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 我在报纸上向黑恶势力“叫卖”人头!

披露了广州华才职校有关骗局后,我又做过一系列社会反响较大的社会新闻,从而在人才济济的都市报立下了足。在《南方都市报》做政法记者期间,我曾采访过数起有关保安员违法乱纪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过较大反响的有:“猎德村治安员持枪铐人”、“猎德村治安员深夜破门查证”、“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事件”、“深圳保安员围攻巡警”、“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等。其中,我独家策划并深入采访的广州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伤无辜市民黎世冬的恶性事件,使我在羊城的新闻事业陡地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我采访其中黑幕时所遭受到的一系列的危险,更令我至今想起来毛骨悚然。

1997年12月9日凌晨2时许,在天河区梅花园红旗站综合市场附近一家“大家乐餐厅”的大排档门前,36岁的黎世东和工友李兴旺、谢景明吃完夜宵正准备结账时,忽然听到邻桌那伙围着吃火锅的七八人当中有人大喊老板快来给火锅加水,他们叫了几声不见人来,竟端起火锅扔到地上,接着又一脚将桌子掀翻,准备扬长而去。紧挨着他们桌子坐的黎世东身上被滚烫的油汤弄脏了,这个生性耿直的汉子当即忍不住嚷了一句:“你们身为治安员,吃了东西也不给钱……”话音刚落,两个身着迷彩服的正欲对老板发火的人立即冲上前来殴打黎,其余的人纷纷操起碗碟、椅子甚至小煤气罐等“武器”,围住三人一阵猛打。黎顾不得伤痛,赶紧向对方道歉并求饶道:“真对不起,都怪我说错了话,请不要打他们两个……”这伙人毫不理睬,在将李、谢二人打得跪在油汤四溢的地上后,又对黎一阵猛打。一个穿制服的用皮鞋踩着黎世东的颈部,另几人用碗、碟、椅狠击他的胸部、下身。四周围观的人见是当地的治安员在打人,没有一人敢上前劝止。

然后,这几个人又逼着浑身是血的黎世冬写下了一张带血的字据后,又当着围观者的面从黎身上掏出了一沓百元人民币,并从中抽出一叠说:“你砸坏了人家的东西,现在拿出500元赔偿损失!”但事后,黎却发现身上不见了1700多元现金,左手戴的一枚金戒指也不见了。餐厅的桌椅、碗碟也被砸得一片狼藉。

直到凌晨3时许,这伙人(其中两人着迷彩服,两人穿无警号警徽的制服,手中还拿着对讲机)才悻悻地开着一辆车牌号为粤A-26410、车头前印有“银河”字样的五十铃农用车,在围观者惊异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黎世东被送至附近的白云区医院后经抢救脱险,经诊断,其头部严重受伤,并伴有较严重的脑震荡,脑后几处有破裂伤口;胸肺严重挫伤,呼吸困难;门牙脱落4颗,无法饮食;睾丸严重挫伤、无法排尿;手足难动。李、谢二人也不同程度地受伤。

案发后,当事人单位即向天河光华街派出所报案,但一直没有一个答案。

12月17日,当我和摄影记者黄皓及《新闻人物报》记者刘华来到白云区医院采访了伤者黎世东后。次日下午,我和刘华又来到事发现场,采访当时的有关目击者。令我们没想到的是,这些人一听说是采访治安员打人之事,不是避而不谈,就是四处躲藏,有的人还好心的劝告记者最好不要再问这件事。

当天下午4时45分,我和刘华前往银河村治保会了解治安员打人事件时,一位胖胖的中年人站在治保会门前大声地阻挡记者上前,并耀武扬威地说:“我们治安队员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打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不接受采访!”另一位闻讯赶来的青年人也说:“打架是很正常的,不能都说治安队员不对。”

当我们问及有关车牌号码是否治保会车辆时,对方摇头不语,那中年人说:“不要在这里再啰嗦了,有本事你们尽管查去!”

