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降临,揭示了无名的疯狂,
烹煮的胎儿,只为撒旦的盛宴。
老巫婆她盯着沸腾的汤锅,
献给魔鬼一截婴孩的小腿。
——《灯塔》,查尔斯·波德莱尔
如果你是一名中世纪历史专业的毕业生,你会发现自己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在网上搜索“中世纪”和“历史”两个关键词,结果显示你的最佳职业选择就是打扮成村姑的模样,在“中世纪时光”游乐场卖蜂蜜酒。读研便成了你的唯一出路(真的,我没开玩笑),你一头扎进13世纪法国那些装饰精美的手抄本中,把七年的光阴拱手送给了落满灰尘的古书。你眯着眼睛驼着背,费尽心思地钻研那些字迹模糊的拉丁文,期待有朝一日能混进大学教书。
我确实考虑过学术生涯,但我既不聪明也没耐性,只好打消这个念头。和象牙塔的生活比起来,外面的世界太过残酷无情。大学四年我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写了50页的学士学位论文,题目叫《我们的形象:中世纪晚期巫术理论中对恶魔诞生的遏制》。
这篇论文主要关于中世纪晚期时的女巫审判,我一度将其视为人生中的一大著作。我所说的女巫,不是头戴黑色尖帽、脸上长疣的万圣节贺卡巫婆,而是在中世纪被控使用巫术而处以火刑的女性(有时也有男性)。据不完全统计,整个西欧至少有五万人受到使用邪术(即有害的法术)的指控,他们不是被烧死就是被吊死、淹死,死前还惨遭各种非人折磨。但这五万人仅仅是被处死的人数,因这种莫须有的罪名而受到审讯的人,简直数不胜数。
遭受迫害的人以女性居多,罪名可不是使用幸运兔脚和媚药等入门级巫术,而是与撒旦缔下契约,传播死亡,祸害人间。那时的欧洲人没什么文化,认为女巫和恶魔达成交易的方式只有交媾,也就是所谓的“以性封缄”。
人们相信,这些女巫除了在黑弥撒中与撒旦淫乱,还拥有召唤风暴、杀死农作物、让男人阳痿、夺取胎儿性命的能力。中世纪和宗教改革时期发生的一切不可控事件,恨不得都能归到女巫头上。
21世纪的人才不会把巫术当回事,我们会用轻蔑的口吻说:“得了吧,我可不觉得骑着扫把飞的巫婆和肉体交易有什么了不起,中世纪的家伙太小题大做了。”但是中世纪的男女老少坚信巫术确实存在,就如同我们坚信地球是圆的、吸烟能致癌的道理一样。不管住在城里还是乡下,农民还是教皇本人,他们知道女巫就生活在他们中间,她们杀婴儿、毁庄稼、用下流的姿势和撒旦性交。
16世纪最出名的一本书当属《女巫之锤》,由宗教裁判官亨利希·克拉玛所著,专门教人如何猎杀女巫。如果你想找出村子里的女巫并把她解决掉,此书就是你的应用指南。书里貌似假借一个瑞士女巫之口,以第一人称叙述了女巫对新生儿实施的罪行:
我们是有一套方法的,主要向未受洗礼的婴儿下手……我们施咒害死摇篮里的婴儿,或者趁他们在父母身边熟睡时动手。这种方法的好处是,父母要么以为自己不小心压死了孩子,要么以为孩子死于自然原因。然后我们偷偷把死去的婴儿从坟里挖出来,放进大锅里炖得烂烂的,直到肉骨分离,烩成一锅浓汤。比起喝汤,我们更在乎用婴儿熬制人油,我们的法力、性欲还有飞行的魔力,全靠婴儿油中的精华。
被告女巫对杀害婴儿的指控供认不讳,还承认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行径——实际上大多数供词都是强行逼供的结果——比如吃婴儿的肉,喝婴儿的血。最流行的说法是,她们把吃剩的骨头碾成油膏,涂在扫帚柄上,这样一把普通扫帚就变成了飞行工具。
