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臭味儿让哈里特感到惊讶。闻起来,它有一股新割的青草气息,但又像是子实体的味道,或者在干涸的阴沟里被臭虫和细菌肆虐数日的尸体所散发的臭味儿。总而言之,她闻到的是腐烂的味道,彻底停滞的味道。她浑身所有的肌肉都紧绷起来。
坐在凯雷德后排的英格索尔(由于他的存在,他们的座驾毫无疑问地升级了)注意到了她紧张的肩膀,说道:“哈里特,这里对你来说很熟悉对不对?”
“对。”她的回答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周围是盒子一样的郊区房子,白色的路缘石、小鸟池、节能灯,信箱旁边郁郁葱葱的紫丁香,墙上的涂鸦,亮白色的雨水槽。
她想一把火烧掉这里的一切,想看着它们化为灰烬。
“好像该在这里拐弯了。”弗兰克自言自语地说,但他并没有按照自己的话去做。“哦,不对,操,等等,好像是这里。对了。他妈的这些街道看上去都一样。房子、草坪。简直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在转弯之前、转弯时以及转弯后,哈里特均能感觉到弗兰克拿眼瞄她。
“他还不知道。”英格索尔说。
“谁不知道?”弗兰克问,“我?”
哈里特不自在地换了个姿势、“是,他不知道。”
“我让你们两个做搭档多久了?”英格索尔问。
弗兰克要蹙起眉头想一想,但哈里特不需要。“两年零三个月。”她说。
“我不知道什么?”弗兰克问。
“没什么。”哈里特回答。
“什么都不知道。”英格索尔说。
“告诉我,”弗兰克说,“我想知道。你们对我了如指掌,我几乎是透明的,什么都不会瞒着你们。”
“你能告诉他吗?”英格索尔对哈里特说。这时弗兰克已经把车停在了一条死胡同的尽头,他也扭头看着哈里特。
她觉得难受极了。
奇怪,哈里特罕有这种心潮起伏的时候。她喜欢这种带有一点人情味儿的感觉吗?折磨自己是不是和折磨别人一样有趣呢?
面对英格索尔的请求和自己心中的疑问,她选择了回避。
“我们到了。”她说,然后便下了车。
“他没有把他们杀了?”英格索尔灵巧的手指在门厅里一个用来放信的柳条筐里摸了摸,问道。
“没有,”哈里特说,“他只是个骗子而已,干不了杀人的事儿。”
弗兰克在另外一间看起来既像办公室又像书房的房间里喊道:“这里没人。他跑了。”
英格索尔点点头,“不出所料。他肯定会留下点蛛丝马迹的。更重要的是,我要看到那个姑娘来过这里的痕迹。你们负责找到,我就在这里等着。”
说完他来到厨房里的早餐桌前,端端正正地坐下,双手十指相对,搭成一座小小的尖塔,随后便一动也不动了。
哈里特和弗兰克继续他们的搜查。
这栋房子坐落于宾夕法尼亚州多伊尔斯敦市梧桐街1450号,距离费城不远,房主是一对儿姓斯泰恩的夫妻,男的叫丹,女的叫穆里尔。
丹酷爱钓鱼,喜欢炒股,尽管其思想保守,但却偏爱八十年代的一些流行金属乐队,比如毒药、克鲁小丑、通缉令和温格。
穆里尔也玩股票,用的是她自己的私房钱。除此之外,这栋房子跟她就没有多少关系了,因为迄今为止他们已经离婚六个多月。两人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名叫丽贝卡。弗兰克在办公室里找到了相关的文件。
“丹还住在这里,”哈里特说,“但穆里尔已经搬出去了。”
“你对这里很熟啊。”弗兰克说。
“没有的事。”
“你在撒谎。”
“少废话,继续找吧。英格索尔要的是有用的线索。”
盖恩斯的惯用伎俩并非直接骗人离开他们的家,而是骗他们向他透露自己的住址。他在集会、餐馆或者酒吧里遇到这些人,便伺机套他们的话。等到他们去工作、出差或者旅行,总之不在家的时候,阿什利就大摇大摆地闯进他们家里,当起临时的主人,直到他们回来。这就是他的手段。从一方面说,这很简单,而从另一方面说,这又简单得过了头。也许阿什利太高估了自己。
哈里特不知道丹去了哪里,他是本地一家体育用品店的老板。也许他去会情人了,也许到足球或普拉提设备制造厂里去参观了。哈里特并不关心这些。屋里的凌乱程度堪比抢劫之后的犯罪现场,但她要找的并不是丹·斯泰恩的指纹。
