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战争对托比·坦波尔来说,简直是一种梦魇。
在军队里,他完全是个无名小卒。不仅如此,他和其他成千上万的士兵一样,只是穿着制服的一个号码。什么头衔也没有。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他成了“黑人”了。
他被送往乔治亚州的新兵训练营。接受训练后,就乘船派往英国。在英国,他的部队受命驻扎在萨塞克斯的一所兵营里。托比对中士说,他想见一见指挥官。他只见到了一位上尉。这个上尉的名字叫萨姆·温特斯。他三十出头,脸色黝黑,外表看来很像个知识分子。
“你找我有什么事,兵士?”
“是这样,上尉,”托比开始说,“我是个滑稽演员。每天总表演个什么的。没入伍前,我就干这个。”
温特斯上尉见他很实在,微笑了一下。“那究竟表演什么呢?”他问。
“什么都演一点,”托比回答,“我,比方说,模仿个什么人,嘲弄讽刺,还有……”他看见上尉的表情,马上把话中断了,“也就这么回事。”
“你在哪儿表演?”
托比刚要开口说,但停了下来。没什么希望了。这位上尉可能只对纽约和好莱坞这样的地方感兴趣。“这些地方你都没有听说过。”托比回答,他知道,他现在是在浪费时间。
温特斯上尉说:“权力不在我这儿,不过我可以看看我能做点什么。”
“当然,”托比说,“非常感谢,上尉。”他敬个礼,退出来了。
托比走了之后好一会儿,萨姆·温特斯上尉还坐在他的办公桌旁,想着这个青年。萨姆·温特斯之所以入伍,是因为他认为,这场战争必须打,而且必须获胜。但是他又痛恨这场战争,因为战争将会给托比·坦波尔这样的青年人带来灾难。而且如果托比真有才能的话,他迟早总会成功的。因为才能就像磐石下生长出来的柔弱的花草,它们会轻轻地、静静地生长,谁也阻挡不了它们吐露芬芳。萨姆·温特斯原是好莱坞电影制片人之一。如今他放弃了他美好的职业,参军入伍。他曾为泛太平洋影片公司摄制了好几部成功之作,并且看过几十个像托比·坦波尔这样年轻有为的青年。至少他们也应该得到一次机会。
那天下午晚些时候,上尉把托比·坦波尔的情况告诉了比奇上校。“我认为,我们应该让特勤署来试试他,”温特斯上尉说,“我有一种预感,也许他真不错。上帝知道,这些士兵们也该得到一些娱乐了,当然是在可能的情况下。”
比奇上校向温特斯上尉看了一眼,冷冷地说:“好吧,上尉,给我写个备忘录吧。”然后他目送温特斯上尉走出了门。
比奇上校是个职业军人,西点军校毕业。他瞧不起一切文职军官。在他看来,温特斯上尉就是那么一个文官。只不过穿上了一身军装,戴上军帽,佩带了上尉的军衔而已。实际上,他认为,这并不能使一个人真正成为一名军人。当比奇上校收到温特斯上尉关于托比的备忘录时,他瞥了一眼备忘录,蛮横地毫不加思索地在上面画了一道横杠,“该请求不妥”,并以他名字的缩写字母在后面签上了名。
他感到一阵轻松。
托比最苦恼的是缺乏观众。他需要凭借观众来锤炼他的分寸感与技巧。他一有机会就会说笑话,搞一些模仿或进行一些常规表演。他不管他的听众是谁,或在什么情况下。两个和他一起在寂静的郊外值班的士兵也行,坐在开往城镇去的公共汽车上的满满一车的士兵也行,或者只是一个帮厨的士兵,一个洗碗的士兵都行。托比就要让他们发笑,让他们为他鼓掌。
有一天,托比在文娱厅正进行他的一项常规表演,萨姆·温特斯上尉看见了。过后,他走近托比,说道:“坦波尔,我很抱歉,你的调动没有成功。我认为,你是有才能的。战争结束后,如果你到好莱坞去,可以来找我。”接着他笑了笑说:“如果我在那里仍有工作的话。”
下一个礼拜,托比所在的这个营,开拔到了前线。
到后来的岁月中,当托比回忆起这场战争的时候,他记起的不是那些战役,而是他自己的故事。在圣洛,他给平·克劳斯贝的唱片做同步表演,获得巨大的成功。在亚琛,他偷偷溜进医院,给伤员足足讲了两个钟头的笑话,最后被护士赶了出来。他还得意地记得一个士兵在一阵大笑后,把他伤口上所有的缝线都崩开了。不过在梅斯他可没受到欢迎,但托比认为,那是因为纳粹飞机一直在头上飞,听众的神经实在过于紧张了。
托比所经历的战斗微不足道。当他抓获德国一个传令兵时,他曾以英勇无畏而受到表扬。实际上,当时托比并不知道,他碰到了什么事。当时他正扮演约翰·威恩,正演得入迷,以致他还没来得及感到害怕,事情就办完了。
在托比看来,使人快乐才是重要的。在法国瑟堡,他和他的两个朋友逛一家妓院。那两个朋友上了楼,托比却留在起居室里为老板娘和另外两个姑娘说起笑话来。说完之后,这位老板娘送他上了楼,免费招待。
这就是托比的战争。总而言之,这并不是一场很坏的战争。时间过得很快。战争结束时,已经是一九四五年,托比已经快二十五岁了。就外表而言,就像他一天也没过一样,还是那么一张甜甜的面孔、一双诱惑人的蓝眼睛,和那副改不了的天真的神情。
人人都在谈论回家的问题。有人在堪萨斯城有新娘子在等待;有的在贝荣有父母在等待;或者在圣路易有企业在等待。但托比什么也没有。只有声誉,声誉在等待着他。
他决定到好莱坞去。这是上帝实现他的许诺的时候了。
“你们可知道上帝吗?可曾见过耶稣的面?我见到过耶稣,诸位兄弟姐妹,我还听到过他的声音,不过只有跪在他面前承认自己的罪恶的人,耶稣才对他们讲话。上帝痛恨不知悔改的人。上帝已经拉起惩罚的神弓,他那带着义愤火焰的箭对准了你们罪恶的心。他会随时发射,让报复之箭穿你们的心!抬头看看上帝吧,勿使过晚!”
