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没有发生。许久,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停止了呼吸。没有人经过,没有车开过,没有一个人走进或走出房子。大雨倾盆,正如骨头先生所料,但后来雨越来越小,慢慢变成蒙蒙细雨,最后悄无声息地退场了。威利对这些天空之上的躁动毫无反应。他还像刚才那样,四肢摊开,靠着房子躺在地上,双目紧闭,嘴巴半张着。如果不是因为他肺里还在断断续续地发出有如生锈机器般的吱吱嘎嘎声,骨头先生还以为他的主人已经悄悄滑入了另一个世界里。
那是人们死后将要去的地方。当你的灵魂离开身体后,身体会被埋进泥土中,灵魂却会匆匆前往下一个世界。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威利曾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件事,而现在,在这条狗的脑海中,下一个世界无疑是个真实的存在。那个地方叫作廷巴克图,据骨头先生所知,在某个沙漠的中央,离纽约或巴尔的摩很远,离波兰或者任何一个他们旅行中曾经到过的地方都很远。有一次,威利把它形容为“精神的绿洲”。还有一次,他说:“这个世界的地图结束的地方,就是廷巴克图地图开始的地方。”为了到达那里,你显然必须穿越一片宽广无垠的沙与火的王国,一片永恒的虚无之地。骨头先生感觉这将是一次最困难、最不愉快的旅行,但威利向他保证不是那样,一眨眼的工夫就能走完全程。一旦你到了那儿,他说,一旦你跨过了那乐园的边界,你就再也不必操心吃喝拉撒的事了。你将和宇宙化为一体,成为一小点寄宿在上帝脑中的反物质。骨头先生很难想象生活在那样一个地方会是什么样,但威利说起它时总是显得那么渴望,嗓音里回荡着痛苦的温柔,以至于这条狗也渐渐打消了自己的疑虑。廷—巴—克—图。现在,连听到这个词的发音都足以让他感觉快活。元音和辅音硬碰硬的组合总能触及他灵魂的最深处。每当这些音节从他主人的舌尖上滑落时,他都会感到一股被赐福的波动席卷全身——仿佛这个词本身就是一种承诺,一种对未来更美好生活的保证。
不管那里有多热,没吃没喝,甚至没有可以闻的东西都没关系。威利要去哪里,哪里就是他想去的地方。等到他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得允许他在死后的世界里继续和他生前所爱的人一起生活才对。毫无疑问,兽类也有他们自己的廷巴克图,一片可以自由地漫步其间,不受两腿猎人和陷阱威胁的广阔森林。但狗不同于狮子老虎,把驯化过的动物和没有驯化的动物放在同一个死后世界里是毫无意义的。弱肉强食,用不了多久所有的狗又会死个精光,被送到下一个死后的世界,死了又死的死后世界。这样的安排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世界上真有正义这么一说,如果狗的上帝还能顾得上他的子民们,他就应该在所谓的人类和所谓的人类最好的朋友都蹬腿儿以后,让人类最好的朋友待在人类的身边。甚至,廷巴克图的狗都应该能讲人类的语言,能和人平等地交流。这才合乎逻辑,不过谁知道正义和逻辑在死后世界里是不是比在这个世界里管用呢?威利不知怎么忘了提这件事,而且由于骨头先生的名字没有出现过,在他们所有关于廷巴克图的谈话中一次都没有出现过,所以这条狗还对自己死后将要去哪儿一无所知。万一廷巴克图是那种到处是华丽地毯和昂贵古董的地方该怎么办?要是不让养宠物呢?看起来好像不太可能,但骨头先生都这把年纪了,他很清楚一切皆有可能,那些不可能的事情一直在发生。也许这就是其中一个。这个也许中包含着成千上万种恐惧和痛苦,每次想到这个,骨头先生就会被难以想象的恐惧紧紧抓住。
然后,正当他要落入另一个恐惧中时,天空冲破重重阻碍开始变亮了。雨停了,连头顶那些厚厚的乌云也开始慢慢散去。尽管一个小时以前,一切还都是灰暗的,现在的天空却涂满了颜色,一道橙粉混杂的斑斓光晕从西边垂下,并逐渐延伸到了整个城市的上空。
骨头先生抬起头来。过了一会儿,就好像这两个动作之间存在着隐秘的联系,一束亮光从云层中斜射出来,打在离他的左爪一两英尺远的人行道上,几乎立刻,另一束光恰好落在了他的右边。在他面前的人行道上,一个光和影的十字架开始慢慢形成,看起来分外美丽,他觉得,这是在经历了那么多悲伤和痛苦之后,得到的一个小小的、意外的礼物。他回头看了看威利,然而就在他转过头去的一瞬间,一大捧阳光满满地泼洒到了诗人的脸上,撞到这个沉睡者眼帘上的光线是如此之强,以至于他的眼睛不知不觉就睁开了——刚刚还差一点死掉的威利,又重新回到了生者的土地,拂去一身的蛛网,想要醒转过来。
他咳了一声,又一声,然后在第三声之后再次发作了。当痰液从他主人的嘴里飞溅出来时,骨头先生无助地站在一旁。一些落在威利的衬衫上,一些落在人行道上,还有一些更滑更稀薄的,惨兮兮地粘在他的下巴上。它们挂在那里,像面条一样在他的胡子上晃来晃去,随着威利的发作,不断地剧烈晃动、倾斜、打转,上下来回伸缩着,像是在按着切分节奏疯狂地跳舞。骨头先生被这次猛烈的发作吓傻了。显然,这就到头了,他对自己说,显然,这已经是一个人所能承受的极限了。但是威利体内还有一些斗争在进行,当他用夹克衫的袖子擦了擦脸,慢慢恢复平稳呼吸后,他咧开嘴,露出了一个令骨头先生惊讶的、近乎幸福的笑容。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自己挪到一个相对舒服些的姿势,背靠在房子的墙上,腿在面前伸展开来。主人又一动不动了,骨头先生把自己的脑袋埋在了他的右腿下面。当威利伸出手来,开始抚摩他的头顶时,这条狗破碎的心中又重新获得了一丝平静。当然,这只是暂时的,而且只是一种幻觉,但并不意味着这不是一剂良药。
“听我说,公民穆特,”威利说,“开始了。东西开始消失了。它们会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只剩下些奇怪的东西,很久以前的小玩意儿,完全不是我所期待的样子。倒不是说,我害怕了。也许有点遗憾,对于必须这么早就离场感到有点恼火,但不至于像我原以为的那样会吓得拉裤子。准备好你的行李,朋友。我们要去离别之城了,那儿可没有退路。你明白了吗,骨头先生?到现在为止,我说的这些你都听懂了吗?”
