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时间洪流里,我走过一个又一个地方,像没有爪子的鸟、永不落地的箭。
不过事情变得更好了一点。
起码我的肩膀痊愈了。
我回到伦敦,在海德里希的安排下成了一家酒店的钢琴师。生活很好。我喝酒,和衣着考究的女人调情,在每个夜晚和那些花花男女在舞池里游荡:非常惬意的一段时光。不管是友谊还是情欲,都很充盈,只是这种充实就像是泡沫。人们称之为“咆哮的20年代(Roaring Twenties)”。比起以往那些年代,人们确实是在咆哮。当然,以前的伦敦也很吵闹。比如说17世纪30年代资产阶级革命前夕的暗潮汹涌,还有1750年间工业革命下快速发展的志得意满,但以前的喧嚣和现在的是不同的。这是第一次,呼声从上而下,贯穿整个伦敦,每个人都参与进来。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影片的播放、收音机的广播,以及大街小巷人们嘴上谈的。
这是吵闹的时代,音乐突然变得重要,并且有了和以往不同的地位。演奏者在一首曲子里,可以通过音乐掌控世界。在现代社会中,有了音乐,就好像可以让人逃避生活中的一切,得以有短暂一秒的解脱。在音乐的世界里,你就是国王,是造物主,是一切秩序的创造者,是所有慰藉的源头。
我享受自己现在扮演的这个角色——丹尼尔·霍尼韦尔。生于伦敦,跟有钱的观光客做象牙生意,“一战”之后就一直生活在邮轮上。这个人物还有一段悲伤的往事,他深爱的女人在许多年前去世了。虽然他的怀恋和追思都已经徒劳无功,但我觉得这样痴情的背景故事很符合现在这个年代的腔调。
我想做些什么,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也想为了别人。我毕竟还是个人,我的同情心不光只给那些不知道是受到诅咒还是祝福的信天翁。他们有超常的寿命,用艾格尼丝的话来说,“时间的小偷”。她在我的这个八年结束的时候,来伦敦看我,我跟她谈话。这段时间她生活在巴黎的蒙马特地区,也经历过许多,不过她还是一样有趣。
“我觉得非常恐惧。”我俩躺在我住所的床上,一起抽雪茄。她的脚懒洋洋地架在我的肚子上。当时我们在的位置,是伦敦的高级住宅区。“我一直做噩梦。”
“你看过弗洛伊德吗?”
“没有。”
“很好,那就别看,那只会让你觉得前途更加糟糕。显然,我们还无法控制我们自己。我们被不知名的力量庇佑着,有了长生,我们唯一可以期盼的只有梦境。他说,大多数人并不想得到自由。因为自由意味着责任,而大多数人并不想承担责任。”
“我觉得弗洛伊德大概不会像我们一样,每八年就不得不开始一段崭新的身份和生活。”
然后我们就结伴,动身对海德里希在电话里布置给我们的任务做准备。艾格尼丝更喜欢将其称为冒险。这个任务需要我们两人一起,我们开车去了约克郡。在阴冷的郊区,找到一家灰蒙蒙的哥特金属风格的庇护所,名叫高罗伊兹医院。在那里,有个女人因为告诉别人她身上的特殊情况,被关了起来。我们挟持着把她救了出来。艾格尼丝用上了她屡试不爽的麻醉手帕把她迷昏了,之前还有三个成员享受过这个待遇,芙罗拉·布朗是第四个倒霉蛋。不过可以理解她的惊慌,毕竟不是谁看到两个蒙着脸的陌生人陡然出现都能保持淡定。
不管怎么说,我们没费什么劲就带着她逃了出来。不管原因是什么,医院想要掩盖自己的失职,还是医院根本对少了个病人漠不关心,又或者是当地政府粗心没有追究,总之这件事情后来没有见报。我们很安全,海德里希只会看到结果,而不考虑我们可能承担的风险,这让我很难过。
总之,芙罗拉很年轻。她才18岁,看起来也是十七八岁的样子。在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因为高度紧张而成了结巴,不过信天翁社会救了她,就如之前救助过的许多人一样。她曾经以为自己是个疯子,用精神失常来解释自己和常人不同,以获得些许慰藉。后来,她和艾格尼丝一起出发去了澳大利亚,开始一段崭新的生活。第二个八年,她又回到了美国。信天翁社会确确实实在做好事,在救人。芙罗拉·布朗、雷金纳德·菲舍尔,还有很多很多、更多更多的人,当然还有我自己。我意识到海德里希是对的,我们做的一切是有意义的。我不会一直都信任他,但是大部分时候,我认同他让我们做的这些事。
我不想回到伦敦。
我打电话告诉海德里希,我跟我的雇主商量好了,在他们巴黎某家酒店的连锁饭店里,继续帮忙。于是我来到了蒙马特这边,住艾格尼丝之前住过的地方。我的身份是她的“弟弟”,我俩的身份有了微妙的交集。在此之前我们有一段谈话,她跟我说,当你逐渐变老的时候,大概是信天翁五百岁的时候,会是一个分水岭。信天翁会逐渐有深刻的洞察力。
“什么样的洞察力?”
“难以置信,就好像第三只眼睛。信天翁对于时间会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好像在一秒内就看到了所有的事情。不光是过去,甚至是未来。仿佛所有的事情就在一秒停止,就在那一瞬间,你就知道万事万物随后的走向。”
“这是好事吗?听起来有点可怕。”
“不好也不坏,这就是一种技能、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强大洞察力,无所谓好和坏,只是一切事物在你面前都变成摊开的平面。”
她走了之后,我一直忘不了这段话。我只希望弄清楚自己时间的奥秘,我连自己的现在都理解不了,更遑论将来。
我最终搬到了塞纳河左岸的蒙帕纳斯,在这里创作了许多诗。我曾经在公墓区,靠着波德莱尔的墓碑写过一首诗。每天晚上我都弹钢琴,并且认识了当时许多著名的诗人、画家和艺术家,虽然通常这种友谊到第二天他们就忘记了。
我沉浸在音乐里。除了工作的地方,我有时还会去一个爵士俱乐部兼职。说起来我差不多已经连续弹了三十年钢琴,弹琴已经成为我的本能、我身体的一部分。钢琴可以承载很多,悲伤、快乐、浅薄的欢愉、后悔、沮丧,有时甚至可以抒发这些全部的情绪。
我的生活很有规律,早上起来点上一支烟,然后去咖啡馆吃早餐(通常我会睡到日上三竿才出门)。我有时候喝咖啡,一般是喝白兰地。喝酒不光是用酒精麻痹自己,更多的时候会让你自由。红酒和白兰地是必不可少的,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喝着,喝着,喝着,差点要说服自己我真的很快乐。
有些东西经常会闯入我的世界,让我面对现实。世界上许多事物在衰退老去,在承载压力,在不断变化。可能一墙之隔,就是快乐和悲伤、贫穷和富裕。世界节奏变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喧嚣。社会体系混乱无序,支离破碎。所以,开始了一部分人追求简单,崇尚秩序,一部分人把责任归咎于他人,还有一部分人迷信权威崇拜强者。国家开始流行宗教信仰,人民是狂热的教徒。这些事情,无时无刻不在发生。
在20世纪30年代,整个人类正处于危急关头,当然今天也差不多,很多人想要投机取巧。这种观念弥漫的社会,真是太危险了,所以在巴黎过完八年之后,我就不再弹钢琴了,后来再也没弹过。钢琴好像从我的生活中剥离开了,我甚至不确定自己以后会不会再弹。直到有一天,坐在卡米拉旁边,我时隔多年才终于又一次从尘封的光阴里捡起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