约瑟芬抬头望着帐篷的篷顶,心里十分害怕。她唯恐看到那炽热的燃烧着的箭朝她射来。她紧紧抓住妈妈的手,但她的妈妈一点也没有理会。约瑟芬的脸通红,双眼明亮而热情。
“赞美耶稣!”大会在喊着。
在奥德萨郊区,信仰复兴会在一个巨大的帐篷里开会,津斯基太太带着女儿约瑟芬,参加了所有的集会。牧师的讲道坛,是用木头搭的平台,高出地面六英尺。紧靠着讲坛前面的是那荣耀圈。有罪的人被领到此处忏悔,从而改邪归正。荣耀圈外边摆着一排排硬的长木凳,上面挤满了唱着赞美诗、狂热寻求拯救的信徒。地狱和永远受苦的威胁使他们满心畏惧。对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这是可怖的。福音传教士是原教旨主义者、宗教狂热信徒、圣灵降临主义者、卫理公会教徒和耶稣再生论者的总称。他们都讲述着地狱之火和上帝的惩罚。
“跪下来,你们这些罪恶的人啊,在耶和华的威力前发抖吧!你们罪恶的行径已经伤透了耶稣基督的心,为此你们将受到天父愤怒的惩罚!看看周围这些年轻孩子们的脸吧,他们是在贪欲中孕育出来的,并且充满罪恶。”
小约瑟芬深感羞耻,她觉得每个人都在看着她。在她的头疼起来的时候,约瑟芬知道,这种头疼是上帝给予的惩罚。每天晚上,她都祈祷这种头疼病会消除,从而使她知道上帝已经饶恕了她。她很希望知道,她做的哪些事情是不好的。
“我要欢呼哈利路亚,你要欢呼哈利路亚,当我们回到家中的时候,我们都要欢呼哈利路亚。”
“酒是魔鬼的血,烟是魔鬼的呼吸,通奸是魔鬼的欢乐。你是否有和魔鬼来往的罪过,那就该永远沉入地狱,用烈火烧身,万劫不复,因为魔鬼要来把你带去!”