骨头先生明白,他一直都听得懂。
“我希望我能送你几句金玉良言,”这个垂死的人接着说,“但我不能。有力的警句,简短的箴言,波洛涅斯的临别赠言就是这样。我没有能力说出这种话。别借债,莫放债;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我的脑子里实在是太乱了,小骨头,我胡扯和跑题的时候请你多担待。似乎我的本性就有点迷糊。即使是现在,已经步入了阴暗的死亡之谷,我的思绪还是陷在黏稠的回忆当中。问题就出在这里,阁下。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杂物,积灰的地摊货,从架子上溢出来的无用摆设。实际上,先生,可悲的是,我只是一头脑容量只有丁点儿大的熊。
“作为证明,我给你讲讲奥德尔发胶的回归。这东西四十年前就从我生活中消失了,但现在,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天,它又突然跳回了我的脑海里。我渴望想到些深奥的东西,但我只能想到这种以假乱真的坊间传闻,这个记忆屏幕上微不足道的光点。当我还是个小家伙、小毛孩的时候,我妈妈就常常把它抹在我头发上。理发店里都有卖这个的,装在一个干净的玻璃瓶里,那瓶子可真大呀。瓶嘴是黑色的,我记得,商标上画着一个咧嘴傻笑的小男孩,一个有朝气、有理想的小傻蛋,头发梳得油光发亮。那个呆子脑门上没有一根乱翘的碎发,那个漂亮的小家伙在这一点上毫不含糊。那时候我才五六岁,妈妈每天早上都给我抹那东西,希望我看上去像他的孪生兄弟。我现在还能听见那发胶倒出瓶子来的时候发出的咕叽咕叽的声音。那是一种发白的半透明液体,摸起来黏糊糊的,我估计是一种兑了水的精液,但那时候谁懂这些呢?他们可能是靠雇十几岁的小伙子对着水缸打飞机才能造出这种东西。在我们伟大的土地上,发财致富就是这么回事。成本一美分,卖一美元,剩下的你自己去算吧。所以我那波兰妈妈就把奥德尔发胶抹在我头皮上,把我不听话的头发全部理顺,之后把变得和那个欠揍小孩一模一样的我送到学校去。我想要变成一个美国人,老天啊,可这种头发就说明我属于某种我父母知道的他妈的什么。
“在你崩溃和哭泣之前,我的朋友,容我再补充几句。奥德尔是个假冒伪劣产品,一个骗局。与其说它可以让头发变得柔顺,不如说是把头发粘得平顺。开始的一个小时,它看起来还挺管用,但是接着,等上午过去,那胶水就会变硬,慢慢地,我的头发就会变成一堆刚性的环氧电线,就像一个有弹性的金属小帽似的夹在我的脑袋上。摸起来太奇怪了,我实在没法不管它。当我的右手握着铅笔,算着二加三、六减五的问题时,我的左手就会摸到我脑袋的北极去,在那个奇怪的表层戳戳挖挖。到了半下午,奥德尔发胶已经完全干透,所有水分都蒸发光了,每一缕被抹过发胶的头发都会变成一根易碎的线。那就是我期待已久的时刻,这场闹剧的最后一幕行将开始的信号。我一根又一根地摸到头发的根部,把它们夹在大拇指和中指中间,然后慢慢地拉。很慢很慢,用指甲捋过整根头发。啊,太享受了,太满足了。那些干粉终于从我身上滚蛋了!暴风雨,大风雪,白茫茫的旋风!我告诉你,那可不好弄,但是一点一点地,奥德尔发胶的每一个痕迹都会消失,就像从来没抹过一样。当下课铃响起、老师送我们回家的时候,我的头皮快活得发麻。这就像性,老伙计,就像我倒进身体里的所有酒和毒品一样棒。五岁,每天一次自我修复的放荡狂欢。可想而知,我上学一点都不用心,每天都忙着对自己动手动脚,忙着对付奥德尔发胶了。
“但是够了。这种无聊的事说得太多了。这种赞美诗唱得够多了。发胶的事只是冰山一角,一旦我开始讲童年的那些破事儿,咱们还得再说上十六个钟头。我们没时间做这些了,不是吗?没时间讲蓖麻油,没时间讲罐装干酪,没时间讲结块的麦片粥,没时间讲黑杰克口香糖了。我们都是吃着这些垃圾长大的,但那都过去了,不是吗?谁还会在意这些呢?墙纸就是这样的东西。背景音乐。心灵之器上蒙着的时代尘埃。我能回忆起五万一千个细节,但那又怎样呢?这对你我一点好处都没有。理解。这就是我要找的,伙计。是揭开谜底的钥匙,是在四十年的黑暗中摸索出的秘方。不过,总有些碍事的东西。即使是喘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也会被它们呛到。没用的知识碎片,不愿想起的回忆,鸡毛蒜皮的小事。全是过眼云烟啊,我的小朋友,满肚子的闲气。R.穆特的生活与时代。埃莉诺·里格比。侏儒怪。谁他妈的会想了解他们呢?活力男孩,里兹兄弟,罗里·卡尔霍恩。电视游侠和四顶尖合唱团。安德鲁斯姐妹,《生活》与《展望》,鲍勃西双胞胎。说起来就没完没了,不是吗?亨利·詹姆斯和杰西·詹姆斯,弗兰克·詹姆斯和威廉·詹姆斯。詹姆斯·乔伊斯。乔伊斯·卡里。卡里·格兰特。给我调酒棒和牙线,健齿口香糖和蜂蜜甜甜圈。删除达纳·安德鲁斯和迪克西·杜根,加入戴蒙·鲁尼恩,再加点恶魔朗姆酒。忘了长红香烟和购物中心,米尔顿·伯利和伯尔·艾夫斯,象牙牌香皂和简阿姨牌烤饼粉。我不需要它们,对吧?我要去的地方不需要,现在也不需要,它们像失散多年的好兄弟一样在我脑子里列队前进。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美国套路。它们源源不断地涌向你,每一分钟都有新的垃圾替代旧的垃圾。你会以为我们现在已经懂了,能洞察这些诡计,但人们却还是被深深地吸引。他们欢呼,他们摇旗,他们还雇了鼓号队。是啊是啊,让人吃惊的东西,不可思议的东西,意想不到的机器,但我们可别忘了,不,别忘了这世界可不只有我们。套路无国界,想想那些从大洋彼岸蜂拥而入的外国货吧,这会给你当头一棒,让你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不光指那些显而易见的东西,比如土耳其的火鸡或者智利的红辣椒。我指的还有法国的裤子,还有西班牙的痛苦,意大利的遗憾,捷克斯洛伐克的支票和希腊的羊毛。爱国主义有它的作用,但长远看来,这种情感最好还是藏起来。是啊,我们美国人给世界发明了拉链和Zippo打火机,更别提Zip-A-Dee-Doo-Dah和泽普·马克斯了。但我们也同样要对氢弹和呼啦圈负责。到最后都扯平了,对吧?你以为自己是人中龙,结果你只是一条丧家狗。我不是说你,骨头先生。狗是一个比喻,如果你能听懂我的意思的话,狗是被践踏的象征,你不是个修辞,我的小鬼,你和他们一样真实。