我之所以要提起女巫谋害婴儿的历史,是想说明我还没有见过死婴什么样儿,就写了一篇关于死婴的论文。当你翻开人生崭新的一页,你会觉得终于能和往事说拜拜了:“见鬼去吧,中世纪巫术理论;见鬼去吧,迂腐脆弱的死亡哲学;我必须停笔,无须在没人爱看的理论上纠缠;我正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实践中去!每天我汗流浃背,火化尸体,只为得出眼见为实的结论!”但是,摆脱过去重新来过可没那么容易,巫婆害死的宝宝正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我之前提到过,进入西风的冷库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摞高高堆起的棕色纸箱,每一个纸箱都贴有标签,表明里面躺着一具新鲜的死尸(有时也不是特别新鲜)。而那些死去的小可怜,也就是婴儿的尸体,一般不会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他们静静躺在冷库角落里的金属架上,宛如一个悲伤的小花园。大一点儿的婴儿裹在厚厚的蓝色塑料袋里,你要是打开袋子,就会发现他们几乎和普通的宝宝一样,头上戴着小小的毛线帽,脖子上挂着心形吊坠,手上还戴着小手套。如果身上不是冷冰冰的,你真以为他们“只是睡着了”。
小一点儿的婴儿——确切来说应该是胎儿,还没有你的手掌大,所以没办法用塑料袋包裹,只能泡在盛有福尔马林的罐子里。他们浮在里面,像是中学实验课用的标本。英语中有很多委婉的词汇用来形容令人难以接受的事物,比如我们称这样的胎儿为“夭折”,但其他语言比英语大胆得多,比如西班牙语nacido muerto,德语totgeboren,法语mort-né,直接称其为“死胎”。
这些婴儿来自于伯克利和奥克兰的大型医院。如果婴儿死在母亲子宫里,或者在出生后不久夭折,医院负责承担婴儿火化的费用,不用家长掏一分钱。医院的做法很慷慨——即使殡仪馆一般给打折,火化婴儿也得花上几百美元。当然,没有一个母亲愿意从医院得到这种免费服务。
我们从医院敛回婴儿的尸体,安放在冷库的“小小花园”中。一周有时只有三四具,有时会更多。我们每火化一具婴儿尸体,医院就寄给我们一张支票。与火化成年人的手续不同,婴儿尸体到达火葬场之前,医院就已经填好了加利福尼亚州死亡证明。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必缠着刚刚遭受丧子之痛的母亲,例行公事地问她问题(“您上一次月经是什么时候?怀孕时抽过烟吗?一天几包?”)。
有一次,克里斯去旧金山湾另一头的法医办公室敛收尸体,麦克便派我去医院取回本周的婴儿。我感觉这种活儿稍不留神就会搞砸,于是要求他仔细给我讲一遍流程。
“医院后面有个卸货处,你把车停在那儿,然后到护士站说你来取婴儿。他们会给你一些表格,填完就能把小孩领走,没什么难的。”麦克保证道。
十分钟后,我把车停在医院后面的卸货处,推着轮床进了医院。给婴儿用成人尺寸的轮床的确有些可笑,但比起把婴儿夹在腋下、大摇大摆地穿过走廊,还是轮车更保险。我都能想象自己一副手忙脚乱的模样,不停地把婴儿掉在地上,就像一个手里拎着超多杂物的妈妈,恨不得赶紧抄近道把东西放到车上。
按照麦克说的,我先去护士站报到。可到了之后,我还是觉得这事儿有些难以启齿。和不认识的人初次见面时,我会习惯性地灿烂一笑,跟人家寒暄几句;但如果是去取尸体,我就笑不出来了,免得看起来欠揍:“嘿,你今天怎么样?我来取婴儿的尸体。顺便说一句,宝贝儿,你的耳环真漂亮。”但话说回来,如果一边低头摆弄手指,一边面无表情地告诉人家你来干吗,你就成了殡仪馆来的怪胎,所以得把握住平衡:活泼,但不失严肃。
几个护士交头接耳一番,确认我有资格领走婴儿的遗体,就让保安领我到医院太平间。保安是个凶巴巴的女人,对我此次来访的意图清楚得很,一点儿想要配合的样子都没有。我笨拙地试图把轮床推进电梯,几次都磕到了墙上,最后总算成功搞定。电梯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气氛着实有些尴尬。
保安提出的第一个问题非常合理:“你为什么推个轮车?”
“这个嘛,”我回答说,“你知道的,嗯……就是把婴儿带出去。”
她很快回嘴:“之前那个人用的是小纸箱。那人今天怎么没来?”
