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降下挡风玻璃。风直接吹到我们脸上,我们感受到全部的风力。
嗨,很舒服。 我说。
过了拉斯特拉,总像这样,不知为什么。
由于风力,仿佛觉得车速快多了。我们几乎不再交谈,降下挡风玻璃后必然这样。晚风宜人,我们甚至不想说话了。他不时大声叫喊着通知我:
还有半小时,还有二十分钟,还有十五分钟,你就要看到它啦。
他想说那座城市。但他也完全可能说别的事,说我不知道的什么幸福。我坐在他身边,吹着凉风很惬意,还可以在这里再多待一个小时。但是他急切想向我指点即将抵达的城市,他的愿望迅速感染了我。很快,我也像他一样急切想抵达佛罗伦萨了。
还有七公里。 他嚷道, 我们在山冈上驶过时,你会看到它,就在山脚下。
比萨和佛罗伦萨之间的这段路程,他可能往返过上百次了。
你瞧! 他大声说, 我们正好在它上面!
佛罗伦萨在我们下面闪闪发亮,宛如颠倒的星空。然后我们一圈接一圈下去,进入市内。
可我在想别的事。我在自问,如此旅行,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满足于邂逅像他这样的伙伴,这是不是也是一种解决办法。如果有个妻子,在某些情况下,是不是多余的。
到了城里,我们大家一起去火车站附近一家咖啡馆喝白葡萄酒。雅克琳从篷布下出来,头发凌乱,但只是受了点戏弄。大概除了我,她在别人眼里可能是漂亮的。我觉得她气色不错。她的情绪很好。
在咖啡馆,他又对我谈到罗卡。他说话时,我仔细端详他——在汽车里,我只能从侧面看他。我觉得其他工人都彼此相似,只有他与众不同。难道是因为和他交谈,我有过莫大的乐趣?突然,他有点吓唬我。他反复强调,必须去罗卡,哪怕仅仅为了休息。伏天到了。八天,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一起去马格拉河沐浴,如果有时间,还可以到他熟悉的僻静处去潜水捕鱼,他的堂兄弟有潜水镜,会借给他的。 那么,去吗?
去。
我说。雅克琳微微一笑,并不当真。他没邀她去罗卡。
这几天,在佛罗伦萨,是一年当中最热的日子。我早已见识过热。我在热带地区的殖民地出生长大,在文学作品里也读到过关于热的描写,然而我正是在佛罗伦萨度过的这几个没完没了的日子里,才懂得热的全部含义。这种热成了真正的大事,其他都微不足道。在整个意大利,天气酷热,就是一切。据说摩德纳的气温高达四十七度。佛罗伦萨的气温是多少?我不知道。整整四天,全城成为一场平静火灾的牺牲品,没有火焰,也没有叫喊声。在这四天里,居民们就像受瘟疫和战火蹂躏一样惶恐不安,唯一操心的事就是挺下去。这种气温不仅不适合人类,同样也不适合动物。在动物园,一只黑猩猩热死了。鱼类也因窒息而死亡。报纸上报道,死鱼使阿尔诺河充满臭气。街道的碎石路面黏糊糊的。我想,爱神已被逐出这座城市。在这几天里,该不会孕育一个孩子。除了报纸上有关酷热的报道,该不会有人写一行字。连犬类也得等到温和些的日子才会交配。凶手该在罪行前退缩。情人们不修边幅。人们不知智慧为何物。理智被摧毁,什么也发现不了。个性变成一种非常相对的概念,意义消失。酷热比服兵役更难受。连上帝都感到意外。城里的词汇变得单一,极度缩减。五天内大家异口同声:我渴了。再不能这样下去了。不会总这样,也不能总这样,持续几天以上没有先例。第四天夜里,下了一场雷雨。来得正是时候。立刻,城里人又都各忙各的。我没有可忙的。我还在度假。
对我来说,这五天非常相像,我全在一家咖啡馆里度过的。