第二天下午,我和刘华又特意来到事发地的光华镇派出所采访有关此案的处理情况。直等到晚上6时许,我们才获准进入。一位姓曾的民警得知记者来意后说:“这件事我们已查清楚了,但具体情况我们得经过上面有关部门的同意,才能公开。”随同前往了解案情的受伤者黎世东的两位领导忙说:“我们报案已经好几天了,现在特意过来了解有关情况。”但此警官支吾着不说话。

过了一会,旁边一位年轻干警说:“治安员打人是不对的。此事我们希望双方都能妥善地协商处理好。”黎的上司表示同意,同时要求派出所让对方过来共同协商赔偿事宜。谁知,正在此时,一名40余岁的中年民警(未佩戴警号)突然气势汹汹地冲记者喝道:“你们这是没事找事干!不要在这里影响我们办公!”

这位警察还明目张胆地说:“我们才不怕你们向公安部门反映,在这个地方,我们说了算!”说罢,恶言粗语地将记者一行拒之门外。

经过几天的艰难采访后,1997年12月17日,我在《南方都市报》头版头条以近一整版的篇幅,以总标题为《吃霸王饭 打无辜人》,小标题分别为《目击者:不要问这件事》、《治保会:我们不接受采访》、《派出所:三种态度》,以公正、客观而又实事求是的态度,详细地披露了12月9日凌晨这起恶性事件;同时,我还披露了这一令人发指的事件发生后,有关主管部门冷漠甚至是蛮横无理的态度,以及受害人黎世东上告无门的情况。在报道显著位置,特意配发了一幅黄皓所拍的大照片,上面被打重伤的受害人黎世东躺在病床上依赖妻子喂食的镜头。

报纸上市后,在羊城激起了极为强烈的反响。无良保安的恶行激起了读者们的公愤。众多读者强烈指责治安员的暴行,并呼吁有关部门应依法严惩。从当天上午开始,众多读者或致电、或传真、或亲临报社,强烈指责治安员的暴行,并呼吁有关部门应依法严惩违法乱纪的治安员。这天,我和编辑部同仁先后接听了一百多位热心读者打来的电话,收到多份传真,并接待了多位来访读者。

读者们除了用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对无良保安的恶行表示痛恨,对记者表示声援外,更有众多读者从不同的地方向我发出了一封封的来信,我先后收到各地读者来信达一百封。

1997年12月26日,沙河街保安员颜学东先后两次给我和报社来信,在其中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我看到记者石野以实事求是、公正、不怕种种威胁,连续报道了银河村治安员殴打无辜者事件后很受感动,石野记者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

1997年12月22日,佛山市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写来了一封联名信,他们写道:正义的人们实在不愿看到这些恶人逍遥法外。我们希望黎世东向法院起诉,我们将联合全省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他们对我的义举给予了声援。

一位寄自深圳的小吴读者写道:石野先生,读了您关于治安员打人的系列报道后,好像有很多话向您说,您是记者中最令人佩服的人。

银河村治安员的恶行,不仅在地方百姓激起了公愤,也在驻穗部队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一些部队官兵和法学专家纷纷以不同方式对恶治安员的暴行给予了谴责。

基于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反响,从12月23日起,《南方都市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不惜以较大的版面,分别以《无良保安激起公愤》、《不处理不足以平民愤》和《我为你们鼓掌》等为题,相继发表后续报道。

12月21日,主编关健特意写了篇题为《有恃无恐》的评论文章,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他不仅披露了这些治安员借着执法的幌子,做起了百姓头上的土皇帝之实,而且中肯地分析了对方之所以如此嚣张地执法犯法,主要是因为地方有关部门对其督管不严。此文既表明了他本人对此事的态度,亦表明了整个《南方都市报》的严正立场。

我的报道终于引起天河区公安局的有关领导及兴华街派出所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态度一直蛮横的银河村治保会在巨大的社会压力面前,终于也坐不住了,他们开始有了动静。

12月22日上午,银河村治保会的两名负责人在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3名民警陪同下,第一次前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慰问躺在病床上的黎世东。警方表示:一定要早日破案,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结果。为首的有关警官称,治安员打人是不对的。经过警方的大力侦查,目前打人凶手已基本查清楚。他还向黎世东及其家属解释说,派出所办案有个调查取证的过程。

