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四月,在离世界地球日最近的一个星期六,奥林匹亚都会举行一个叫作物种大游行的活动。人们穿上特制的服装,打扮成动物、植物或者生态系统中其他成员的样子。比如说海洋方队,方队中的每个人都会穿成鱼或海洋哺乳类动物的样子。扮演水母的人举着一把装饰华丽的大伞,上面缀满色彩鲜亮的飘带,就像水母的触手。有一年,有人扮演了一头鲸,非常逼真,几乎占满了整条街道。
这个游行与其他的游行不同:没有横幅,没有标语,没有汽车,也没有气球,没有任何代表人类文明的东西。这个游行只有手工做的服装与装饰品,每个人都代表一种动物或植物。
地球日的概念源自奥林匹亚。如今,这种代表所有物种的游行已经遍布全世界的许多城市,但它的起源地是奥林匹亚。
物种大游行的目的就是要在一个游行中展示全世界所有地区的所有物种。上一次观看游行的时候,我一直在数自己所看到的动植物,总共认出了一百四十二种,它们由六百零七位游行者扮演。这个数字在科学家已知的全世界八百多万种动植物中只占极小的一部分。不过,一百四十二个独立的物种还是比人们平常所见的要多得多。
小时候,我参加过好几次物种大游行,可我数数的声音太响了,以至于爸爸、妈妈不得不早早带我回家。八岁那年,我从他们身边跑开,加入了游行的队伍。这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我企图站在队伍中间假装自己是一棵静止不动的树为止。只要你在游行队伍的中间,就不可以站着不动。无论如何,我还是成功地跑进了游行队伍,站在中间假装成了一棵树,尽管只有那么一小会儿。后来,爸爸跑进来把我抓掉头里,开车带我回家。那天,我一直在尖叫、怒吼、乱晃双手,上床睡觉的时候还尖叫个不停。
那一年物种大游行的情景一直历历在目,我记得离开大游行之前看见过的每一种动物。从那之后,每年我都央求他们再带我去,但从来没有获得允许,直到今年。
如今,我长大了一些,能理解这个道理了:要是你在物种大游行的队伍中间站住不动,其他人——比如鲑鱼乐团或巨型鲸鱼就无法前进,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在游行中必须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
我已经十四岁了,能够控制自己只做一个旁观者,而不是非要参与其中。正因如此,我们总算又能去看物种大游行了,距离上一次已经过了整整六年。这回,我保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待在游行路线旁边,观看那些装扮成动物或植物的人。我知道这有点困难,但还是决定好好待着,安静地观看并清点经过的动植物。
一块儿去看物种大游行的有这些人:我,妈妈,还有妈妈的新朋友。妈妈的新朋友是一个与她在同一个办公室里工作的男人。他没有戴迈克舅舅那样的西雅图音速队棒球帽,也不像盖特克先生那样长着一头爱因斯坦式的头发。没有这些特征,我可能会很难记住他。可当他动了一下手臂的时候,袖子底下露出一个文身,一个覆盖住整条上臂的文身。
那是海浪的图案。巨大的文身环绕他的整条上臂,填满那里全部的皮肤。要是我能看清那海浪文身的边缘,也许就会一直记得他是妈妈的朋友。还有,他的名字叫泰德。
物种大游行按照世界地域划分成不同的方队,一个地域的所有物种都在同一方队中。今年,游行队伍一开始出现了许多蒲公英——体型巨大的蒲公英。它们其实都是人扮演的,人们身穿绿色的服装,头戴巨大的头饰,看起来就像一朵朵即将被风吹散的蒲公英。