雅克琳,她参观佛罗伦萨。这样做,她瘦了很多,但她坚持到底。我想,八天内可能看到的宫殿、博物馆、古迹,她都看遍了。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至于我,在咖啡馆享用冰咖啡、雪糕和薄荷酒时,想的是马格拉河。她在想什么呢?想的不是马格拉河,非常不同,甚至可能相反。我整天想着永远清凉的马格拉河,即使在最炎热的时候,我也对自己反复说,马格拉河永远清凉。我觉得大海已经不够,我需要一条河,树荫凉儿下的河水。
第一天,我从我们下榻的旅馆去咖啡馆。我本来想,喝完一杯冰咖啡,我就去城里转一圈。可我在咖啡馆待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雅克琳找到我时,我正面对第六杯啤酒。她生气了。怎么!生平第一回来佛罗伦萨,竟在咖啡馆度过一个上午! 今天下午, 我说, 今天下午,我就试着去走走。 讲定了,我们各逛各的,只在吃饭时会面。于是,午饭后,她丢下我走了。我返回离饭店不远的咖啡馆。时间过得很快。晚上七点,我还待在那里。这一次,雅克琳找到我时,我正面对一杯薄荷酒。她又生气了。 如果我动一动,我会热死的。 我对她说。我对此确信无疑,但同样确信无疑的是,第二天这种情况就会好转。
第二天这种情况没有好转。不过这一天,我如约做出努力。
吃过午饭,雅克琳出发一小时后,我离开了身不由己返回的咖啡馆。我奔向蒂纳邦街。阿尔诺河在哪里?我向一个游客打听河的方向,他当即给我指出。老实说,我尤其想看看漂在河面上的死鱼。我到了河边。从码头上,我看到了死鱼。报纸夸大其词。有死鱼,但比报道的少得多。我感到失望。至于阿尔诺河,它和比萨公路旁的那条河,总之和我年轻时向往的那条河,已没有多少共同之处。 一条脏河, 我心里想, 一条细流,还满是死鱼。这就是阿尔诺河。 我不怀好意地自言自语。但是没用。它没给我一点印象。我走开了。街道上挤满人,大多是些游客。他们全都热极了。有两三股人流从阿尔诺河出发。我跟随其中一股人流,想壮壮胆。我走到一个广场上。我认出它来。我曾在哪里见过它?在明信片上,我想起来了。当然是君主广场。在广场边上,我站住了。 怎么!它就在这儿。 我想。广场在炽热的阳光下发烫。一想到要穿过它,我就灰心丧气。然而,既然到了这儿,就必须穿过它。所有的游客都穿过广场,应该这样做。甚至有些妇女和儿童也走过去了。难道他们和我如此不同? 我就走。 我对自己说。但是,事情难以预料,我在拱廊的一级台阶上坐下了。我等着。我的衬衫渐渐湿透,贴在我的身上。接着,我的上装也渐渐湿透,开始贴在我的衬衫上。我呢,裹在上装和衬衫里,我在思考如何穿越广场,其他事没法再想了。广场上方的空气,如果可以称做空气的话,就像在一个开水壶上方一样呈现虹色。 我就走。 我反复对自己说。不料一个工人笔直朝拱廊走来。他在离我几米处停住,从挎包里抽出一把大活动扳手,拧开我脚边的一个水龙头。街沟里齐边灌满了水。我望着街沟,突然感到一阵眩晕。一道亮晶晶的水柱从龙头里喷射出来。我真想把嘴贴在水龙头上,让自己像街沟一样充满着水。幸好死鱼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来。这水可能来自阿尔诺河。我没饮用,可我越发想念马格拉河。从我到达佛罗伦萨起,每样东西,每个时辰,都使这条河更加令我向往。我显然感觉到了,还需要一点儿,一丁点儿动力,就能促使我去罗卡。我逐渐总能做到。
但是这仍然需要的一点儿动力,不是这一天就能具备的。这个广场不足以促使我去罗卡,何况我也没让它发展到这一步。看到街沟里的水以后,我放弃穿越广场。我起身走了。经过一些狭窄的街道,我返回度过一个上午的咖啡馆。用不着我开口,侍者一见到我,就明白我回去的原因了。
