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义事业行动”以后的日子里,不止一次地有人问我:“你吸取了什么经验教训?”以及“如果你必须重来一次,你会作出什么不同的反应?”
我还是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吧:“我会守卫公使馆,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在诺列加进去的时候抓住他,抑或我们可以根本剥夺他那样的机会。”
至于获得的教训,我认为“正义事业行动”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行动,其成功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1986年的“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案”明确制定了直接到战场一级的指挥链以及完成指挥任务的权威。根据这个法案,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成了国家指挥当局(国防部长和总统)的首席军事顾问,而参谋长联席会议成员直接受其主席领导,并直接对他负责,而不是像原先那样直接对各位参谋长负责。这并不是说机敏的主席就不和各军种参谋长商量,但它省去了有时会受军种本位主义影响的、必须双方都同意才作出决定的过程。该法案还把作战的首席指挥官纳入了指挥链,给予他们作战与和平时期进行军事行动的额外权力。
其次,国家指挥当局给瑟曼将军下达了明确的指示。
第三,从一开始,瑟曼将军就给了我全权指挥部队的权力和制定计划所必须的自由。
第四,计划一旦制定,我们就通过授权部门逐级向上汇报,并得到书面核准。
第五,我们有充分的时间进行预演。
第六,行动开始的时候,我们获准在不改变原计划的情况下执行。
回到这个问题来:“你从中吸取了什么教训?”
我不能说我们真正获得了什么教训。在我看来,你只能从一次大的错误或没能预见到将对整个任务产生影响的整个过程中的某个环节——训练准备、计划的发展等等——中吸取教训。
尽管这么说,我们的确认为,使我们在巴拿马获得成功的一些原则和程序,对将来的行动同样适用:
● 部署与实施的结合是所有应急行动成功的关键,尤其是在有其他军种部队参与联合行动的情况下。
● 必须有一个能对最基层的需要作出反应、以“作战人员”为主导的流线型的指挥控制结构。
● 绝对优势的部队能速战速决,减少双方伤亡。
● 不断地温习交火的规则,加上积极正面的消息传播,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战斗力和灵活性。
● 联合通信与电子操作指令的使用对联合行动的成功至关重要。
● 部队在作战时能发挥他们的训练水平——这就足够了,在你能想象到的最现实的作战条件下,实战演习是不可替代的。
● 最基层的单位必须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否则他们的潜力无法充分发挥。
● 进入战场的最强大的部队当属心理战部队。如果你能影响敌人的心理,那么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任务都会变得容易得多,而且付出的代价也会少得多。
● 特种部队和常规部队的合理结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队的潜力和战斗力,而这在其他条件下是做不到的。
所有这些对“正义事业行动”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而它们也是高级指挥官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做到的。
最后,领导作出的部署也许相当完美,执行计划的部队也必须如此,因为计划的结果取决于他们的水平。
对来自不同军种的不同部队的动力、技术和专业水平、勇气、成熟与关爱,我再称赞都觉得不够。我们的军官和士官受过非常良好的训练。他们带领部队的方式正是部队所期望的。他们和他们的部队完成了我们下达的所有任务——甚至更多。他们为我们在“正义事业行动”中取得的成绩赢得了信誉。
还有一个群体也值得肯定——那些在巴拿马的军人的妻子们。她们没有接到任何警报就被卷入了你死我活的战斗。12月19日和20日晚上,在战斗激烈进行的时候,她们搂着孩子躲在壁橱里。2天以后,正是这些妇女开办了杂货商店和军营小卖部,使更多的家庭拿到了急需的用品。她们是最高等级的专业人士,值得我们最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是的,我们对“正义事业行动”非常满意。但是我们并没有停留在胜利上。我们知道,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另一次重大的危机。我们必须做好准备。然而,我们并不知道需要等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