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卡片拿过来,盖好戳,放入书桌的一个槽子里。她给弗兰西的卡片盖了戳,推回给她。弗兰西拿起来,但是还没有走。
“还有什么?”图书管理员看也不看她就接着问。
“可不可以给一个女孩推荐一本好书呢?”
“多大?”
“十一岁。”
每周弗兰西都提同样的要求,可图书管理员还是回以同样的问题。卡片上的名字对她毫无意义,再说她也不看孩子的脸。弗兰西每周来借一本书,星期六借两本,跑得这么勤也无用。如果她能微笑一下,或是说句友善的话,弗兰西就很开心了。她爱图书馆,也希望图书馆的管理人员能让她钦佩。可惜图书管理员总想着别的事。她反正也讨厌小孩儿。
当这个女人伸手去桌子下头拿书的时候,弗兰西急得都有些发抖了。书拿出来的时候,她看到了标题是《如果我是国王》,作者麦卡锡。棒极了!上周是《格劳斯塔克的比华利》,两周前也是这本。麦卡锡这本她只看过两回。图书管理员将这两本书翻来覆去推荐过很多次。或许她自己只看过这么两本;或许有什么榜单上推荐了它们;或许她发现这书最好打发十一岁小女孩。
弗兰西把书紧紧抱着,一路小跑着回家,路上总想着找个台阶,坐下来就读,可是她还是将这个欲望克制住了。
终于到家了,坐在太平梯上看书是她盼了整整一个星期的事。她在太平梯上垫了个垫子,从床上拿来枕头,靠在栏杆上。幸运的是,冰箱里还有冰。她凿了一小块下来,放进一杯水里。早晨买的粉白相间的威化饼她放在一个小碗里。小碗有些开裂,但是那蓝蓝的颜色赏心悦目。她把杯子、碗和书放到窗台上,然后爬上太平梯。到了太平梯,她就等于住在树上了。楼上的、楼下的、左右两边的人都看不见她。可是她可以透过树叶,将一切都收入眼帘。
这是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一阵懒洋洋的暖风吹过,带来了温暖的海洋气息。树叶在白色枕头上映出变幻的图案。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真是不错。通常情况下,院子都给一楼一个店铺主人的儿子占着,那孩子没完没了地玩一种墓地游戏。他会挖一个小坟,将活捉来的毛毛虫放进火柴盒里,埋起来,并举办一个非正式的葬礼,然后在那小土包前竖块小石头当墓碑。游戏过程中他还一直在假哭,哭得胸脯一起一伏。可是今天,这个悲伤的男孩子出门去本森赫斯特,看姨妈去了。他不在家,弗兰西开心得如同收到了生日礼物。
弗兰西呼吸着暖暖的空气,看着树影舞动,读着书,吃着零食,饮着冰水。
如果我是国王,我的爱人
啊,如果我是国王
弗朗索瓦·维庸的故事她越读越觉得有意思。有时候她担心书会在图书馆里弄丢,再也看不成,所以她曾花两分钱买了本抄写本,抄写这本书。她一直想拥有一本书,实在不行就这么抄一本也行。不过,这些铅笔写出来的页码,看起来终究不像图书馆里的书,闻起来也不像,她只好作罢。她发誓长大后努力工作,好好存钱,将自己喜欢的书全都买下,这个想法是个巨大安慰。
就这样,她拿着一本书,守着一碗零食,独自一人在家,看着树影摇曳,任下午时光溜走,这是一个小女孩所能达到的化境。她就这样看着书,与世界和谐共处着,心里头快乐着。大约四点钟,弗兰西家对面的出租公寓开始活跃起来了。透过树叶,她看着那些没有拉窗帘的大窗户。她看到人们拿着啤酒壶出去,装着满满的带泡沫的冰啤酒回来。孩子们跑进跑出,往来于肉铺、食品店、面包房。女人拿着鼓鼓囊囊的当铺包裹跑回来。男人星期天的西服又赎回来了。到了星期一,又要送回当铺放上一周。光是每周的利息,就够这些当铺发财的了。这对西服也不坏,它们会被擦干净,挂起来,放入樟脑丸防虫蛀。西服星期一进去,星期六出来。蒂米大叔收取一毛钱利息。这抵押和赎买周而复始。