约瑟芬战战兢兢地向四下张望,使劲抓住长木凳,生怕魔鬼把她带走。
他们唱着:“我想进入天堂,找那长期追求的安详。”但是,小约瑟芬听错了,她唱道:“我想进入天堂,穿着我那长长的短衣裳。”
雷鸣般的布道之后,奇迹接着将会出现。约瑟芬会恐惧而又好奇地看到,一排排残疾的男人和女人,一瘸一拐地,或一爬一爬地,或坐在轮椅上,向荣耀圈走去。在这里,牧师用手抚摸他们,并将天父的力量赋予他们,以给予他们治疗。于是,他们扔掉了他们的手杖和双拐,其中有些人还会用奇怪的音调歇斯底里地说些胡话,这更会把约瑟芬吓得畏缩成一团。
信仰复兴会结束时,总是要让大家传递一个收钱的篮子。“耶稣在看着你——他恨的是吝啬鬼。”复兴会结束了。但,约瑟芬心中的恐惧,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在一九四六年的时候,得克萨斯州奥德萨城的人喜欢暗褐色。在很早以前,印第安人住在那里的时候,人们喜欢的是沙漠的沙子。现在人们喜欢的是石油。
在奥德萨,一共有两种人:一种是石油行业里的人;另一种是石油行业以外的人。石油行业里的人并不小看其他那些人——他们只是对其他人没能从事这一行业感到遗憾。因为可以肯定,上帝愿意使人们幸福,使他们拥有私人飞机、名牌汽车、游泳池,并且有钱举办上百人的香槟酒会。正是上帝赐给了得克萨斯州石油。
约瑟芬·津斯基可不知道她就是石油行业之外这其他人中的一员。刚六岁,约瑟芬·津斯基就是一个美丽的小姑娘了。头发乌黑发亮,一双深棕色眼睛和一张招人喜欢的瓜子脸蛋儿。
约瑟芬的母亲是一个有技术的女裁缝,她为城镇中的富人工作,她把成匹的上等布料做成极漂亮的晚礼服。她让那些石油夫人们试衣服时,总是带上约瑟芬。那些石油行业里的人很喜欢她,因为她是一个很懂礼貌、对人很亲热的孩子。而且,由于喜欢这个小女孩,使得他们感到欣慰。因为,他们认为,他们能让这个城镇里那一边的一个穷苦的孩子,与他们的子女们在一起交往,那是他们民主精神的一种表现。约瑟芬是波兰人,但她的外貌并不像波兰人。尽管她绝不可能成为那个俱乐部的成员,但他们很高兴邀请她去参加一些活动。他们允许约瑟芬与那些石油行业里的子女们一起玩耍,玩他们的自行车、小矮马和价值上百美圆的洋娃娃。所以,她从小就过着一种双重的生活。她的家是用隔墙板隔起来的小茅屋,家具很破旧。自来水管在门外,房门也扭曲变形了。这是她的家。另外,她却时常进出大庄园里那些华丽的殖民时期的大宅第。如果约瑟芬在萨塞·托平家或者在林迪·福格林家住一夜,她就能独自享有一间宽大的住房,早饭也有男女佣人侍候。约瑟芬喜欢在半夜里人人都熟睡的时候起来,看一看室内那些漂亮的摆设,美丽的绘画、专门定制的沉重的银器以及经历时代与历史磨洗的文物。她会仔细研究这些东西,抚摸这些东西,并且心里暗暗地想,总有一天她将拥有这一切。总有一天她也会住在一座大宅里,周围摆满了这些好东西。
但是,约瑟芬尽管有双重生活,却感到十分寂寞。她不敢同她母亲谈起她的头疼症和她对上帝的恐惧。因为,她母亲已经越来越变成一个狂热的、虔诚的教徒了,似乎对上帝的惩罚已着了魔,甚至欢迎这种惩罚的降临。约瑟芬也不愿意同那些石油行业里的孩子们谈起她的恐惧。因为,他们期望她也能像他们那样,开朗而快活。因此,约瑟芬只能把恐惧藏在心里,深深地埋下。
约瑟芬七岁生日的那一天,布鲁贝克尔百货商店举办了一个奥德萨最美丽儿童摄影竞赛活动。报名竞赛的孩子的照片必须由这家百货商店的摄影部拍照。奖品是一个刻有优胜者名字的金杯。这个金杯放在这家百货商店的橱窗里。约瑟芬每天都要走到橱窗前看看这个奖杯。她渴望得到这个奖杯的心情,超过她一生中对任何东西的渴望。约瑟芬的母亲不同意她参加这次竞赛。“虚荣是魔鬼的镜子”,她这样说。但是石油行业那边有一个妇女很喜欢约瑟芬,她愿意替她出照相钱。从那以后,约瑟芬肯定,那个金杯就是她的了。她想像,那只金杯已放在她的梳妆台上。她每天都会仔细地去擦拭一遍。当约瑟芬即将参加决赛时,她激动得都无心上学了。她整天躺在床上,头脑里反复想着这件事。她的幸福简直使她的心包容不下了。要知道,这是她第一次得到自己朝思暮想的最美丽的东西。
但是第二天,约瑟芬知道了,本次竞赛由蒂娜·哈德逊取胜。蒂娜·哈德逊是石油行业里的儿童。蒂娜长得远不如约瑟芬美。但是,蒂娜的父亲碰巧是这家百货商店董事会的一名成员。
约瑟芬听到这个消息后,头立刻疼了起来。疼得她想大哭一场。但她怕上帝知道。那个美丽的金杯对她意味着多么珍贵的东西,但是上帝一定知道了,因为她的头继续在疼。夜里,她抱着枕头哭泣,为了使她的母亲听不到她的哭声。
过了几天,竞赛结束了,约瑟芬被邀请到蒂娜家去度周末。那个金杯外面罩着一层薄纱,放在蒂娜的屋里。约瑟芬久久地注视着那个金杯。
约瑟芬把那只金杯带回家后,藏在她床头的小箱子里。蒂娜的母亲专门为此而登门时,金杯还在箱子里面,蒂娜的母亲把金杯拿走了。
约瑟芬的妈妈用一根绿色的长树枝,狠狠地打了她一顿。但是,约瑟芬并不怨恨她的妈妈。
她把美丽的金杯在手中玩了几分钟;这几分钟抵得上她所有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