一大杯冰薄荷酒, 他对我说, 这正是先生所需要的。
我一口气喝了冰薄荷酒。然后我倒在椅子上,长时间地出汗,就这样一直到重见雅克琳。
这是我在佛罗伦萨唯一的一次漫游,我的意思是唯一的一次作为旅游者的漫游。然后,我又有两天待在咖啡馆里不再动窝。
只有一个人中我的意,他就是我所去的这家咖啡馆的侍者,所以我总回到那里去。从早上十点到中午,从下午三点到七点,我看着他服务。他照顾我,不时给我拿来一些报纸。有时他和我说话。 真热。 他对我说。或者说: 一杯冰咖啡,这是伏天最好的饮料,既止渴又提神。 我听他的话。他建议我喝的我都喝。他很喜欢在我身边扮演这个角色。
坐在这家咖啡馆里,有这个侍者服侍,每小时喝半升饮料,我觉得这样的生活还可以忍受,我的意思是还值得活着。诀窍就是不动。我和那些游客毫无共同之处。他们看起来不那么需要喝饮料。我闲着无聊,想象他们具有一些特殊的生理组织,像海绵似的吸水,使人不由得联想起仙人掌——这种特性决定了他们的禀赋,当然不为他们本人所知。
我喝饮料,看报,出汗,不时变换座位。我从咖啡馆里出来,去坐在露天座上。接着,说真的,我看街景。我注意到,游览的人流将近中午时速度变慢,快到下午五点时恢复原样。他们人数很多。他们藐视伏天。虽然他们有特殊的生理组织,他们仍然是英雄,旅游业的英雄,城里只有他们是英雄。我呢,我是旅游业的耻辱。我丢人现眼。有一同,我向咖啡馆侍者说了这个意思: 我在佛罗伦萨什么也没看。我不配是个游客。 他笑着对我说这是体质问题,不是意志问题,有些人做得到,另有些人就做不到。他经历过各种伏天,对所说的话很有把握。他体贴地补充说,我的情况是他见过的最典型的一种。我对这个答复很满意,当天晚上,我就向雅克琳逐字逐句地复述了。
下午四点光景,有一辆洒水车驶过。洒水车过后,碎石路面冒着热气,街上散发出无数种气味。我嗅着这些气味。它们很好闻,使人心平气和。我对自己说,我总算也以某种方式到过佛罗伦萨了。
我只在吃饭时才和雅克琳相见。我没什么可对她说的。她呢,必然有。她把上午和下午所看或所做的讲述一遍。她不再要求我努力,但她向我夸耀佛罗伦萨的奇观,以为这种方式更巧妙,能鼓励我去观看。她不停地向我夸耀那些奇观。她大谈特谈那些东西如何美不胜收,确实,我不能不去看,甚至看或不看,可能我不知道还关系到我的荣誉和文化修养。我不听她说。我让她随心所欲地发挥。我能容忍这些事,容忍她,容忍生活。确切地说,我是个对生活感到厌倦的男人。这种男人的悲剧在于没有找到适合他们的悲观学说。这种男人让别人夸夸其谈,但是不必完全相信。我让她说了三天,每天两次,分别在吃饭的时候。接着,第三天来临。
第二天,晚上七点,我没去旅馆赴她给我定下的约会,仍待在咖啡馆里。我想,如果她在旅馆见不到我,她会来咖啡馆找我的。通常,不管乐意不乐意,我总是去赴约的。那天,我认为没必要了。七点半,不出所料,她来到咖啡馆。
不管怎样, 她和蔼地对我说, 你过分了。
她看上去很快活。
你觉得我过分?
有点。 她和蔼地说。
她不想继续谈这个话题。我注意到,她化了妆,换了衣裙。
从上午九点起,她就在参观佛罗伦萨。
你去什么地方了? 她问我。
不, 我说, 哪儿也没去。
一切都可以习惯, 她说, 甚至习惯酷热,只要稍作努力……
已经三年了,每天她都要我稍作努力。时间过得真快。
你瘦了。 我说。
这对我没有坏处, 她微笑着说, 很快会复原的。
你别太劳累了。
我情不自禁。
这不是真的。 我说。
她看了看我,感到惊讶,脸红了。
你情绪不好。 她说。
我错了。既然来到佛罗伦萨,你确实应该抓住机会。
你呢?干吗对我说这个?