“可别误会我的意思。诱惑太多了,你不可能完全不心动。我是说,某些特别之物的诱惑,事物本身的诱惑。除非你一直视而不见,否则总免不了要上几次当。具体是什么并不重要。随便什么东西都有可能成为绝佳的例子。比如说,自行车轮的光彩。它们的轻盈,它们精致的优雅,它们闪闪发光的轮圈和纤细的辐条;比如说凌晨三点,卡车轧过下水道盖子时的声响;更不要说氨纶,这可能是自地下通信线路出现以来,对美化景观贡献最多的发明了。我指的是,一个屁股被紧紧包在氨纶裤里的小妞,从你身边经过时的那种景观。还用我多说吗?死人才不激动呢。这景象冲着你激射而来又沉潜而去,在你脑子里翻滚不已,直到最后熔化成一大摊黄油般的软泥。瓦斯科·达·迦马穿着他那灯笼裤。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长烟嘴。伏尔泰的扑粉假发。居内贡!居内贡!想想看你说出来的时候会发生什么。等着瞧你想这件事的时候会说出什么。制图学。色情文学。速记法。洪亮的口吃,圣公会教徒的荡妇,巧克力奶油冰棒和糖霜麦片。我承认我和其他人一样轻易屈服于这些东西的魅力,我并不比这些年接触过的那些乌合之众更明智。难道我不是人吗?如果这样我就成了个伪君子,那就是吧。
“有时候,你必须鞠躬致敬。有人想出了前所未有的点子,那么简单那么完美,以至于你会怀疑在它出现之前人们都是怎么活的。比如说,带轮子的行李箱。我们怎么会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想到?三万年以来,当我们从一个地方搬到另外一个地方时,都是把行李扛在身上,累得满身大汗,带来的只有肌肉酸痛,后背扭伤,疲惫不堪。我是说,我们之前又不是没有轮子,对吧?就是这点触动了我。为什么我们一直要等到二十世纪末才让这个小发明问世呢?不说别的,至少轮滑鞋会让某些人产生联想,举一反三了。但是没有。五十年过去了,七十五年过去了,当人们离开家到波基普西去拜访丽塔姑妈的时候,仍然要辛辛苦苦地搬着行李到机场和火车站去。我告诉你,朋友,事情可没有看起来的那么简单。人类精神其实很愚钝,在照顾自己方面,他们通常并不比最低等的虫子高明。
“不管我曾经如何,我从未让自己成为那种虫子。我跳跃过,奔跑过,高飞过,不管摔回地面多少次,我都会爬起来再试一次。哪怕是现在,死亡的黑暗已经笼罩了我,但我仍然意志坚定、决不认输。透明的烤面包机,同志。这是我在两三天前的晚上想到的,打那以后我就满脑子都是它。我对自己说,为什么不把这些过程展现出来,看着面包从白色变成金黄,亲眼看看这个蜕变的过程呢?把面包锁起来,藏在丑陋的不锈钢箱子里有什么好的?我说的是透明的玻璃,里面是发着光的橙色线圈。那会是个很美的东西,每个厨房里都有的艺术品,即使是在准备早餐、好应付一天的工作这种卑微的劳动中,它都是一个会让人凝思的光彩夺目的雕塑。干净的、耐热的玻璃。我们可以把它做成蓝色、绿色,做成我们喜欢的任何颜色,然后,随着橙色光线透过玻璃映射出来,想象这种组合,想象一切可能的视觉奇迹。烤面包片会成为一种宗教行为,一种理想世界的光芒,一种祈祷的方式。耶和华上帝。我多希望我现在有力气去做这些啊,坐下来,写个计划,完善它,看我们最后能得到什么。这是我所有的梦想,骨头先生。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给灵魂单调的角落带来一些美感。你可以用一个烤面包机,或者一首诗,或者向陌生人伸出你的双手。不管用什么样的形式,只要能让你离开时的世界变得比你来的时候要好一点。这就是一个人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了。
“好吧,想笑就笑吧。要是说我煽情,我就煽情了,反正就这么回事儿。有时候倾吐一下情绪感觉还是挺好的。这会让我变傻吗?也许会吧。但那也要比苦涩好,我是说,听圣诞老人的话总要比一辈子活在欺骗的爪牙下好。当然,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没必要说出来。我能听到你脑子里的话,我的先生,我是不会反驳你的。这么纠结是为了什么呢,你问自己。这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这样在尘土里摸爬滚打,垂头丧气地走向终结,都是为了什么呢?你这些问题问得很好。我也这样问过自己许多次了,但我唯一能得到的答案却什么都回答不了。因为我心甘情愿。因为我别无选择。因为这种问题根本没有答案。
“所以,我并不为此感到抱歉。我一直就是个有缺点的生物,骨头先生,充满矛盾、反复无常,还感情用事。一方面,我心地纯洁善良,是圣诞老人忠诚的帮手;另一方面,我又是个夸夸其谈的怪人,一个虚无主义者,一个醉醺醺的小丑。那诗人呢?我猜他落在两者中间的某一处,在最好的我和最坏的我之间。不是圣徒,也不是油嘴滑舌的酒鬼。一个脑子里有各种声音的人,一个有时能听到石头和树对话的人,一个随时能把云的音乐化为文字的人。很遗憾,我再也不能做这样的人了。但我还没去过意大利,唉,遗憾这个词就产自那里。如果你付不起路费,你就只能待在家里了。
“不过,骨头先生,你从来没有见过我最好的一面,我对此深感遗憾。很遗憾,你认识的我只是一个一直走下坡路的人。过去完全不是这样的,在我的勇气耗尽之前,在我的……引擎出故障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要当个流浪汉。这不是我想要的自己,也不是我梦想中的将来。在垃圾箱里拣空瓶子从来不是我人生计划的一部分。往挡风玻璃上喷水从来不是它的一部分。闭上眼睛,像一个古代的基督殉道者那样跪在教堂前面,这样过路人也许会发发慈悲往我手掌里扔一两角硬币——不,普契尼先生,不,不,不,我到这世上不是来做这些事的。但人没办法光靠文字活着。他需要面包,而且一块还不够,还得要两块。一块放在口袋里,一块放在嘴巴里。你得用面包去买面包,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你如果没有前者,那也绝对得不到后者。