蒲公英后面紧跟着一大丛郁金香,多数都是由成年人扮演的。花丛中间有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女孩,她穿得完全不像郁金香,反倒像一只小小的粉红色火烈鸟。小女孩扮演火烈鸟,她的妈妈却扮演一朵花,这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要知道,火烈鸟并不生活在任何生长着郁金香的地方。
就这样,我出了一会儿神,差点错过非洲大草原的开场。大草原方队中,有一支由许多穿着大象服装的人组成的乐队。他们一人演奏一种乐器,每个人头上都戴着大大的灰色耳朵和象鼻子,四周围绕着许多牛羚和小长颈鹿。
有一只雌性长颈鹿非常非常高,走在路上必须低下头才能躲过电线。它有至少十八英尺高,与电线杆的高度差不多。这只长颈鹿总共由十二个人组成,其中四个人每人支撑一条腿,好几个人在中间充当躯干,脖子的部分由更多的人组成。
这只长颈鹿看得我激动万分——它走过之后,妈妈叫我坐回到自己的凳子上。我照做了。紧接着出来一只纸做的狮子,装在一辆小车上,由人推着前进。这头狮子非常逼真,还有一头犀牛也是。
大草原方队之后,出现了一些我不认识的动物。有一个女人打扮成屎壳郎的样子,推着一个假装是粪球的大黑球。每个人看到这一幕都笑了,我却很喜欢她,因为她的服装完全符合现实:屎壳郎确实是用后腿推粪球的,我在BBC的纪录片中看到过。接下来,几只豺狼踩着滑板出场,一对蜻蜓从队伍侧面跑来,身上装饰着巨大的眼睛和巨大的翅膀。
在那以后,太平洋西北岸方队出场了。在这个方队中,人们扮演的是飞鼠、鱼类、鹿和熊等,全是我们森林里的动物。乐队成员打扮成粉色鲑鱼的样子,戴着鱼形头套,鱼嘴里戳着小号等各种乐器。让我万分失望的是,竟然没有人扮演树的角色。要知道,太平洋西北岸可是一个被树包围的地区。不过呢,队伍中有树蛙,它们皮肤上的条纹和斑点十分逼真,这让我略感欣慰。
妈妈的朋友泰德也对太平洋西北岸的生物很感兴趣,他在华盛顿鱼类与野生动物管理局工作。观看游行时,他向妈妈和我介绍了每一种出现在太平洋西北岸方队中的动物。刚说完飞鼠,又走来一群水獭,他就开始讲自己曾参与过恢复水獭栖息地的工作。接着,我们看到一对老鹰假装要从乐队中抓走一条鲑鱼,然后又飞回自己的鹰巢。鹰巢装在一辆前进的车子上,里面有许多小孩子,全都打扮成毛茸茸的小鹰的样子。人们看到这些孩子都忍不住笑了。我也笑了,因为他们中的一个打扮得完全不像小鹰,反倒更像一只小鸡——在鹰巢中看到小鸡可是件稀罕事。我见过许多秃鹰巢,也见过这样的老鹰从头顶上飞过。
紧跟在老鹰后面的是另外一种鸟,它的体型非常大,好像服装里面藏了两个人似的。与老鹰一比较,比例就显得奇怪了——从外形来看它应该是一种海鸟,理应比老鹰小得多。起初,由于那个弯曲的喙,我猜它是一只大海雀。可如果真是大海雀的话,就会解释不通,因为物种大游行只展示现存的动物,而大海雀已经灭绝了。
也不像信天翁,它的全身都是灰色的,只在侧边有一些条纹——波浪状的黑白色条纹。
妈妈的朋友泰德比我先一步认出这种鸟。“哇喔,”他说,“这可真棒,竟然是大理石纹海鸠。这是一种濒危物种,非常稀有,你知道吗?”
“我好像从没见过。”妈妈说,“你知道这种鸟吗,马奇?”“是的。”我说。
“棒极了,”泰德说,“你知道吗?大理石纹海鸠是西北岸森林中独有的一种鸟。这是一种会潜水的海鸟,一辈子栖息在内陆的一棵古树上。相传如果这棵树倒地死亡,海鸠也会随之死去。没有人知道它们是如何挑选树木的,也没人知道它们怎样生活的。我研究过这种鸟,可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它们不是鸭子。”我说。
“没错,没错,马奇。”泰德说,他看向妈妈,我意识到他是在对她解释,而不是对我,“它们跟鸭子毫无关系,是海雀的一个近亲。之所以独一无二,是因为它们明明是一种海鸟,却在遥远的内陆安家,把雏鸟留在内陆的古树上。没有人知道雏鸟是如何从这些树上飞回海洋的,这至今仍是个谜。说实话,这种鸟非常稀有,我很高兴能在这个游行中看到。你呢,马奇?”