我呀,我没有愿望。
你的确和别人不一样。
哦,一样, 我说, 但我没有想参观的愿望。
你不至于说你不喜欢这座城市吧?
我没有看法。
她沉默了一会儿。
今天, 她说, 我看到了乔托的画。
这对我无所谓。 我说。
她看了看我,感到惊讶,接着决定说下去。
一想到, 她开始说, 这是个曾生活在十四世纪初的人,先于,例如……
她谈论乔托,我看着她说。她对这种目光似乎颇为满意。她也许以为我在倾听。她很可能这样想。我不清楚,也许有几个月了,我不曾真正看过她。
我们离开咖啡馆。她继续谈论乔托。她把胳臂伸给我。像平常一样。街道向我收缩合拢了。小小的咖啡馆在我看来突然像一片汪洋。
自从我和这个女人共同生活以来,第一次我有了什么感觉?
羞愧,是的,因为觉得她的胳臂紧挽着我的胳臂而羞愧。
一滴水可以使水从罐子里溢出,这滴水存在着。即使不知这滴水经过怎样的途径,难以置信的迷宫般复杂的途径,才能流进罐子,让水溢出,这仍然不是一个理由可以否认它的存在。我不仅相信这滴水的存在,而且有时终于相信自己也忍无可忍了。她谈论乔托时,我就忍无可忍了。
下一天,早已讲定我们不一起出去,我对她说,明天我 同样 不陪她逛。她感到惊讶,却不反驳。她让我留在旅馆。我很晚起床,洗澡,然后直接去咖啡馆。我已想好要做的事。我去试着再找到那个小卡车司机。和咖啡馆侍者,我很少说话,而且老一套,不是说伏天,就是说最适合抗暑的饮料。末了,甚至他也似乎发现,这几乎总是一回事。再说,看着他忙活,一刻不停地从一张餐桌奔向另一张餐桌,我也有点厌烦了。两天内,我曾盼他能找到一刻钟间歇,好陪我喝一杯掺水薄荷酒,结果我明白这是空想。于是我想到小卡车司机。喝完两杯咖啡后,我第二次外出,奔向城里的火车站,想重新找到那家酒吧,我们刚到时在那里喝过白葡萄酒的。我不曾为参观城市而努力,为这个司机,为再找到他,我却努力了。我感到热极了,好几次我都以为这样做要送命了。可我坚持干到底。我找到了那家酒吧。那里的人听我解释,明白我的意思后,告诉我可惜小卡车上的工人全部又去比萨了,这天是星期三,要到星期六才回来。总之,他们说的我都已知道。难道我忘了吗?我不相信。不,我是想假装忘了,希望实现不可能的事,蔑视不公正的命运,我以为那是我个人独有的。我成功了。这个消息令我失望。我走出酒吧,深信在整个佛罗伦萨,我找不到一个人能随便同他吃着刨冰聊聊天。甚至那个司机,他也不在这里。整个佛罗伦萨,只有游客和她,雅克琳。
像我这种人,既有时间可以消磨,又厌恶跑跑颠颠的,我不怀疑存在几个,可他们在哪里呢?我真的想找到他们吗?不。不,我所要的,是单独和她待在整座城里。我正是这样的,整整五天五夜。
我失去了一切自由。她占据我全部的思想,处置我的白天和黑夜,像插入我心脏的一枚黑色的钉子。
我是一个殖民地官员的儿子。父亲在马达加斯加任行政长官,统治着一个像法国多尔多涅那样大的省份。每天早晨,他检阅手下的人员,没有枪支,他就检查他们的耳朵。愿卫生使法国更加强盛。他颁布法令,在所有他所管辖的领地上,开学时必须唱《马赛曲》。他强制实施巡回种痘,如果童仆病重,就送到远处去死。他有时接到命令,要征集五百人去大规模开荒,啊,美好的远足。他带领部队和警察,出发去包围村庄,用枪赶出村民,把他们装上运牲口的车皮,去从事所谓的开垦,经常在千里之外,回来时筋疲力尽,却自命不凡,声称: 这真艰难。错就错在教他们法国史,大革命还在极其严重地损害我们。 他,这个糊涂的人,这个吹毛求疵的长官,管理着一个九万人口的省份,他对这个省份拥有近乎独裁的权力。而他,直到我十六岁,曾是我唯一的教育者。因此,我完全知道什么是每时每刻处在别人不知疲倦的监视之下,完全知道什么是生活在天天盼望他人死去的心情之中——想象我父亲被他的一个土著新兵一下子打死, 曾是我将近十五岁时最美妙的梦想。这唯一的梦想使我的想象力带上鲜明的特点。看到家中餐桌上的刀具,有时会使我产生独特的眩晕,而躲在灌木丛里偷看父亲检查部下的耳朵时,我竟会昏厥过去。然而在佛罗伦萨的伏天,我却一点都想不起这些稚气往事。