“妈妈大人的去世是个很沉重的打击,我不会否认这个,小狗先生,我也不会否认我把那些钱都送光让事情变得更糟糕了。我说过并不感到抱歉,但现在我想收回这句话,向你道歉。我做了鲁莽又愚蠢的事情,我们都为此付出了代价。毕竟一万美元可不是速食麦片。我让它们从指缝间溜走了,看着它们飘散在空中,最可笑的是我根本不在乎。装得像个大人物似的,像个假大款那样炫耀自己的赃物让我感到快活。利他主义先生,阿尔·真理主义先生,就是我,绝无仅有的阿尔贝托·真实,一个拿走了他妈妈的人寿保险金并且花光了每一个子儿的家伙。给本尼·夏皮罗一百美元。给黛西·布拉克特八百美元。给新鲜空气基金四千美元。给亨利大街‘安置之家’两千美元。给‘校园诗人’计划一千五百美元。花得太快了,不是吗?一个星期,十天,等我再去查的时候,我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遗产。好吧,就像老话说的那样,来得容易去得也快,而且,我凭什么觉得自己不能这么做呢?我骨子里就是这么莽撞,总要做没人会做的事。拒绝这笔横财,我干的就是这个。我只有这唯一的机会,要么行动,要么闭嘴,向自己证明这么多年来可不是随口说说的。所以我拿到钱的时候一点都没犹豫。我拒绝了这笔横财,可能在过程中我把自己搞得一团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毕竟自尊也有所值,我很高兴自己在紧要关头没有退缩。我走上了跳板。我走到了尽头。我跳了下去。我根本不怕下面的海怪。我知道自己是谁,就像大力水手波派从未说过的那样,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当然,可惜让你受罪了,可惜我们不得不跌到底了。可惜我们失去了冬季的藏身之处,必须用一些我们不习惯的方式照顾自己。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是吗?吃没吃的,住没住的,艰苦的生活。它把我变成了一个病人,也快把你变成孤儿了。对不起,骨头先生,我已经尽了全力,但有时候尽全力还远远不够。如果我还能再站起来几分钟,也许我就能想出个办法。找个地方把你安置下来,照料好一切。但我的精力在一点点衰退。我能感觉到它正在从我身体里蒸发掉,一个接一个地,一切都开始消失。容我讲完吧,小狗。我还会恢复一点。等混乱一结束,我就会尽最大的努力再试一次。只要混乱都结束。要是结束不了,那结束的就是我了,不是吗?我只是还需要一点时间,再多几分钟让我喘口气。然后我们就能看见了,或者看不见。如果看不见,那除了黑暗,什么也没了。到处都是黑暗,超出了我们目力所及。甚至到了海底,到了虚无的大海深处,那里什么都没有,也永远不会有。除了我。除了非我。除了永恒。”
威利不再说话,过去的二十五分钟里一直在骨头先生的头顶抚摩的那只手瘫软下来,然后再也不动了。骨头先生想,他的生命结束了。在他说了这么多那种话之后,骨头先生怎么能不这么想呢?当主人一直摩挲着他头部的手突然滑落,毫无生气地落在地上时,他怎么能不这么以为呢?骨头先生不敢往上看。他仍旧把头埋在威利右边的大腿上,静静地等着,还抱着一丝是自己想错了的希望。实际上,空气并不像应有的那么平静。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一些声音,当他终于突破愈发浓厚的悲伤氛围,更加仔细地去听时,他意识到那是他主人发出的声响。这可能吗?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又仔细检查了一遍,虽然他越来越肯定,但还是鼓足了面对失望的勇气。是的,是威利在呼吸。空气还在他的肺里进进出出,在他的嘴巴里进进出出,仍在缓慢而吃力地跳着吸气呼气的陈旧舞步,尽管这呼吸比一两天以前的要微弱一些,只不过是一种微弱的颤动,一种仅限于喉咙和肺叶上部的羽毛般轻微的嘶嘶声,但这仍然是呼吸。只要有呼吸,就有生命。他的主人没有死,他只是睡着了。
不到两秒钟,像是为了证明骨头先生的观察是正确的,威利开始打鼾。
这时候,这条狗已经紧张坏了。他的心已经跳过了无数个恐惧和绝望的火圈。当他意识到威利获得了缓刑,结局的时间被往后推迟了一些时,简直已经心力交瘁了。他实在难以承受住。当看到主人坐在地上,背靠着波兰的墙时,他发誓要保持清醒,要一直守护他,直到残忍的死亡来临。这是他的职责,是他作为一条狗的基本责任。现在,听着威利那熟悉的哀乐般的鼾声,他禁不住诱惑闭上了眼睛。这声音的镇静效果是如此之强。七年来的每个晚上,骨头先生都是在这声音的波浪中渐渐入睡的。现在,这是一个表明一切都好的信号,不管你在这一刻有多么饥饿或痛苦,都是时候把担忧放在一旁、坠入梦乡了。只需要小小地调整一下姿势,就像骨头先生所做的那样。他把脑袋枕在威利的肚子上,威利的手自然而然地抬起来,交叉着放在骨头先生的背上,骨头先生就这样睡着了。
就是在那时,他做了一个目睹威利死去的梦。在梦的开始,他们俩醒了过来,睁开眼睛,从刚刚陷入的睡眠中清醒过来——就是他们正在其中的这场睡眠,骨头先生正在做梦的这场睡眠。威利的状况不比他们小睡之前差。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似乎更像是因此变得稍微好了一点。几个月以来,他第一次在醒来时没有咳嗽,没有陷入另一次发作,没有因可怕的急喘、窒息或咳出带血丝的痰而四肢僵硬。他只是清了清喉咙,又开始讲话,几乎是紧接着刚才的话头。
他又继续讲了三四十分钟,在精神错乱中拼命讲着一些半拉的句子和不连贯的思绪。他从海底游了上来,重重地吸了一口气,开始说起他的妈妈。他列举了妈妈大人的一大串优点,跟她的一堆毛病比较,并且请求她原谅他带来的一切伤害。在说到别的事情之前,他又回想起她闹笑话的天赋来,饶有兴趣地跟骨头先生讲起她总在最后一刻掉链子的本事。紧接着,他又列了另一串名单——这是所有跟他睡过觉的女人名单(甚至还包括生理描写)——然后就是一段抨击消费主义危害的长篇大论。突然,他话锋一转,又开始论述无家可归的道德优势,这段论述以他向骨头先生的诚挚道歉收尾,他说不该把他拖到巴尔的摩来,这旅行荒谬而毫无意义。“我忘了加上字母g,”他说,“我不是为了贝亚·斯旺森而来,我是为了写下自己的绝笔之作而来。”说罢,他马上念了一首新诗,献给那将要夺去他生命的看不见的造物主。很显然,这诗是他即兴而作的。开头小节是这样的:
啊 一万个高炉和地牢的神,
碾压锤和锁子甲的凝视之神,