一个纸箱。真他妈天才。这是个谨慎的做法,不仅方便携带,而且合乎情理,一次还能装下好几个婴儿。麦克为什么没告诉我?我真是太失败了。
保安打开太平间的大门,示意我进去,自己却往门口一站,双臂交叉在胸前,一脸嫌弃地看着我。屋子里摆着好几排一模一样的不锈钢冷柜,我完全不知道婴儿放在哪个里面,只好硬着头皮向她求助。
“怎么,你不知道?”她冷冷地说,然后慢慢抬起一根手指,指向其中一个冷柜。我把婴儿一个一个从里面拿出来,固定在轮床上,整个过程看上去愚蠢透顶。女保安跟在我身后,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默默祈祷死神教母赶紧现身,用魔法把轮车变成纸盒或牛奶箱,或者其他什么玩意儿,只要别让我用成人尺寸的轮车推着这些小尸体招摇过市就行。
就当我觉得终于可以“活泼但不失严肃”地溜之大吉时,女保安给了我致命一击:“女士,你要在这些表上签字。”我身上带笔了吗?呵呵,当然没有。
我看到她上衣口袋里插了几支,于是说道:“不好意思,能借你的笔用一下吗?”这时她向我投来一道目光,眼神里充满了嘲讽和轻蔑,好像是我亲手害死了这些婴儿,而且毫无悔过之意。这应该是我迄今为止被人鄙视得最狠的一次。
“那你得把手套摘了。”说着她瞥了眼我的手,意思是我还戴着搬婴儿用的橡胶手套呢。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愿意把笔借给一个刚摸完婴儿尸体的人(毕竟对美国医院这种官僚机构来说,签字笔属于宝贵的机构资产)。但她的这番话已向我表明,她其实非常惧怕死亡。我对她总是笑脸相迎,笨嘴拙舌地表达歉意,解释自己还是个新手,但不管我怎么做,她都当我是地狱的使者,一个肮脏的变态狂。她觉得在医院当保安没什么,但总去太平间就有些过了。我摘下手套,在表格上签好字,推着婴儿回到车上。我想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坐在推车里散步了。
火化婴儿和火化成人的流程差不多。我们先登记婴儿的名字(前提是父母给他们取好了)。通常情况下,标签上只写着“约翰逊宝宝”或“桑切斯宝宝”。最令人心碎的,莫过于婴儿已经有了自己的全名(哪怕不太好听,例如把“凯特琳”改作“凯特·琳恩”),因为这意味着父母已经做好了迎接新生命到来的准备。
我们没有专门把婴儿尸体送入火化炉的设备,不像火化成年人时,有传送带可以用。这时就需要火化工,也就是我,完美地把婴儿抛进去:婴儿脱离你的手,稳稳着陆在仓顶主喷火口的正下方。你一定要保证婴儿落在正确的位置,不过不用怕,练练就熟了。
婴儿火化一般安排在全天的最后进行。经过一天的燃烧,火化炉内壁温度极高,几乎能把婴儿烤化。所以麦克经常让我在下班前少烧一具成人尸体,用省出的时间“多解决几个小的”。
火化成年人需要几个小时,其中包括火化本身和系统冷却的时间。婴儿最多用20分钟即可。我开始给自己设立目标:好的,凯特琳,现在几点了?下午三点一刻?我敢说你五点前一定能烧完五个婴儿。加油,宝贝儿,五点前五个,你肯定能做到!
很可怕是吧?确实有点儿。但我不能每烧一个婴儿就沉浸在悲伤中——他们那么小,还未来得及享受世间的爱,便悄然离去——不然我一定会发疯,最后落得和女保安一个下场:幽默感全无,并且心怀恐惧。
如果要火化那些包在蓝色塑料袋里的婴儿,我会先解开塑料袋,把婴儿露出来。我这么做不是为了观察死婴,满足自己病态的好奇心,而是觉得我必须如此,因为我不想像丢弃医疗废物似的处理他们,仿佛他们从未存在过,不值得我留念。
我不止一次发现,袋子里有时装的是畸形儿:过大的脑袋、重叠的双眼、扭曲的嘴巴。启蒙运动之前,欧洲人对畸形的解释五花八门,比如畸形是由母亲的堕落造成的,或者是双亲邪恶念想的化身。孩子可怖的模样反映了父母的罪孽。
安布鲁瓦兹·巴累在其16世纪中期的著作《怪物与奇迹》中,列出了一系列导致出生缺陷的原因:上帝的愤怒、精子量过多、子宫病症、母亲的无耻贪欲。现在看来,这些说法都不太靠谱,除非你把怀孕时吸毒的行径归结为“无耻的贪欲”(这个形容其实很到位)。
显然很多人不愿意要这样的孩子,纯粹把他们当累赘。畸形儿很少成为父母的掌上明珠,因为没有人能轻易开导自己,说这不过是胚胎进化成婴儿的过程中出现的小差错。奥克兰的贫困率比整个加利福尼亚州都高,毒品和帮派问题层出不穷。西风火化过肤色各异、来自不同种族的婴儿,看来邪恶勾当已在奥克兰众多社区扎了根。
婴儿畸形的器官在我眼前暴露无遗。他们之所以异于常人,有可能是大自然残酷无情的恶作剧,也有可能是母亲怀孕时,沉溺于吸毒等不良生活方式造成的。这没什么好猜的,不过当我连续打了好几通电话,也不见有人来领骨灰时,我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我只哭过一次,为了一个月份稍大点儿的婴儿。那天下午,我到办公室找麦克,想问问他在尸体运来之前,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他回答道:“知道吗,你其实可以……算了,别管了。”
“等等,‘别管了’是什么意思?”我追问道。
“我本来想让你给一个婴儿剃头发。不过别担心,我不会要求你做的。”
“不不,还是我来吧,我能搞定!”和以前一样,我仍然急于证明自己的勇气和专业性。
麦克交给我的是个女婴,已经11个月大了,死于心脏缺陷。她沉甸甸的,完全是发育成熟的婴儿该有的模样。她的父母想在火化前剪下她的一缕头发,放在项坠盒或戒指里留作纪念,就像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那样。我很敬佩过去的有心人,能够用逝者的头发做成漂亮的珠宝和纪念品。但不知何时,我们抛弃了这个传统,以至于现在一提到尸体就恶心,更别说留住某个部分作纪念了,哪怕像头发这么无害的东西都不行。
为了方便操作,我把她小小的身体抱在怀里。这是给婴儿理发的最佳姿势,很容易就能剪掉她软软的金色卷发。我把剪下的头发装入信封,抱着她走进火化间。我站在火化炉旁,正准备送她进去,突然一下子哭了出来——我们这行很少有人哭,不然没法保证工作效率。
为什么这个婴儿令我如此伤心?