整天坐在咖啡馆里,我开始想她,想这个和我一起困在这座城市里的女人。
我接连几个小时等着她,像一个狂热的情人。
只要一看到她,我就够了,这说明我的等待是有道理的。她不仅是我不幸的起因,她还是这种不幸完美的形象,真实的写照。她的微笑,她的举止,我说什么,仅仅她的连衣裙就足以使我克服以往的全部疑虑。我看清了,我想。
她从没有碰过枪,也从没有检查过世界上任何人的耳朵,不过这对我并不重要,当然。她用早餐,将羊角面包在牛奶咖啡里蘸一下,对我来说这就够了。我大声叫她停止。她停下来,惊得愣住了。我向她道歉,她也就算了。她身材矮小,对我来说这就够了。她穿一件连衣裙。她是个女人,对我来说这就够了。她最简单的动作,最无足轻重的话语,都使我烦乱不安。当她请我把盐递给她的时候,我被这句话莫测高深的含意弄得头晕目眩。她什么事都没逃过我。这五天里,她什么事对我来说都没有遗漏。
总之,算起来,五天里我看她相当于看了三年。
我发现了很多事。其中不仅有她是个女人,或者她很活跃,或者她不适合我,不,还有别的事,即她是一个特殊类型的人,乐观型的人。我警惕那些讲话滔滔不绝的人,因为乐观者的特性,就是把你搞得筋疲力尽。他们通常身体极好,从不气馁,具有坚强的毅力。他们对人有嗜好。他们喜欢人,认为人伟大。人是他们关心的主要对象。据说某些种类的红蚂蚁,我想是墨西哥的,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尸体啃到只剩下骨头。她有可爱的外貌,儿童有的牙齿。两年来,她就是我的蚂蚁。在这期间,她洗我的衬衣,认真照料我的琐事。她也有蚂蚁天生脆弱的一面,很容易被人在手指头间捻死。确实,她跟我在一起,一直是只模范蚂蚁。她一个人能让你最终否定乐观主义,她一个人让你把她的浮夸看做极度悲伤,把她的行为看做全是欺骗,把她的压迫看做可怕之极。她一个人让你因她的浮夸和行为否定乐观主义,直到你最后一息。两年来,我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
正是在佛罗伦萨,我发现她超出我的一切期望。
我对她新的激情——怎么说呢?——无穷无尽的源泉显然是热。她说: 我喜欢热。 或者说: 我对一切都那么感兴趣,竟忘了热。 我发现,这不是真话,一个人不可能会喜欢这样的酷热,这是她一贯说的谎话,乐观主义的谎话。她对什么感兴趣,只是因为她早就决定了要感兴趣,只是因为她从生活中排除了会使心绪危险改变的自由。确实,如果她怀疑了酷热是好的,有朝一日她也就会怀疑其他一切,正如她对我的希望就建立在她一厢情愿的基础上。她不会因怀疑世上任何事情而痛苦,除非是她觉得 有罪 的怀疑。她的谎言即使微不足道,显示出来了,我这个谎言冠军终于还是发现,这些谎言和我的谎言截然不同。
这样的酷热,连鱼都热死了。 我对她说。
她笑了。我当然从不坚持。我也发现,我们共同生活期间,她反而对我更加陌生,还不如明摆着在阿尔诺河死去的鱼,实实在在使城里充满臭气。她绝不会去看死鱼。她说闻不到它们在伏天发出的冲天腐臭气。而我呢,我却像嗅玫瑰花香似的闻着这股气味。甚至对天气,我们的意见也从不一致。她说: 各种天气都有魅力。 她不偏爱任何一种天气。而我呢,我对某些天气总有一种难以克制的厌恶。我也发现,她总能在我对她的敌意里看出,甚至在佛罗伦萨还能看出,她抱有希一望的理由。她打趣说: 我们还没有结婚呢。