盐矿和金字塔的黑暗之神,
沙丘和飞鱼的主人,
来听听你这可怜的仆人的唠叨,
他正在巴尔的摩之滨死去
朝来世进发……
诗渐渐念完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悲叹和神游,唾沫四溅地谈论着各种越发难以捉摸的话题:“气味交响曲”及其失败的原因,快乐费尔顿和孔洞帮(这他妈的是谁?),还有实际上日本人吃的米大多数产自美洲而不是日本。从这里开始,话题又转向了他文学生涯的起起伏伏,有好几分钟都沉浸在压抑委屈和病态自怜的沼泽中不能自拔。直到说起了他大学里的室友(就是1968年把他送进医院的那个)才提起了一会儿精神——一个叫安斯特或奥姆斯特之类的家伙——他写过几本很一般的书,还曾经说要帮威利的诗找个出版商。不过威利当然从没有把稿子寄给过他,就是这样,但这证明了只要他愿意,他可能早就出了诗集——他只是不愿意,仅此而已,谁他妈的在乎那些虚荣的玩意儿呢?有意义的是做这件事本身,而不是做完之后再去做的那些事情。他现在甚至觉得,那些锁在灰狗巴士车站储物柜里的笔记本只不过是个屁,是个吃光了的豆子罐头。烧了它们吧,他才不在乎呢,把它们跟垃圾一起扔出去,把它们丢到男厕所里去,让那些疲惫的旅行者们擦屁股用吧。他压根儿就不该把它们带到巴尔的摩来。一时软弱,就是这样,是这场可耻的自尊游戏里的垂死挣扎。这是一场每个人都输了的游戏,没有人能赢。他停顿了一会儿,吃惊于自己的苦涩之深,然后突然笑到气喘,勇敢地嘲笑自己和深爱的这个世界。说到这里,他又拐回来说奥姆斯特,说起他这位朋友好多年前讲的一个故事,说在意大利曾遇到过一条能在专门为狗定制的打字机上打出句子的英国塞特种猎狗。莫名其妙的是,说完这个,威利呜咽起来,责怪自己从来没有教过骨头先生读书认字。他怎么能忽视这么重要的一个问题呢?现在这狗马上就要自力更生了,他需要充分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所有技巧,但威利让他失望了。面对新的处境,他什么都给不了他,没有给他留下钱,没有食物,也没有教他如何应对将要到来的各种危险。这个吟游诗人的舌头现在每分钟能走一英里,但骨头先生非常敏锐,他能很清楚地听到威利的话,就好像他在生活中早就听过这些话一样。这就是这个梦的奇怪之处。没有失真,没有声波干扰,没有突然换频道。就跟真的一样,尽管他在睡觉,尽管他是在梦里听到这些话的,他在这个梦里仍然是醒着的,因此他睡得越久,感觉就越清醒。
就在威利揣测狗的阅读技巧时,一辆警车停在了坡的故居前,两个穿着警服的大个子男人从车里钻了出来。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他们俩都在8月的阳光下汗流浃背。这是一对星期天巡街的大屁股警察,腰上别着法律的武器:左轮手枪和手铐,警棍和枪套,手电筒和子弹。没工夫去一一列举了,因为他们一下车,其中一个就对威利说起话来。(“伙计,不能待在这儿。你是起来走开还是怎么样?”)这时候,威利转过头来,直视着骨头先生的眼睛说:“快逃,小骨头。别让他们抓到你。”骨头先生知道时候到了,知道这个令人恐惧的时刻突然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他舔了舔威利的脸,在主人最后一次拍他的脑袋时,呜咽着与他告别,然后立即离开,沿着北阿米蒂街以它最快的速度逃走了。
他听到身后一个警察惊慌的叫喊声(“弗兰克,抓住那条狗!抓住那条该死的狗,弗兰克!”),但他一直跑到街角才停下来,离刚才那房子足足有八、九十英尺远。这时候,弗兰克已经放弃了要追他的念头。当骨头先生回头去看威利的情况时,他看到那个白人警察正在摇摇晃晃地走回房子。过了一会儿,等到跪在威利身旁的那个警察疯狂用手比划着催他快过去,他才慢吞吞地小跑回了同伴身边。再也没有人操心这条狗了。眼下有一个快死的人要照顾,骨头先生只要和他们保持安全距离,就不会有事。
所以他站在街角,朝那边望着,在短跑之后大口地喘着粗气,几乎要被风吹倒了。他感到了一种张开嘴巴大声嚎叫的强烈渴望,想要尽情地发出满月时那种黑暗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哀嚎,但他抑制住了这冲动,他很清楚现在不是发泄悲伤的时候。不远处,他看到那个黑人警察站在车旁,对着对讲机说话。一种沉闷的、带着电流音的回复充斥了空荡荡的大街。那警察又讲了一遍,说了一大堆骨头先生不能理解的话,对讲机那边又传来一阵噪音和含糊不清的回答。对街有扇门开了,有几个人跑出来看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女人穿着黄色的家居服,头上戴满了粉红色的卷发卡。两个小孩从另一幢房子里跑出来,男孩大概九岁,女孩大概六岁,他们都穿着短裤,没穿鞋子。这时候,已经看不见威利了。他还躺在骨头先生撇下他的地方,被那个白人警察粗壮的身体挡住了。一两分钟过去了,又过了一两分钟,然后,骨头先生听到从远处隐隐约约传来鸣笛声,越来越近。当白色的救护车拐到北阿米蒂街,停在那栋房子前的时候,那里已经聚集了十几个人,他们围在那儿,双手要么插在口袋里,要么交叉抱在胸前。两个医护人员从救护车后部跳了下来,推着一辆担架车向房子跑去,过了一会儿就推着威利回来了。很难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很难知道他主人到底还活着没有。骨头先生想要冲回去看上最后一眼,但要冒这么大风险,他不免有些迟疑。当他终于下定决心冲回去时,救护人员早已把威利推上了救护车,砰地关上了车门。
到这时为止,这个梦跟现实没有什么分别。一字一句,一举一动,每一件事都像是对真实事件确切而忠实的临摹。现在,救护车开走了,人们慢慢回到各自的房子里去,骨头先生感觉到自己被分成了两半,一半仍然是站在街角的狗,沉思着自己凄凉而不确定的未来,另一半则变成了一只苍蝇。想想梦就是这样的,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们会在睡梦中变成其他的东西,骨头先生也不例外。时不常的,他会钻进一匹马、一头牛或者一头猪的身体里,更别说各种各样的狗了。不过在那天的梦之前,他还从来没有像这样一分为二过。