银河村治保会有关负责人也诚恳地向黎世东致了歉意,并说治安队员打人是百分之百不对,他们今后一定引以为戒。

当派出所及银河治安会有关负责人向黎世东征求有关意见时,伤热依然严重的黎世东强烈要求公安部门秉公执法,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打人凶手;要求对方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有关费用,并要求追回其被抢去的1700多元现金及金戒指。

当天夜晚10时许,负责处理黎世东一案的兴华街派出所有关警官特意致电我说:感谢新闻界对此事的关注,派出所一定会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他称,该案案情极为复杂,派出所经过多日认真侦查,已掌握了有关情况。得等待法医对黎世东等3人的伤情作全面鉴定后,警方再根据受害者伤势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做出处罚。

接着,此警官请求我这个记者出面帮助调解此事,多做黎世东的思想工作,最好让治保会方面多赔偿一些钱,让黎多得些实惠的东西,这对他本人及家庭均有好处。最后,他一再要求记者不要报道此类事件,以免影响不好。

我的连续报道,也引起了天河公安部门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12月25日,天河区公安分局的有关领导对此事明确表明了他们的态度:迅速破获此案,依法严惩行凶者!

但是,我还是无法轻松,来自各方的压力像大山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随后而至的种种威胁更令我提心吊胆。

在受到社会各界及众多热心读者的大力支持的同时,从报道见报的第二天起,我也开始不断收到匿名电话的骚扰、恐吓及威胁。

次日上午,有一青年男子以匿名方式打电话到我办公室,语气极其不友善:“别以为你们这些臭记者有什么了不起,你们不就是会写几篇没人看的烂文章吗?我今天只是好心提醒你,识相的别再提治安员的事儿,再不要报道这件事了,否则叫你后悔也来不及!”

说着,对方“啪”一声挂上了电话。

随后,一操蹩脚普通话、满口粤语腔的中年男子气呼呼地在电话里叫道:“你们记者当时又不在现场,谁能证实治安员打人?就是打了又能怎么样?你们乱写乱说是要付出代价的!”稍后,另一男子在电话里再三对我循循善诱,请我不要听信一面之词,并征询我能否按其意思做些正面报道,声称愿意支付所谓劳务费。我拒绝,追问对方是何人,谁想,该男子不阴不阳丢下一句“×佬,我是经常杀人的,最近正好手痒痒!”然后啪一声扔掉了话筒。

第三天,又有一个粗声大气的男人在电话里对我吼道:“你这个小记者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谁敢跟我们过不去?《南方日报》又算××!我们早听说你是骑单车的,修理你还不如捏死只蛤蟆?有胆你就再给老子继续写下去,老子先砍你一双手,叫你一辈子写不成东西,再砍一双脚,叫你想爬也爬不成……”

当天夜晚8时许,我与一位同事正在看稿子,桌上电话骤响,我刚拿起话筒,里面不紧不慢传来一个男性低沉的声音:“我要找石野——”我以为是读者,于是很客气地答道:“我就是石野,请问你……”

谁知,对方突然破口大骂:“听说你小子很牛×呀?老子跟你说,买你人头老子上不封顶!最多30万,就叫你脑袋搬家!”

报社的一些热心同仁闻之此事后,也不禁气愤地谴责对方是龌龊小人,只敢躲在暗处叫嚣。后来,我应报社领导要求,如实写了篇新闻稿,但由于种种原因,编辑部并未将我原文照登,而是删去了相当一部分,终以《匿名电话威胁记者毫不惧怕》为题,发表在1998年12月25日《南方都市报》的头版显著位置。

有人公然威胁我的报道见报后,又一次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的反响,众多读者纷纷以各种方式对我表示声援。尤其令我感动的是,当天下午,驻穗某部一群官兵从军营发给主编一份传真,对我表示声援:

《南方都市报》主编先生:

贵报自12月20日以较大篇幅连续报道了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之事后,在读者群中引起较大反响。我们非常感谢石野记者不畏强暴,敢为民执言仗义的大无畏的精神。因为这篇报道,我们喜欢上了《南方都市报》;因为石野先生的勇敢,我们爱上了都市报。石野先生这样有正义的记者,如果有社会败类胆敢侵害他,我们一群官兵,将全力以赴保护他。向石野先生致以崇高的军礼!