我其实早就没有在听他说话了,我想到了拯救鹰树的办法,知道现在该怎么做了。可还有一件事我得确定:必须去查看一下鹰树的树枝,一定要非常仔细才行。
我站了起来,迈动脚步。从这里到达鹰树大约有五英里路。正确的路线应该是这样的:首先,沿着国会大道走四英里,在北街靠近梣叶枫的一侧左转;然后,穿过奥林匹亚高中附近的一排藤枫, ;再走四分之三英里,在凯茵路那棵高大的红杉旁右转;走到布洛瓦大道街角附近的红桤树林边左转,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头;经过公交车站,再走零点三五英里,就能见到鹰树啦。
我不知道自己要走多久,但我想很快就会有答案的。
不巧的是,我从物种大游行走开的时候,妈妈正好掉头里拿太阳眼镜。所以,她当时并不在场,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妈妈的朋友泰德在我身后说了些什么,我只顾着走路,没有理他。泰德跟了上来,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你妈妈知道你要离开吗?”“我得去看看那棵树,”我说,“必须去查看一下它的树枝。”“那好吧,”泰德说,“让我告诉她你去了哪儿,可以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一步不停地往前走。
我朝着物种大游行的相反方向行走,与各种各样的动植物迎面相遇。先是被一群以假乱真的羚羊包围,接着又遇到一群狂吠的郊狼,被吓了一大跳,后来才意识到它们其实是人假扮的。于是,我也冲他们吼了回去。
有一会儿,我仿佛到了水下,被流动的蓝色绸带和波浪般的丝带所围绕。在海洋方队中,有人试图扮演成巨大的海藻,看起来却像是一棵棵行走的花椰菜,因为他们没法下潜到五六百英尺深的海底。许多扮演水母的人在海藻丛中跑来跑去,身上装饰着五颜六色的触手。那些触手是由布条、气球、塑料,以及其他许多我不认识的材料做成的。一只巨大的海龟正在到处追捕一只水母。我喜欢这只海龟的喙,做得就像真的一样。
除此之外,我身边还有各种豚类游来游去,有些像普通海豚,有些像宽吻海豚,还有些涂成亚马孙河豚的颜色。在现实中,这些豚类是不可能在同一区域游泳的,不过这毕竟只是一个游行。
接着,我又被一群蜜蜂和黄蜂包围了。他们骑着自行车,“嗡嗡”地绕着大圈子转。中间是一个漂亮的蜂巢,由黄色的绳子缠起来,里面坐着一只小蜜蜂,其实是一个穿着蜜蜂服装的小孩。蜂巢里竟然没有蜂蜜,这在我看来是一个败笔。
最后,我终于走到了物种大游行的尽头,队尾是一大幅由四个人拉着的世界地图。我朝着国会大道继续行走,人流越来越少。离开人群时,我不小心绊了一跤,扭伤了脚踝,但我没有停下来,依然不停地往前走。
走了大约半英里,华盛顿国会大厦渐渐消失在我身后。这让我想起那个用车载的大蜂巢,还有周围骑着自行车绕来绕去的蜜蜂。我在思考拯救鹰树的办法。也许我该走进这座庞大的建筑——美国所有的法律都是这里面的人制定的,我可以让他们制定一条不许伤害鹰树的法律。
但很快,我就把这栋建筑抛在了脑后,因为我正在穿越奥林匹亚最古老的地区。这里是爸爸去亚利桑那之前住的地方。如今,我成了唯一一个住在奥林匹亚的马奇·王,原来是有两个的——爸爸的名字也叫马奇·王。可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个。
在我们搬去那个有蓝色信箱的房子之前,爸爸、妈妈和我,三个人住在一起。
前面的街角有一棵长错了地方的美国黑杨。爸爸和我们住在一起的时候,我每天早上都会去爬这棵树。此刻,我感到体内升起一股想要再去爬一爬这棵树的冲动。我努力把它压了下去,继续向前走——我得去拯救鹰树。
走过那棵美国黑杨之后,我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抑制住想要爬一棵树的冲动。
什么也没有发生,我依然好好地站着,依然在走路。现在,我已经可以控制住想要爬树的欲望,并且不会感到沮丧了。
这时候,不知是什么原因,我突然感到双脚变轻了,似乎不必再像从前那样被一些事情搞得忧心忡忡,整个人仿佛是在飘浮着前进。
然而,那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双脚异常疲惫。
终于到了北街。我向左转,坐在马路牙子上休息了一会儿。
再次站起来的时候,双腿有点打战,让我有种想要乱晃双手、发出怪声的冲动。但在见到鹰树之前,我一点都不想浪费时间。我继续向前走,无视颤抖的双腿、疼痛的脚踝——似乎在国会大道上摔得很严重。
我不断地前进,一步不停。
我想起在LBA树林里爬上那棵西部落叶松之后,眼前高耸入云的鹰树;想起头顶上沉重、坚实的巨大树冠,还有最高处的树枝上,那只小小的大理石纹海鸠灰色的绒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