现在有急事要赶着去做,只有变成苍蝇的那个他可以做到。所以,当狗的那部分等在街角的时候,苍蝇的那部分已经飞上了天,飞过了街区,以最快的速度追着救护车。由于这是在梦里,而且这只苍蝇比任何血肉之躯的苍蝇都飞得快,所以他没多久就追上了。当救护车拐向另一条街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粘在了车后门的把手上,就这样和威利一起到了医院。他用六个苍蝇爪子紧紧地抓着有点生锈的门把手,祈祷风不要把他刮落。这就像一场疯狂的短途旅行,一路上的颠簸,急转弯,急刹车又猛启动,四面八方涌来的空气,他都扛住了,一直到八九分钟后,救护车终于在医院的紧急通道口停下来时,他的神志仍然很清醒。当一个医护人员要拉门把手的时候,他就从上面跳了下来。门打开了,威利被抬出来,骨头先生在这场景上空一码左右的高度盘旋着,像一个不显眼的小斑点,俯视着主人的脸。一开始,他弄不清楚威利是死是活,但当轮床被完全抬出来放在地上时,古雷维奇太太的儿子睁开了眼睛。没睁开多少,也许只是个小缝,能让他看到一些光亮,看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就是这轻轻一瞥,就足以让那小苍蝇心跳加速了。“贝亚·斯旺森,”威利小声咕哝道,“卡尔弗特大街316号。给她打电话,快。给她钥匙。贝亚的钥匙。生死。大事。”
“别担心,”其中一个救护人员说,“我们会处理的。但现在别说话。省点力气吧,威利。”
威利。这说明他说得足以让他们知道他的名字。如果他在救护车上说话了,那说明他没有看上去那么糟,反过来说就是,如果正确用药、精心护理,他还能挺过来。骨头先生梦里的那只苍蝇,也就是骨头先生自己这么想着。因为他带着私心见证了这整件事,我们也不应当吝啬这最后的希望给他带来的安慰,即使希望早已无影无踪。但是苍蝇又知道什么呢?狗又知道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人又知道什么呢?一切都在上帝的手中,而事实是根本无法挽回了。
然而,在最后十七个小时里,发生了许多不寻常的事情。这只苍蝇趴在七苦圣母医院普通病房34号床正上方的天花板上,目睹了每一件事。如果他没有在1993年的8月亲眼看到这一切,他也许根本就不会相信还有这种事。首先,斯旺森太太被找到了。威利入院不到三个小时,他多年前的老师就从病房的走廊里大步走了进来,值下午四点到半夜班的护士长玛丽·特蕾莎修女把她带到了一把椅子边。从那时起,直到威利去世,她都没有离开过她那学生的身边。其次,经过几个小时的静脉输液和不间断的抗生素及肾上腺素注射,威利的脑子好像清醒了一点。在他生命里的最后一个早上,他比骨头先生记忆中的任何时候都要清醒、平静。第三,他死的时候毫无痛苦。没有痉挛,没有恐慌,没有痛苦的火焰在他胸中燃起。他慢慢地进入另一个世界,以一种微不可察的幅度从这个世界里退出,到最后,他就像是阳光下蒸发掉的一滴水,慢慢地缩小,最终消失不见。
那只苍蝇没有看到钥匙被交到斯旺森夫人手里。也许这发生在他的注意力短暂转移的一瞬间,但也可能是,威利压根儿忘了提这件事。在那种时候,这很难被当成什么重要的事情。从贝亚·斯旺森走进病房的一刹那起,有那么多的事情要考虑,那么多的话要听,那么多的感受要体会,他差点儿把自己的名字都忘了,更不要提他那拯救自己文学存档的不靠谱计划了。
她的头发变白了,体重也增加了三十磅,但第一眼看到她,那苍蝇就知道她是谁。从身体上来说,没有什么可以把她和成千上万个同龄妇女区分开来。她穿着蓝黄相间的薄棉布短裤,鼓鼓囊囊的白衬衫,一双皮凉鞋,她似乎早就不在乎外表了。她那丰满的胳膊和大腿现在长得更加粗壮,再加上她那短粗膝盖上的肉窝和小腿上鼓出来的静脉,还有上臂上垂下来的肉,你很容易把她误认为退休社区里的女高尔夫球手,这种人除了在下半场的时候开着电动高尔夫球车乱逛,担心能不能在早场优惠时间内打完九洞之外也没什么事情好做。不过这个女人皮肤白皙,没有被晒黑,她戴的也不是太阳镜,而是一副简单实用的金丝边眼镜。而且,透过这副平价眼镜,你会发现一双最引人注目的蓝眼睛。望着这双眼睛,你就会深陷其中,被它们的温暖和活力、智慧和警觉,还有斯堪的纳维亚式的沉静所俘获。这就是威利小时候深深迷恋的那双眼睛。现在,这只苍蝇完全明白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忘了她的短发、圆胖的腿,还有单调的服饰吧。斯旺森夫人不是丧夫的严厉女教师,她是智慧女神,一旦你爱上她,就会一直爱到死为止。
但她也不像骨头先生以为的那么好说话。来巴尔的摩的时候,威利讲了一路斯旺森夫人的友善和慷慨,骨头先生还以为她是一个心软的、多愁善感的人,反复无常,会突然充满巨大的热情,也会因为一点小事崩溃哭泣,别人从座位上一站起来就也连忙跟着站起来的那种女人。真正的斯旺森夫人绝对不是这样的。也就是说,他梦中的斯旺森夫人完全不是这样。当她走到威利的床边,近三十年来第一次看着她从前的爱徒的脸时,这只苍蝇被她的坚强和冷静震惊了。“天哪,威廉,”她说,“你一定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是吧?”
“恐怕是的,”威利回答道,“我就是你说的那种世界级的混蛋,无知之王。”
“至少你还知道联系我,”斯旺森夫人说着,坐到了床边玛丽·特蕾莎修女给她的椅子上,握住了威利的手,“也许时间不太恰当,但迟来的联系总比不联系好啊,对吧?”
眼泪开始在威利眼中打转,他有生以来头一次感到说不出话来。
“你总是一点就着,威利,”斯旺森夫人说,“所以我谈不上什么吃惊。我知道你肯定已经尽力了。但我们现在说的是高度易燃材料,不是吗?你带着满脑子的炸药四处走,迟早会撞上什么东西。说到这里,你没早就把自己炸飞简直是个奇迹。”
“我从纽约一路走过来的,”威利的回答毫无关联,“油箱里只有一点点油却走了这么远。我差点就要废掉了。但现在我在这儿,我很高兴我来了。”
“那你一定很累了。”
“我觉得自己像只旧袜子。不过至少我现在能高兴地死去了。”
“别这么说。他们会把你治好的,你等着瞧吧,威廉。要不了两个星期,你就会恢复如初了。”
“当然,然后明年我就去参加总统竞选。”
“那可不行,你已经有份工作了。”
“没有。我最近失业。准确地说,是找不到工作。”
“那圣诞老人的差事呢?”