同时,通过这件事的报道,我们已自费订了近十份都市报。

看到了来自军营的声援,我心潮起伏,激动不已!当天下午,广东省武警部队两位不愿意留下姓名的战士,用他们极为微薄的津贴费,为我购买了一大箱水果,特意送到报社来,以对我表示慰问与敬意。这些来自绿色军营的支持,怎不叫我没齿难忘?我曾是他们中的一员,在我心中,这些朴实可爱的战士,永远永远是我最忠诚的兄弟和战友啊!

1998年1月2日,银河村一群村民送来一封至关重要的举报信。信很短,但他们以现场目击者的身份,将那些参与打人的所有治安员姓名与背景特意向我举报,后来此信发表在1998年1月5日的专题新闻上,题为《何人无法无天证人提供姓名》。

关于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及其后一系列相关报道,不仅在广州地区激起阵阵反响热潮,同时波及香港、澳门、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的华人圈,当地华文报纸也纷纷转载。

12月中旬一日,泰国惠来同乡会总干事、泰国惠来青年公会组委谢崇通先生从海外回到广州探亲时,读到相关报道后,深感气愤。当天上午,他特意致电我,对我的义举表示声援。12月25日,当谢先生获悉银河村打人事件不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而且作为报道此事的新闻记者,我的人身安全已深受威胁时,极富正义感的谢先生当即拍案而起:“石先生,你根本不要怕,全社会都会支持你,我们这些海外爱国侨胞们更要支持你!”

这位义愤填膺的侨胞向我表示,他将出面向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广东籍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海外侨胞发出号召,以我采写银河村事件而有可能遭到的意外情况为范本,以我个人名誉为保证,集资成立以《南方都市报》为中心点的国内首家“新闻记者见义勇为基金会”,募来的金额全部用以奖励那些不畏暴力强权、坚守职业道德的广东新闻记者。

关于此事,同事曾华锋经过采访后,在1998年1月5日《南方都市报》头版的显著位置,以“本报记者”为名,发表了一篇题为《本报一则追踪报道引发侨胞设立基金》的报道。

谢先生提议设立“新闻记者见义勇为基金会”一举令我由衷欢欣,这在国内史无前例,虽然其操作或许不易,然而一旦顺利实施,我相信,广东记者们将更勇于说实话。人间正道是沧桑。我愿意以我个人的名义,给我视正义与良知为生命的同行兄弟姐妹们平添些许保障,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但令我遗憾的是,当我将此事上报报社后,由于各种原因最后没能成功。

尽管有关恐吓电话经常接到,但我每天还是坚出门采访。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此后不久,我先是在南方日报社附近的五羊新城遭受到一位彪形大汉的拦路威胁和恐吓,接着在随后的一个午夜,我骑自行车路过广州大桥时,竟然又会遭受到三个家伙刀棒乱的围截,最后被迫从珠江大桥跳入浊浪滔滔的珠江水逃生。有关详情,已在我的第一本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有较为详尽的记录,在此不再重复。

在我坚持不懈的跟踪报道下,在南方都市报和社会各界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在广大读者的强烈呼吁下,银河村治保会终于承认打人凶手系治安员所为,并再三向世东等人致歉。与此同时,兴华派出所亦通过不同方式让伤者指认凶手,并表示一定及时严惩有关责任人。

我对银河村事件长达十多天的跟踪报道,社会反响极为强烈,这种声势《南方都市报》是史无前例的;同时,在广州地区能用如此大的声势,用如此长的时间,不惜用这么多版面报道治安员违法事件,也是闻所未闻的事。