哈里特决定到楼上去查查看。
沿着铺了地毯的楼梯走到一半时,她闻到了气味。
腐烂的气味儿。
这一次是切切实实的腐臭,不带丝毫的隐喻。
她让弗兰克过来,两人像狗一样四处嗅探。
二楼,主卫生间。
浴帘拉得严严实实。马桶盖呈盖着的状态,上面放着一根小小的玻璃灯管,灯管的一端已经炭化,黑乎乎的。这里的臭气能把人熏翻在地。
“我靠,他死在这儿了吧?”弗兰克用胳膊掩着口鼻,喃喃说道。哈里特毫不介意这里的臭味儿。小草的清香,百花的芬芳,或者炉子里烤肉的香味儿才会让她心烦意乱,“他妈的,那傻逼一定嗑药嗑死了。”
浴帘后面有黑黑的一团阴影,哈里特伸手拉开了浴帘。
只见浴缸里赫然躺着一个死人。尸体头上套着塑料袋,从后脑勺流到袋子里的血已经凝固成硬块。
弗兰克眉头一皱,“有人杀了盖恩斯。”
“这不是他,”哈里特不动声色地说,“是丹·斯泰恩。”
“你怎么——”
“我就是知道。”她屏住呼吸,从尸体头上扯下塑料袋。死者的后脑勺上一片狼藉,“盖恩斯拿东西打了他的头。可能是钢管、球棒或者撬棍。我没看到血迹,但我敢打赌在楼下一定能找到,或者在屋外。不过他并没有直接把人打死,否则也就不需要用塑料袋了。他趁斯泰恩昏迷不醒的时候用袋子把他闷死了。也许他是在浴缸里动的手,也许是事后才把尸体搬到这儿的。”
说完她站了起来。
“阿什利·盖恩斯现在是个杀人犯了。”
“拜托啦。”下楼的时候弗兰克拦住了哈里特,“我想知道。”
“不行。”
“有什么不行的,我们在这边忙活,英格索尔在楼下呢,说不定正在接受什么大人物的指令。”
“英格索尔不接受任何人的指令。”哈里特说。
“随便啦。我只想说你可以告诉我,但不必当着他的面告诉我。那正是他想要的。他喜欢看一件事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所以我请你现在就告诉我,就在这儿,不要遂了他的心愿。”
哈里特冷眼注视着他。
“你有没有发现英格索尔看上去就像只螳螂?”弗兰克问。
哈里特推开他,径直向楼下走去。
“阿什利·盖恩斯已经狗急跳墙了。”哈里特对英格索尔说。弗兰克一脸不悦,从后面跟了上来。
“是吗?”英格索尔轻敲着一本名为《田野与溪流》的杂志,很随意地问。
“正如霍金斯说的,他在挥霍咱们的货。现在他已经不再费力骗人家的住所,而是直接杀人,然后再占他们的窝了。”
“对于一个技术平平的骗子来说,这可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转变。”
“是。”
“我喜欢。这小子也算是个可塑之才。有那姑娘的线索吗?”
哈里特犹豫了一下,“没有。”
“能判断出他们去了哪儿吗?”
“暂时不能。”
“也就是说,你们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弗兰克耸了耸肩,哈里特没有吭声。
英格索尔微微一笑。由于他没有眉毛,所以很难说他的笑是真是假。
他从餐巾盒中抽出一张纸巾,慢慢展开。
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
英格索尔把纸巾摊在那本《田野与溪流》杂志上,用钢笔在上面轻轻写了一行字。
他捏住纸巾的两头,像个展示自己画作的小学生一样把它拿起来。上面写着一个公司的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哈里特大声念了出来:321货运公司,随后是号码。
“我不明白。”弗兰克说。
英格索尔站起身,“虽然我一直没有离开这张桌子,但我却找到了这栋房子里最有用的线索。”
“所以你才是老大啊。”弗兰克说。哈里特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不满与愤怒。
英格索尔将纸巾递给哈里特,“给这个货运公司打电话。通过这条线索我们就能找到他,找到我们的箱子,还有那个很特别的姑娘。时间已经浪费得够多了,我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