也许因为我刚给她剪了头发,用小毯子把她裹起来,准备送她踏上黄泉。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幻境,在那里,妙龄女子要为死去的婴儿举行神圣的葬礼:她们剃掉婴儿的头发,然后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又烧掉了他们的小尸体。
还可能因为她是个漂亮的婴儿,有着粉嘟嘟的小嘴和胖乎乎的脸颊,酷似20世纪50年代嘉宝食品广告里的小宝宝。虽然她已经死了,但还是和“嘉宝”宝宝一样可爱。
也许她象征着那些我没有为之流泪的婴儿。如果我想保住饭碗,完成下午五点前火化五个的目标,就很少有时间为他们掉眼泪。
再或者,她的蓝眼睛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自己,现在的我要火化别人,而不是被别人火化;我的心还在怦怦跳动,而她的已经悄然无声了。
虽然麦克一开始有些犹豫,但我明白他为何让我剪宝宝的头发。麦克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可爱得像个小天使。像我这种23岁的单身女青年,都很难面对火化婴儿这件事,更别说一位慈爱的父亲了。这对麦克而言无疑是种折磨,虽然他从来不说,但有时你能感觉到他也会心碎。
过去几个月中,我一直认为麦克是个浑蛋,但这是被我曲解的麦克,真实的麦克不是这个样子。真实的麦克娶了一位名叫格薇丽的时髦老婆,生了个宝贝儿子,还在后院建了一个有机花园。麦克之前有很多工作经历,但为了获得移民特赦资格,他决定来西风火葬场工作。我之所以觉得他特别浑蛋,是因为不管我工作得多努力,他都无动于衷,对我的努力视而不见。我承认他并没说过我不好,但是他的冷漠让我非常没有安全感。我怕他认为我是个懦弱的人,没办法完成工作,没办法直面真正的死亡,与表现出来的热忱大相径庭。
我跟布鲁斯提起过麦克不想自己处理婴儿的事儿。他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好像我脑子有毛病。“这还用说吗,麦克当然想让你来做。他有孩子,但你没有。你火化别人的婴儿时会想到自己的孩子。你年纪越大就越怕死,孩子只会让你揪心,小心点儿。”布鲁斯说道,像是在警告我。
火化完成之后,我的“嘉宝”宝宝仅剩下一小堆骨灰和几块遗骨,和其他火化后的婴儿一样。婴儿的遗骨小得可怜,没必要再用给成人使的骨灰研磨机(骨粉机)磨成灰。但文化习俗(确切来说是法律)要求我们不能把任何能用肉眼辨识的遗骨交给父母,所以当婴儿的遗骨冷却下来后,我只能开启“手动”模式了。我找出一个类似捣蒜罐的金属容器,把股骨和头骨的小碎片放进去,然后用杵臼捣磨,直到化成细细的粉末。捣碎后的遗骨也许只有遗灰的八分之一,但足够父母将其埋到土里,盛到迷你骨灰瓮中,或者捧在手里撒入大海。
我写了一篇关于中世纪女巫的毕业论文,她们被控烤婴儿肉和碾婴儿骨头。写完论文的一年之后,我发现我也在烤婴儿肉和碾婴儿骨头。悲剧的是,这些女人并没有真对小孩下毒手,更谈不上飞去参加恶魔的淫乱派对,但她们还是被绑在刑柱上活活烧死了。相比之下,我确实磨碎了婴儿的骨头,有时他们可怜的父母还因此向我道谢。
时代在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