虽然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已于《南方都市报》上持续刊载了十几天,银河村治保会也迫于压力终于承认错误并道歉,有关主管部门也表明态度采取了行动,但那几名打人凶手还是没有落入法网,而且受害人的损失也未得到相应赔偿。就在这个时候,报社的几位领导认为《南方都市报》有关此事的报道已持续了这么多天,社会反响极为强烈,各地读者的强烈的反映更是大振人心。李民英、关健、程益中及任天阳等有关领导经过研究,决定再作一次集中的报道,以对此事做个总结。同时,对于一家刚走上市场的都市类报纸来说,抓住这样一宗独家的而又能引人注目的好新闻,不但能在社会公众和各地读者面前扩大社会影响,而且更能大大提高报纸的良好形象,说得通俗一点,那就是能趁机对自己的报纸进行一番炒作。

1998年1月4日下午,经过商量,编辑部整理出社会各界读者关于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大量来信和情况反映,决定尽快做成一个专题。

这天晚上,我又接到几个恐吓电话,忍无可忍之余,我当即向主编关健提出建议:在发专题的同时,请把我的照片也刊登出来?现在不是总有人要买我的人头吗?他们不是老在报社门口向保安打听我的长相吗?那么这次,就干脆把我的人头‘悬挂’在咱们的报纸上吧,谁敢要,就让他们尽管来取吧!当时,有领导认为这样做太冒险了,称本来对方不认识你,如果这个节骨眼儿上你却把照片亮相让所有仇家看清楚,岂不是给他们提供便利?

我主意已定,坦然地向关心我的领导表示:如果真的有人要来报复我,我是很难躲开的。与其这样躲躲闪闪,还不如我表明立场,通过自己的报纸,正式向天下所有不法之徒宣战!

第二天,即1月5日,《南方都市报》在头版的显著位置刊发了同事曾华锋以“本报记者”之名、题为《本报一则报道引发侨胞设立基金》的报道。编辑部同时在此文的后面对第六版的相关专题报道作了导读。在当日的第六版,编辑部用整版作了此次新闻专题报道,以《保安员违法事件备受百姓关注》为总标题,以“本报《吃霸王饭打无辜人》追踪报道反映强烈”为副题,就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之事,发表了七封各地读者对此事的强烈反响的来信,分别以《媒介要敢于向邪恶势力开火》、《清理保安败类刻不容缓》、《何人无法无天证人提供姓名》、《官兵支持本报激浊扬清》等小标题,发表了驻穗部队官兵、沙河街保安员颜学东、银河村村民向记者的举报打人凶手的来信以及署名为“佛山全体正义律师”等有关读者的来函来信。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一整版报纸的右面,不但刊发了我在这一晚临时花了半个多小时赶写出来的一篇有关此事的采访后记,同时刊登了我的一幅照片。

众多读者早已从相关报道了解到我当时身处受人威胁追杀之境,现在又见我将自己的照片如此赫然刊登在报纸上,不由纷纷来电表示惊讶与慰问:早就有人在找你麻烦想让你消失了,你现在却让自己在全社会曝光,难道真的不怕他们对你下毒手吗?我的这种冒险做法,更使那些一直关心我的朋友们为我大捏一把汗,心悬到嗓子眼儿,责备我不该如此冒险。我的斗胆之举,在社会上又一次激起了强烈的反响。热心的同事们更为我的行为捏了一把汗。在报纸上市的第二天,摄影记者王景春(现已调入《南方周末》)特意来到我办公室,用手指着我的脑袋惊叹道:“我说石野呀,现在四处有人找你的麻烦,你居然还把自己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你真是一个不怕死的记者!”

其实,说句心里话,不是我不怕死,我也是血肉之身,我其实并不是一个不怕死之人。但不是任何时候我都会想到怕死而畏手畏尾。我想世界上还没有真正不怕死的人,主要是看他如何面对死亡。话说回来,“怕”又有什么用?除了吓唬自己,难道恨我入骨的对方会因我的示弱而网开一面,放你一马吗?

作为一名行使舆论监督的新闻记者,当你听到仅仅因为一句公道话即招来一伙人暴打,并打至遍体鳞伤仍被迫跪地爬行的凄惨情形时,你能无动于衷吗?你的良心能安静下来吗?如果不敢对那些知法犯的法顽劣之徒予以曝光,那么还能叫做舆论监督吗?