“哦,对,那个。”
“你没辞职吧?你给我写信说这件事的时候,听起来像是个终生承诺。”
“我还干着呢。已经干了二十多年了。”
“那一定很难。”
“是啊,但我可不是在抱怨。没人逼我做这个。我完全是自愿报名的,而且根本没有犹豫。尽管工作时间那么长,这么多年来我一天都没休息过,不过你还指望怎样呢?做好一件工作可不容易。其中完全没有利润。当一件事情无利可图的时候,人们就会很困惑。他们认为你另有所图,即使你根本没有。”
“你还留着那个文身吗?你在信里提到过,但我还从来没见过呢。”
“当然,还在那儿。你想看就看看吧。”
斯旺森夫人坐在椅子上,向前倾了下身子,掀起威利病号服右边的袖子,文身就在那儿。“真好看,”她说,“这才是我说的那种正宗的圣诞老人。”
“五十美元,”威利说,“太值了。”
这段谈话就是这么开始的,持续了整个夜晚,直到第二天早上。不时有护士走进来打断他们的交谈,给威利换吊瓶,量体温,倒便盆。有时候,威利的体力有些不支,话说到一半就突然昏睡起来,一口气睡上十到二十分钟,但他总会醒过来,从昏迷的深渊中爬回来,继续和斯旺森夫人聊天。苍蝇意识到,如果不是她在,很难说他能撑这么久,但他实在是太高兴能和她重逢了,所以他才能继续努力坚持——能坚持多久就坚持多久。尽管如此,他并没有为即将到来的事情而挣扎,即使是在他列出了一长串他这一生从未做过的事情时也没有——从来没有学会开车,从来没有坐过飞机,从来没有出过国,从来没能学会吹口哨——这些他从来没做过也再也不可能做的事情——与其说这是种遗憾,倒不如说是种漠然,试图向她证明这些根本无关紧要。“死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说,他的意思是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他很感谢她能来,这样他的最后时刻不至于举目无亲。
不出所料,他的遗言全部是关于骨头先生的。威利把他的话题转回了他的狗的将来上,之前他已经提了好几次,他正在向斯旺森夫人强调搜遍全城找到他、然后尽全力给他一个新家有多么重要。“我搞得一团糟,”他说,“我让我的小狗失望了。”斯旺森夫人警觉地发现他突然变得那么虚弱,试图用一些毫无意义的词句安慰他:“别担心,威廉,没问题,这不重要。”威利最后一次打起精神,努力地抬起头说道:“不,这非常重要——”然后,就这样,他的生命停止了。
那个小时的当班护士玛格丽特修女走到床前,测了一下脉搏,发现什么也摸不到以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面小镜子,举到威利嘴边。过了一会儿,她把镜子转过来,往里面看去,但她只能看到自己。于是她把镜子放回口袋,伸出右手,合上了威利的双眼。
“这是个美丽的死亡。”她说。
斯旺森夫人的全部反应只是用手捂住了脸,抽泣了起来。
骨头先生透过苍蝇的眼睛俯视着她,听着她悲痛的哭声充斥了整个病房,想知道还有什么梦能比这个更奇怪、更让人困惑。然后他眨了下眼睛,就已经不在医院,也不再是一只苍蝇了,他又变回了狗的老样子,站在北阿米蒂街的拐角上,看着救护车驶向远方。这个梦结束了,但他仍然在梦里,也就是说他做了一个梦中梦,插入了一段关于苍蝇、医院和斯旺森夫人的幻想,现在他的主人死了,他就回到了第一个梦里。无论如何,这些都是他的想象罢了。但他一这么想,就又眨了下眼睛,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还在那儿,和斜靠在墙上刚刚醒来的威利一起在波兰露宿。有那么一小会儿,骨头先生都迷糊了,他不知道自己是真的又回到了这个世界,还是在另一个梦里醒来了。
这还不算完。即使是在他嗅了嗅空气,把鼻子在威利的腿上蹭了又蹭,确认这才是他真得不能再真的生活之后,还有更多的谜团要对付。威利清了清喉咙,就当骨头先生等着听他那不可避免的咳嗽时,他想起来,威利在梦里并没有咳嗽,他的朋友只有这一次没有遭受这样的痛苦。现在,出乎意料的是,这又发生了。他的主人清了清喉咙,马上就又开始说话。起初,骨头先生觉得这不过是一种幸运的巧合罢了,但当威利说个没完,急匆匆地从脑子里的一个角落冲向另一个角落时,这条狗禁不住开始注意到这些话和刚才在梦里听到的话之间的相似之处。倒不是说它们完全相同——至少他不那么觉得——但是太像了,太像了。一个接一个地,威利说起了梦里出现过的每一个话题。当骨头先生意识到事情正按着和梦里完全一样的顺序发生时,一股寒意顺着他的脊柱滑了下去。先是妈妈大人和她闹的笑话,然后是性冒险目录,接着是咒骂和道歉,诗歌,文学竞争,所有的一切。当他讲到室友那个狗可以打字的故事时,骨头先生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他又掉回了刚才那个梦里吗,还是说那个梦预见了现在发生的一切?他又眨了下眼睛,希望能够醒过来。他眨了又眨,可是什么都没发生。他没办法醒过来,因为他已经醒了,这就是他所存在的真实世界。因为人人都只能活一次,他知道这次他们是真的走到了尽头。他知道,现在从威利嘴里蹦出来的话都将成为他听威利讲的最后的话。
“我自己并不在场,”这诗人说,“但我相信我的目击证人。这么多年我们一直都是朋友,我知道他从来不会编故事。也许这是他的一个问题——我是说,作为一个作家——没有足够的想象力——但是作为一个朋友,他的话总是像直接从马嘴里说出来的那样可靠。这个短语很可爱,尽管我完全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我唯一见过的会说话的马都是电影里演的那种。唐纳德·奥康纳,军队,我小时候耐着性子看过三四部这种像驴一样蠢的片子。尽管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那可能是头骡子。电影里是骡子,电视里是马。那个节目的名字叫什么来着?《艾德先生》。上帝啊,我又来了。我简直没法摆脱这些垃圾。爱德华先生,摩托先生,脱线先生,他们还在那儿,全部都在。去他的什么先生。但我现在说的是狗,不是吗?不是马,是狗。也不是那种会说话的狗,不是那种故事里的狗,有个人声称自己的狗会说话但是压根没人相信他,跑到酒吧里用全部积蓄跟人打赌,但那狗根本不张嘴,事后那人问他的狗为什么不说话时,那狗说他只是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有什么好说的。不,不是这种愚蠢的笑话里面会说话的狗,而是我朋友十七岁的时候在意大利看到的那种会打字的狗。对,意大利,真正的意大利,诙谐小调、小乳头的乐土——又是一个我还从未去过的地方。
