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一个笑话,笑话的主人公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饰演护士的女演员。一天,有人问她这场戏讲的是什么。
护士是一位和善的老太太,她能在舞台上博得诸多笑声——她仅有的那么一两句台词,说的都是观众想听的话。所以,我们喜欢她。好了,还是承认吧,她不是朱丽叶,而且只有寥寥几次登场机会。她可能只有一套戏服,也可能只是件无袖大罩衫,加上一顶带着面罩的尖角头巾,既不舒服,又很怪异。
总而言之,那位女演员仔细思忖如何概括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精髓,然后她开口道:“呃,故事主要讲了一位护士……”
我们都拥有属于自己的故事,也都处于各自故事的正中央。有时候人们很难相信自己竟不是其他人的中心。可我很喜欢这种感觉:你可以沉浸在自己的故事和自己的人生中,心无旁骛地与一个人擦肩而过,成为另一个人故事里的路人,一个过客。
正如许多事物一样,这本书的归宿和最开始的样子完全不同。它主要讲了三个故事(其实是七个),故事之间并无联系(其实有),这只是一个相对短小精悍的写作计划(并不是)。
写作时(不管是小说、戏剧,还是在我将别人的故事改编成广播剧时),我会进行许多切割:词语、描述、段落、章节,有时甚至是整个角色。就算我很喜欢那些词语,或描述,或角色,但如果它们阻碍了故事的发展,就要接受被删除的命运。这就是为什么我总会想象出一辆大拖车(我写作的地方),里面塞满了我从文字中切割下来的人物。比如宾尼,她是本书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但在我第二本小说《时间停止的那一天》的早期草稿中,她只是个小角色,可她存在的意义实在太重大了,几乎有点喧宾夺主,我只能非常不情愿地将她切割掉。“活在”本书英文版同名故事里的亨利,原本只是我为新小说《奇迹唱片行》设计角色时写来练手的人物。第二个故事里的艾伦和爱丽丝夫妇曾经在一部午后话剧中登场,还可能野心勃勃地出现在电影中,只可惜从未实现。还有一个小故事讲了名叫莫琳的年轻女子去参加当地舞会的趣事,尽管我将她保留在了《一个人的朝圣》中,却无法在那本小说里写下那天晚上她的人生发生了怎样的改变。有时候,我会想象这些被“切割”的角色全都挤在我的大拖车里,做尽讨人厌的举动,发出震耳欲聋的喧闹声。所以,我很高兴自己能将他们清除出去,或者说,给他们每人安排一个小故事。
(我为BBC广播4台改编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谢利》时还删掉了一批教区牧师,他们整天在我的拖车里喝茶、聊八卦,我完全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如果你想领养,随时都可以带走。)
故事至关重要,我们需要故事。我们通过讲故事和听故事来理解世界。就像做梦,当我们安静下来,梦就会降临,然后告诉我们一些事情,给我们一些提醒。故事会对我们说:不,你不是孤身一人。因为你心里的那种感受,我心里也有。有时候,故事也会让我们三思而后行。
小故事的好处在于它就像一场梦,而且酷肖生活。它是短暂拉开的窗帘,揭开某个人的人生历程中的关键点。你可以在近在咫尺的地方坐下来,观察那些皱纹、酒窝和雀斑,然后——呼啦,窗帘关上了,他们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