归根结底,一个新闻记者平时手中的笔应该怎么写,写什么,平时敢不敢为弱势群体执言仗义,自己敢不敢为老百姓说真话,不仅仅局限于其敢闯敢干,不仅表现于其怕不怕死,而主要取决于他身上是否有一股浩然正气。一句话,这个记者是否具有正义感。

关于记者的正义感,在同一天,我以《记者的正义感》为题,在1998年1月5日的《南方都市报》的第六版,附在照片后写了一篇采访后记,全文如下——

记得去年11月29日,福州一位叫顾伟的青年记者因连续披露了该市一种叫“老虎机”的赌博电子游戏机事宜后,使当地有关部门及时对之整顿取缔,从而断绝了“老虎们”的财路,结果作者遭受以黑枪警告,使具有正义感的顾伟成为众所称道的“打虎记者”。与此相隔不足一月时间,我经深入采访,连续跟踪报道了广州天河区银河村一伙治安员吃霸王饭毒打无辜市民黎世东及其两名同事的文章后,在广大读者中激起了强烈反响,我深深地感受到来自各界读者们的厚爱和支持的同时,亦如顾伟一样,几次遭受到“有关人士”的辱骂、恐吓和威胁。

其实,类似此样的事,对于我来说,早已不是第一次。去年9月初,我因连续披露广州华才职校以虚假广告欺骗众多学员学费后,不但受到来自有关方面的压力和阻力,且在现场采访时竟遭受到校方摄影、录像的“礼遇”,对方还气急败坏地列举了我的“罪状”欲将我推上法庭,但终因他们理亏而悄然隐退。9月底,我与本报同仁魏东“斗胆”同日在《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同时披露了天河猎德村治安员因收取停车费竟然持枪捅人,并使用手铐非法铐人的事端后,次日亦即遭受匿名电话的辱骂和威胁。对这些躲藏在阴暗角落里叫嚣的小丑,我早已习以为常,总是一笑了之。

是的,记者不是手握大权的政府官员,我无权惩罚社会邪恶,亦无权处理百姓间的纠纷矛盾,但作为一名新闻记者,尤其是一名政法线上的记者,我认为在具备良知的同时,自己身上首先就得有一股强烈的正义感,有一腔独特的浩然正气,这样我才能够更好履行一名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才能更真实地、公正地、客观地及时反映老百姓的呼声,以媒体的力量维护读者们的正当权益。我相信,一家报社的记者如果能及时关注百姓疾苦,勇于反映百姓心声,敢于揭露生活中的弊端和阴暗面,那么,这家报纸一定会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喜爱。

如果把记者手中的笔当作一杆枪,那么,我的每一个文字便是一粒粒子弹,作为一名特殊的持枪者,只要见到生活中的真善美,我会为之朝天鸣枪叫好;对社会中的假丑恶,无论条件多么恶劣,处境多么危险,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勇往直前,冲锋陷阵,将正义的子弹,射向他们罪恶的心脏。

与顾伟遭受黑枪威胁一样,银河村治安员打人案情仍没有突破性进展,但我们相信,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在社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新年伊始,借着虎年的春风,我向关心我的各位领导,向支持我的各界同仁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随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广东省保安管理条例》。

1998年4月,天河区公安分局将银河村9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悉数抓获归案了。随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广东省保安管理条例》。

1998年4月7日,就有关治安员打人赔偿一事,银河村治保会与黎世东在医院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由银河村一次性赔偿黎世冬9万元医疗费用,(其中已付1万元),另8万元于签字后3天内一次支付,今后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及医疗费用。5天后,也就是1998年4月13日,银河村治保会终于将8万元赔偿金送到了病床上的黎世东手上。

我跟踪了大半年时间的广州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一案,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跟踪报道,在羊城新闻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广州社会各界的影响更是空前的。我这位平日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不但以敢为老百姓执言仗义而受到各界读者的好评,以写别人不敢写的新闻而备受新闻界同行们的刮目相看,更受到了《南方都市报》同行们的赞叹。同时也得到了《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领导的好评。1997年底,时任《南方日报》社长的李孟煜在报社年终的表彰大会上曾当众表扬了我,令我备受鼓舞。

