因为相对疾病来说,医疗事故大都是人为的,是我们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够造成的。这意味着我们只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与事业心,绝大部分医疗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尤其是责任事故,基本上是可以杜绝的。现在卫生部已经发出了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号召,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我们相信,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随着医德医风的改善,医疗事故将像过去的天花、鼠疫一样被我们赶出医院,赶出中华大地。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伸出自己的双手,托举起神圣的红十字,让她的光辉永远照耀着我们的生命,照耀着我们的健康!
生命万岁!
健康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