我还进一步发现,她对人从来就既不宽容也不好奇,没有人曾使她心绪不宁。在她的生活里,我是她唯一喜爱的人,同时是她唯一宽容的人。 人类是善良的。 她说。她完全信任人类,她声称要为人类谋取最大的幸福,然而从来没有一个人的危难对她具有重要性。只有人类的不幸对她具有重要性。对这种不幸,我记得,她总是满足于说,她一直有个明确而不可动摇的看法,即有药可治。她一向偏爱体育盛会,厌恶罪行,她一向从爱中得到甜蜜的快乐,爱使她永远微笑和满足,像面对罪行似的坚定不移。在部里,同事们喜欢她,她那夜莺一般的心情越来越获得众人的好感。她属于这样的乐天派,大家认识他们,美化他们,说他们会为任何人谋幸福,说他们心地好,善解人意。正是从她来到办公室以后,我的不幸才达到了顶点。因为我和大自然的美妙歌手夜莺显然毫无共同之处,而且只有我知道她绝不会为任何人谋幸福。
我不再感到烦恼。我不知疲倦地深入研究这个女人。从这只喘息、脆弱的蚂蚁的生活中,我有了大量的发现。在我眼里,这些都像是耀眼的黄金。
有一次,对拥有这么多财富感到有一点可耻,我终于决定抗争。她来到咖啡馆。我对自己说,这没有那么严重,她的连衣裙很合身,她带着《蓝色向导》小册子,冒着酷热,会感动很多人,不管怎样她对许多别人都合适,因而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理由使她对我就不合适。可是她走近餐桌,向我问好。这时,她的乐观情绪又一次像熟透的果子爆裂开来。我几乎不能对它避而不见,就像不能避而不见因酷热暴死从阿尔诺河深处浮起的鱼。我又一次谈到了它们,这些被炎热憋死的鱼。
想象力最丰富的时候,是夜里我们睡下的时候。我已无法把城里的高温和她的体温区分开来。面对着她,我已没有能力考虑任何事情,没有能力对自己说,这样的夜晚,在一张床上,即使不是她,换成任何别的女人,也会同样令人受不了。不,我深信存在着一些人,他们睡着后身子会散发出一种友善的体温,令人可以接受。依我看,她的体温暴露了她,以一种猥亵的方式明显揭示出她的乐观。这些夜晚是奇妙的,充满着使人心荡神驰的想象力。它们属于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夜晚。我睡得不稳,不断惊醒——我相信,只要她转身面向我,就把我弄醒了。于是,我在昏暗中久久地凝视她,沉浸在她那种不可原谅的睡眠中。接着,当我不能把这可爱的场面再看下去时,我就重新躺下。正是这时,每天夜里,同一条河在我眼前显现出来。它很大,冰凉,没有任何女人的痕迹。我轻轻地叫它马格拉河。仅仅这个名称就使我心里变得凉爽。只有我们俩在一起,那个司机和我。除了我们俩,景致里没有任何人。她呢,她已从我的生活中完全消失。我们沿着河散步。他有充足的时间。这是个漫长的星期六。天上有云。我们戴上潜水镜,不时钻入水中。不是下海,而是下潜到那条河里。在一个发出暗绿色磷光的陌生世界内,我们并肩游在水草和鱼群中间。然后我们浮出水面,接着再次下潜。我们不交谈,什么都不说,不需要让对方感觉到自己。这个星期六延续了三夜。没完没了。无穷无尽。我希望待在他身边,在陡峭的河岸上或在河里。这种愿望是那样强烈,克制了其他一切愿望。我一次也没想到女人。在那条河里,我不会想象身边有任何女人。
终于有一天,那条河从我生活中消失。她扑过来,紧紧抓住我不放。我再没有一点空闲时间可以为自己想象什么。
这中断得相当快,在伏天结束之前。某天下午,突如其来。
她要我陪她去参观圣马可博物馆,这种事从我来佛罗伦萨后她还没有做过。自我对她产生新的激情以来,我变得彬彬有礼。