“他的姑妈早些年搬到那儿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个夏天,他去看她,在那边待了两个星期。这是真的,这个狗的故事之所以听起来这么真实,就是因为这条狗其实根本不是故事的重点。我那时候在读一本书《魔山》,一个叫托马斯·曼的人写的——别跟那个汤姆·麦卡恩搞混了,那是众所周知的制鞋商。我根本没看完过那本该死的书,顺便说一句,它太无聊了,不过听说这个曼先生是个大人物,是作家名人堂里的厉害角色,于是我想我该看看这书。
“所以就当我在厨房里看着这本大部头、吃着一碗脆谷乐的时候,我的室友保罗走了进来,看到了书名,说,‘我从来没把这本书看完过。看了四次,每次看到第二百七十四页就看不下去了。’‘好吧,’我说,‘我正在看第二百七十一页,估计我也快看到头了。’然后他就那样站在门口,嘴里正吞云吐雾的,告诉我他曾经见过托马斯·曼的遗孀。他并不是在吹牛,而是在讲一个事实。这就是他为什么要讲那个去意大利拜访姑妈的故事,他姑妈碰巧是曼的一个女儿的朋友。老托马斯确实有许多孩子,这个女孩跟一个有钱的意大利佬结了婚,住在一个鬼才晓得是什么小镇的郊外山上的一栋漂亮房子里。有一天,保罗和他的姑妈受邀去这座房子里共进午餐,女主人的妈妈碰巧也在——托马斯·曼的遗孀,白发苍苍,坐在一把摇椅上,目光呆滞。保罗跟她握了手,说了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然后大家都坐下来吃午餐。请把盐递给我……尽是这种废话。就在你觉得这故事毫无意义、这就是这个空洞的故事的结尾时,保罗得知曼的女儿是个什么动物心理学家。也许你会问,什么是动物心理学家?你跟我想的一样,骨头先生。吃完午餐,她把保罗带到楼上,向他介绍了一条叫作欧利的英国塞特种猎狗,看上去就是条智商平平的狗。她还给他看了一个巨大的手动打字机,这一定是史上最大的打字机了吧。它配备了一套专门设计的键盘,键盘上有巨大的凹面以适应狗鼻子的形状。接着,她拿出一盒饼干,把欧利叫到打字机前,向保罗演示这条狗的本事。
“这是一项缓慢、吃力的工作,根本不是你预想的那样。它被要求打出的句子是‘欧利是条好狗’。她并没有对狗直接说那些词——也不是把单词拼出来等着它去敲正确的字母——她把单词的每一个音节都分开,挨个儿念每个单词里的每一个发音,她念得非常慢,带着奇怪的变调和喉音,就像是个学说话的聋哑人一样。‘欧——’,她开始说了,‘欧——’,当狗用鼻子按下按键O的时候,她就奖励它一块饼干,说一些表扬的话,拍拍它的脑袋,然后继续下一个发音,‘利——’,‘利——’,就像刚才一样,说得很慢、很费劲。当狗做对了的时候,就再给它一块饼干,拍拍它的脑袋,就这样,一个接一个折磨人的字母,直到打完整个句子,‘欧利是条好狗’。
“这是我的朋友二十五年前给我讲的故事,但我一直不明白这能证明什么。但我现在明白了,我就是个蠢货。我把咱们在一起的时间大把地浪费在无聊的享受和玩乐上,年复一年地在开玩笑、恶作剧、微不足道的幻想和毫不留情的争吵中虚度光阴。我们应该潜下心来学习,先生,掌握些基本知识,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一些有用的事。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不知道那个欧利是个什么角色,但你肯定能比它有更大的成就,骨头先生。你有头脑,有意志,有勇气。但我总觉得你看不上这种差事,我也就一直没费这工夫。其实就是懒惰。精神上的懒惰。我至少应该试一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坚持才能胜利。而事实上,我又做了些什么呢?把你拖到科尼艾兰的阿尔叔叔的新奇玩具店里,我就干了这个。装成一个瞎子把你带到F线地铁上,用一根白色的棍子摸索着下台阶,你在我旁边,套着绳子,就像一条最好的导盲犬一样,一点都不比那些在学校专门学过这本事的拉布拉多犬或者牧羊犬差。谢谢你,朋友。谢谢你一直这么大度地陪我玩,允许我总是沉浸在自己的突发奇想和即兴创作中。但是我本应对你更好些的。我应该给你一个机会去实现梦想的,相信我,真的是有可能的。我只是没有勇气去验证自己所深信的事情。但这是事实,朋友,狗是识字的。否则他们为什么要把这样的标语牌贴在邮局门上呢?除导盲犬外,犬类不得入内。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带着狗的人是瞎子,他怎么可能看得到这行字呢?如果他看不到的话,除此之外还有谁呢?这就是他们在导盲犬学校里学的东西。他们只是不告诉我们。他们必须保密。现在这已经是美国排名前三四位的最高机密之一。他们也有他们的理由。要是这个秘密被泄露出来,想想会发生什么事吧。狗和人一样聪明?真是亵渎神明的宣言啊。大街上会充满骚乱,他们会烧毁白宫,混乱会统治一切。用不了三个月,狗就会迫切要求独立。双方代表团将召集会议,开始谈判,到最后他们会用放弃内布拉斯加州、南达科他州和一半的堪萨斯州来平息事态。他们会驱逐人类居民,让狗住进去,从那以后,这国家就被分裂成了两个。人类合众国和狗类独立共和国。上帝啊,我真想看看那盛况啊。骨头先生,我会搬到那儿去为你工作的。我会帮你拿拖鞋,给你点烟斗,我会选你当总理。你想做什么都成,老板,我都听你的。”
说到这里,威利的狂想曲猛地停住了。一阵噪音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他转过头去看了看,发出一声微弱的叹息。一辆警车沿着街道朝这栋房子慢慢开来。骨头先生不用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还是转过头去看了。那辆车停在了路边,两个警察走出来,拍拍他们的枪套,调整一下皮带,一个黑人一个白人,就是梦里的那两个家伙。这时,骨头先生转头看着威利,威利也转头看着他。就当警察的话(“伙计,不能待在这儿。你是起来走开还是怎么样?”)突然在街道上响起的时候,威利望向他的眼睛,说道:“快逃,小骨头。别让他们抓到你。”他舔了舔主人的脸,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威利拍了拍他的脑袋,然后他飞奔而去,就好像再也没有明天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