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出版这本小说之际,我希望出版社让我来作封面。因为我在写这个小说时,就一直希望如果能够出书的话,就用丽丽来作封面。
你还记得这张照片吗?是我们在"尼亚加拉"酒吧第一次见面时拍的。当时我们比赛谁能喝洋酒,我喝了三杯时,跟店里的荷兰人嬉皮士借了架莱卡相机约你拍照的。丽丽后来喝到第九杯时,喝醉了,你可能已经记不得了。
丽丽,你现在在哪儿?四年前我去过你家,你不在那儿住了。你如果买了我这本书的话,请跟我联络。
回路易斯安娜州去的奥加斯塔给我来过一封信,说他在开出租车。还说向你问好。我猜你大概和那个混血儿画家结婚了吧。你结婚了也没关系,我很想见你一面。我们一块儿唱一支歌。
虽说写了这本小说,可是别认为我有什么改变。我一直没有变。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