我接受了。我关注她的心态,远离她,我可以说丢了目标。我觉得,佛罗伦萨的一座博物馆正好是这样一种地点,像体育场一样,我可以仔细观察她,在她发挥乐观情绪时当场抓住她。于是我赶紧接受。我们一起去了。那是伏天最热的日子。街上的柏油化了。人们就像在噩梦中的糖浆里走动,太阳穴的脉搏跳着,肺部像在燃烧。死了许多鱼。那只黑猩猩正是在这天暴死的。她却兴高采烈地走着——在我前面一点——似乎想带领我,保持我的热情。 贱货。 我心里想。她以为赢了,不时回过头来,看看我是否一直跟着。我呢,我相信正在迈出我最大胆的步子,什么步子我还不清楚。一切都可能发生。我对自己说,一切要到来的总归会到来。我任其发展。我已做出决定。那是什么呢?我不知道。我受到无数难以确定的计划启发,萦绕。这些计划非常模糊,为数众多,但是在我看来并不因此就不重要,相反,正是因为它们为数众多,非常模糊,在我看来才格外重要。 哼,贱货,贱货。 我反复想着。我高昂着头,走向博物馆。透过使我的视线模糊的汗流,我看见她,在我前面称心如意地走着,我感受到了生活的欢乐,去生活的欢乐。
我们到了博物馆。
这座博物馆不像我以前见过的那些博物馆。这是一座建来避暑的古老住宅,两层楼房,漆成灰粉色。它不朝向市区,而是面对一个内花园,花园周围环绕一条露天走廊,铺着红色砾石。尽管那天我热情正高,我一走进这个宅子还是立刻停住了脚步。我觉得它很美。它的形状简单,好似一口方井。我见过这样美的建筑物吗?没有,我不认为见过。它美得很特别,没有任何人为的痕迹,可以说是天然形成的,唯一的理由是穿行其间时,人们一眼就能猜出为什么这样造。为什么?因为它的建筑师对夏季有了不起的理解,甚至可能有了不起的体验。也许某些人更喜欢其他建筑物,它们更可爱,更花哨,依山傍水,而不像它这样没有着落,可以说囿于自身。但是他们错了。因为从这座建筑物出来,人们会发现城市和从别的建筑物出来不同,那就像从大海出来,发现空气是热的而头晕目眩。它的阴凉是那样浓郁,仿佛有条河从它下面经过,也许马格拉河就在它的花园下流淌。我从烈日下进入这么阴凉的地方,一下子愣住了。
你过来呀! 雅克琳叫我。
我跟上她。她问一个导游《天使报喜》在哪里。我将近十二岁时,有一次父亲休假,在布列塔尼度过两个月,我得到了一张这幅画中天使的复制像,挂在我的床上方。我有一种朦胧的愿望,想看看它原来的模样,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导游告诉我们,这幅画陈列在离入口处不远的一间屋子里。我们直接走去。
它是那间屋子里唯一的一幅画。约十二个游客站着,在默默地观赏。虽然画对面有三条长凳,却没有一个游客坐下来。略一迟疑之后,我坐下了。然后雅克琳也在我身边坐下。我认出了那个天使。当然,除了我在布列塔尼度假时拥有的那张复制品,我还看到过其他复制品,但我只记得那张。我认出了那个天使,熟悉得就像头天夜里我还睡在他的身边。
这真美。 雅克琳贴着我耳朵说。
这样的感想尽管早在我意料之中,却没有产生相应的效果,可以说对我毫无作用。面对画坐着,我在尽量休息。接连四个夜晚我幻想那条河以来,我几乎没有睡着过。我突然发现我累了,那是可以感觉到的。放在我膝上的两只手似铅一样沉重。一片绿色的光被花园的草坪从门口反射进来。那幅画、游客和我都沐浴在这色彩中。绿色的光能使人得到非常充分的休息。
尤其是那个天使。 雅克琳贴着我耳朵说。
我注意到,此后我所拥有或见过的其他复制品,和我在布列塔尼度假时的那张相比,给我的印象都没有那么精确。画中那个女人,我也认出来了。天使,我年纪很小时就认得他,已没法弄清他是否讨我喜欢,而她呢,我知道,我总是有点不喜欢她。他在告诉她耶稣将会被人杀害吗?