1998年4月,《羊城晚报》旗下《新快报》创刊。由于在此之前我采写的大量批评报道。虽然在广大读者群中激起了很大反响,但我的行为却引起有关部门对我的责难,报社个别领导也对我颇有微词,实行打击和排挤。恰逢此时,《新快报》为了更好地与其他报纸竞争,正式向社会进行招兵买马,同事曾华锋和刘虹等人都先后加入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身心疲惫的我此时也不由想换一个新的环境。在当时的《新快报》主编许挺裴等人的盛情邀请下,满腹委屈的我向《南方都市报》委婉表达了辞职的意思。获知我的意向后,几位同事竟表示愿与我一同前往《新快报》,共同进退。时为《南方日报》社委成员、负责分管《南方都市报》的李民英等领导再三挽留,找我单独谈话。虽然由于工作方面所遭受的一些不顺利让我有了壮志未酬的感慨,但当我面对报社领导们一番推心置腹的挽留之辞时,又不由深受感动了,同时更是念及《南方都市报》千千万万羊城读者们对我一如既往的支持、鼓励和信任,经过内心艰难的取舍,我终于决定继续留在《南方都市报》。至今,我都在问我自己,当初的决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如果在这个时候我离开了这家我提着脑袋奋斗了三年之久的《南方都市报》的话,还会有以后的事情发生吗?但不管怎样,我是热爱《南方都市报》的,毕竟我和那一批创业的年轻同事们一起,为之洒下了自己辛勤的汗水,而且还几次为之差点儿将自己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付出。我们与《南方都市报》一同成长,而我的人品和业绩在同事们眼中有目共睹。在《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期间,我曾多次向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以及那些因得不到工钱或遭受过各种不幸的外来工,伸出援手慷慨解囊,还曾多次拒绝过当事人的各类红包。

有关这些情况,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办的《南方报人》,1998年4月28日第3版的“记者新风赞”栏目中,发表了曾与我一起在广州王圣堂历险的同事邓世祥采写的一篇名为《石野:三次拒收大红包》的文章,全文如下——

本刊讯经《南方都市报》政法记者石野披露并得到解决的“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新闻背后有新闻,记者石野三次拒收受害人黎世东酬谢的红包。

今年去年12月,石野曾连续披露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过程。银河村治安员于4月7日一次性赔偿黎世东等人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9万元整,其中黎世东获有关损失赔偿8万元,谢景林、李兴旺各获赔偿5000元,另外,涉嫌行凶打人的其中7名治安员被天河警方抓获归案。

4月21日,石野及时将处理结果采写见报。见报当天晚上,黎世东一家人前往报社探望石野。为感谢石野,黎世东在获赔的8万元中,抽出1万元给石野作“辛苦费”,被石野婉言拒绝。他对受害人说,为民仗义执言,是《南方都市报》的办报方针,是党报记者的责任。

据受害人黎世东介绍,他们全家都视石野为恩人,自从结识石野后,他们天天看《南方都市报》。黎先生坦承,他在医院养伤期间,曾两次委托其弟将装有5000元的信封递给石野,均遭石野退回。

石野说,作为一名记者,就应浩然正气,自己取得的成绩都与《南方都市报》的栽培与教育分不开的。

石野是海军南海舰队复员军人。在《南方都市报》当记者一年多来,外出采访总是骑着一辆破旧单车,吃苦耐劳,仗义执言,采写了大批可读性较强的社会新闻。

当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之事终于有了结果——那几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均依法受到法办后,1998年4月底的一天,伤愈后的黎世东在家人的陪同下,特意将一面红绒烫金字、上写有“仗义执言”的锦旗送至《南方都市报》社。我至今记得很清楚:当时因为我向报社提出了有关辞职之事,为了竭力挽留我,那天上午,李民英正在苦口婆心地劝我留下;当获知黎世东此时正是特意为我送来大红锦旗时,李兴奋得满面生辉:“我说石野呀,你看看,读者都给予了你这么高的评介,你怎么还要走呢?要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南方都市报》呀?!”

我心里默然了。

“仗义执言”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让我在一瞬间湿了眼睛。是呵,虽然我曾受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公平的待遇,但那些热爱我的读者们是如此的关爱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