这太美了。 雅克琳又说。
我记得,在那个暑假,我经常问自己,他是在谁的面前才可能这样顺从。
她也很美,你瞧! 雅克琳补充说。
突然,我想告诉她,我很了解这个浑蛋,这个天使。从我是个小男孩的时候起,我就认识他了。这是我生活中一个无关紧要的细节,一件我可以讲给任何人听的琐事。这事不会使她了解我什么,也不会使我对她承诺什么。不过,我想,我还是要说出来。然而,难道是由于疲劳?我对她说不出来。这倒不是我本人,而是我的嘴唇无法这样做。它们张开了,然后,奇怪的是,变得迟钝,又像贝壳似的闭上了。什么都没说出口。不行了,我想,有点不安。
但那个天使尤其美。 雅克琳第二次说。
我又试了试,然而徒然,我无法做主向她说出一件如此简单的事,说这个天使对我如同一个童年伙伴似的熟悉。瞧,就这么简单。我是这样一个男人,在生活中尴尬到不仅找不到人可以说这件事,而且说起来具有不可克服的困难。其实,这很容易说:我小时候,在两个月时间里,我有过一张这幅画中天使的复制品。或者说:这就像我重新见到一个伙伴,因为在两个月时间里,那是在布列塔尼,我有过一张他的画像,挂在床的上方。这本来只该对一只狗或对一条鱼才会成为问题,可我是一个人。这不正常。说这件事有无数方式,但是对她,我找不到任何方式。
对他,我可以说: 你记得吗? 但他什么都不会记得,这无助于我说出这件事,一个人不能自说自话。现在,阳光照向这幅画,它被映红了。总之,我认得这个天使,这件事还能继续不为人知吗?
我认为不能,更确切地说,就我而言,对某个人说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到了。
这是一件我喜欢说的事,当然无关紧要,但是我突然发现很难放弃不说。我终于发现这点,不过这回只和我有关——我发现我能做到,年龄合适,机会合适——没有理由让世人继续不知此事,即我小时候,在布列塔尼,曾认得这个天使,我也没有理由继续保持沉默。这件事必须说出。它的表达形式正在我的心中欣喜若狂地呼之欲出。我感到十分惊奇。
我在长凳上待了很久,比欣赏这幅画值得付出的时间无疑更久,有半个多小时。天使当然仍在那里。我不由自主望着他,但视而不见。我全神贯注,以至于发现之后感到放松,很大的放松。我的傻气正从我身上泄走。我一动不动,让它泄走。憋的时间太久,极想排泄,我终于排泄出来了。一个男人撒尿时,总是尽可能专注,直到撒完最后一滴。我正是这样做的。我在将我的傻气泄光。这样做后,我的心情平静了。我身边的这个女人,逐渐恢复她固有的神秘性。我不再希望她有任何不幸了。总之,我在半小时以内变得成熟了。这不完全只是一种说法。一旦能控制自己,我就重新开始观赏那个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